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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檔案管理制度(通用5篇)

學校檔案管理制度(通用5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裏,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一般制度是怎麼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學校檔案管理制度(通用5篇),歡迎閲讀與收藏。

學校檔案管理制度(通用5篇)

學校檔案管理制度1

(一)要明確一位副校長分管檔案工作,應建立綜合檔案室合和建綜合室檔案專櫃。配備政治素質好、業務能力強、熱愛檔案工作的專(兼)職人員,並保持相對穩定。

(二)要將檔案工作和檔案上等級工作納入學校工作的議事日程;納入分管領導和檔案員工作職責;納入教職工範圍和考核獎懲制度。

(三)檔案人員的主要任務:

1、負責單位文書、教學、教育、會計、後勤材料的收集、整理、保存、統計、利用和鑑定銷燬工作。

文書檔案:是指學校黨、政、工、團(隊)在實際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教學檔案:是指學校及教師個人在全部教學活動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教育檔案:是指學校對學生進行教育管理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會計檔案:是指學校的財務工作中形成的帳、表、憑證等材料。

後勤檔案:是指學校的基礎建設、生產、科研等方面形成的材料。

2、凡學校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文件材料,均由各部門進行收集、整理、立卷、歸檔。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處理。

3、學校綜合檔案的歸檔時間:文書、會計檔案材料每年四月份進行立卷歸檔;教學、教育檔案材料每學年結束後立卷歸檔。後勤檔案和設備、儀器檔案材料均在工作結束後和設備、儀器安裝試用後立卷歸檔。

4、學校檔案分為永久、長期、短期三個保管期限。

5、卷內文件應齊全完整。收文應有正文、附件、辦理結果;發文應有定稿、印本、附件;來往文書應有請示、批覆;處分材料應有綜合、旁證、個人交待和處理結果。

6、卷內文件排列要正文在前,附件在後;印本在前、底稿在後;批覆在前,請求在後。各類案卷均要填寫卷內目錄。卷內文件要編寫張次號。歸檔的文件材料字跡清楚,紙質優良、簽署完備。不準用鉛筆、圓珠筆和複寫紙書寫,並拆除卷內金屬物。

7、案卷裝訂要整齊美觀。標題一般應有作者、問題、名稱,能反映卷內文件內容,政治上無誤,文詞上簡明確切。封面要用毛筆正楷字填寫,字跡要工整清潔。

8、文件材料歸檔後,檔案人員應本着便於保管、方便利用的原則對案卷進行必要的加工整理、編目、登記和統記,做到排列有序,並按年代和保管期限編號。

(四)綜合檔案室要做到有專室、專櫃、專(兼)職人員負責,切實做好防火、防盜、防蟲蛀、防鼠、防潮等“五防”工作。

(五)借閲制度

1、外單位人員查閲本校檔案必須持組織介紹信。

2、嚴守檔案材料機密,不準隨便轉借檔案。未經許可不得擅自摘錄和複製。

3、愛護檔案,不得拆卷、塗改、撕毀、圈點、劃道、拆疊等。

4、經批准摘錄的材料,要經檔案室工作人員審查。證明性材料,必須校對無誤後蓋章。

5、外借檔案必須經主管領導同意,並向檔案人員辦理借閲登記手續。借出時間,一般不得超過七天,超過時間另行辦理手續。

(六)檔案工作人員要熟悉檔案,瞭解需求,積極主動地做好檔案的提供利用工作。檔案室應根據工作編制大事記、組織沿革、基本情況、數字彙集、專題概要及綜合檔案室簡介等有效的檢索工作和參考資料,為提供利用檔案創造條件。

(七)學校檔案的鑑定與銷燬。

學校綜合檔案室應按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檔案管理部門有關檔案鑑定的規定。認真做好檔案的鑑定工作。對超過保管期限,失去保存價值的檔案,可提出銷燬意見,並填寫銷燬清冊,報本單位領導和上一級檔案管理部門審批後方可銷燬。銷燬時應指定二人監銷,並在銷燬清冊上簽字,防止失密。

