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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孟子:天下國家,苟有用我者

孔子、孟子:天下國家,苟有用我者

連雲港外國語學校高三語文備課組 陸洋

孔子、孟子:天下國家,苟有用我者

【原文】 或(1)謂孔子曰:“子奚(2)不為政?”子曰:“《書》(3)雲:‘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於有政(4),是亦為政,奚其為為政?”

【註釋】 (1)或:有人。不定代詞。 (2)奚:疑問詞,相當於“為什麼”。 (3)《書》:指《尚書》。(4)施於有政:施:一作施行講;一作延及講。

【譯文】 有人對孔子説:“你什麼不從事政治呢?”孔子回答説:“《尚書》上説,‘孝就是孝敬父母,友愛兄弟。’把這孝悌的道理施於政事,也就是從事政治,又要怎樣才能算是為政呢?”

【評析】這一章反映了孔子兩方面的思想主張。其一,國家政治以孝為本,孝父友兄的人才有資格擔當國家的官職。説明了孔子的“德治”思想主張。其二孔子從事教育,不僅是教授學生的問題,而且是通過對學生的教育,間接參與國家政治,這是他教育思想的實質,也是他為政的一種形式。或人問孔子,子何不為政。包注:「或人以為,居位乃是為政。」孔子引書經解答。

「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此二句出於古文尚書君陳篇,今文學家説是逸書文。漢石經「孝乎」作「孝於」。惠棟九經古義,謂後儒據君陳篇改於為乎。乎於古通用。此二句朱子集註讀:「孝乎,惟孝友于兄弟。」今從古讀,至惟孝為一句。孝乎,讚美孝道。惟孝,再加讚美。友于兄弟,包注:「善於兄弟。」

施於有政三句,各注考據,皆是孔子語。「施於有政。」包注:「施,行也。所行有政道。」此意是説,施行孝友,即有為政之道。「是亦為政。」是,指施行孝友而言。行此孝友二者,亦是為政。「奚其為為政。」皇疏:「何用為官位乃是為政乎。」

孔子答意,雖然不在官位,只要在家施行孝友,亦是為政。孝友是為政之本,除此之外,何事算是為政,故云:「奚其為為政。」

【原文】 子謂顏淵曰:“用之則行,舍之則藏(1),惟我與爾有是夫(2)!”子路曰:“子行三軍(3),則誰與(4)?”子曰:“暴虎(5)馮河(6),死而無悔者,吾不與也。必也臨事而懼(7)。好謀而成者也。”

【註釋】 (1)舍之則藏:舍,捨棄,不用。藏,隱藏。

(2)夫:語氣詞,相當於“吧”。

(3)三軍:是當時大國所有的軍隊,每軍約一萬二千五百人。

(4)與:在一起的意思。

(5)暴虎:空拳赤手與老虎進行搏鬥。

(6)馮河:無船而徒步過河。

(7)臨事不懼:懼是謹慎、警惕的意思。遇到事情便格外小心謹慎。

【譯文】 孔子對顏淵説:“用我呢,我就去幹;不用我,我就隱藏起來,只有我和你才能做到這樣吧!”子路問孔子説:“老師您如果統帥三軍,那麼您和誰在一起共事呢?”孔子説:“赤手空拳和老虎搏鬥,徒步涉水過河,死了都不會後悔的人,我是不會和他在一起共事的。我要找的,一定要是遇事小心謹慎,善於謀劃而能完成任務的人。”

【評析】孔子在本章提出不與“暴虎馮河,死而無悔”的人在一起去統帥軍隊。因為在他看來,這種人雖然視死如歸,但有勇無謀,是不能成就大事的。“勇”是孔子道德範疇中的一個德目,但勇不是蠻幹,而是“臨事而懼,好謀而成”的人,這種人智勇兼有,符合“勇”的規定

“用之”者,猶言如有用我也。“行”者,行其道也。“舍之”者,舍是捨棄,不為世用,道不行也。 用之則行,道行得通則行。舍之則藏,道行不通則藏。行藏無非為道。此惟孔子與顏子能然。

