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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華】個人股份協議書三篇

【精華】個人股份協議書三篇

在生活中,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協議,簽訂簽訂協議可以使事務的結果更加完美化。我們該怎麼擬定協議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個人股份協議書3篇,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精華】個人股份協議書三篇

個人股份協議書 篇1

委託人(甲方): 地址:

受託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鑑於:

因 (以下簡稱“公司”)設立和日後經營的需要,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將其所持 公司的全部股權及權益交由乙方代為持有。

為明確各自權利義務,甲乙雙方簽訂代持股協議書如下:

一、本次代持標的

1. 本次由乙方代持標的為甲方在公司中的全部股權及相應權益,對應出資人民幣 元;

2. 乙方在此聲明並確認,認購代持股權的投資款系完全由甲方提供,只是由乙方以其自己的名義代為投入公司,故代持股權的實際所有人應為甲方;乙方系根據本協議代甲方持有代持股權;

3. 乙方在此進一步聲明並確認,由代持股權產生的或與代持股權有關之收益、權益、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於將代持股權轉讓或出售後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權亦歸甲方所有,在乙方將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給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該收益、所得或收入。

二、本次代持的期限

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協議第八條規定條件成就之時止,或以甲乙雙方書面同意的日期為準。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甲方作為標的股權的實際擁有者,以標的股權為限,享受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包括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擁有所有者權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權利,包括表決權、查賬權、知情權、參與權等章程和法律賦予的全部權利;

2. 在代持期間,獲得因標的股權而產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於現金分紅等,由甲方按出資比例享有;

3. 若甲方決定增資等權利的,需在該等權利行使期限屆滿5日前,以書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據該書面指示辦理相應的手續;

4. 甲方作為標的股權的實際擁有者,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履行受託行為進行監督和糾正,並要求乙方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 在代持期間,乙方作為標的股權形式上的擁有者,以乙方的名義在工商部門人登記;

2. 在代持期間,乙方應保證所代持股權屬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處置標的股權,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贈與、放棄或在該等股權上設定質押等;

3. 乙方應當依照誠實信用的原則適當履行受託義務,並接受甲方的監督。

4.若陳春福未能按《出資協議書》約定設立公司,則乙方在收到其支付的違約金後3日內將款項支付給甲方。

五、代持費用

乙方為無償代理,不向甲方收取代理費用。

六、保密

未經對方書面同意,協議雙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關本協議的任何內容。若因違反本條款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一方應當對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七、協議的生效與終止

1.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2. 協議終止:雙方簽訂書面協議終止協議。

八、違約責任

1. 本協議正式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 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九、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其它作為本協議附件或補充協議的相關法律文件,以該等法律文件明確規定的適用法律為準;

2.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它

1. 本協議自雙方簽署後生效;

2. 本協議一式2份,簽署雙方各執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以附件或簽訂補充協議的形式約定,附件或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託方(甲方):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受託方(乙方):

  簽署日期: 年月日

個人股份協議書 篇2

甲方名稱: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通訊地址:

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原則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一、甲乙雙方在符合雙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業管理諮詢業務合作等問題,自願結成戰略合作伙伴關係,乙方為甲方提供業務資源,協助甲方促成業務與業績,實現雙方與客户方的多贏局面。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業務機會時,應嚴格保守甲方與客户方的商業祕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業祕密而使甲方商業信譽受到損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業務機會時,應根據自身實力量力而行,確實無法實施或難度較大、難以把握時應開誠佈公、坦誠相告並求得乙方的諒解或協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況下輕率承諾,從而使乙方客户關係受到損害。

四、乙方為甲方提供企業管理諮詢業務機會並協助達成的,甲方應支付相應的信息資源費用。費用支付的額度視乙方在業務達成及實施過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則上按實際收費金額的一定百分比執行,按實際到賬的階段與金額支付,在每次到賬後的若干個工作日內支付,具體的費用標準及支付時間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另行商定。

五、違約責任:

1、合作雙方在業務實施過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户方商業信譽或客户關係受到損害的,受損方除可立即單方面解除合作關係外,還可提出一定數額的經濟賠償要求。同時,已經實現尚未結束的業務中應該支付的相關費用,受損方可不再支付,致損方則還應繼續履行支付義務。

2、甲方在支付信息資源費用時,如未按約定支付乙方款項的,每延遲一天增加應付金額的千分之五,直至該筆金額的全額為止。

六、爭議處理: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受損方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處理。

七、本協議有效期暫定一年,自雙方代表(乙方為本人)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協議到期後,甲方應付未付的信息資源費用,應繼續按本協議支付。

八、本協議到期後,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可不另續約,有效期延長一年。

九、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雙方認為需要補充、變更的,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十、本協議經雙方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

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

個人股份協議書 篇3

轉讓方(個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受讓方(個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方系成都和麗家裝飾工程有限公司股東,佔公司總股份的 %,甲方自願將其經營的成都和麗家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的股權轉讓給乙方,乙方願意受讓。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轉讓股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份的轉讓

甲方同意將成都和麗家裝飾工程有限公司股份轉讓給乙方,乙方願意受讓股份。經甲、乙雙方協商,現甲方將其佔成都和麗家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的股權轉讓給乙方。

二、交割期及變更登記

甲、乙雙確定,本協議自簽署之日起日內為交割期。在交割期內,乙方依據本協議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全權辦理股份過户手續,乙方應向工商管理部門申請工商登記變更。若在交割期限內,乙方未實施變更手續,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三、有關合營盈虧(含債券債務)的分擔

本協議生效後,乙方按受讓股權的比例分享利潤,分擔相應的風險和虧損,甲方不承擔成都和麗家裝飾工程有限公司經營前後的所有債權、債務及一切經濟損失。

四、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書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五、其他事項

經雙方協商,本協議須有第三方(自然人)見證,簽字後有效。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方各執一份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第三方(自然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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