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書都 >

法律文書 >上訴狀 >

刑事附帶民事上訴狀精選案例

刑事附帶民事上訴狀精選案例

以下是本站小編給大家整理收集的刑事附帶民事上訴狀精選案例,供大家閲讀參考。

  刑事附帶民事上訴狀精選案例1

上訴人:史XX,男,系被害人史XX之父,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原告。

上訴人:高XX,女,系被害人史XX之母,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原告。

上訴人:張XX,女,系被害人史XX之妻,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原告。

上訴人:史XX,男,系被害人史XX之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原告。

被上訴人:權XX,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被告。

被上訴人:徐XX,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被告。

上訴人因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案,不服XX中級人民法院xxx年3XX月XX日(xxx)刑二初字第X號判決,現提出上訴。

上訴請求:

1、撤銷(xxx)刑二初字第X號判決第二項,判令被上訴人權XX、徐XX與刑事訴訟被告人張XX共同賠償受害人史XX醫療費8147.9元、喪葬費10467.5元、死亡賠償金229541元、被扶養人扶養費155904.98元,精神損害賠償撫慰金80000元,減去原告與刑事被告人張XX親屬協議賠償的50000元費用,共計434061.38元。

2、判令被上訴人權XX、徐XX與刑事訴訟被告人張XX承擔連帶責任。

上訴理由:

1、被上訴人權XX、徐XX與刑事訴訟被告人張XX存在共同侵權行為,理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從公訴機關提供的筆錄、供述及證人證言可以看出,被上訴人權XX、徐XX與刑事訴訟被告人張XX參與羣毆的意圖非常明顯,也就説他們在主觀上存在着侵權傷害的共同故意。客觀上,他們也參與了羣毆行為,這一點在一些供述及筆錄能夠得到充分的證實。被告人張XX在供述中稱,"我見有個稍胖的男的和徐XX、權XX在旁邊動手打起來了";徐XX在陳述中稱,"張XX被拉的彎下了腰,我就去拉那個瘦的,這時另一個胖子來到我面前,手裏拿了一把刀,大概有十公分,像是水果刀,我就轉身跑了。"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關於"徐XX、權XX到達案發現場後並未繼續找人打架"的認定,並不是客觀事實。從整個事情的經過可以看出,徐XX與刑事訴訟被告人張XX抱着幫權XX打架的目的,共同前往案發地點,中途遇到史XX等人,發生羣毆,致使史XX被傷害致死的嚴重後果,權XX、徐XX及刑事訴訟被告人張XX理應對這一共同侵權的後果承擔相應的.連帶民事賠償責任。一審判決將這一共同侵權行為割裂看待,認為"無證據證明徐XX、權XX在案發時曾與被害人史XX發生毆鬥,該訴訟請求不予支持"。這一認定不符合客觀事實,也不符合共同侵權的歸責原則。

2、原告撤回對刑事被告人張XX的民事賠償訴訟請求,並不能免除被上訴人權XX、徐XX的民事賠償責任。刑事被告人張XX在羣毆過程中,手持兇器傷人,已經觸犯刑律,除承擔主要民事責任外,還要接受刑事制裁。在案件處理過程中,張XX的家屬積極主動與被害人家屬協商賠償事宜,並按照雙方協議積極理賠,對被害人家屬的心理創傷起到了積極的撫慰作用,上訴人鑑於此種考慮,撤銷了對被告人張XX的民事賠償請求,但並沒有放棄對被上訴人權XX、徐XX的民事賠償請求。作為共同侵權人的被上訴人權XX、徐XX,不能免除其相應的賠償責任。

此致

  XX省高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XXX

  xxx年XX月XX日

  刑事附帶民事上訴狀精選案例2

上 訴 人:田**、男、xxx年8月1日出生,初中文化,住城固縣*******組,農民。

被上訴人:張**、男、農民,住城固縣****************組。

被上訴人:張****、男、xxx年3月15日生於城固縣,住城固系張**之父。

被上訴人:伍**、男、住城固******************,農民。

被上訴人:伍****、男、xxx年3月15日生於陝西省城固縣,系伍xx之父。

被上訴人:任**、男、16歲住城固********************,農民。

被上訴人:任****、男、40歲系任**之父。

上訴人因與被上訴人任**、張**、伍**等搶劫罪刑事附帶民事賠償一案,不服(xxx)城刑初字第***號《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之判決,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條之規定提出上訴。

上訴請求:

1、請求依法從重追究二被告的刑事責任;

2、判令二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50832.6元(詳見請單)。

事實和理由:

一、一審法院認定事實不清,對被告**、伍**量刑畸輕。

被告任**、張**、伍**在月夜風高之夜持械搶劫上訴人,致使上訴人受傷。一審法院在沒有其他證據支持的情況下,僅憑張**、伍**二被告自己供 述認定其為從犯,證據不足。二被告雖系未成年人,但公然使用暴力劫取他人財物主觀惡性較大,且在犯罪過程中被害人(上訴人)倒地已經明顯喪失反抗能力的情 況下仍然對其毆打,情節惡劣。到案後拒不支付被害人的治療費用,無悔罪表現。在上述種種情況下,一審法院對二被告減輕處罰於法無據。請二審法院予以撤銷, 依法重新對二被告量刑。

二、一審法院對附帶民事部分判決錯誤

《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條規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權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分別承擔連帶責任。一審法院僅僅判令各被告分別承擔法律責任,裁判不當請二審法院予以撤銷重新裁判。

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九條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之規定應賠償上訴人的醫療費、誤工費、 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殘疾賠償費等等。除此以外,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七條之規定賠償上訴人的手機等物質損失。 張****、伍****、任****是張**、伍**、任**的監護人依法應承擔賠償任。但一審法院對上訴人的以上各項合理損失均未支持,請求二審法院依 法予以糾正。

總之,上訴人是搶劫犯罪的受害人,但是在一審法院的判決書中對受害人的各項權利均未予以保護。相反,二名被告的卻得到格外關注。不僅是法院對其量刑 輕,而且他們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也小,請二審法院依予以撤銷一審法院不合理的判決,對本案重新裁判。

此致

  上訴人:XXX

  xxx年XX月XX日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enshudu.com/falvwenshu/shangsuzhuang/ypy820.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