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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年度考核方案範本(精選15篇)

學校年度考核方案範本(精選15篇)

學校年度考核方案範本

一、方案分為幾部分

方案的內容多是上級對下級或涉及面比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帶“文件頭”形式下發,所以不用落款,只有標題、成文時間和正文三部分內容。

1、標題

方案的標題有兩種寫法:一個是“三要素”寫法,即由發文機關、計劃內容和文種三部分組成,如《北華大學五年發展規劃總體方案》;一個是“兩要素”寫法,即省略發文機關,但這個發文機關必須在領頭的“批示性通知”(文件頭)的標題中體現出來,如《治理採掘工業危機,實現良性循環方案》。成文時間,為鄭重起見,方案的成文時間一般不省略,而且要注在標題下。

2、正文

方案的正文一般有兩種寫法:

一是常規寫法,即按“指導方針”、“主要目標(重點)”、“實施步驟”、“政策措施”及“要求”幾個部分來寫,這個較固定的程序適合於一般常規性單項工作;

二是變項寫法,即根據實際需要加項或減項的寫法,適合於特殊性的單項工作。但不管哪種寫法,“主要目標”、“實施步驟”、“政策措施”這三項必不可少的,實際寫作時的稱呼可以不同,如把“主要目標”稱為“目標和任務”或“目標和對策”等,把“政策措施”稱為“實施辦法”或“組織措施”等。在“主要目標”一項中,一般還要分總體目標和具體目標;“實施步驟”一般還要分基本步驟或階段和關鍵步驟,關鍵步驟裏還有重點工作項目;“政策措施”的內容裏一般還要分“政策保證”、“組織保證”和“具體措施”等。

方案也可以是下級或具體責任人為落實和實施某項具體工作而形成的文件,然後報上級或主管領導批准實施。寫法要求同上。

二、學校年度考核方案範本(精選15篇)

為了確保我們的努力取得實效,預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從目的、要求、方式、方法、進度等都部署具體、周密,並有很強可操作性的計劃。那麼我們該怎麼去寫方案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學校年度考核方案範本(精選1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校年度考核方案1

為了客觀評價我校教職員工的道德修養與業務水平,充分發揮考核工作在學校管理中的激勵和監督作用,不斷提高工作效率,進一步提升教職員工團隊凝聚力和學校社會影響力。現根據我單位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考核原則

學校年度考核工作,堅持客觀公正、公平合理、公開透明、全面準確的原則,考核的結果與個人的評優、獎懲掛鈎。

二、考核對象

全體工作人員。

三、考核時間

考核時間跨度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四、考核內容

根據個人年度工作情況,從德、勤、能、績四個方面對考核對象進行考核,重點考核工作實績,突出工作實效。

德(20分):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現和職業道德表現。即在工作中能否遵紀守法,嚴於律己,自覺抵制不良之風;能否熱愛學校、安心本職、依章執教,嚴謹治學;能否團結同事、關心學生、互助協作、尊重謙讓;能否服從學校安排,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努力完成工作任務;能否關心集體、團結協作,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勤(20分):主要考核工作態度、敬業精神和工作紀律等情況。即在工作中是否遵守各項規章制度,自覺履行崗位職責;工作中是否有事業心、責任感,精益求精,踏實勤奮;是否積極參加工作會議和業務學習,無缺勤。

能(30分):主要考核業務技術的運用發揮,業務水平的提高以及知識更新等情況。即在工作中能否勝任所承擔的任務並獨立完成;是否有較高的政策水平和較強的決策、指揮、協調能力及較好的工作方法;是否精通業務,知識更新快,專業技術能力較強或提高較快;工作中是否有改革創新。

績(30分):主要考核履行職責情況,包括完成工作任務的數量、質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和社會效益以及經濟效益。即在工作中是否很好地履行本職崗位職責,積極完成年度工作任務,工作效率高,工作效果良好,沒有出現責任事故。

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

五、考核標準

1、優秀:政治思想表現、職業道德及工作態度好,工作能力強,業務水平高,出色地履行崗位職責,工作實績顯著,在工作人員中有突出表現,年度考核分數90分以上。

2、合格:政治思想表現、職業道德及工作態度比較好,工作能力較強,廉潔自律,業務水平能勝任本崗位工作要求,較好地履行崗位職責和完成工作任務,年度考核分數75~89分。

3、基本合格:政治表現與業務素質一般,勉強適應工作要求;工作積極性、主動性不夠,沒有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務;在工作中造成一定失誤,年度考核分數60~74分。

六、關於幾種特殊情況的處理

1、病假超過考核年度半年、事假超過考核年度中三個月或病、事假累計超過考核年度半年的人員,不進行考核。

2、新分配的工作人員在試用期內參加年度考核,不確定等次,只寫評語,作為任職定級的依據。

3、單位派出學習、培訓的人員,由學習、培訓所在單位提供表現材料,原單位對其考核,確定等次。非經單位派出,但經單位同意外出學習,超過半年的,不進行考核。

4、借調(借用)的人員,由借調(借用)單位提供考核材料,原單位對其考核。

5、涉嫌違法違紀被立案調查尚未結案的,參加年度考核,不寫評語,不定等次。結案後未給予處分或給予警告處分的,按規定補寫評語、補訂等次。

6、受行政警告處分的當年,參加年度考核,不確定優秀等次;受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降低崗位等級)處分期間,參加年度考核,只寫評語,不定等次。

7、對無正當理由不參加年度考核的人員,經教育後仍然拒絕參加的,直接確定其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等次。

七、考核程序和方法

1、由本人填寫《年度考核登記表》,填寫內容要齊全,按照考核內容對自己一年來的實際工作情況填寫,交學校年度考核辦公室。

2、學校考核小組採取定量考核與定性考核相結合的方法,對每一個人一年來的工作進行綜合測評打分,評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

3、實行優秀人員公示制度,對確定為優秀等次的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3至5個工作日。有異議的,考核領導小組認真調查核實,並向反映人通報調查結果。

4、考核等次意見須通知本人,有本人簽名,否則不予承認。

學校年度考核方案2

為了切實組織好20xx年年度考核工作,根據臨教90號文件》要求,結合我鄉實際,特制訂如下實施方案:

一、組織領導

田橋中心學校20xx年年度考核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考核的原則:

20xx年年度考核工作要堅持客觀公正,注重實績,分層考核和一票否決的原則,實行領導與羣眾相結合,平時與定期相結合,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辦法,按照規定的權限、條件、標準和程序進行。

三、考核的對象:

20xx年度正式在編在冊的教職工。

四、考核的內容和標準:

1.考核內容:考核包括德、能、勤、績四個方面,重點考核工作實績,依據的要點有:

①師德測評結果;

②班主任工作量化考核;

③學校平時過程管理,班主任工作考勤等記載結果;

④春秋兩季抽考綜合測評成績;

⑤教研教改工作情況,如學習筆記、公開課(包括打分課)、教研論文等;

⑥學校教職工浮動獎勵工資方案的執行結果;

⑦安全組織教育教學無事故發生;

⑧服從工作安排。

2.考核標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等次分別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標準是:

優秀:正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模範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業務熟練,工作勤奮,有改革創新精神,廉潔奉公,履行聘用合同成績突出。

