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合夥股份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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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合夥股份協議書1
合夥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__________________(項目名稱),總投資為______萬元,甲出資______萬元,乙出資______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__%。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______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人合夥股份協議書2
甲 方:
住 址:
身份證號:
乙 方:
住 址: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因共同投資設立 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的公司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註冊資本、經營範圍及性質
1、公司名稱: 有限責任公司
2、住 所:
3、法定代表人:
4、註冊資本: 元
5、經營範圍: ,具體以工商部門批准經營的項目為準。
6、性 質: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各以其註冊時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公司由甲、乙兩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為 元,包括啟動資金和註冊資金兩部分,其中:
1、啟動資金 元
(1)甲方出資 元,佔啟動資金的 %;
(2)乙方出資 元,佔啟動資金的 %;
(3)該啟動資金主要用於公司前期開支,包括租賃、裝修、購買辦公設備等,如有剩餘作為公司開業後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4)在公司賬户開立前,該啟動資金存放於甲、乙雙方共同指定的臨時賬户(開户行: 賬號: ),公司開業後,該臨時賬户內的餘款將轉入公司賬户。
(5)甲、乙雙方均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將各應支付的啟動資金轉入上述臨時賬户。
2、註冊資金(本) 元
(1)甲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 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 %;
(2)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 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 %;
(3)該註冊資本主要用於公司註冊時使用,並用於公司開業後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4)甲、乙雙方均應於公司賬户開立之日起 日內將各應繳納的註冊資金存入公司賬户。
3、任一方股東違反上述約定,均應按本協議第八條第1款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1、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任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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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甲方為公司的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
(2)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
(3)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須按本協議第三條第5款處理;甲方財務審批權限為 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權限數額的,須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4)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3、乙方擔任公司的監事,具體負責:
(1)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2)檢查公司財務;
(3)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
(4)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4、甲方的工資報酬為 元/月,乙方的工資報酬為 元/月,均從臨時賬户或公司賬户中支付。
5、重大事項處理
公司不設股東會,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決議後方可進行:
(1)擬由公司為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2)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3)《公司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事項。
對於上述重大事項的決策,甲乙雙方意見不一致的,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
6、除上述重大事項需要討論外,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每週進行的股東例行會議,對公司上階段經營情況進行總結,並對公司下階段的運營進行計劃部署。
四、資金、財務管理
1、公司成立前,資金由臨時賬户統一收支,並由甲乙雙方共同監管和使用,一方對另一方資金使用有異議的,另一方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賠償損失。
2、公司成立後,資金將由開立的公司賬户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公司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並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雙方簽字認可備案。
五、盈虧分配
1、利潤和虧損,甲、乙雙方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税後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並提取法定公積金(税後利潤的10%)後,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
(1)分紅的時間:每季度第一個月第一日分取上個季度利潤。
(2)分紅的數額為:上個季度剩餘利潤的60%,甲乙雙方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註冊資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轉股或退股的約定
1、轉股:公司成立起 年內,股東不得轉讓股權。自第 年起,經一方股東同意,另一方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
若一方股東將其全部股權轉讓予另一方導致公司性質變更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轉讓方應負責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等手續,但若因該股權轉讓違法導致公司喪失法人資格的,轉讓方應承擔主要責任。
若擬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於轉讓方,且應另行徵得未轉讓方的同意。
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支付違約金 元。
2、退股:
(1)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於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徵得另一方股東的書面同意後,()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2)股東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將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另外4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紅後,退股方方可將其原總投資額退回。
若公司無盈利,則公司現有總資產的80%將按照股東出資比例由進行分配,另外2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種情況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總投資。
(3)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4)因一方退股導致公司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負責辦理退股後的變更登記事宜。
3、增資:若公司儲備資金不足,需要增資的,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全體股東同意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並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下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徵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七、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
(1)、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
(2)、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4)、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後:
(1)甲乙雙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
(2)若清算後有剩餘,甲乙雙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後,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
(3)若清算後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八、違約責任
1、任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的,須在 日內補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除上述出資違約外,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須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並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元。
3、本協議約定的其他違約責任。
九、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畫押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甲乙雙方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為準。
3、因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儘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簽訂時間:**年 月 日
二人合夥股份協議書3
合夥人(甲):姓名_______,性別___,年齡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姓名_______,性別___,年齡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丙):姓名_______,性別___,年齡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丁):姓名_______,性別___,年齡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合夥宗旨
本着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友好協商,按股分紅,共擔風險,體現公平的合夥宗旨,為一個合夥人大家認可的項目,努力去創造共同的事業。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項目為雲耳的種植、加工和推廣,區域範圍暫定在新田縣內。 第三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期滿後如有機會繼續合作,相關事宜另行協商。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 ______(姓名)以_____方式出資,計幣_________元,佔股份 %。 ______(姓名)以_____方式出資,計幣_________元,佔股份 %。 ______(姓名)以_____方式出資,計幣_________元,佔股份 %。 ______(姓名)以_____方式出資,計幣_________元,佔股份 %。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只對已交部分確認股份。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合夥企業的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為依據,年終決算以後按股分紅。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的共有公司財產償還,當公司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股份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入口公司章程並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①代表公司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夥債務;⑤____________。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開展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公司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其他
