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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社交中女士的稱呼禮儀

關於社交中女士的稱呼禮儀

人際交往,禮貌當先;與人交談,稱謂當先。使用稱謂,應當謹慎,稍有差錯,便貽笑與人。恰當地使用稱謂,是社交活動中的一種基本禮貌。稱謂要表現尊敬、親切和文雅,使雙方心靈溝通,感情融洽,縮短彼此距離。正確地掌握和運用稱謂,是人際交往中不可缺少的禮儀因素。

1、一般約定俗成地按性別的不同分別稱呼為“小姐”、“女士”、“先生”。其中,“小姐”、“女士”二者的區別在於:未婚者稱“小姐”,不明確婚否者則可稱“女士”。

2、“小姐”:最實是宋代王宮中對地位低下的宮婢、姬、藝人等的稱謂。到了元代,“小姐”逐漸上升為大家貴族未婚女子的稱謂,如《西廂記》中:“只生得個小姐,字鶯鶯。” 至明、清兩代,“小姐”一詞終於發展成為貴族大家未婚女子的尊稱,並逐漸傳到了民間。

3、“女士”:始見於《詩經·大雅·既醉》:“釐爾女士。”這兒的“女士”指有德行的女子,和後來説的“千金”一樣,用以對婦女和未婚女子的敬稱。

4、外國稱謂禮儀普通男女的`稱呼。

一般情況下,對男子不管其婚否都稱為“先生”(Mister);對於女士,已婚的稱為“夫人”(Mistress),未婚的稱“小姐”(Miss);婚姻狀況不明的,也可稱為“Miss”。在外事交往中,為了表示對女性的尊重,也可將其稱為“女士”(Madam)。

5、官方人士的稱呼。

對高級官員,稱為“閣下”,也可稱職銜或“先生”;對有地位的女士可稱為“夫人”,對有高級官銜的婦女,也可稱“閣下”;對其他官員,可稱職銜或“先生”、“女士”等。

標籤: 稱呼 禮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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