合格:正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熟悉或比較熟悉業務,工作積極,廉結公正,履行聘用合同成績較好。

基本合格:其表現介於合格與不合格之間。能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工作責任心、組織觀念、履行崗位職責一般,工作效率不夠高,基本能履行聘用合同。

不合格:政治業務素質較差,難以適應工作要求,或工作責任心不強,不能履行聘用合同,或工作中造成嚴重失誤。

確因對工作不負責任,懈怠工作,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的可評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

3、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能進入“優秀”等次入圍名單:

①教育教學過程中有安全事故(包括教學事故)發生者。

②教學質量綜合測評成績,同年級同科有一個班名列倒數第一者。

③班主任工作量化學期年級排名倒數第一、二者。

④教研教改任務沒有完成者:公開課未講;學習筆記不達標;教研論文未完成。

⑤不服從工作安排者。

前三項為硬性指標,其他參考,第四項主要針對班主任。

五、優秀比例和分層辦法:

年度考核優秀等次比例一般按15%確定,考核繼續實行分層考核的辦法,中心學校校長副校長由縣教育局集中考核,並確定等次;其他人員由中心校考核。

六、考核的程序:

1.學校成立相應的考核領導小組。研究落實實施方案的細則。

2.學習動員。考核前組織學習臨教90號文件及本實施方案,進行動員,使考核對象明確考核的目的、意義、內容、方法和步驟。

3.個人總結。被考核人按照考核內容,對照崗位職責要求,回顧總結完成情況,寫出書面總結或述職相告,並用碳黑墨水筆填寫《年度考核登記表》其中被考核人意見欄要簽名並籤意見。

4.綜合評議確定等次。學校年度考核評審委員會全體成員(名單臨時公佈)在個人總結、民主評議的基礎上,對照考核內容,依據學校“優秀”等次指標,以材料得分多少,由高到低,確定考核等次並寫出評語,由學校負責人審定簽署意見。

5.反饋考核結果。

6.總結。

七、考核工作的有關要求

1、年度考核是一項十分嚴肅的工作,是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是事業單位進行人員管理的一項基本制度,事關工作人員一年工作實績的評價,與工資、職務升降、獎懲、職評等密切相關。各教研組要高度重視,對考核“走過場”或不按規定組織實施的集體或個人,要取消考核結果,並重新進行考核。

2、有關問題的處理:(摘要)

因病、事假、探親假累計超過6個月(含6個月)的工作人員不參加考核。

無故不參加考核經通知仍拒不參加考核的,不予考核。

受處理的按相關文件執行。

學校年度考核方案3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以人為本,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切實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客觀公正地評價教師工作,激發教師教學的質量意識,規範教師的教育行為,加強教師自我表現管理和自我發展,實踐人文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努力構建和諧校園。

二、考核領導小組:

組長:袁付雄

副組長:王本萬李萬國黃光遠

組員:學校班子成員及教師臨時代表二人。

三、考核依據

1、根據xx年秋季、xx年春季期末全鄉教學質量檢測成績表上的成績。

2、根據日常工作的檢查記載和工作業績。

3、根據羣眾的評議和平時調查瞭解以及教職工反映的情況資料。

四、考核程序

1、自評:教職工本人根據《三元學校xx年教職工年終考核評分細則》,結合本人的實際工作情況,自行測評,打出分數。

2、組評:考核領導小組根據《三元學校xx年教職工年終考核評分細則》,結合該同志的實際工作情況進行測評,打出分數。

3、綜合評議:根據該同志的自評和考核小組的評議,得出綜合分。

4、公示:考核分出來後,進行公示,7天內如有異議,可及時告之考核領導小組,要求複議或解釋。

5、根據上級下發的評優記功指標,合理分配名額,填寫有關表冊。

五、考核劃等

從高分到低分指標人數為優秀;75分以上為合格;()60-74分為基本合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記功、嘉獎人員按上級下發的指標,從高分到低分依次認定。

六、考核內容

考核內容分為五項:一、德(20分),二、能(20分),三、勤(20分),四、績(30分),五、實效(10分)、六、獎。總分為:100分。詳見《三元學校xx年教職工年終考核評分細則》。

七、有下列情形者,年終考核一票否決,結論為不合格。

1、違法亂紀受到立案查處,黨內受到嚴重警告或行政記過以上處分的;

2、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3、出現重大安全事故,損失慘重,負有直接責任的;

4、無故曠工10天以上的。

5、未盡事宜,參照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執行。

八、幾點説明:

1、考試成績位於全鄉倒數第一的,取消評優資格。

2、沒有統考科目的教師,教學成績按計算。

3、評優指標=中心校在編人數:片村小在編人數,四捨五入法取值。

4、所有獎勵加分不封頂;扣分則不保底。

5、考核一期一評,年終計算綜合得分。評分第“實效”項由校長提供;第“德”項由主管政工人事的副校長和党支書收集提供;第“能”、“績”項由主管教學的副校長和教導處、教科室收集提供;第“勤”項由辦公室和政工處收集提供;第“獎”項的論文等獲獎證件由教師本人於年終考核前3天送交給主管政工人事的副校長,然後到縣有關部門鑑定才能確定加分。

學校年度考核方案4

為了客觀評價教職工的德、能、勤、績,不斷提高教職工的思想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充分發揮考核工作在學校管理中的激勵和監督作用,根據上級年度考核的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現就我校教職工考核工作作如下方案:

一、考核對象:

全校在職在崗人員(副科以上幹部由縣組織部門考核)。

二、考核類別:

考核分專任教師、音體美信息等實踐類老師、教輔人員三種類別進行。

三、考核等級及考核原則:

1.考核等級與比例:考核等級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其中優秀佔20%,合格佔75%,其餘(包括基本合格、不合格)佔5%。

2.考核原則:全面準確、客觀公正。

四、考核結果適用:

1.專任教師連續三年年度考核居後三名,實踐類教師連續三年年度考核居最後一名,教輔人員連續三年年度考核居後二名者,在校內待崗,或由學校建議教育局調離茶陵一中。

2.年度考核優秀人員發獎金500元或400元(其中推薦為上級優秀的發500元,學校先進工作者發獎金400元),合格人員發獎金200元,考核結果處於各類別後5%的不發獎金。

3.年度考核立功人員發獎金600元(立功人員在連續三年考核為優秀的人員中產生)

注:以上獎金不重疊,取最高項。

五、考核內容及考核辦法:

主要包括“德、能、勤、績”四個方面,具體考核內容,權重及指標如下:

學校年度考核方案5

(一)師德(10分)

1、師德規範(5分):所有參與考核人員,均須依法執教,嚴謹冶學,熱愛學校;安心本職工作,團結同志,不挑撥是非;關心愛護學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無違法亂紀行為。凡有違法行為;作風不正派,影響惡劣;不承擔學校分配的任務,不服從學校的工作安排;嚴重違反學校規章制度,經批評教育不改者年度考核均為不合格。

2、政治學習(5分):教師要積極參加各級各類行政主管部門和學校組織的政治學習,要有政治理論學習筆記,有筆記的記5分,無筆記的記0分。

(二)評議:(30分)

(1)學校核心組評議(10分):

