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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塵埃落定》初中的讀後感(通用6篇)

《塵埃落定》初中的讀後感(通用6篇)

認真品味一部名著後,你有什麼總結呢?是時候抽出時間寫寫讀後感了。那麼你真的會寫讀後感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塵埃落定》初中的讀後感(通用6篇),歡迎大家分享。

《塵埃落定》初中的讀後感(通用6篇)

《塵埃落定》初中的讀後感1

《塵埃落定》的作者是青年藏族作家阿來,講述了在上個世紀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壩地區,當地的藏族人民被十八家康巴藏族土司統治着,麥其土司便是其中之一。一次酒後,麥其土司和漢族太太生了一個傻瓜兒子。這個人人都認定的傻子與現實生活格格不入,卻有着超時代的預感和舉止,成為土司制度興衰的見證人。小説故事精彩曲折動人,以飽含激情的筆墨,超然物外的審視目光,展示了濃郁的民族風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祕。

本書以傻子少爺為視角敍述故事,與《阿甘正傳》有異曲同工之妙。而貫穿全篇的神祕預言譜寫出了一曲沒落土司制度的悽美輓歌,從而使體現出一種獨特而神祕的審美魅力,又讓我覺得和《百年孤獨》非常神似。

通過閲讀本書,可以體會到作者對本民族文化的深厚感情及對民族文化的深厚積澱。我喜歡小説裏面的每個人物,他們都不是特別複雜,但卻特別純粹,那些純粹的人物使得整個小説無時無刻不迸發着生命的能量和詩意。

書中許多場景的描寫也都如詩如畫,我眼前似乎就能看見充滿異域風情的馬爾康縣,藏族服飾,慶典時宗教儀式和巫術,遼闊的草原,白雲湖水以及奔跑的馬。書中對愛情描寫和充滿詩意的性愛描寫揭示了人們在愛情面前的反映和心理,賦予了作品動人心魄的力量。無可否認,肉體的交融自然而然會使兩個人的關係和心理變得微妙而複雜起來,

阿來對待自己的藏族身份有一種從容——我就是藏族人,我們就生活在這樣遙遠而美麗的土地上,我們就是這樣的人,我們就這樣生活,你可以認為我傻,可以看不慣,或者有其他各種偏見,但我們活得很好,我們自己也有好有可壞,有紛爭麻煩、仇殺、貧富之分、宗教對抗、家族矛盾如此種種,但在我們的土地被有顏色的漢人染上顏色之前,我們世世代代如此。

在書的結尾,當男主人死之後,作者藉着他的靈魂表達了每個人心中最原始的本能情感——對家鄉的熱愛:“上天啊,如果靈魂真有輪迴,叫我下一生再回到這個地方,我愛這個美麗的地方!”

看完了才知道這本書還得過茅盾文學獎,確實值得推薦。

《塵埃落定》初中的讀後感2

那些關於青春的故事就那樣慢慢遠去,可是我害怕如果我不留下點什麼,等他們慢慢消失在天際,終有一天那些慢慢暈染開來的的回憶會模糊了我的天空。

很早就想拜讀阿萊的《塵埃落定》了,可是總提不起勇氣去一覽無餘,害怕它太過落寞,會刺痛我年輕的心。可是末了,看着生命的變化不斷的演繹,卻倍感無力。

我讀青春,一個美好得一塌糊塗的季節,可是卻稍縱即逝。看罷辛夷塢的《原來你還在這裏》,內心中開始蓬勃起無限的感歎,畢竟有些事錯過了就真的錯過了,可是年輪寫就的心路歷程又有誰在乎呢?那些關於怎麼愛,那些關乎青春裏細微的心緒又有誰會注意。

你會相信很多年之後當你回頭的時候,有一個人一直在那裏等你嗎?你會相信無論你們走得有多遠,你終會找回那個你心中的人嗎?把這篇小説讀了兩遍,不想去深究他是否會教會我怎麼愛,只是想要去看那些年少得讓人卑微的愛情,經過時光的淘洗怎樣在我們的內心深處不斷的滋漲。