學校檔案管理制度2

為了進一步加強檔案的安全保管工作,制定檔案管理制度如下:

1、嚴格執行檔案安全保管和保密工作責任制。管理人員對全校檔案的保管和保密工作負責;

2、檔案管理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檔案查借閲制度,履行借閲登記手續。“保密卷”等重要材料的借閲,必須審查審批權限是否符合規定的要求;

3、檔案管理員向檔案利用者提供、出具有關證明時,一定要以檔案材料原始記載為依據,不得弄虛作假,出具假證;

4、檔案管理人員切實做好防蟲、防鼠、防塵、防潮、防曬工作。保持室內清潔衞生。檔案室嚴禁吸煙,嚴禁將易燃易爆物品和私人物品帶入。定期檢查防火滅火系統、防盜系統、計算機檔案管理網絡系統;

5、檔案管理人員務必做到每天上下班對庫房門、窗、電源等進行安全檢查。做好節假日安全檢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6、借出的檔案材料務必定期歸還。借出的.檔案材料,不得轉借他人,不得帶入公共場所;

7、非檔案管理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進入檔案室。

學校檔案管理制度3

一、檔案建立

(一)建立健全學校各類檔案,為學校各級領導,上級有關領導部門分析、總結、部署、調度學校工作和對學校工作作出決策提供準確、可靠的依據。並確定一名副職校領導具體負責和指導資料的收集、分析、篩選、立卷、歸檔等建檔工作。

(二)學校建立檔案資料室,由人事祕書專職管理,按《中學檔案資料收集範圍細目》(附後)建立檔案。教導處、總務處等行政職能部門和團委設檔案櫃分別管理。

(三)全面系統地建立健全學校檔案、教師檔案和學生檔案,學校檔案按類以時間為序建立,教師的一般人事檔案,一般職務檔案和業務檔案按人頭建立,學生學籍檔案按屆,按班分類建立。

二、檔案立卷

(一)檔案人員應按資料收集範圍及時收集各種檔案資料,並將篩選後的資料分類裝訂、編制目錄,進袋入檔。檔案袋,檔案卷的規格要符合上級有關部門的統一要求。

(二)卷宗必須註明保存的期限。凡註明“暫存”的資料一般以一年為期限;註明“短期”的一般以五年為期限;註明“長期”的由學校根據實際需要決定保存期限。

(三)凡檔案資料收集範圍細目中未編入,照片檔案盒,但確有使用、保存價值的其它資料,學校可根據需要自行決定是否保留。

三、檔案補充

(一)教職工任免、考核、晉升專業技術職務、調資、入黨、入團、獎懲等材料要及時收入個人檔案。

(二)外來文件、函件由收文員(或人事祕書)統一分類編號登記,()交校有關領導閲後,即立卷歸檔。

(三)校內印發的文件是檔案補充的重點,平時校長室、教導處、教科室、總務處、團支部、少先隊部應將此類文件分類保存,每學期結束時,集中交檔案人員立卷歸檔。

四、檔案轉遞

教職工因工作調動,需要轉遞檔案,必須按上級有關部門通知的轉遞項目逐項登記,文書檔案盒,嚴密包封,並加蓋密封章,通過機要轉遞,不得公開郵寄或交本人自帶。

五、檔案查閲

(一)校外人員來校查閲檔案,必須持有單位介紹信,經學校主要領導批准後方可到檔案資料室查閲檔案;查閲者不得查閲本人或親屬的人事檔案、職務檔案;未經同意不得摘抄檔案材料,經同意摘抄的材料須經檔案資料室人員仔細核對並簽署意見;查閲者不得將檔案材料拿出資料室。

(二)校內人員借閲業務檔案、學生學籍檔案必須經有關領導同意後方可借閲,並要辦理登記手續,會計檔案盒,在規定期限內完好無損地歸還。

六、檔案安全保密

(一)檔案資料室門窗要加固,要備有消防器材,保持整潔、乾燥,自然通風,嚴禁吸煙和放置易燃、易爆、易引鼠入室的物品。

(二)檔案管理人員不得將無關人員帶進檔案資料室,不得外泄檔案中的機密,檔案資料室人員在工作中所用的各種草稿、廢紙等,不得亂仍亂拋,應將保密紙處理或銷燬。

學校檔案管理制度4

檔案資料管理是學校常規管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既是學校管理和教育、教學、財務工作的歷史紀錄,又是全校教職工工作成績的客觀見證,是學校常規管理的重要基礎工程。為此,制訂制度如下:

1、成立檔案資料工作領導小組。由一名校長分管、校長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教導處、總務處、教研組有關人員協助工作。

2、健全文書檔案,堅持專人收拆,及時登記、籤批、承辦,保證文件資料齊全完整,及時辦理。

3、學校行政人祕檔案包括行政會議記錄,文書檔案、人事檔案各種計劃與安排,各種會議學習記錄。羣團教代會材料等分別由職能部門收集,交行政和校長辦公室整理,交檔案資料員,由檔案資料員整理、裝訂、歸檔。

4、學校教學檔案包括教務會議記錄、教師業務檔案、學生學籍檔案、教育教學檔案、體育衞生檔案等由教導處有關人員負責收集、整理交檔案資料室,由檔案資料員整理裝訂、歸檔。

5、學校總務處檔案包括總務處會議記錄、校舍、校產檔案、財務檔案、校園建設檔案、人員考核檔案、基建檔案等。由事務處有關人員負責收集、整理,交檔案資料室,由檔案資料員整理裝訂、歸檔。

6、學校的常規管理資料和財會檔案注重平時收集,一般每學期或每學年整理歸檔。由職能部門交檔案資料室,由檔案資料員負責歸檔立卷。

7、積極做好檔案資料的“四平時”(收集、整理、鑑定、立卷)工作,按照檔案立卷的原則和要求做好分類、組卷、編目、裝訂工作。

8、檔案資料室堅持做到“五防”:防火、防潮、防蟲、防光、防盜,確保檔案安全。

9、積極提供利用,嚴格執行借閲制度。借閲檔案要辦理登記手續,外單位查閲檔案須憑介紹信和本單位領導同意,並在本室查閲。查閲檔案不得隨意借出,不得塗改、抽換和拆散,不得損壞。

10、按照保密制度的有關規定加強保密工作,嚴格注意保密,不得泄密。

11、按照上級有關規定,努力創建合格檔案資料室和先進檔案資料室。

學校檔案管理制度5

第一條安全工作檔案是學校檔案的重要組成部分,反映了當時學校安全工作情況,為今後開展工作提供參考資料和文獻。建立學校安全工作檔案管理制度,完善學校安全工作檔案,對於促進學校安全工作規範化、制度化具有重要意義。

第二條學校安全工作檔案台帳堅持實事求是原則,客觀全面地反映本單位安全工作的開展情況。

第三條學校安全工作檔案管理由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各部門組織開展的安全工作必須做好記錄,並及時上交學校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學年末統一交檔案室整理保管。

第四條安全工作檔案要有統一的分類標準,將文件材料分門別類歸檔。

第五條學校安全工作檔案一般應保存三年,重要的作長期保存。

第六條學校安全工作檔案內容主要包括:

(一)學校安全工作組織機構及人員;

(二)學校安全工作規章制度

(三)學期安全工作計劃和總結;

(四)學校簽訂的安全工作責任書留底以及教職工安全工作考核情況;

(五)有關安全工作的各類文件;

(六)研究安全工作的會議記錄;

(七)學校安全法制宣傳教育活動的方案、實施過程記錄等相關材料;

(八)安全工作檢查、隱患排查和專項整治的工作方案、排查情況記錄、治理結果記錄等。

(九)突發事故應急預案以及演練情況記錄;

(十)學校教職工安全培訓材料;

(十一)學校發生的各類安全事故以及調查處理結果記錄;

(十二)學校安全設施建設及安全經費投入情況;

(十三)心理問題學生、行為問題學生、特殊體質學生檔案;

(十四)學生接送車相關材料;

(十五)上級佈置的各類安全工作完成情況、上報的材料留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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