①由辦公室統一設計考評表格。

②由校長室組織校極行政、處室主任、年級主任對所有教師從工作態度、工作任務接收及完成情況、愛崗敬業精神等方面進行評議。

③考評分三等:一等30%,記10分,二等60%,記8分;三等10%,記5分。

(2)學生評議(10分):

①由教務處統一設計學生評價表。

②由校長室指定考評班子從每班抽取20位學生對科任教師進行考評。

③考評分“滿意、基本滿意、不滿意”三個等次,每“滿意”票記0.5分,每“基本滿意”票記0.35分,每“不滿意”票記0分。

(3)年級組評議(10分)。

①由年級組組織本組教師進行互評。

②考評分三等:一等30%,記10分;二等60%,記8分;三等10%,記5分。

(三)出勤:(10分)

(1)出滿勤者得10分;

(2)病假:每天扣0.1分;

(3)事假:每天扣0.2分;

(4)曠課:每曠課一節扣3分;

(5)上課每遲到、早退一次扣0.5分以上;

(6)學校規定的所有活動(政治學習、教研活動、會議升降旗及其他集體活動)每缺席一次扣1分,每遲到、早退一次扣0.5分,請假扣0.1分。

説明:婚假、喪假、產假及經學校批准的函授、自考及因公事出差等假不扣。

(四)、教學成績:(35分)

以學校組織的各年級統考或聯考成績得出的教師考核分數為依據,凡一年的考核分數總和為同年級一等(25%)者記35分,二等(55%)者記30分,三等(15%)者記25分,四等(5%)者記20分。(高三老師平時考核分數佔一半,高考考核分數佔一半)

(五)教研教改(20分)

(1)論文水平(6分):在國家級、省級和市級正式刊物發表的文章,分別計6分,4分,2分。在國家級教育行政部門正式獲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論文,分別記4分、3分、2分,省級獲獎論文分別記3分、2分、1分,市級獲獎論文分別記2分、1分、0.5分。

(2)教學競賽與公開課(6分):凡參加校、縣、市、省級及省級以上等公開課分別記1、2、3、4分,在省級及省級以上、市級、縣級、校級各項教學競賽中獲一等獎分別計6、5、4、3分,獲二等獎分別計5、4、3、2分,獲三等獎分別計4、3、2、1分。

(3)課題研究(4分):參加省級以上課題並獲獎者計4分,市級獲獎課題計2分,其餘計1分。

(4)指導學生(4分):

①參加國家、省、市教育主管部門和業務部門舉辦的各類比賽獲一等獎的指導教師每人次分別得4、3、2分(獲獎每降一個等次分別降0.5分);

②被指導的學生作品發表文章在國家、省、市刊物的,指導教師每人每次得3、2、1分。

(六)業務學習(15分)

(1)繼續教育(5分):教師要積極參加各級各類行政主管部門和學校組織的業務學習,要有業務學習筆記,業務學習筆記被年度考核小組認定為“優秀”的記5分,“良好”的記3分,“一般”的記1分,無業務學習筆記的記0分。

(2)專業知識考試(10分):

①由學校組織所由專任教師進行業務考試,根據業務考試成績同學科分A、B、C等,A等30%,記10分,B等60%,記8分,C等10%,記6分。

②無特殊情況缺考者記0分,有特殊情況請假未參加者記6分。

③男教師50歲以上,女教師45歲以上,記分往上一等套。

(七)教學常規(20分)

(1)上交各種計劃、總結(5分):每缺一次扣1分,扣完為止。

(2)教學檢查(10分):以教務處組織的`教學檢查結果為依據,其中教案5分,凡被評為優秀教案的記5分,其他所有符合要求的教案記3分,如果有缺教案的,每缺一個教案扣1分,扣完為止;另外作業5分,作業沒有達到規定的次數,每少一次扣1分,扣完為止。

(3)聽課筆記(5分):教師必須完成學校規定的聽課任務,每少聽一節扣0.5分,扣完為止。

(八)各類榮譽(5分)

①本年度內獲省級以上黨委、政府表彰的各種先進工作者、勞模、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等稱號,得5分;

②本年度內獲市級以上黨委、政府表彰的各種先進工作者、勞模、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等稱號者,得3分;

③本年度內獲縣級黨委、政府表彰的先進工作者、勞模、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等稱號者,得2分。

説明:同一年度多級表彰,均不重複計分,只取最高。

(九)管理工作(5分):

擔任行政、年級組長、書記、教研組長、班主任等工作計3分,每擔任一學期計1.5分。被評為優秀管理人員的每期另加1分。

學校年度考核方案6

一、考核的範圍和對象

全體在編工作人員。其中,學校領導幹部的考核按幹部管理權限進行。到農村掛職任教人員由接受學校考核。外借人員由學校根據其在外借期間的表現進行考核並確定等次,外借人員有關情況由現工作單位提供。

今年,市教育局下達我校的“優秀”名額為9人,“優秀”人員將在不同類型和不同職務的人員中合理確定,重點放在教學一線的教師。校級領導幹部經考核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不計入單位優秀等次基數。嘉獎人數為6人。對20xx年-20xx年以來連續三年優秀的可推薦記三等功獎勵,不受名額限制。

二、考核內容和標準

(一)考核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重點考核工作實績。德是指政治態度、思想品德、職業道德和遵紀守法的表現;能是指業務知識,教育教學技術水平,教育管理和工作能力;勤是指出勤情況和勤奮敬業的精神;績是指完成工作數量、質量、效果;廉是指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廉潔從教情況。

(二)學年度考核結果分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

優秀等次的標準:正確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模範遵守職業道德,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具有較高的教育教學理論水平,工作實績顯著,有團結協作精神,清正廉潔。

合格等次的標準是:正確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實施素質教育,遵守職業道德,能較好地履行崗位職責,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學理論水平,工作實績較好,清正廉潔。

基本合格等次的標準是:思想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一般,能基本完成本職工作,但工作作風、工作紀律方面存在明顯不足,工作積極性、主動性不夠,完成工作的質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某些失誤。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一票否決”,一律不得定為“優秀”等次。

1.當年主要工作受上級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有關科室或年級的主要負責人;

2.工作失職,使學校部門工作造成嚴重社會負面影響的科室或年級主要負責人。

3.師德較差,經常違反《教職工公約》的教職工。

4.在年度會考中,學科綜合名次列市直中學最後一名的任課老師。

5.平行班學科教學成績人均分相差5分以上的任課教師。

6.備課筆記、作業批改等檢查不合格的。

7.聽課筆記達不到規定要求的。

8.事假超過15天;升旗、開會等無故缺席3次以上;無故曠課達1節,遲到早退達5次以上的。

9.工作不滿負荷且不服從學校安排的。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德、能、勤在基本分以上,且沒有“一票否決”事項的,可直接定為“優秀”等次。

1.普通班班級工作成績顯著,班風正,無流生,無安全事故,學生滿意度高,得到領導和羣眾公認的班主任。

2.學科成績在市直中學會考中平均分、合格率、優秀率三項指標的綜合名次列前3名的學科備課組長或主要貢獻人。

3.普通班學科成績在市直中學會考中平均分、合格率、優秀率三項指標綜合名次列市直前3名的任課老師。

4.在中考中成績突出的年級主任、班主任、任課老師。

5.學校工作受市級以上表彰的主要貢獻人。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不能評為“優秀”外,且視具體情況可直接定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1.工作不服從調配,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的;不完成指令性任務造成負面影響的。

