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書都 >

法律文書 >申訴狀 >

製作刑事申訴狀注意事項(附範文)

製作刑事申訴狀注意事項(附範文)

製作刑事申訴狀有什麼需要注意的?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製作刑事申訴狀注意事項(附範文),供大家閲讀參考。

製作刑事申訴狀注意事項:

代理律師接受委託後,應當幫助申訴人制作刑事申訴狀,提出明確的申訴請求,並依據事實、證據和法律對申訴請求的合理性、合法性進行論證,明確表述不服生效判決、裁定的意見和申訴理由,並提出新的證據和證人名單。申訴狀經申訴人簽名或蓋章後,送交有管轄權的有關機關。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申訴人不服已經生效的刑事判決、裁定,既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訴。申訴人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的,人民檢察院如果發現判決、裁定確有錯誤,則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訴;申訴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訴的,則由作出生效判決、裁定的人民法院受理。代理律師應指導申訴人根據實際情況選擇提交申訴狀的機關。

律師接受刑事案件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的委託,擔任刑事申訴案件的代理人,在代理申訴時應當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提出申訴請求應當有足夠的證據。刑事案件的當事人不服人民法院已經生效判決、裁定,請求司法機關重新審理,應當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已經生效的判決、裁定確有錯誤,否則很難達到申訴的目的。律師接受委託後,應當儘量調查、收集新的證據,以保證申訴請求有足夠的證據支持。

當事人的申訴條件符合刑事訴訟法規定條件的,應當要求人民法院 重新審判。代理律師經過對有關證據的審查,確認刑事案件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的申訴符 合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審判的請求:

有新的證據證明原判決、裁定認定的事實確有錯誤的;

據以定罪量刑的證據不確實、不充分或者證明案件事實的'主要證據之間存在矛盾的;

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

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的時候,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

  刑事申訴狀範文

申訴人:劉××(被害人死者劉×平之兄),男,31歲,漢族,××市人

案由:××市高級人民法院(××)高刑終字第××號判決書對於殺人犯彭×× 在定 罪和量刑上均有失公正,認定的事實亦有出入。

申訴請求:請求終審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重新審理此案。

事實和理由:

1.判決書定彭××為傷害致死人命罪是不恰當的。我認為彭應定為故意殺人罪。因為劉× 平並未對彭或其他人造成任何人身威脅,彭××沒有必要用三稜刮刀來主持“正義”。他如果真是出於“正義”,不是出於故意殺人的動機和目的,在劉×平赤手空拳的情況下,完全可以採取勸阻和以理服人的方法。為什麼要選擇最要害的部位——心臟,並一刀剌死劉×平呢 ?

2.判決書認定事實有出入。判決書説修建隊書記要去醫院看病,劉×平進行攔截和挑釁 ,這與事實不符。事實是:我母親多次去找××鎮修建隊要求解決工作問題,遭修建隊隊長袁 ××毒打。為此,我母親找到××區委和××法院,但都未作處理,仍叫我母親找修建隊書記。6月19日我母親找到書記楊××後,又遭到書記的打罵。然後書記要坐卡車上醫院,我母親攔車不讓去,因他打了我母親,問題還沒有解決。可是他們強行把我母親拉開,把車開走了。我和我母親也走路去了醫院。在這個過程中,我弟弟劉×平根本不在場,何來的“攔截”和“挑釁”呢?到了中午餐12點,劉×平找我母親回家吃飯,彭××從倉庫裏拿出三稜刮刀,一刀剌中劉×平的心臟然後穿過馬路逃跑了。我弟弟怎麼會跟他們“挑釁”?彭× ×剌死我弟弟並逃跑,為什麼判決書對此隻字不提?

3.高級法院終審判決書以刑法第134條第2款之規定,判處彭××有斯徒刑七年,實屬定性不當,適用法律錯誤,判刑太輕。本案被告人犯的是故意殺人罪,應按我國刑法第×××條懲處。為此,申訴人請求法院對此案重新複查審理,依法對殺人犯彭××從嚴懲處,替我弟弟劉×平伸冤,以維護法律的尊嚴,保 護公民的合法權益。

此致

  ×××市高級人民法院

  申訴人:×××

  ××××年×月×日

標籤: 刑事 範文 申訴狀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enshudu.com/falvwenshu/shensuzhuang/p7rrdx.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