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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實履行義務》教學設計

《忠實履行義務》教學設計

《忠實履行義務》教學設計

《忠實履行義務》教學設計

●對應課標內容

本課所依課程目標的相應部分是“我與他人的關係”中的“權利和義務”。該部分的課程目標是:“瞭解憲法與法律對公民權利和義務的規定,能夠正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具體對應的內容標準是:“理解權利與義務的關係,學會尊重他人的權利,履行自己的義務。”

●教學目標

知識目標:忠實履行義務的要求;

能力目標:提高踐行道德義務和法定義務的能力;

情感、態度和價值觀目標:增強對國家、對社會、對集體、對他人的責任意識,做負責人的公民。

●教學重點與難點

忠實履行義務的要求。

●課時安排

1課時

●教學過程設計

在社會生活中,我們每天都在實施着一些行為,有些行為是法律鼓勵的,有些行為是法律要求的,還有一些行為是法律禁止的。履行義務是享受權利的需要,而要忠實履行義務,必須搞清楚哪些行為是法律鼓勵的,哪些是法律要求的,哪些是法律禁止的。

一、法律鼓勵我們做的,我們積極去做

活動一:播放視頻1:《太慈中學開展愛心捐助活動》

視頻2:《持續27年 植樹千萬棵》

思考問題:

①太慈中學開展愛心捐助活動、農民陳振河持續27年植樹千萬棵,屬於履行義務嗎?是道德義務還是法律義務?

②他們的行為是法律鼓勵的,要求的,還是禁止的呢?

③法律鼓勵我們做的,我們應當怎樣做?

④我國法律提倡和鼓勵公民實施的行為還有哪些?(義務獻血、愛護公物、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提倡公民節約和反對浪費、植樹造林、晚婚晚育、計劃生育、見義勇為等)

教師總結:我國法律提倡和鼓勵公民實施有益於社會文明和進步的行為。對於法律提倡的,我們要積極去做,這是忠實履行義務的重要體現。

二、法律要求做的,我們必須去做

活動二:案例分析

案例一:某鎮村民王某生有兩個兒子,其丈夫在老二出世後不久便過世。王某在老大14歲、老二12歲時,將兩個兒子丟在公公、婆婆身邊,隻身一人離家出走。四十年後,王某又回到了家鄉,此時王某已近80歲,喪失了勞動能力,生活困難,要求兩個兒子給付贍養費。

案例二:在孟某3歲時,程某將孟某收為養女,並將程某撫養到24歲,後因兩人之間的糾紛,程某解除了與孟某的收養關係。多年後,孤身一人的程某要求孟某盡贍養義務,並每月支付贍養費400元。

思考問題:王某的兩個兒子及孟某需要履行對老人的贍養義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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