2.體罰學生、亂收費或其它違反教師職業道德,屬一票否決的;

3.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直接責任人;

4.一年內連續曠工15天或累計曠工30天以上的人員及其他違反有關規定的;

5.因班風差導致班級學生成績明顯下降或班級流生、違法犯罪數明顯增加的班級班主任;

6.違背學校有關政策或嚴重違背校紀校規的;

7.無正當理由不參加年度考核的在編人員。

三、考核的方式方法

(一)對校級領導幹部的考核:

1.撰寫述職材料。學校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在6月25日前,認真做好述職述廉有關準備工作。校級幹部要在充分聽取教職工意見的基礎上,對個人本學年度工作學習生活等方面進行全面小結,認真填寫《學年度考核登記表》、《校級領導幹部學年度工作實績自我評價與民主評議表》。學校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還要形成述職報告。填報工作實績,以寫實的方式,報告本學年度完成效果較好的主要工作(最多可列五項)和做得不夠的工作。陳述成績應簡潔實在,客觀恰當;陳述不足,不得敷衍塞責和隱瞞應當報告的重大問題。學校領導班子述職報告須提請校領導班子集體研究。

2.召開述職會議。(6月30日-7月5日)學校全體教職工,本單位離退休老同志代表、退休及退二線的原領導班子成員參加會議。主要負責同志報告領導班子及本人的工作實績。其他班子成員對本職工作完成情況作簡要説明。

3.進行民主測評。述職大會結束前,發放《校級領導幹部學年度工作實績自我評價與民主評議表》,進行民主測評。

4.實行實績公示。學校領導班子成員的述職材料除在述職會議上測評外,還要在單位內部公示。公示時間3天。公示時一併公佈市教育局監督電話。

5.召開校級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在進行學年度考核的基礎上召開座談會,通過多種渠道,廣泛徵求黨內外人士意見,並於7月15日前召開校級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

(二)對教職工的考核:

採取學生或服務對象代表及所在部門、中層幹部和領導考核評價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民主測評工作由學校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民主測評中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票的分值分別為100分、80分、60分和40分,民主測評量化積分=(優秀票數×100+合格票數×80+基本合格票數×60+不合格票數×40)÷某類參加測評對象的總有效票數,分類統計積分。

1.學生或服務對象對教職工的考核評價。學生對任課教師的考核評價主要從師德、教學效果與質量兩方面進行。根據學生的認知規律,初中學生對任課教師考核測評的權重為25%。職員、工人可請服務對象的代表評議,其分值在25%範圍內。

2.教職工所在年級、處、室考核評價。主要從德、能、勤、績四個方面進行,其權重佔25%。

3.校級領導幹部和中層幹部的民主測評權重各為25%。

四、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可分四個階段進行。

1.學習動員及準備階段(6.19—6.30):組織學習有關考核工作文件,成立考核工作領導小組,制訂學年度考核方案,對考核工作進行動員部署,統一思想認識。

2.評議考核階段(7.1—7.29):

①個人總結與認格。對照考核內容,本人填寫《年度考核表》,並按照《量化考核表》的內容進行自評;

②組織學生(或服務對象)對任課老師進行測評。以班級為單位,認真組織學生對任課老師民主測評。向學生廣泛宣傳此項測評的意義,消除學生的思想負擔。實行必要的迴避制度,確保學生對任課老師民主測評結果真實準確。

③民主評議與推薦。召開年級組(科、室)會議,總結學年度工作,個人對本年度工作進行小結,民主測評推薦優秀等次初步人選。召開全校教職工大會。校級幹部、中層幹部在教職工大會上述職,並進行民主測評。

④確定等次與公示。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校級領導幹部由市教育局負責考核)的考核結果進行統計彙總量化積分。按積分高低排序。學校考核工作領導小組將考核結果提交校領導班子會議研究確定優秀等次,並將優秀等次人選在學校進行公示。

⑤單位負責人簽署意見。

3.反饋複議階段(7.30—8.5):將評議結果反饋給被考核人,並由被考核人簽署意見。對申請複核或提出申訴的,要按有關規定程序進行。

4.彙總上報階段(8月6日-8月25日):將考核結果按規定要求彙總,填寫有關表格,並將有關考核材料報送市教育局組織人事處。

五、考核工作的組織領導

學年度考核工作是加強學校管理的重要環節和基礎工作。做好學年度考核工作,對於正確評價教職工一年來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激勵教職工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努力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具有重要意義,事關教職工的聘任、晉升、獎懲、待遇等切身利益,意義非常重大,要認真把握考核標準,把重點放在對優秀和不合格等次的確定上。考核工作由學校主要負責同志全面負責,按照市教育局要求成立考核工作領導小組。按照規定的考核方法和程序,認真制定計劃並組織實施,不搞形式主義、走過場。要按照校務公開的要求,提高考核工作的透明度。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在上報前必須進行公示。工作人員對考核結果提出異議的,應在規定時間內履行復核、申訴程序。

學校年度考核方案7

一、原則

1、鼓勵先進。

2、分類評選。根據學校實際,分為校務會成員組、語文、數學、外語年級學科教研組、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藝體、信息技術組等學科組、後勤服務組。指標到相應的組。

3、量化評分。

二、組織機構

由校務會部份成員、部份學科教研組長、年級組長等組成。

三、考核對象與考核等級

全校所有在編在崗教職員工都是考核對象,考核評定等級為優秀、合格和不合格。

四、考核內容

1、考勤

2、思想政治表現

3、進修學習

4、年度教育教學成績(或崗位業務工作)

五、考核辦法

考核實行百分制量化計分。其中,考勤分佔20分,思想政治表現佔20分,進修學習佔20分,年度教學成績(或業務工作)佔40分,另設獎勵分。

全體考核對象根據自己的實際表現,完成自查自評,由學校組織年度考核小組評出優秀、合格和不合格人員。

計分公式為:

教學人員考核實際得分=考勤分+思想政治表現分+進修學習+年度教學評估分+獎勵分;

非教學人員考核實際得分=考勤分+思想政治表現分+進修學習+年度業務工作考核評估分+獎勵分。

六、以下情況不能評為優秀

1、違反國家的法律、法令受到制裁,違反黨紀、政紀或參與邪教組織,受到黨紀、政紀處分;

2、不承擔組織分配的任務,不服從工作安排,或嚴重違反學校規章制度,經批評教育不改;

3、損害學校聲譽或工作中有嚴重失職、瀆職或有重大直接責任事故,造成學校嚴重損失;

4、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規定;

5、亂收費,造成嚴重影響;

6、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教育對象身心健康嚴重傷害;

7、考勤分、思想政治表現、進修學習、年度教學成績(或業務工作)各大項目得分率低於80%者;

8、病假、事假每學期超過10個教學日者;

9、離職、調離教育系統、辭職人員。

七、評分細則:

(一)考勤分佔20分

1、曠課(正課、輔導、晚自習、各類考試監考等),每節課扣5分;

2、上課、上班遲到、早退,每次扣5分。

(二)思想政治表現佔20分

1、政治學習,缺席一次扣2分,早退一次扣1分;