子路勇於行,且長於軍事,故問孔子,若行三軍,則與誰俱。孔子即示以領軍之道。首言暴虎馮河,雖死而無悔者,吾不許可也。“暴虎馮河”是成語,馮音憑。詩小雅小旻:“不敢暴虎,不敢馮河”,暴虎是徒手搏虎,馮河是徒步渡河。次言必須臨事而懼,好謀而成。懼則不輕敵,謀則操勝算,是故能我戰則克也。

【原文】 子曰:“不在其位,不謀其政。

【譯文】 孔子説:“不在那個職位上,就不考慮那職位上的事。”

【評析】 “不在其位,不謀其政”涉及到儒家所謂的“名分”問題。不在其位而謀其政,則有僭越之嫌,就被人認為是“違禮”之舉。“不在其位,不謀其政”也就是要“安分守己”。這在春秋末年為維護社會穩定,抑制百姓“犯上作亂”起到過重要作用,但對後世則有一定的不良影響,尤其對民眾不關心政治,安分守禮的心態起到誘導作用。應當説,這是消極的。

不在這個地位,就不要管這個地位上的事情,免得侵犯他人的職權。假使他人來問,只能在理論上提出意見,供他參考,不能説詳實的.辦法。例如哀公問政,孔子只對哀公講為政的原則,不在政治實務上替他出主意。

集解孔安國曰:“欲各專一於其職也”,此義可取。

【原文】 子曰:“苟有用我者,期月而已可也,三年有成。”

【譯文】 孔子説:“如果有人用我治理國家,一年便可以搞出個樣子,三年就一定會有成效。”

【評析】期月,古注皆作一週年解釋,期音基。

孔子假設,如有人聘用他去治國,他預定一年可以治理就緒,三年便有成就。

據史記孔子世家記載,這是孔子居在衞國時,有感而發。當時衞靈公已老,怠於政事,不能用孔子,孔子喟歎,説了這幾句話。

世家“期月”作“月”,“而已”之後沒有“可也”二字。論語此章“可也”的“可”字,是指初步的功效而言。孔子從前治理魯國,孔子世家説,三個月即告大治。此就衞國的情形衡量,預計三年有成,到時候,自然使民眾富足,而又受禮樂教化。

【原文】 子曰:“直哉史魚(1)!邦有道,如矢(2);邦無道,如矢。君子哉蘧伯玉!邦有道,則仕;邦無道,則可卷(3)而懷之。”

【註釋】 (1)史魚:衞國大夫,名暎字子魚,他多次向衞靈公推薦蘧伯玉。 (2)如矢:矢,箭,形容其直。

(3)卷:同“捲”。

【譯文】 孔子説:“史魚真是正直啊!國家有道,他的言行像箭一樣直;國家無道,他的言行也像箭一樣直。蘧伯玉也真是一位君子啊!國家有道就出來做官,國家無道就(辭退官職)把自己的主張收藏在心裏。

【評析】從文中所述內容看,史魚與伯玉是有所不同的。史魚當國家有道或無道時,都同樣直爽,而伯玉則只在國家有道時出來做官。所以,孔子説史魚是“直”,伯玉是“君子”。 孔子讚美衞國兩位大夫。一是為人正直的史魚,孔注,名,不論國君有道無道,他都是直言直行,像矢一樣的直。矢就是箭。一是君子蘧伯玉,國家有道,他出來從政,國家無道,他可以卷而懷之。卷是像把一張畫卷收起來。這是説,蘧伯玉把他的學問和能力卷收而懷藏之。包注:“卷而懷,謂不與時政,柔順不忤於人。”

史魚之直,蘧伯玉之稱君子,古注引證事實如下:

史魚臨死遺言,生前在朝,不能諫君進用賢人蘧伯玉,退棄不肖之臣彌子瑕,死後不應當在正堂治喪,只能殯在室牖之下。其子從之。靈公往吊,問知其故,立即進蘧伯玉,退彌子瑕,移殯史魚於正堂,成禮而後去。韓詩外傳,新序,孔子家語,皆載其事,説他“生以身諫,死以尸諫,可謂直矣。”