蘇韻錦和程崢能夠不失彼此,那是因為他們最初就深愛着彼此,即使是蘇雲錦的卑微,亦或是程崢的倔強都沒法改變他們愛着對方的事實。

很大原因上他們最終的完美,源於他有一個有財力的家,有一個開明的父母吧!兜兜轉轉,他們最終還是走入了對方的懷抱,或許有一種愛永遠也不會割捨吧,或許年少的情愫是很難被代替的吧。而對於莫玉華,周不過是她固執年代裏那一抹暈不開的雲彩,與結局無關,他在乎的不過是她的內心。

愛到決裂,愛到骨子裏,做了一切可以做的,哪怕別人只是把它當做一個朋友,頂多就一個知己。有些人就這樣,不愛就是不愛,不會因為你的固執己見而改變,亦不會因為你的付出而接受。畢竟年輕的心是透明的,容不得一絲雜質。

很多結局都已經寫定了,很多時候我更相信緣分不過是宿命的安排罷了·所以學會了不再去強求,所以學會了坦然的去接受。就好像塵埃落定,終是太過平靜。也許年少的輕狂,會讓我桀驁不馴,讓我努力的想要為了自己的心而活,但骨子裏的那份野氣終會歸於平靜。然後我相信了,錯過的都不是緣分,感情不是追來,亦不是等來的,而是不早不晚你們碰上了,然後就決定了走到天荒地老。

《塵埃落定》初中的讀後感3

《塵埃落定》是阿來1998年發表出版的,這部作品講述了藏族的土司制度的興衰歷程,具有很高的藏族歷史文化價值,並且帶有濃厚的科幻色彩。

這部作品有很多處都描寫了麥琪土司的二兒子與侍女的情節,有些地方描寫得比較露骨,而有些地方則寫得很含蓄,但是看起覺得很可笑,因為能把那樣的情節寫得那樣的和諧。

麥琪土司有兩個兒子,大兒子是麥琪土司與藏族女人所生,英武彪捍、聰明勇敢。二兒子是麥琪土司酒醉後與一個漢族女人所生,但是二兒子卻是個“傻子”。但文章中卻多次描寫“傻子”少爺與侍女桑吉卓瑪的情節,作者為什麼要在小説中多處描寫?

(一)二兒子剛生出來的時候,就被人認定為“傻子”,但是結合他後來的表現,他這個“傻子”在關鍵時刻可比聰明人有智慧。比如麥琪土司在麥琪的轄地的邊界上修了很多的堡壘,他問他的大兒子為什麼在邊界上修這麼多的堡壘,他大兒子沒有回答正確。但是二兒子卻回答正確了,説是為了存儲糧食,在這一點上,麥琪土司也解釋不清楚。我覺得作者需要用那樣的方式來告訴人們,他們眼裏的“傻子”可不傻啊。因為真正的傻子是不會做那樣的事的。

(二)小説中第一次描寫“傻子”少爺與侍女是在二少爺15歲的時候,這種事情也是男人懂事、成熟的標誌吧。因為小説是通過二少爺的眼睛的所見、所聞和所感寫的,二少爺則是小説的主線,也是他見證了藏族土司制度的興衰歷程,到民國時期的塵埃落定。因此故事也從二少爺開始懂事的時候寫起。

(三)我覺得小説有這樣的情節,也是吸引讀者的一種方式。畢竟藏族也是少數民族,社會發展進步得比較慢,因此還沒有進入文明時代,還丁柳在奴隸時代,寫出那樣的情節,表示可以理解,並且也是為了剛好的還原當時的真實情況。

“傻子”少爺雖然有時候很傻,但是他大智若愚,相比之下這才是真正的聰明。正因為如此,在他小的時候他才得到了他父親以及他哥哥無私的真正的愛,甚至從來沒有受到過傷害,不知道傷心是怎樣的一種感覺,因此我覺得有時候大智若愚可以避免受到傷害。