2、黨團活動、年級組會及學校其他重大活動,缺席一次扣2分,早退一次扣1分;

3、升旗儀式,缺席一次扣2分,早退一次扣1分;

4、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扣5分;

5、不廉潔從教,亂收費,扣5分。

(三)進修學習佔20分

1、交學習心得、讀書筆記等,缺一次扣2分;

2、公開課、優質課等,不按規定參加扣4分;

3、參加各類培訓進修,不服從安排扣2分;

4、教師繼續教育,不參加不完成相關任務扣2分。

(四)年度教育教學成績(或業務工作)佔40分

1、教學六認真(備課、上課、作業、檢測等)10分。

不按要求上交檢查或者檢查不合格者一次扣10分。

2、教學成績(佔25分)

(1)學科教研組全體成員:年級教研組學年統考或高考全員人均分達到樂山市全員學科人均分者計6分,未達到計0分;如果超過樂山市全員學科人均分又沒有達到樂山市16校人均,則計13分;達到樂山市16校學科人均分者計15分;超過樂山市16校學科人均分者計20分。

(2)由學校班級學科人均分名次決定的分數:

分為文科和理科,理科的第1、2名計5分;第3、4名計3分;5、6名計1分,餘下名次不得分;文科的第1名計5分;第2名計3分;第3名計1分,餘下名次不得分(理科素質班和實驗班理科性質學科人均分高於下一層次班級100分制8分,150分制12分;文科性質學科人均分高於下一層次班級100分制6分,150分制9分排名)。

任教多個班級的,分別計算,求平均分。高三綜合科按樂山三調和高考各計50%。

3、交相關教育教學計劃、總結等資料5分。

不按要求完成扣5分。

(五)獎勵加分

1、指導學生參加競賽獲得國家、省、樂山市以上獎,分別加5、4、3分;

2、省、市級科研項目參與者,分別加4、3分;

3、論文發表(有稿費的正式刊物)每篇加3分;

4、班級被評為省、市、縣的先進班集體,分別加5、4、3分;

5、省級優質課競賽、自制教具獲省級獎一、二、三等獎,分別加10、7、5分;樂山市級優質課、公開課、自制教具獲省級獲得一、二等,分別加4、2分

學校年度考核方案8

一、考核領導小組打分佔30%

由校務會成員進行。

二、教師打分佔30%

由全體教師進行

三、教學成績佔40%

①非畢業班以學期末統考成績與片區成績進行比較,達平均分得80分。高一個百分點加1分,依此類推;低一個百分點減0.5分,依此類推。

②畢業班以中考成績與縣均分相比較達縣均分得80分。高一個百分點加1分,依此類推;低一個百分點減0.5分,依此類推。

③接別人班的每高2個百分點加1分;每低2個百分點減0.5分。

④成績按兩個學期末的平均成績計算。

⑤工作量,按12個量為滿量。每增加一個工作量加一個百分點;每減少一個工作量減一個百分點。

學校年度考核方案9

為了進一步提高我校教學質量,給學生創設一個文明、健康的環境,對學生、家長、社會負責,使每位教師能得到客觀、公正的評價,做到有章可循,依章辦事,特制訂如下考核方案:

一、德(5分)

盡職盡責、愛崗敬業,虛心執教、嚴謹治學、為人師表;熱愛教育事業、熱愛學校,能積極主動地幹好本職工作;關心學生,師生關係融洽,上級領導、社會、家長反映良好,能體貼、理解領導困難;遇事能從大局出發,關心學校,團結同志。嚴格遵守“十條禁令”。

按師德考核細則執行,考核結果為優秀的記5分,合格的計4分。不合格及違反教師職業道德,造成不良影響,敗壞學校聲譽,本年度取消評優評模資格,一票否決。

二、能(25分)

(一)教學常規工作(20分)

1、備課(6分)分ABCD四個等級,教案能體現課改特色,節節有反思,環節齊全,書寫工整,且無滯後備課現象記A;反思不齊全,環節不明顯,沒有體現教具或板書中的某一環節記B;滯後備課且課改特色不強,書寫了草記C;無教案記D。

2、講課(6分)評分情況與備課類似。按照本校頒發的課堂教學量化評價表,目標意識、主體意識、訓練意識、情感意識、技能意識、效率意識、特色意識都能體現的或受上級表揚的課例記A;沒有很好的使用現代教育技術手段,主體參與意識不強,但其它都符合要求記B;目標重難點不突出,教學方式單一,環節不清楚,教學基本功太差,教學效果不好,教與學比例不恰當,時間控制不合理記C;逃避公開講課記D。無故推遲三分鐘以上時間進教室或不正常上課,每次扣0.1分,扣完為止。

3、批改(6分)具體操作方法與上一項相似。全批全改,按時批改,日期等級激勵語俱全,作業量適中,有等級區分,批語準確新穎,作業整潔,書寫認真或受到上級表彰記A;全批全改,按時批改,作業量適中,作業較整潔,書寫認真,區分等級,有適當的批語記B;有漏批、誤批、遲批現象,無批語,作業量偏少,作業不整潔記C;作業量太少,批改不足所講課進度的一半,其他方面也不達要求的記D。

4、聽課與評課(3分)也是四個等級,分別記3、2、1、0分。每學年聽課次數達到20次以上,且有聽課記錄,評課實在,有導向作用記A;聽課次數達到14次以上,聽課記錄詳細,認真參與評課活動記B;聽課次數達到10次以上,有記錄,評課活動無缺席現象記C;聽課次數10次以下,無記錄,經常缺席評課活動,記D。

5、教研活動(3分)認真參與教研活動,積極發言,有活動記錄,課題論文質量好記A;認真參與教研活動,主動發言,有記錄,但不詳細,課題論文一般記B;教研活動無故缺席兩次以上,不主動發言,無課題論文記C;教研活動無故缺席四次以上,無記錄,不發言,沒有論文記D

6、輔導與檢查(3分)經常對學生進行檢查和個別輔導,記錄完整記A;經常對學生進行檢查和個別輔導,有記錄痕跡記B;偶爾檢查和個別輔導,並有記錄記C;無檢查和個別輔導記D。

7、理論學習(3分)理論學習內容包括校內學習和個人學習,記分方法與上一項相似。集體學習無缺席並有詳細記錄記A;集體學習無缺席,記錄不完整詳細記B;缺席次數達三次以上,記錄不完整詳細記C;經常缺席並無記錄記D。注:1A等6分,B等4分,C等2分,D等0分。

檢查辦法:學校定期查記錄(每學期至少三次,期初、期中、期末),進行等級評價,每項最後取平均分。如個別教師有特殊情況,由校務會成員共同商議評分結果。

(二)教師專業素質考試(5分)

以教師專業素質考試成績的5%記入本項得分。如無此項內容,該分值計入教學成績。

三、勤(10分)

1、病事假累計2天不扣分,超過兩天後,病假累計一天扣0.2分,事假一天扣0.5分,全年事假累計夠5天者,每天扣1分,遲到、早退累計1小時扣0.1分,曠工1天扣3分。説明:開會缺席每次扣0.5分/次。

2、請假需有假條,否則曠工。

3、最低分5分。

四、績(50分)

1、有統考成績教師,以兩率一分除以中心校同年級學科總的兩率一分,所得分數以50%權重記入本項成績(暑假成績佔70%,寒假成績佔30%;任教兩個年級以上教師計算平均分)。

