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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試《法理學》知識:法律行為的基本分類

司法考試《法理學》知識:法律行為的基本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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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試《法理學》知識:法律行為的基本分類

一、依行為主體的性質和特點分類

1、依行為主體的特點,分為個人行為、集體行為、國家行為

2、依主體意思表示形式,分為單方行為、多方行為

3、依主體參與行為的狀態,分為自主行為、代理行為

二、依行為的法律性質分類

1、依行為是否符合法律的.內容要求,分為合法行為、違法行為

2、依行為具有公法性質還是私法性質,分為公法行為、私法行為

三、依行為的表現形式和相互關係分類

1、依行為的表現形式,分為積極行為、消極行為

2、依行為的主從關係,分為主行為、從行為

四、依行為的構成要件分類

1、依行為是否通過意思表示,分為表示行為、非表示行為

2、依行為成立是否需要特定法律要件,分為要式行為、非要式行為

3、依行為的有效程度,分為完全行為、不完全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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