蘧伯玉事蹟,古注太繁,此處只舉一條。列女傳記載,衞靈公夫人稱讚蘧伯玉是賢大夫。他曾在夜間乘車經過靈公門前,雖在暗無人處,仍然下車致敬,而不失禮。

【原文】陳子曰:“古之君子何如則仕?”(1)盂子曰;“所就三,所去三,迎之致敬以有禮,言將行其言也,則就之;禮貌未衰,(2)言弗行也,則去之。其次,雖未行其言也,迎之致敬以有禮,則就之;禮貌衰,則去之。其下,朝不食,夕不食,飢餓不能出門户,君聞之曰:‘吾大者不能行其道,又不能從其言也,使飢餓於我土地,吾恥之。’周之亦可受也,免死而已矣。”

【註釋】(1)除子:趙注認為即本書《公孫丑下》篇中的孟子弟子陳臻。(2)禮貌:此指禮儀、態度,

非今通常所言之禮貌。

【譯文】陳子説:“古時候的君子怎樣才出仕呢?”孟子説:“就職有三種情況,離去有三種情況,迎請時恭敬有禮,有所進言就準備照他所説的去實行,便就職;如果禮儀、態度不差,所説的卻不實行了,便離去。其次,雖然沒有按納他的進言,迎請時恭敬有禮,便就職;如果禮儀、態度差了,便離去。最下的,早上沒有吃,晚上沒有吃,餓得不能走出屋門,國君知道了説:‘我作為君長不能實行他的主張,又不能聽從他的進言,使他在我的國土上捱餓,我覺得羞恥。’要是給予賙濟也可以接受,不過是免於死亡罷了。”

【段意】孟子認為,君子在三種情況下可以出仕任職,但無論哪一種情況,都以基礎一旦不存在必須

離去為前提。這就是君子的節操與界限所在。此章可與本書《萬章下》篇交際何心章參看。

【原文】孟子曰:説①大人,則藐之,勿視其巍巍然。堂高數仞,榱題②數尺,我得志,弗為也。食前方丈,侍妾數百人,我得志,弗為也。般樂飲酒,驅騁田獵,後車千乘,我得志,弗為也。在彼 者,皆我所不為也;在我者,皆古之制也。吾何畏彼哉?”

【註釋】 ①説(Shuì):向……進言。②榱(cuī)題:也叫“出檐”,指屋檐 的前端。

【譯文】 孟子説:“向位高顯貴的人説話,要藐視他,不要把他的顯赫 地位和權勢放在眼裏。哪怕他殿堂高兩三丈,屋檐好幾尺寬,如果我得志,並不屑於這些;哪怕他佳餚滿桌,侍奉的姬妾好幾百, 如果我得志,並不屑於這些;哪怕他飲酒作樂,馳驅打獵,隨從車輛成百上千,如果我得志,並不屑於這些。他所擁有的,都是我不屑於有的;我所希望的,是古代的禮樂制度。我為什麼要怕他呢?”

【讀解】“指點江山, 激揚文字, 糞土當年萬户侯。”(毛澤東《沁園春長沙》) 這種氣勢,並非壯空膽,提虛勁。其思想武器就在於“在彼 者,皆我所不為也。” 哪怕你金玉滿堂,哪怕你姬妾成羣,哪怕你隨從如蟻,“不義 而富且貴,於我如浮雲。”(《論語述而》)

其實,這也就是曾子所説的:“晉楚之富,不可及也。彼以其 富,我以吾仁;彼以其爵,我以吾義。吾何慊乎哉?”(《孟子 公孫丑下》)有了這種認識,當然也就能“説大人,則藐之”了。

更何況還有“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滕 文公下》)的浩然之氣哩!

孟子論説氣勢磅蹲,氣象恢宏,與孔子迂徐舒緩,從容不迫 有所不同,本章就是一個典型範例。

【段意】此章也是《孟子》中頗為著名的章節。以今天的眼光來看,孟子所主張的,頗近於自我心理

暗示,調節自己的情緒,以使自己在進言時表現出良好的競技狀態。從另一個角度説,這也是儒家所

主張“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之態度的具體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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