第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夥人簽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人合夥股份協議書4
甲 方:
住 址:
身份證號:
乙 方:
住 址:
身份證號:
丙 方:
地 址:
身份證號:
甲、乙、丙三方因共同投資設立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 擬設立的公司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註冊資本、經營範圍及性質
1、公司名稱:有限責任公司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註冊資本:元
5、經營範圍:,具體以工商部門批准經營的項目為準。
6、性質: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各以其註冊時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股東股份分配情況
公司由甲、乙丙三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
(1)甲方佔公司股份的%;
(2)乙方佔公司股份的%;
(3)丙方佔公司股份的%;
三、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1、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任期三年。
2、甲方為公司的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
(2)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聘任);
(3)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須按本協議第三條第5款處理;甲方財務審批權限為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權限數額的,須經甲乙丙三方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4)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3、乙方擔任公司的監事,具體負責:
(1)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2)檢查公司財務;
(3)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
(4)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5)參加公示總經理辦公會發表工作工作意見和行使表決權
4、丙方擔任公司執行副總
(1)貫徹執行總經理辦公會議決定
(2)協助總經理對公司生產經營計劃的實施和監管
(3)全面執行和管理公司廣告業務
(4)參加公示總經理辦公會發表工作工作意見和行使表決權
5、重大事項處理
公司不設股東會,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丙三方達成一致決議後方可進行:
(1)擬由公司為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2)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3)《公司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事項。
對於上述重大事項的決策,甲乙丙 三方意見不一致的,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按如下方式處理:。
6、除上述重大事項需要討論外,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每週進行的股東例行會議,對公司上階段經營情況進行總結,並對公司下階段的運營進行計劃部署。
四、資金、財務管理
1、公司成立前,資金由臨時賬户統一收支,並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監管和使用,一方對另一方資金使用有異議的,另一方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賠償損失。
2、公司成立後,資金將由開立的公司賬户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聘任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公司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並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丙三方簽字認可備案。
五、盈虧分配
1、利潤和虧損,甲、乙、丙三方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税後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並提取法定公積金(税後利潤的10%)後,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
(1)分紅的時間:每季度第一個月第一日分取上個季度利潤。
(2)分紅的數額為:上個季度剩餘利潤的60%,甲乙丙三方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註冊資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轉股或退股的約定
1、轉股:公司成立起年內,股東不得轉讓股權。自第年起,經兩方股東同意,另一方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
若一方股東將其全部股權轉讓予另一方導致公司性質變更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轉讓方應負責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等手續,但若因該股權轉讓違法導致公司喪失法人資格的,轉讓方應承擔主要責任。
若擬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於轉讓方,且應另行徵得未轉讓方的同意。
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支付違約金元。
2、退股:
(1)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於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徵得另一方股東的書面同意後,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2)股東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將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另外4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紅後,退股方方可將其原總投資額退回。
若公司無盈利,則公司現有總資產的80%將按照股東出資比例由進行分配,另外2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種情況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總投資。
(3)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4)因一方退股導致公司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負責辦理退股
後的變更登記事宜。
3、增資:若公司儲備資金不足,需要增資的,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全體股東同意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並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下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徵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七、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
(1)、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
(2)、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4)、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後:
(1)甲乙丙三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
(2)若清算後有剩餘,甲乙丙三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後,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
(3)若清算後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八、違約責任
1、任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的,須在日內補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除上述出資違約外,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須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並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元。
3、本協議約定的其他違約責任。
九、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丙三方簽字畫押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三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甲乙丙三方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
不一致,以本協議為準。
3、因本協議發生爭議,三方應儘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弎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丙方(簽章):
簽訂時間:20xx年月
乙方(簽章):日
二人合夥股份協議書5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合作開辦淘寶店,明確合作各方的權利與責任事宜,特訂立以下協議條款共同執行。
一、合作方式:
甲方以資金入股,乙方以技術及日常經營方式入股。經雙方協議:
甲方佔股%;乙方佔股%。
合夥經營淘寶店店鋪店鋪名稱為:
淘寶店鋪網址為:
二、合作時間
合作時間: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三、合作分工:
1、甲方根據店鋪經營所需提供乙方貨源。貨源以雙方協議經營內容為主。
2、甲方供貨時應提供相關產品的出廠價格、產品説明、質量證書、出產地證明及其它費用明細,不得隨意加價。乙方有權查詢產品的價格,質量,出產地等相關信息。
3、若甲方不能按時提供貨源,需提前三天通知乙方具體情況,以便於乙方安排即時下架。
4、、乙方作為淘寶店鋪的實際管理者,負責製作運營企劃,在與甲方協商確定後開展日常運營,不得擅自改變雙方協議後的經營方案。
四、收益分配:
1、淘寶店鋪採用合夥經營方式,考慮甲乙雙方實際情況,甲方以人民幣計起步資金,並提供經營初期所需辦公設備、房租及其它運營開支,經營初期時間為一個月。一個月後,相關費用從淘寶店日常經營開支中支取。如需甲方增加資金投入,需作補充協議。
2、甲乙雙方對於合夥淘寶店鋪根據所佔股份額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3、在保證店鋪正常運作的情況下,每年進行年終分紅(每年元月對上一年度紅利進行分成)。擴大業務運營如需要提留利潤時,必須經過各方認可。
4、在店鋪經營存續期間,乙方作為店鋪實際管理者,每月基本工資計人民幣:xx元,獎金按實際營業額的%提取。
五、加入新合夥人的條件: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三分之二表決同意即可。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和約定的入夥協議;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
六、協作方如有一方違反本協議,則其它方有權取消與違約方的合作,違約方需性賠償其他方人民幣計元。其他方有權保留追究違約方的在經濟、法律上的其他責任。
七、其它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後可作補充,補充條款同樣具有本協議的法律效力。
八、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期滿後雙方如有繼續合作之意願,可以本協議為基礎簽訂新合作協議。
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簽字)
日期:
乙方:(簽字)
日期:
二人合夥股份協議書6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項目名稱),總投資為×萬元,甲出資×萬元,乙出資×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項目名稱),總投資為×萬元,甲出資×萬元,乙出資×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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