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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暑降温藥品發放通知

防暑降温藥品發放通知

要密切關注有關高温天氣的氣象預報,氣象學將日最高氣温大於或等於35攝氏度定義為“高温日”,連續5天以上“高温日”稱作“持續高温”。

防暑降温藥品發放通知一

集團各分公司:

夏季高温即將到來,為做好員工的防暑保健工作,確保夏季安全生產,集團公司本着“關心職工、以人為本”的指導思想,依據集團公司《勞動保護用品發放管理制度》,對從事室外作業、高温崗位人員予以高温用品發放。具體發放標準如下:

一、享受範圍

高温用品發放享受範圍:各分公司的在崗全員合同制、外聘人員、及在冊臨時工(包括長期季節工),借調人員隨所在分公司發放。放假人員、出勤不滿20天者不享受。

二、發放方式

實物發放:各分公司會計將本部門人數彙總後上報公司工會,(於2016年7月25日前統計完),由行政部統一提報計劃,集中採購所需物品。待物品入庫後,各分公司會計開領料單,憑單據到行政部領取。

三、發放要求

各分公司會計負責防暑降温用品的發放、建檔、管理工作,各分公司要以實事為依據,嚴格按規定程序領取防暑降温用品。對不按要求,出現弄虛作假的,行政部將按公司有關規定對其處罰。

  總經辦

  20xx年7月15日

防暑降温藥品發放通知二

各區總工會、安監局,各產業工會:

為切實維護廣大職工安全健康合法權益,有效預防和控制職工高温中暑及各類事故發生,根據福建省總工會辦公室《關於做好2017年全省職工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閩工辦[2017]44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做好2017年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安監總廳安健函〔2017〕98號)精神,現就做好2017年全市職工防暑降温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職工防暑降温工作

今年,是黨的十九大召開之年,是廈門會晤舉辦之年。各級工會組織和安全監管部門要從安全發展、維護穩定的高度,充分認識防暑降温工作的重要性,切實把防暑降温工作作為當前一段時間的重要工作來抓,進一步加強領導、明確職責、精心部署,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把職工防暑降温工作做好、做實、做細,充分保障職工的安全與健康。

二、強化用人單位落實防暑降温主體責任

各級工會、安監部門要加大對防暑降温工作的宣傳力度,強化用人單位防暑降温主體責任意識。用人單位要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等四部門聯合印發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辦法》(安監總安健〔2012〕89號)有關規定,特別要落實好以下保障措施:

(一)要組織高温天氣作業勞動者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對患有心、肺、腦血管性疾病、肺結核、中樞神經系統疾病及其他身體狀況不適合高温作業環境的勞動者,應當及時調整作業崗位。

(二)要積極改善勞動條件和作業環境,在高温作業場所增添必要的通風或降温設備,設立高温作業職工工間休息室,保證工作場所符合國家職業安全衞生標準的要求。要為勞動者提供必要的個體防護用品和防暑降温所需的清涼飲料、保健用品和必需藥品。

(三)要合理安排或調整勞動者夏季高温天氣工作時間,適當增加高温作業環境下勞動者休息時間,最大限度地減少勞動者高温中暑事件的發生。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氣從事露天作業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

(四)要制定高温中暑應急預案並組織演習,根據從事高温作業和高温天氣作業的勞動者數量及作業條件等情況,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足量的急救藥品。同時,要對勞動者進行高温防護和中暑急救宣傳教育,增強勞動者防範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突出重點,強化監督檢查

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結合夏季高温特點,突出重點行業領域和重點單位,加強對用人單位防暑降温工作責任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同時,要督促相關部門加強對建築工地、露天作業場所和高温作業崗位的夏季防暑降温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用人單位是否認真貫徹落實《防暑降温措施管理辦法》規定,是否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是否組織勞動者進行職業健康檢查,是否配備通風或降温設備以改善作業條件,是否合理安排或調整高温作息時間,是否制定高温中暑應急預案等情況。對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危害勞動者身體健康的行為,要依法進行查處;對問題嚴重的,要予以公開曝光。

各級工會組織要根據《廈門市總工會辦公室關於做好全市工會基礎大排查自查工作的通知》(廈工辦[2017]17號)要求,結合“安康杯”競賽活動的開展,積極發動職工立足崗位,進行企業勞動保護措施落實情況、防暑降温主體責任落實情況、高温津貼支付情況等企業安全生產基礎大排查,整治身邊安全隱患,推動解決生產作業和生活環境中存在的高温危害等突出問題,嚴防各類事故的發生,確保廣大職工平安度夏。

四、大力推動用人單位嚴格落實高温津貼政策

各級工會、安監部門要通過監督檢查、輿論宣傳等多種措施,督促企業落實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七部門《關於調整夏季高温津貼標準的通知》(閩人社文〔2013〕239號)文件精神,對於安排勞動者在高温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單位必須向從事高温作業的勞動者按月或按天支付高温津貼,標準為每人每月200元或每人每天9.2元,發放時間是每年5月至9月份。

五、深入開展“夏送清涼”職工慰問活動

“夏送清涼”職工慰問活動是工會的傳統工作和品牌活動。各級工會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認真安排,要根據天氣變化情況,集中一段時間、安排適當經費,由領導帶隊,深入有典型示範意義的重點建築工地、露天作業場所和高温作業崗位,開展“夏送清涼”職工防暑降温慰問活動。要結合“夏送清涼”慰問開展調查研究、督促檢查和宣傳諮詢活動,不僅要為高温一線職工送清涼,還要為他們送法律、送政策、送關愛、送健康。要加強“夏送清涼”活動的宣傳報道,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不斷擴大“夏送清涼”職工慰問活動的社會影響力。

要進一步加大“户外作業職工愛心飲水點”的建設力度。“户外作業職工愛心飲水點”建設是工會精準服務户外作業職工的一項重要舉措,各級工會要繼續廣泛宣傳發動,動員社會各界積極參與到“愛心飲水點”建設活動中來,增設一些新的站點,使“愛心飲水點”逐漸覆蓋到每個工業園區、每個社區和每條街道,真正打通服務高温下勞動者的最後“一公里”。要對原有“愛心飲水點”進行清理整頓,撤銷個別不能發揮作用的站點,對服務到位、羣眾反映好的站點進行適當獎勵。對清理整頓後的站點要重新進行登記,明確站點所在的店名、地址、負責人、聯繫電話。

六、及時報送防暑降温信息和工作總結

各級工會、安監部門在調研、檢查、指導工作中發現的突出問題,應當及時向同級政府職能部門和上級部門報告,積極推動問題的解決。同時要加強信息上報工作,將防暑降温工作總結分別報送相關部門。請各區總工會、各產業工會將《2017年廈門市職工防暑降温工作檢查表》(附件1)複印件隨查隨報,《2017年職工防暑降温工作統計表》(附件2)和2017年職工防暑降温工作總結於9月1日前報送市總工會經濟部。

  廈門市總工會 廈門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2017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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