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蟋蟀 600字

蟋蟀 600字

蟋蟀_600字

最近,我讀了一本書,叫《時代廣場的蟋蟀》,作者是美國的喬治?塞爾登?湯普森。書中的主人公柴斯特,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蟋蟀 600字

柴斯特是一隻可愛的小蟋蟀。它原本住在康涅狄格州的鄉下,在一次爬到竹籃裏找東西吃的時候,被突然扔進來的一大包牛肉三明治壓住了身體,糊里糊塗跟着竹籃搭車來到了紐約時代廣場,成為報攤小男孩瑪利歐的寵物。瑪利歐很愛柴斯特,特意到中國城幫它找來一個像古塔一樣的籠子,籠子裏掛着一個小鈴鐺。他們約好,如果有一天,籠子裏的小鈴鐺不見了,就説明柴斯特走了,永遠也不再回來。

柴斯特的翅膀天生就能拉出美妙的聲音,藉着這個與生俱來的優勢,他努力學習音樂,在好朋友塔克老鼠和亨利貓的幫助下,成為廣場最出色的歌唱明星。幾乎整個紐約市的人都被柴斯特的'歌聲所吸引,每天成千上萬的人放下手中的工作,趕到瑪利歐的報攤,來聽柴斯特唱歌。

可就在柴斯特的音樂事業達到巔峯的時候,柴斯特卻選擇了“退休”。它覺得自己就像馬戲團一隻被關在籠子裏的熊,每天只知道不停唱歌,失去了自由。終於有一天,瑪利歐發現籠子裏的小鈴鐺不見了。想家的柴斯特回到了鄉下。

我喜歡柴斯特,因為它有一顆自由的心。它告訴我,世界上最珍貴的不是要有很大的名氣和榮耀,而是開心、快樂、自由的生活。

我喜歡柴斯特,因為它熱愛朋友。在時代廣場的日子,它和男孩瑪利歐、塔克老鼠、亨利貓之間發生了許多感人的事情,在困難的時候,他們互相幫助,是真正的好朋友。柴斯特走後,朋友們非常想念它。

我喜歡柴斯特,不僅因為它有才華,還因為它樸實、勤奮的品質。雖然它有天生會發聲的翅膀,可它從來不驕傲,還在每天夜裏刻苦地練習唱歌,終於實現了當歌星的夢想。在這一點上,我要向柴斯特學習。

標籤: 蟋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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