並且他有着一顆善良的心,愛戴下人,最後見證了麥琪土司家官寨由強盛到到最後的坍塌。紛爭、仇殺消彌了一箇舊的世界終於塵埃落定。

《塵埃落定》初中的讀後感4

很久以前開啟了這部書的閲讀,斷斷續續地讀着,只是把它當作一部消遣的小説看着,可是看着看着,這部書的文字也好,構思也罷,會把你自然地拉入史詩般的深淵中。

想要提高自己的語言表達能力,去看阿來的文字吧!很久沒有讀到這般簡練而又深邃的文字了,你會覺得敲出這些文字的人駕馭文字的能力是天生具有的,而不是後天習得的。

再來説故事構思吧,由於他把故事安排在一個距離我們不近不遠的年代裏的異域之地——西藏的偏遠地區,主人公又是一隅之地的人中之龍土司的兒子,可惜是個“傻子”,所以你會覺得既熟悉又陌生。

陌生時我去找來了根據此書改編的同名電視劇來看,看了兩集,就棄劇了,繼續看書吧,看書時,你就是編劇,每個人物的性格特點隨你去感受,故事的發展隨作者去創作,不過不得不説,我喜歡這部小説的開頭,卻討厭它的結尾,結尾紀實的痕跡太明顯了,為了揭示土司這一特定階級隨着歷史的變遷而消逝,硬是把小説寫成了歷史書,就像十多年前餘華創作的《兄弟》,上部故事性很強,下部就開始拼湊和影射社會熱門,讓人讀來都有種不倫不類的感覺。

隨着故事的結束,我發現一系列人物中竟然沒有一個人物,作者持單純的態度進行褒或者貶,包括主人公“傻子”,作者都設置成圓型人物,帶有複雜的情感,所以就無從喜歡或者討厭哪個人。

只有侍女卓瑪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傻子少爺應該是喜歡卓瑪的,也只有卓瑪是傾心於傻子少爺的,可是階級的關係,卓瑪從沒想過掙脱階級的束縛,最終嫁給了銀匠,又委身於管家。

結局她是怎麼樣的我已經忘了,我只記得阿來在後記中説另一部小説要好好寫寫銀匠,那麼我就看看那部小説,希望它能給我一個鮮活豐滿的人物——卓瑪。

《塵埃落定》初中的讀後感5

農曆臘月十九,據電視上説是50年不遇的大雪。回家的心被大雪土封在了他鄉,學生本在這一天到校分析試卷,只得吩咐家長陪同孩子連同成績單一起拿回家,這是一個孩子半年來的收穫。

作為我,早就已經很無聊了,總想找點事做做,於是從圖書館借回幾本書便回家了,它們是《塵埃落定》、《西廂記》、《漂亮老師與壞小子》。上篇日記提到了塵埃落定,只知其表,不知其內,還理所當然搬上自己的日記,覺得心裏挺慚愧的,想到先人也寫這些東西,他們和自己的想法是一樣的嗎?總想看看。

打開書,便如飢似渴的看了起來,心簡直提到了嗓子口了,因這作者在第一節便描繪到大雪,和我眼前看到的是多麼的一致!

“這天早晨下了雪,是開春以來的第一場雪。只有春雪才會如此滋潤綿密,不至於一下來就被風給颳走了,也只有春雪才會鋪展得那麼深遠,才會把滿世界的光芒都匯聚起來。

滿世界的雪光都匯聚在我牀上的絲綢上面。我十分擔心絲綢和那些光芒一起流走了。心中竟然湧上了惜別的憂傷。……”寫得多好!

作者以一個傻子的身份描繪了新中國成立前藏族地區土司們生活的點點滴滴。作者以傻子為本書的主人翁是本書的精妙所在,土司的大少爺是大家心目中公認的聰明人,二少爺是個眾所周知的傻子,但更多的時候,傻子做事卻比聰明人好很多,戰爭期間,投機取巧,利用天時、地利、人和得到了數不盡的金銀財寶,和世界上最美麗的妻子,而聰明的哥哥卻打了敗仗。它説明了一個問題:不要把傻子當真傻,也正像齊白石老人家説的:“糊塗,難得湖塗”;不要以聰明自居,更不要自作聰明。