2、沒有統考成績教師(領導、工勤、學前、小科),在全體有成績教師的平均分基礎上上下浮動。(由班子成員打分,按得分劃為三檔。第一檔以{平均分+(最高分-平均分)÷2}記入本項成績;第二檔以{平均分}記入本項成績;第三檔以{平均分-(平均分-最低分)÷2}記入本項成績。

3、此項成績下不保底,上不封頂。

五、廉(5分)

由領導班子成員給全體被考核人員打分(打分精確到0.1),去掉一個最高分,去掉一個最低分,以平均分記入本項得分。違反工作紀律被中心校、教育局通報的記0分;收到黨政紀處分的一票否決。

六、其他工作(5分)

學校及班子成員安排的工作完成情況。以過程記錄為準,由學校班子成員進行量化打分。

七、加減分因素

1、畢業班教師加2分,完成中心校目標加4分。

2、上晚自習的教師每學期加1分。

3、論文:國家級的加1.5分;省級的加1分;市級的加0.5分;縣級的加0.3分,獎勵證書(不含論文和課堂評優)綜合獎勵國家、省、市、縣、局分別加4、3、2、1分,單項獎勵國家、省、市、縣、局、學區、本校分別加2、1.5、1、0.5、0.3分(注:取最高項,不累計)。課堂教學評優加1—4分。學區級加0.5分,縣級加1分,市級加2分,省級加3分,國家級加4分。教研活動中心校以上級教研活動中心發言人,依次加0.3、0.5、1、1.5分。獎勵證書必須是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

4、大型活動為校爭光記1—3分。校級領導能盡職盡責,積極主動地工作加1—4分。以班級量化成績為依據每評選一次優秀班級(30%)給班主任加2分。

5、辦公時能按時到位,辦公認真,不涉及與教學無關之事,否則每次扣0.5分。

6、大課間、升旗按時到位,安排臨時工作(如刷卡),每缺席一次扣0.1分。

7、班隊會,班主任定好每次班會主題,認真組織,開足上全,科任教師跟班,並作好記錄,否則每次扣0.1分。

8、校園勞動,學校活動,積極參與,缺席每次扣0.5分。

9、例會,認真聽取會議精神並作好記錄,積極傳達,違反例會制度每次扣0.2分。

八、結果運用

1、指標分配:全體教師分為兩部分,非任課教師佔優秀名額總數的20%,任課教師佔名額總數的80%。

2、計算全體被考核人員德、能、勤、績、廉等五項總成績,按成績排隊,作為年終考核的主要依據。其它未盡事宜,按當時要求執行。

3、出現安全事故相關責任人和有教育局規定的一票否決的情況的一票否決。

學校年度考核方案10

一、綜合目標考核

1、師德師風:按師德師風目標責任書的有關規定執行。(如違背實行一票否決)

2、教學成績:(80分)

①平均成績考核分=60×班平均分/年級最高平均分。

②優生率考核分=10×班優生率/年級最高優生率;

③差生避免率考核分=10×班差生避免率/年級最高差生避免率;

3、教學常規20分。

二、其他獎勵:

①村校加1分;

②多科每增加一科加1分;

③進步一個名次加1分,後退一個名次扣0.5分;

④班額加分,按(班人數—40)×0.2加分;包班教師按(班人數×2—40)×0.2加分(如果是負分不扣)。

⑤教研工作加分:(最高5分)

非教學成果類:縣級0.5分每篇;市級1分每篇;省級1.5分每篇;國家級2分每篇。

教學成果類:縣級1分每篇;市級1.5分每篇;省級2分每篇;國家級2.5分每篇。

指導學生成果類:縣級1;市級1.2;省級1.5;國家級1.7。

⑥六年級質量檢測獲縣一等獎(集體或單科)任課教師分別加2分,獲縣二等獎(集體或單科)任課教師分別加1.5分,獲縣三等獎(集體或單科)任課教師分別加1分。

⑦五年級抽考成績進全縣前5名,科任教師加1分。

⑧考勤扣分按學校考勤制度執行。

三、注意事項

沒有上統考科目的教職工,考核分一半由教代會測評量分,另一半由學校領導小組測評量分。學校中層幹部,考核分的三分之一看教學工作,三分之二由學校領導小組測評量分。

四、黃牌警告

一、二年級平均分低於75分,三、四、五、六年級平均分低於60分(六年級高於全縣平均水平的除外),且綜合考核分末位的教師實行黃牌警告。

五、評優評先評骨幹選模等辦法

1、參評教職工年度考核分必須進入前八名。

2、評選從年度考核分第一名依次進行。

3、年度優秀每年後勤上給一名,其餘的班主任要有一名,六年級教師要有一名。

學校年度考核方案11

一、指導思想

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和《寶安區教育改革與發展“258”行動計劃》文件精神,進一步實施我區教育均衡發展戰略,促進民辦教育的規範發展,調動廣大民辦教育工作者的積極性,優化民辦教師隊伍,建立和完善民辦學校人事管理和考核制度。

二、考核原則

堅持全面客觀的考核原則,以考察和發現成績、優點為主,突出實績和貢獻,並以此為主要評價標準。同時,根據民辦教育的特點,考核堅持自主性和靈活性的原則,把統一管理和自主考核有機結合起來。

三、考核對象

經區教育主管部門批准的民辦學校(含幼兒園)按照《深圳市寶安區民辦學校教師聘用管理暫行規定》聘用且時間在半年以上的工作人員。

四、考核要點、辦法和基本程序

(一)考核要點

1.對校領導的考核要點

德:全面貫徹執行教育方針、政策、法規,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清正廉潔,作風正派,處事公道,遵守職業道德;維護董事會依法辦學,依法治校。

能:懂教育的常規管理,有豐富的辦學經驗和較高的管理能力;在辦學董事會的領導下,善於統籌謀劃,能把握方向,總攬全局;具有宏觀決策和微觀指導的能力,能帶領班子和全體人員為實現本單位的目標而努力;具有正確的管理思想,管理觀念適應時代要求,在學校管理中突出人本觀念、體現人文關懷,有較強的效益觀念、競爭觀念和市場意識。

勤:勤奮工作;積極組織開展各項有利於學校發展,有益於師生身心健康的活動,認真營造良好的育人氛圍;經常深入教學一線,瞭解、熟悉學校各方面的情況。

績:較好地完成與辦學董事會簽訂的任期目標,辦學取得良好的社會效益和較好的經濟效益;從本單位實際出發,建立健全組織機構、規章制度、工作程序;本單位各要素、各部門、各環節協調聯繫,各項工作按計劃統籌開展,形成一個有機整體,充分發揮整體效能;在辦學理念和管理創新等方面有積極的探索並取得一定成效。

2.對教職工的考核要點

德:包括政治方向、政治立場、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事業心責任感、職業道德等方面,把“要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大力弘揚愛國主義精神、求實創新精神、拼搏奉獻精神、團結協作精神”作為思想政治表現考核的主要參照內容。

能:主要包括學術(技術)水平和業務能力。學術(技術)水平主要是掌握的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在工作中實際的運用情況;業務能力主要是指在實際工作中表現出來的思考問題、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的實際本領。具有良好的協作精神和較強的溝通能力。

