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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股份協議書

三人股份協議書

合作的時候需要合作協議,你寫好了嗎?我們看看下面的三方股份合作協議書吧!

三人股份協議書

三人股份協議書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雙方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合資註冊xxxxxxxxx有限公司(營業執照、法人登記證、税務登記證)甲方出資__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出資的時間__________。乙方出資________佔公司股份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出資的時間__________丙方出資__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出資的時間__________.運營期間努力經營並初步達成預定目標,。

丙方是一家規模型生產企業,為有效整合資源。現甲乙雙方的同意丙方出資 入股,成立新股份制公司。經股東各方平等協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一、責任和義務

1.甲方負責xxxxx新產品研發的指導性方案並參與技術指導,丙方負責xxxxxx新產品的開發、生產並投入相應配套經費。

xxxxxxxxxxx有限公司為xxxxxxxxxxx新產品的獨家銷售代理,負責新產品的市場推廣和銷售工作。

3.丙方負責在六個月之內,完成xxxxxxxxxxxxx的研發和生產工作。

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負責協助xxxxxxxxxxx新產品的市場推廣和渠道拓展工作。

5.丙方有義務公開所研發產品的元器件、人工以及其他成本的價格。

6.丙方獨立開發的產品在公開各種成本後,加收6%-8%的利潤價格對x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進行供貨(年度銷售超過1萬台,供貨價格另議)。

二、股權份額及股利分配:

各方約定甲方佔有股份公司股份______%;乙方佔有股份股份______%;丙方佔有公司股份______%甲、乙、丙三方以上述佔有股份公司的股權份額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股份公司若產生利潤後,股東各方可以提取可分得的利潤,其餘部分作為資本填充。如將股利投入公司作為運作資金,以加大資金來源,擴充市場份額,必須經各方同意,然後重新核定股份結構。

三、合作期內的事項約定

1、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如公司正常經營,股東各方無意退出,則合同期限自動延續。

2、注資、撤資,股權的轉讓

A注資: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股東各方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B撤資:公司正常經營不允許撤資;如執意撤資,撤資後以撤資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現金結算;按撤資人的投資股分60%退出。非經各方同意,任何出資一方不得退出。

C股權的轉讓:允許股東方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轉讓時,第三方須經其餘股東同意並認可。

3、合作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出資各方因以下事由之一終止:①合作期屆滿;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③合作事業不能完成;④合作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其餘股東各方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股東方出資多少,先以共同財產償還,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股東各方按出資比例承擔。

4、糾紛的解決

股東各方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四、股東各方職務分配如下:

公司委託________作為公司運作的總負責人(法人)全權處理公司的所有事務,公司必須實現一元化領導,獨立處理公司事務,如有以下重大難題和關係公司各股東利益的重大事項,由股東研究同意後方可執行:

1、單項費用支付超過________元;

2、新產品的引進;

3、重大的促銷活動;

4、公司章程約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五、公司今後如需增資,則按照合資股份比例進行共同出資。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由股東各方共同協商,本協議一式四份,三方各執一份,見證方留存1份備案,自各方簽字並經公司蓋章確認後生效。

甲方(簽名):

X年X月X日

乙方(簽名):

X年X月X日

丙方(簽名):

X年X月X日

公司蓋章確認: 公司負責人簽字確認:

三人股份協議書

項目合作協議由:項目出資人簡稱甲、乙和項目技術負責人簡稱丙方。

甲方: 身份證: 籍貫:

乙方: 身份證: 籍貫:

丙方: 身份證: 籍貫:

甲、乙、丙三方本着友好合作、相互支持、共謀發展的精神共同經營紅星,三方協商一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達成如下投資協議,此協議需三方共同遵守,需公平,公正,保護三方的合法權益。

一、甲、乙兩方以現金出資的方式投資,分別投資20萬元,丙方以技術、管理方式投資,該公司經營“各種廣告、玻璃門、藝術門”等。

二、甲、乙、丙三方在合作期間,需同心協力,風雨同舟,不謀取私利,不偏私情,以快速發展,開拓市場為奮鬥目標。

三、甲、乙、丙三方如果經營不善或其它原因造成損失或破產的,需共同承擔全部責任,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逃避。

四、公司成立後,所有財產為公司公共財產,甲、乙、丙三方不得在沒有得到另外兩方同意後挪用資金或其它公共財物。在合作期間有任何問題,需三方共同協商解決,不得迴避。

五、在合作期間,甲、乙兩方管理財務和現金,丙方管理公司的運轉。三方都有權參加公司經營管理和督導工作,有權知道公司所有的資金用處各公司運營情況。

六、公司開始運營後,每月月底結算一次,除各項開支外,在還完投資貸款後,經營狀況做到日清月結,盈利三方平均分成。公司財產三方共有。

七、本協議有效期為八年,即2012年在合同有效內不能以任何藉口撤資,如有一方違約,違約方需向別外兩方支付違約金10萬元。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十、爭議處理:

1、對於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如果三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協議到期後,三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如果不再繼續合作的,退出方應提前三個月向另兩方提交退出的書面文本,並將已方的有關本合同項目的資料及客户資源都應交給另兩方。

十一、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十二、協議解除:

1、一方有違反本合同協議的,另兩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合作協議期滿。

3、三方同意終止協議的。

4、任何一方合夥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對企業有損害的,另兩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年 月 日

三人股份協議書

項目合作經營協議由:項目出資人(以下簡稱甲方、乙方和丙方)

甲:_______,身份證號:

乙:_______,身份證號:

丙:_______,身份證號: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為了規範合夥項目的行為,保護合夥項目及其合夥的合法利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丙各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勞動、共同經營、共同發展的原則,共同經營商超巴瑤香豬項目。

第二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 出資方式

1、甲方:出資額為24萬元,以技術股方式出資10萬元,佔註冊資本的40%;

2、乙方:出資額為18萬元,以人民幣 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30%;

3、丙方:出資額為18萬元,以人民幣 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 30%。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60萬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合夥項目存續期間,合夥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夥項目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夥項目的財產,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四條 出資期限

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五條 三潤公司及巴瑤香豬項目組達成以下一致

1、公司出資巴瑤香豬品牌,為商超巴瑤香豬項目組提供優質服務,公司費用包括辦公費用、人員工資、及辦公室費用開銷,從商超巴瑤香豬項目實報實銷。

2、商超巴瑤香豬項目組品牌使用費用為3500元/月,當商超巴瑤香豬項目年營業額達到3600萬時,公司在年底一次性反還項目組品牌使用費用。

3、項目組有獨立運營巴瑤香豬品牌權,公司在合同期內不能給第三方運營。

第六條 盈餘分配

1、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2、剩餘利潤(虧損)按合夥人出資比例分配(分擔)。

3、合夥項目的利益分配、虧損,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

第七條 債務承擔

1、合夥項目債務由合夥財產償還。

2、合夥項目財產不夠償還時,由合夥人按各自出資的比例承擔債務。

3、合夥項目的債務承擔,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

4、由一名或者數名合夥人執行合夥項目事務的,應當依照約定向其他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夥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項目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夥項目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承擔。

第八條 執行人的職責

項目事務的執行人對全體合夥人負責,並行使下列職責: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主持合夥項目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3、擬定合夥項目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

4、制定合夥項目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方案;

5、制定合夥項目具體管理制度或者規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夥項目的經營管理人員;

7、制定增加合夥項目出資的方案;

8、每月向其他合夥人報告合夥項目事務執行情況以及經營狀況、財務狀況;

9、對合夥項目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須經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表決通過,表決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方法,但在爭議雙方票數相等時,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有裁決權。

第九條 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檢查其執行合夥項目事務的情況;

2、為了解合夥項目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閲賬簿;

3、被委託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不按照本協議或者全體合夥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有權決定撤消該委託;

4、合夥人分別執行合夥項目事務時,其他合夥人有權對合夥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

第十條 項目事務的決定

項目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1、處分合夥項目不動產;

2、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項目的經營管理人員;

3、新合夥人入夥及合夥人的退夥;

4、合夥人與本合夥項目進行交易;

5、合夥人增加對合夥項目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彌補虧損;

6、依照合夥協議約定的有關事項。

第十一條 禁止行為

合夥人在合夥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禁止:

1、禁止合夥人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競爭的業務;

2、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項目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3、除全體合夥人同意外,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項目進行交易;

4、禁止合夥人從事損害本合夥項目利益的活動。

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其業務獲得的利益歸本合夥項目,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二條 入夥

新合夥人入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原合夥人向新合夥人告知原項目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依法訂立入夥協議;

4、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項目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三條 可以退夥的情形

(一)合夥協議約定合夥項目的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3、發生合夥人難於繼續參加合夥項目的事由;

4、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二)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項目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項目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6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

第十四條 當然退夥的情形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項目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第十五條 除名退夥的情形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項目造成損失;

3、執行合夥項目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第十六條 退夥程序

合夥人退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退夥需提前6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經全體人合夥人同意退夥,並簽訂書面協議;

2、合夥人退夥,其它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夥項目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項目虧損或債務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

3、退夥人有未了結的合夥項目事務的,待了結後進行結算;

4、退夥人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按企業的實際情況,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退還貨幣或實物;

5、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項目債務,與其他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七條 出資的轉讓

合夥人出資轉讓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合夥人轉讓出資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3、轉讓本項目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夥對待;

4、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的,受讓人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項目的合夥人,依照修改後的合夥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第十八條 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項目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而導致合夥項目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違反本合同關於禁止行為規定的,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九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代表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 份,甲方、乙方、丙方各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地址:

乙方:(簽章)地址:

丙方:(簽章)地址: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標籤: 協議書 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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