書中的主人翁傻子是個愛僧分明的人物。對他的“老師”他一直有好感,不管她多麼老了,是不是別人老婆;對自己漂亮的妻子一直視為掌上明珠,儘管對他不忠;雖是自己家族的仇人,隨時都可能殺他,但卻能夠成為自己的朋友。土司制度最終被推翻,他的'死不是逼不得已,漢人(紅軍)沒有要了他的命,而是曾經的土司(他爸)的個仇人,他朋友來尋了仇,他沒有逃避,他覺得理所當然。

書中多次提到一個場面,説到傻子每天早晨醒來都要問:“我在哪裏,我是誰。”我想這並不是一個傻子真正需要問的問題,而是作者提醒我們每個人時刻都應該提醒自己的問題:不要迷失了自我。一個傻子都不停在反醒,我們聰明的人能有幾個有這樣深刻的認識。

一個聰明的人説自己傻,其實他不傻。

一個聰明的人説自己不傻,其實他不一定聰明。

一個傻子説自己傻,其實他不一定傻。

一個傻子説自己不傻,可能他真的很傻,很傻……

《塵埃落定》初中的讀後感6

好久以前就看完阿來的《塵埃落定》了,斷斷續續有過不少感觸,今天把這些零零碎碎的感觸用文字總結起來,也算是讓那些感觸“塵埃落定”吧。

着筆於歷史,小説帶有很濃重的歷史味道。在書中的土司時代,人與人之間,主子與下人的關係非常明顯。土司佔有着自己土地上的一切,人與財富。有自己的行刑人,有自己出口就是法律的權力。

然而,這畢竟是末代的土司,外來勢力非常明顯。米殼的引進,正是麥其土司發達的關鍵。

黃的想法是扶助一個土司,這個幸運人就是麥其土司。通過黃特派員我軍事支持,也得到了現代軍隊,因而在與其他土司的戰爭中,輕易取勝。

這個黃特派員的到來,理由卻是過於簡單,作為土司的麥其,因為要報一個小仇,一個家奴的背叛。黃與麥其的結合,雖然理由簡單,卻很符合實際。

土司要成就成土司的權威,卻又沒有必要的實力。歷史是最強大、最有力的推動者。末落的土司制度,無論曾經在這片土地上如何飛揚,終將落定於歷史的淨地上。風起雲湧,塵起塵落。正因為有一個高潮,也就必然有低潮的來臨。

解放軍的腳步響起的時候,麥其家也就到了消亡的時候。局部來交待整體,整個西藏也就隨之解放。當麥其土司的傻瓜少爺,最後死於仇人刀下。當身體變冷、當血變黑的時候,所有這個世界就從少爺的視角消失,塵埃最終落下。土司制度連同土司的官寨轟然飛上天空,揚起漫天的塵埃,然後徐徐落下。

那伴隨着的一切野蠻,生活在土司陰霾下的塵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塵埃一樣徐徐落定,大地重歸於安靜、平和。小説的主人公,麥其家的二少爺,是個傻子!傻子,傻子卻最終做了許多當時公認的聰明人都做不出的事!傻子有福,不用像自認為聰明人的人們那樣擔驚受怕;不用一輩子活在自己的計謀和別人的陰謀裏;他不用被人時時提防。

因為在別人眼裏,他不過是個傻子,他不對任何人構成威脅。所以他犯錯,別人不會責怪,因為傻子是傻子,傻子的行為是該被原諒的;所以他無意做了聰明事,別人卻又會懷疑:他是真的傻,還是大智若愚的高深的智者

傻子向來都是冷眼旁觀的過着,對不合理的不聞不問,沒有爭取,這些掩護了他,可似乎“不爭”是他最厲害的武器,他的不爭卻中得到命運眷顧,傻子是忠厚的,仁慈的,智慧的,真正與世無爭而又因為身為“存在”而無法真正出世的,雖然他是不自信的,懦弱的,但他沒有仇人,他得到的是敬仰與忠誠的跟隨,他又似乎有些超然物外了。

那一頁已經翻過去了,除了凝固的白字黑字在讀者眼前流動有聲,它是再不能復返的了。塵埃落定,而我掩卷微笑着,是因為我還沉浸在靈魂輪迴後重述的刻骨銘心的全部記憶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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