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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調解協議書(精選6篇)

打架調解協議書(精選6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協議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協議可以使雙方受到法律的保護。一般協議是怎麼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打架調解協議書(精選6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打架調解協議書(精選6篇)

打架調解協議書1

第1條為進一步規範公安機關治安調解工作,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規定,制定本規範。

第2條本規範所稱治安調解,是指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鬥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情節較輕的治安案件,在公安機關的主持下,以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依據,在查清事實、分清責任的基礎上,勸説、教育並促使雙方交換意見,達成協議,對治安案件做出處理的活動。

第3條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毆打他人、故意傷害、侮辱、誣告陷害、故意損毀財物、干擾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隱私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經雙方當事人同意,公安機關可以治安調解。

民間糾紛是指公民之間、公民和單位之間,在生活、工作、生產經營等活動中產生的糾紛。對不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民間糾紛,應當告知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調解組織申請處理。

第4條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適用治安調解:

(一)僱兇傷害他人的;

(二)結夥鬥毆的;

(三)尋釁滋事的;

(四)多次實施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

(五)當事人在治安調解過程中又挑起事端的;

(六)其他不宜治安調解的。

第5條治安調解應當依法進行調查詢問,收集證據,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實施。

第6條治安調解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合法原則。治安調解應當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進行,雙方當事人達成的協議必須符合法律規定。

(二)公正原則。治安調解應當分清責任,實事求是地提出調解意見,不得偏袒一方。

(三)公開原則。治安調解應當公開進行,涉及國家機密、商業祕密或者個人隱私,以及雙方當事人都要求不公開的除外。

(四)自願原則。治安調解應當在當事人雙方自願的基礎上進行。達成協議的內容,必須是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

(五)及時原則。治安調解應當及時進行,使當事人儘快達成協議,解決糾紛。治安調解不成應當在法定的辦案期限內及時依法處罰,不得久拖不決。

(六)教育原則。治安調解應當通過查清事實,講明道理,指出當事人的'錯誤和違法之處,教育當事人自覺守法並通過合法途徑解決糾紛。

第7條被侵害人可以親自參加治安調解,也可以委託其他人蔘加治安調解。委託他人蔘加治安調解的,應當向公安機關提交委託書,並註明委託權限。

第8條公安機關進行治安調解時,可以邀請當地居(村)民委員會的人員或者雙方當事人熟悉的人員參加。

當事人中有不滿十六週歲未成年人的,調解時應當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到場。

第9條治安調解一般為一次,必要時可以增加一次。

對明顯不構成輕傷、不需要傷情鑑定以及損毀財物價值不大,不需要進行價值認定的治安案件,應當在受理案件後的3個工作日內完成調解;對需要傷情鑑定或者價值認定的治安案件,應當在傷情鑑定文書和價值認定結論出具後的3個工作日內完成調解。

對一次調解不成,有必要再次調解的,應當在第一次調解後的7個工作日內完成。

第10條治安調解達成協議的,在公安機關主持下製作《治安調解協議書》(式樣附後),雙方當事人應當在協議書上簽名,並履行協議。

第11條《治安調解協議書》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治安調解機關名稱,主持人、雙方當事人和其他在場人員的基本情況;

(二)案件發生時間、地點、人員、起因、經過、情節、結果等情況;

(三)協議內容、履行期限和方式;

(四)治安調解機關印章、主持人、雙方當事人及其他參加人簽名、印章(捺指印)。

《治安調解協議書》一式三份,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治安調解機關留存一份備查。

第12條調解協議履行期滿三日內,辦案民警應當瞭解協議履行情況。對已經履行調解協議的,應當及時結案,對沒有履行協議的,應當及時瞭解情況,查清原因。對無正當理由不履行協議的,依法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予以處罰,並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13條治安調解案件的辦案期限從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不履行之日起開始計算。

第14條公安機關對情節輕微,事實清楚,因果關係明確、不涉及醫療費用、物品損失或者雙方當事人對醫療費用和物品損失的賠付無爭議,符合治安調解條件,雙方當事人同意現場調解並當場履行的治安案件,可以進行現場調解。

現場調解達成協議的,應當製作《現場治安調解協議書》一式三聯(式樣附後),由雙方當事人簽名。

第15條經治安調解結案的治安案件應當納入統計範圍,並根據案卷裝訂要求建立卷宗。

現場治安調解結案的治安案件,可以不製作卷宗,但辦案部門應當將《現場治安調解協議書》按編號裝訂存檔。

第16條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在治安調解過程中,有徇私舞弊、濫用職權、不依法履行法定職責等情形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17條本規範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當事人意見:簽名(蓋章):

當事人意見:簽名(蓋章):

主持人簽名:

見證人簽名:

(公安機關印章)

日期:

打架調解協議書2

甲方:吳xx法定監護人:吳xx

乙方:柴xx法定監護人:柴xx

柴xx法定監護人:王xx

任xx定監護人:任xx

尹xx法定監護人:尹xx

王xx法定監護人:王xx

楊xx定監護人:楊xx

經雙方協商一致,現(甲方)與(乙方)就20xx年3月23日在學校發生的學生傷害事故,經地方公安派出所及校方多次調解,本着平等、自願、公平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願一次性賠償給乙方醫療費、誤工費、交通費、住宿費,精神撫慰金等合計人民幣100000000元,此賠償款直接由公司從甲方工資中扣除支付給乙方。

二、上述費用支付給乙方後,由乙方自行安排處理,其安排處理的方式及後果不再與甲方有任何關係。

三、甲方履行賠償義務後,乙方保證就此事不再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其他任何賠償費用要求。

四、甲方履行賠償義務後,就此事處理即告終結,甲乙雙方之間不再有任何權利、義務。以後因這次賠償事故的`結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對此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五、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之結果,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六、本協議內容甲乙雙方已經全文閲讀並理解無誤,甲乙雙方明白違反本協議所涉及後果,甲乙雙方對此協議處理結果完全滿意。

七、本協議為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本協議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捺指印後生效,雙方當事人各應以此為據,全面切實履行本協議,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糾纏。

八、乙方今後身體或精神出現任何問題均與甲方無關。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見證人:

日期:日期:日期:

打架調解協議書3

甲方:xx

乙方:xx

xxxx年xx月xx日,初三年級xxx與初二年級xx發生口角廝打,廝打過程中致初二年級xxx腦部受傷,事發後學校立即將xx送往鄉醫院治療,後轉xx人民醫院、xx人民醫院、xx醫學院檢查。現在經治療初步康復。為妥善解決甲方受傷事宜,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諒互讓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繳付甲方自受傷之日起截止本協議簽訂之日所實際發生和其它應當由乙方支付醫療、檢查及其他費共計3898.00元(大寫:叁仟捌百玖拾捌元人民幣),xxxxxx各自支付1299.30元(壹仟貳百玖拾玖元叁角)。

2、乙方支付甲方可能發生後續治療、康復、生活等費用1000.00元(大寫:壹仟元人民幣)。其他費用和相關事宜由甲方自行決定,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3、甲乙雙方簽署本協議後,打架致傷糾紛即行終止。同時甲方承諾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打架致傷事宜向乙方要求其他任何費用或承擔任何責任。

4、甲乙雙方應堅持和平友好原則,教育各自孩子健康成長,認真做人。

5、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願協商結果,是雙方真實意願表達,並且公平合理。

6、本協議為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雙方當事人應以此為斷,全面切實履行協議,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糾纏,甲方今後身體或精神出現任何問題均與乙方無關。

7、本協議內容甲乙雙方已經全文閲讀並理解無誤,甲乙雙方清楚違反本協議所涉及後果,甲乙雙方對此協議處理結果完全滿意。

8、本協議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學校執一份,派出所執一份,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後即發生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xx

乙方簽字:xx

見證人:xx

日期:

打架調解協議書4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協商一致,現(甲方)與(乙方)就20xx年5月8日大梨園村山城子片村民毆打在該村實施飲水工程的安裝人員姚立華髮生的傷害事故,經大梨園村委會、水務局與兩方當事人調解,本着平等、自願、公平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願一次性賠償給乙方醫療費、誤工費等合計人民幣元,此賠償款直接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二、甲方履行賠償義務後,乙方保證就此事不再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其他任何賠償費用要求。

三、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之結果,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甲乙雙方對此協議處理結果完全滿意。

四、本協議為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本協議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捺指印後生效,雙方當事人各應以此為據,全面切實履行本協議,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糾纏。

五、乙方今後身體或精神出現任何問題均與甲方無關。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見證人(簽字):

日期:

打架調解協議書5

甲方:

乙方:

20xx年1月6號,因為施工在浙江小商品市場發生糾紛,經商場王總友好協商,現雙方願意就賠償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自願不再追究相互任何責任(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甲方和乙方表示互相原諒對方;甲乙雙方各自負責自己的醫療及其他一切費用。

二、被何貴春用枴杖打傷鼻樑骨的馮文淵的醫療費用由謝珍負責1000元,何貴春負責1000元,馮文淵收到錢後不得再追究何貴春的`一切責任。

三、協議自雙方簽字之後即產生法律效力,自此以後雙方再無瓜葛。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各持一份,交公安機關一份,見證人一份,四份法律效力相同。

甲方:乙方:見證人:

日期:

打架調解協議書6

甲方:

身份證:

乙方:

身份證:

20xx年8月14號,因為瑣事發生糾紛,袁春霞不慎將戴桂華打傷,被拘留;經友好協商,現雙方願意就賠償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一 乙方自願代袁春霞賠償戴桂華各項損失共計人民幣貳萬元整; 該款在本協議簽署時一次性支付。

二 甲方承諾不再追究袁春霞的任何責任(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同樣,乙方也不再追究戴桂華的任何責任;甲方和乙方表示互相原諒對方;

三、協議自雙方簽字之後即產生法律效力,自此以後雙方再無瓜葛。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各持一份,交公安機關一份,三份法律效力相同。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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