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書都 >

規章制度 >章程 >

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的招生章程

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的招生章程

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是教育部、財政部確定的全國首批28所“國家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之一,是福建省唯一一所經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省屬公辦高等職業技術學院,其溯源最早的前身校為創辦於1866年的中國近代官辦第一所高等實業學堂——福建船政學堂。學院現有15個教學單位,開設了涵蓋交通運輸行業與經濟社會急需的63個專業,在校生13000多人。學院秉承船政學堂“求是、自強、求實、創新”的辦學精神,形成了“以工為主、依託行業、產學結合、厚德強技”的辦學特色,培養了數以萬計的`高素質技術技能型人才。經過多年辛勤不懈的努力和耕耘,學校各項事業取得了顯著的成績,獲得社會各界充分的肯定與廣泛的讚賞,先後榮獲“全國職業教育先進單位”、“福建省職業教育先進單位”、“福建省級文明學校”、“福建省依法治校示範學校”、福建省“平安校園”、“全國高職院校畢業生就業質量50強”等榮譽稱號。學校的綜合辦學水平在福建省高職院校名列前茅,引領省內高職教育的發展。為保證2015年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範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結合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的招生章程

一、 學院全稱、學院性質、辦學地點

學院全稱: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

學院代碼:10866

辦學層次及學制:專科,學制三年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學院地址:

首山校區:福州市倉山區首山路112號(郵編:350007)

排下校區:福州市倉山區螺州杜園12號(郵編:350019)

二、 2015年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

具體以各省招生計劃本公佈為準。

三、 錄取規則

1、福建省實行“按專業志願平行投檔模式”錄取。

2、省外專業錄取採用“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規則,即對進檔考生按分數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排列,按分數排序依次錄取到第一專業,如第一專業錄滿,依次錄取到第二、三專業,以此類推;若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已錄滿,有填寫“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按分數優先的原則錄取到未滿額的專業。

四、 體檢要求

按教育部等有關部門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以下專業對考生體檢有特殊要求:

1、工業分析與檢驗、食品營養與檢測、環境監測與治理技術三個專業體檢特殊要求:無色盲色弱。

2、航海技術專業:由於行業就業特殊性,女生不宜就讀;身高在1.65米及以上,雙眼裸視力4.7及以上,且矯正視力均能達4.9及以上,無色盲色弱。

3、輪機工程技術專業:由於行業就業特殊性,女生不宜就讀;身高在1.55米及以上,雙眼裸視力4.6及以上,且矯正視力均能達4.8及以上,無紅綠色盲。

五、 外語語種要求

專業培養僅以英語作為公共基礎外語和專業外語安排教學。

六、 收費標準

根據福建省物價局、福建財政廳關於我省公辦學校高職高專學費標準有關問題的覆函(閩價費〔2012〕356號),普通專業學費標準按照6000元/生?學年收取。根據福建省物價局、福建省財政廳關於核定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學費標準的覆函(閩價費〔2013〕251號),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16000元/生?學年。教材費、新生體檢費、新生軍訓服裝費等代辦費據實結算。住宿費按照閩價費〔2007〕75號文件執行。退費辦法按照閩價費〔2005〕435號文件執行。

七、 獎學金、助學金、勤工助學、學費減免、國家助學貸款政策

1、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及國家助學金

(1)在學院獎學金評定的基礎上,從學習成績特別優秀,綜合素質及表現突出的學生中評定國家獎學金,國家獎學金的獎勵標準為每人每年8000元。

(2)在學院獎學金評定的基礎上,從學習成績優秀,綜合素質及表現突出的經學院認定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中評定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的獎勵標準為每人每年5000元。

(3)按規定向經學院認定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髮放國家助學金(獲助人數佔學生總數的20%),資助標準分兩檔:對在校生5%左右特別困難家庭學生每生每年補助4000元,其餘15%左右貧困家庭學生每生每年補助2500元。

2、每學年根據學生學年平均學分成績,綜合素質及表現情況評定學院獎學金,獎學金分為特等獎學金、一等獎學金、二等獎學金和三等獎學金,獎勵金額分別為2000元、1500元、1000元、800元。

3、勤工助學、學費減免及助學貸款

(1)對經學院認定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使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從勤工助學得到資助。

(2)對經學院認定的家庭經濟特別困難,且表現良好、成績優秀的學生,按比例適當減免一定學費。

(3)家庭經濟確有困難的學生,可根據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政策,向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申請貸款。

八、 畢業證書獲得

學生在規定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規定畢業學分,頒發福建省教育廳統一印製、國家教育部電子註冊的專科畢業證書,畢業證書可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查詢認證,頒發畢業證書的學校名稱: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

九、 諮詢、查詢、聯繫方式

凡志願報考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的考生,可登錄站或來電諮詢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辦學情況和有關招生資訊。

招生辦聯繫人: 趙老師 王老師

聯繫電話:0591—83511273(招生辦),83511991(招生辦傳真)

學院招生網址:

監督舉報電話:0591—83514771(監審處)

十、 附則

1、本章程僅適用於2015年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普通高考招生工作。

2、本章程由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招生辦負責解釋。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enshudu.com/guizhangzhidu/zhangcheng/q4ymz2.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