勤:主要考核工作人員的勤勉情況和工作態度。勤勉情況包括在工作時間是否盡心盡力,專心致志,精力充沛,是否遵守工作制度和紀律等;工作態度包括服務性、主動性、事業心、責任感,是否勤勤懇懇,任勞任怨等。

績:是指在工作中經過自己的勞動和努力所取得的成果、成績和效果,所培養教育學生的總體質量。教育教學在學生、家長中的滿意率較高。

(二)考核辦法

考核按一級考核一級的辦法進行:

1.校長由上級主管部門組織考核,先由校長本人進行自評,然後向全校教職工述職報告,用考核量化評分表進行民主測評,辦學董事會再根據自評和民主測評結果進行審議,評定等級,報上級考核領導小組審定。

2.副校長及教職工的考核由各單位組織,按規定程序進行,等級由單位考核領導小組審定,結果報辦學董事會核准。

3.各單位要根據本方案精神制訂本單位學年度考核的具體實施辦法。

(三)考核程序

1.對校長、副校長的考核

(1)本人填寫考核登記表,並按要求打上自評分。

(2)向本單位全體教職工述職報告。考核校長時,上級考核領導小組派員前往聽取意見。

(3)民主測評。

(4)董事會根據民主測評結果,對校長進行考核和評價。

(5)上級考核領導小組審定考核等級。

(6)考核結果與本人見面。

2.對教職工的考核

(1)單位宣傳發動。

(2)個人填寫相應的考核登記表並打出自評分。

(3)分管領導或科(處)室負責人打分並作出評價。

(4)單位考核領導小組審議評定等級。

(5)考核結果報辦學董事會審定。

(6)上級考核領導小組審批。

(7)考核結果與本人見面。

(四)考核等級

考核等級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等級。其中,校長優秀等級由各單位辦學董事會提出,報上級考核領導小組按10%—20%的比例審定;其他人員的優秀等級由各單位考核領導小組按10%—20%的比例確定,報上級考核領導小組審定。

五、考核結果管理及使用

1.考核結果彙總由區教育局人力資源科保存。

2.考核表由各單位人事部門存入個人工作檔案,直至其離開本單位後一年。

3.考核結果作為辦學單位對工作人員聘用、辭退、評優評先、獎懲、職稱評聘或正式調入的參考依據。考核稱職以上的,方可續聘;考核基本稱職的,建議予以解聘;考核不稱職的,一律予以解聘。

4.各辦學單位須根據各自的實際,建立學年度考核獎勵制度和確定獎金標準,獎勵考核優秀的人員。各辦學單位對考核優秀人員發放獎金的標準為不少於被考核人一個月的全額工資。考核為優秀的民辦中、小學校長,除辦學單位發給考核獎金外,區教育局給予每人XX元的獎勵。

5.考核結果可供管理者或本人查閲、複印。

學校年度考核方案12

根據安全工作法律法規和市縣有關學校安全工作的要求,為切實加強我縣學校安全工作的監管,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xx縣學校安全穩定年度工作考核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的核心是建章立制、明確職責、落實責任。目標是減少學校師生意外傷害事故,杜絕各類安全責任事故和重特大事故,為師生員工提供一個安全穩定的環境,確保校園平安穩定,促進平安xx建設。

二、組織領導

成立學校安全穩定年度工作督導考核領導小組,由陳洪榮同志任組長,牟方權、屈長元、韓家驤、丁盟宗、李國榮、盧軍、李保宣、吳比、賀江鵬同志任副組長,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

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安監科,由李保宣兼任辦公室主任,喬治偉任辦公室副主任,譚地權、薛亮等為成員,具體負責學校及校長督導考核的日常工作。

三、考核對象

全縣各公辦學校,已經審批並通過年檢的民辦學校

四、考核內容及分值

年度考核實行100分制。

(一)基礎性指標100分(具體內容、分值見《考核細則》);

(二)加分和扣分(見本方案第七條獎懲辦法);

五、考核等次

考核分優秀、合格和不合格三個等次。考核分數90分及以上為優秀,65分至90分(不含90分)為合格,64分及以下為不合格。

六、考核方式

考核評價工作在教委安全工作督導考核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安監科牽頭組織實施,片區督導員協助,鄉鎮村小由所屬中心校按本規定組織考核,片區督導員督察督辦。民辦學校由職成教科牽頭考核。

考核採取過程督導和年終考核相結合方式進行,年終先由學校根據考核細則自查量分報我委安監科,我委進行核查評估。安監科建立過程督導考核台帳,對全縣各級各類學校進行過程督導和專項督查,並參考教委相關科室和片區督導員的意見完成學校的督導考核和考核評價。

七、獎懲辦法

(一)學校安全穩定工作考核“一票否決”範圍。

1.發生安全責任事故或重特大事故,受縣政府及以上有關政府或部門通報批評或在社會上造成重大影響的;

2.學校未發現或未及時向上級書面報告,造成房屋坍塌或設備設施的原因等造成師生的生命財產嚴重受傷受損的;

3.食品或飲用水不安全,學校沒有及時整改或向上級書面報告造成師生中毒的;

4.發生安全事故報送不及時或有意隱報、不報而造成嚴重後果的;

5.學校在管理或工作中被市級及以上政府或部門通報、黃(紅)牌警告、掛牌督辦等情形的;

6.其它可以避免但由於學校管理疏漏,安全教育不及時或不夠,造成師生重大傷亡的。

(二)學校安全穩定工作額外扣分範圍。

被考核的學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每出現一起酌情扣考核分6-10分。

1.安全事故善後處置不及時或不當,致使學生家長3人以上集體上訪給教育帶來嚴重負面影響的;

2.安全事故學校無直接責任,但對學生教育不夠,管理疏漏造成師生意外死亡或重大傷害事故,每學期發生兩起及以上的;

3.學校在管理或工作中存在自身責任問題,在鄉鎮、街道及以上政府、部門安全檢查中受到通報批評或點名批評、黃(紅)牌警告、掛牌督辦等情形的;

4.鄉鎮、街道及以上政府、部門提出安全隱患的整改意見或下發了限時整改通知,學校推諉、拖延整治或辦理不及時造成師生受傷或財產受損的;

5.發生安全事故報送不及時或有意隱報、不報造成一定負面影響的;

6.其它可以避免但由於學校管理疏漏,對學生教育不夠,造成傷害事故發生的。

(三)學校安全工作加分條件。

1.代表本系統承擔國家、市、縣安全穩定工作範疇重大活動(含接受檢查督導、觀摩等),分別加3、2、1分(可以重複計算,下同);

2.單位集體受到國家、市和縣政府及相關部門關於安全穩定工作獎勵的(以文件、獎證、獎狀等為準),分別加5、3、1分。

八、結果運用

凡年度考核為優秀等次的學校由縣教委給予表彰和獎勵;考核為不合格等次的學校實行掛黃牌或紅牌督辦和全縣通報批評、限期整改,對校長進行誡勉談話,單位及法人代表當年不評優、評先和晉級。連續3年不合格的按幹部管理權限予以免職,班子其他成員給予相應的處理。

九、本方案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學校年度考核方案13

根據區教育局20xx年度事業單位人員考核工作會議精神,結合本校具體情況,特制定20xx年xx中學考核工作方案。

一、考核範圍:

本年度在職在編的教職工,支教人員、借出人員、調入人員(本年度退休人員不參加考核)。

二、考核辦法:

本次考核採用個人申報、小組推薦和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個人小結(申報)-述職-小組民主測評(包括服務對象滿意度測評)-組織推薦-領導組考核-確定等次-公示-上報審核。個人總結考核表一份,自制表格要求與原表保持一致。

三、考核要求:

1、不能以票定等,要德能勤績全面衡量,由考核領導組綜合考慮確定等次。堅持正確導向,不搞平衡、不搞輪流坐莊。要向踏實工作、不搞關係而工作實績好的同志傾斜,樹立學校正氣,彰顯人品,提高表彰獎勵含金量。

2、要客觀、公正、公平、公開地搞好考核工作,各等次考核結果公示天,不定等次及不合格人員的確定要慎重,要有證據。對優秀、不合格有異議要及時向學校考核組反映,便於核實處理及反饋,杜絕事後信訪。

四、政策説明:

一是優秀比例在總人數的1%以內(學校20xx年度四星高中創建成功,比例由原12%增加至1%),計算時採用去尾法,不得突破;

二是嘉獎在本年度內“優秀”產生,人數為總人數的8%以內。區教育局希望各單位正確掌握政策導向,把真正優秀的同志考核出,其餘依然按照通州區教育局97年(271)號精神執行。

五、考核等級:

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不定等次、未參加考核,受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按有關規定確定等次;擅自離崗、經常曠職、學校處分的人員、沒有正當理由拒絕參加考核的人員,經考核領導小組集體評議,學校黨政聯席會議討論通過也可以定為基本合格、不定等次、不合格。

六、經學校黨政聯席會議討論,決定建立20xx年考核領導組。

領導組由李達、羌達勛、黃學恭、薛軍、孫鋼、蔡國鋒、黃京寧、周漢平、趙建兵、顧鋒傑、管建新、張卓鵬等同志組成,李達同志任組長。

七、時間部署:

1月9日領導組籌備會議,討論考核相關工作;1月11日前完成個人小結;初定1月12日分組進行個人述職和民主測評(服務對象滿意度測評由領導組安排進行);述職測評結束後各組將個人考核表和民主測評表交校長辦公室劉主任彙總;1月1日領導組綜合考核,確定人員等次;1月14日~xx日優秀、嘉獎人員公示;1月17日考核表、彙總表、等次表送教育局監察科審核。

八、人員分組:

(見附一)

九、各組召集人、評優指標及述職地點:

(見附二)

十、基礎評優指標

是各組推選優秀的上限指標,不得突破,按指標上報的同志必須在德、能、勤、績等方面表現優秀,否則,經過考核領導組綜合考評將會被淘汰,造成指標的浪費。各組名單上報後,考核領導組還將參照主管領導的意見,對各組推薦人選、個人自薦、組織推薦人選進集體評議(所有推優人員均需從校辦領取《20xx年度考核工作教職工工作情況一覽表》填寫,14日前交校辦),最後按照教育局下達學校的指標進行綜合考慮最後確定優秀人選並公示。

學校年度考核方案14

一、考核原則

學校年度考核工作,堅持客觀公正、公平合理、公開透明、全面準確的原則,考核的結果與個人的評優、獎懲掛鈎。

二、考核對象

在校全體工作人員。

三、考核時間

考核時間跨度為本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考核內容

根據個人年度工作情況,從德、勤、能、績四個方面對考核對象進行考核,重點考核工作實績,突出工作實效。

德(20分):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現和職業道德表現。即在工作中能否遵紀守法,嚴於律己,自覺抵制不良之風;能否熱愛學校、安心本職、依章執教,嚴謹治學;能否團結同事、關心學生、互助協作、尊重謙讓;能否服從學校安排,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努力完成工作任務;能否關心集體、團結協作,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勤(20分):主要考核工作態度、敬業精神和工作紀律等情況。即在工作中是否遵守各項規章制度,自覺履行崗位職責;工作中是否有事業心、責任感,精益求精,踏實勤奮;是否積極參加工作會議和業務學習,無缺勤。

能(30分):主要考核業務技術的運用發揮,業務水平的提高以及知識更新等情況。即在工作中能否勝任所承擔的任務並獨立完成;是否有較高的政策水平和較強的決策、指揮、協調能力及較好的工作方法;是否精通業務,知識更新快,專業技術能力較強或提高較快;工作中是否有改革創新。

績(30分):主要考核履行職責情況,包括完成工作任務的數量、質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和社會效益以及經濟效益。即在工作中是否很好地履行本職崗位職責,積極完成年度工作任務,工作效率高,工作效果良好,沒有出現責任事故。

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三個等次,其中優秀佔20%、合格佔75%、基本合格佔5%。

五、考核標準

(一)優秀:政治思想表現、職業道德及工作態度好,工作能力強,業務水平高,出色地履行崗位職責,工作實績顯著,在工作人員中有突出表現,年度考核分數90分以上。

(二)合格:政治思想表現、職業道德及工作態度比較好,工作能力較強,廉潔自律,業務水平能勝任本崗位工作

要求,較好地履行崗位職責和完成工作任務,年度考核分數75~89分。

(三)基本合格:政治表現與業務素質一般,勉強適應工作要求;工作積極性、主動性不夠,沒有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務;在工作中造成一定失誤,年度考核分數60~74分。

六、考核程序和方法

1、由本人填寫《年度考核登記表》,填寫內容要齊全,按照考核內容對自己一年來的實際工作情況填寫,交學校年度考核辦公室。

2、學校考核小組採取定量考核與定性考核相結合的方法,對每一個人一年來的工作進行綜合測評打分,評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三個等次。

3、實行優秀人員公示制度,對確定為優秀等次的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至7個工作日。有異議的,考核領導小組認真調查核實,並向反映人通報調查結果。

4、考核等次意見須通知本人,有本人簽名,否則不予承認。

七、時間安排

本次年度考核工作,由學校年

學校年度考核方案15

根據縣教育局的安排,我校績效考核同年終考核一併進行。統一定於8月18日————8月23日進行考核。

績效考核領導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績效考核説明:

1、為實現公平合理的原則,本學年績效考核分三塊進行:

(一)中層領導

(二)中學教師

(三)小學教師(含保育教師)。

2、因特崗教師教師績效工資不進財政專户,無法同其他教師一起進個人專户,故本學年中學教師績效考核分二塊進行:

(一)特崗教師

(二)在編教師。

3、馬廄主教在小學教師組考核,不再享受領導補貼,可相當於一個教研組長,享受教研組長補貼。

4、中學教導員在中學在編教師組考核,以教學成績同教師排隊,不再享受教導員補貼。

5、寒暑假期、星期日,學校臨時安排值班護校補貼不再納入績效考核,所需補貼由學校預算外資金髮放。

6、因本學年特崗教師、新入編教師年終無獎金,故本學年年終獎金各歸本人。

7、因本學年上班時間為9個月,故本學年考核績效以9個月計算,本年2、7、8月按職稱歸入本人。

8、其餘績效考核嚴格按照學年初制定的《石匣學校教師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實施方案(修改稿)》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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