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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少數民族體育文化的人文性論文

西南少數民族體育文化的人文性論文

摘要:

西南少數民族體育文化的人文性論文

我國西南的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文化,不僅是為了單純的競技遊藝活動,而且是伴隨着該民族的人文意識不斷形成,並在發展中吸收和融合了各種文化因素。這些人文因素涉及到藝術、生產、歷史、生命思考、宗教意識、民族節慶等諸多方面,體現了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文化的人文價值。因此,參與少數民族體育文化活動,既能鍛鍊人的體魄意志,又能培養人的藝術修養和思想情操。可以説,豐富的人文精神是西南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文化的一個鮮明特徵。

關鍵詞:民族體育;人文因素;內涵意藴

少數民族體育文化,既是體育活動,又是文化形態,是各民族心靈智慧的結晶,它集養生、健身、娛樂為一體,將舞蹈、民俗、軍事、宗教、生產等融匯在一起,文化內涵極其深厚。審視我國西南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文化,民族的心理氣質、哲學思想、倫理道德、藝術情趣、精神價值等藴藏於本民族的體育活動之中,是在各歷史時期伴隨社會生產生活發展豐富起來而形成的人文價值體系體現。人們在健身競技、娛樂的同時,也能感受其中的歷史文化、民俗風情等人文精神。自古以來,人們正是通過健身、競技、舞蹈等人體運動來傳授生產生活技能,掌握本民族的歷史文化和社會道德規範的。少數民族體育活動中的跳、跑、舞等身體運動,不僅有強身健體的作用,而且能愉悦人的身心,促使人與人之間和諧睦寧。

一、音樂舞蹈的自然表現

少數民族的傳統體育文化項目,本身來自該民族羣體的娛樂、祭祀、尋偶等活動,與原始的舞蹈、原始的藝術、巫覡祭神、儺技表演具有千絲萬縷的聯繫,很難進行嚴格的劃分。典型的如雲南、貴州、四川等地苗、彝、佤、傈僳、拉祜、哈尼等民族都喜歡跳葫蘆笙。這種少數民族體育文化活動,原本就是用蘆笙管狀樂器吹奏伴舞,它的音鬥部分狀如葫蘆。除了用來吹奏表演外,還有蘆笙舞蹈。南宋范成大《桂海虞衡志》、周去非的《嶺外代答》均對這種樂器和表演有所記錄。關於跳蘆笙,明倪格《南詔野史》亦曰:苗族“每歲孟春跳月,男吹蘆笙,女振鈴唱和,並肩舞蹈,終日不倦”,[1]對蘆笙的吹奏和舞蹈作了描述。蘆笙舞,是在吹蘆笙的同時,用下肢的胯、膝、踝進行靈活舞動,是西南少數民族最喜歡的一種娛樂活動。雲貴一帶的苗族蘆笙舞最有特色,幾乎家家都愛跳蘆笙,人人都愛吹蘆笙,舞蹈動作有走、移、跨、轉、立、踢、別、勾、翻等,比傣族的孔雀舞更具廣泛性,只要蘆笙響就要跳蘆笙舞。

二、勞動生活的微妙再現

在勞動生產過程中孕育了體育運動,勞動生活產生了體育,體育與勞動有相似之處,都是一種肢體活動,不同點在於體育有健身性、娛樂性、文化性,還具有運動性和重複性等特色。通過體育活動,人的身體可以得到協調、完善、全面的發展。體育運動是由那些有助於人身心健康發展的生產技能和動作分化提煉出來的。

採集果實的攀爬、捕魚游泳、投擲矛或射箭捕捉野獸,這些為了生存的活動,可以鍛鍊人的身體,增強體質,跑、跳、投、攀、爬等勞動動作正是體育活動的前身。西南少數民族的體育文化項目,源於人們對生活的尋求。這些少數民族體育文化活動與人的生活相關相聯,凝聚着生長地的泥土和氣息,他們用生產的土器械,用於娛樂的土樂器,給人愉悦,帶來健康,提高能力,啟發心智。盛於滇南、滇東北一帶的苗族爬花杆,是當地苗族在花山節舉行的體育競賽運動。該項運動舉行的時間是農曆初三至初七,在場地上立高二三丈的木柱,柱頂放着豬頭,栗子、酒之類獎勵品,用來獎勵獲勝的表演者。這種體育競技表演是表演之人雙腳纏繞花杆向上爬行,頭朝地面吹蘆笙,然後猛騰上身,作180度翻轉,頭變為朝天空吹蘆笙。這樣不斷循環直到柱頂,便用腳趾將豬頭夾住,再雙腳朝柱外亮相。

之後,又用腳趾夾栗子似蛇行下到距地面數尺處,再躍起翻筋斗落地,而蘆聲始終不斷。這項體育文化娛樂運動,正是古代生活於密林高山上的民族爬樹採摘果實的藝術再現。盛行於雲南德昂、傣、基諾等少數民族的篾彈弓,又稱為泥彈弓,是早期人們投擲殺豬場而衍化出來的一種射擊工具,與一般射箭的弓相似,用篾製作而成,彈丸用粘土做成圓球形狀。雖然射出的只是粗製泥丸,但比投擲增加了準確度和臂力的力度。當地民族隨身攜帶,用來獲取果實,獵殺鳥雀、蛙、蛇等小動物。篾彈弓還是這些民族節假日比賽的娛樂工具,競賽的方式有跪姿、立姿、障礙、速射四種,可以進行單項賽,也可任由個人參加全能賽。立姿、跪姿為20米射程,速射為15米射程,障礙射為10米射程。比賽中,有的射手還可做高難度的造型表演,風姿卓越,射藝高超。這類體育文化項目顯然也是源於人們生產生活需要而演進來的。

三、生命意識感的滲透融匯

有史以來,對於生命現象人們都在不斷探索和詮釋,熱愛生命,求取生存發展是人類各民族不斷進步的能動力。正因為如此,伴隨人類生存發展起來的體育文化娛樂活動,也體現出了生命意識感。人類的生老病死,生存消亡貫注於體育活動中,通過體育健康,能夠使人的生命得到釋放,由此而達到生命個體的極致。少數民族體育文化中的生命意識感,自體育文化產生開始就相伴其間,是人們生命渴求的寫照和寄託。藏族賽馬、賽犛牛,侗族、苗族、彝族鬥牛,就寄寓着一種頑強的'生命意識和勇於進取的精神。早在150年之前,藏族雅襲在“望果節”就要舉行賽馬、角力、摔跤等體育競技活動,以此來歡慶豐收。節日期間,巫師要主持祭祀活動,表達人們祈求萬物生長不息的願望。藏族的賽馬還寄託當地民族對英雄的崇拜,格薩爾王每次出征均要舉行跑馬射箭的比賽,他本人也是因賽馬獲勝被擁戴為王。馬是藏族人民的生命,格薩爾王是藏族人民心目中的英雄,賽馬這種競技活動體現男人價值的力量、勇敢、智慧,形成了藏族人民剽悍勇敢堅強的性格。賽犛牛是康巴地區藏民的一種體育競技活動。犛牛生性耐寒,體型龐大,毛長濃厚,擅長於在雪地或陡滑的高山跋涉,兼有黃牛的實在和水牛力大負重的特點,被稱為“高原之舟”。在祭“咢博”、婚嫁等場合,當地藏民均要進行這種競技活動。

相傳唐代吐番王松贊干布在玉樹用黑、白、花等的犛牛為文成公主和送親大臣李道宗舉行比賽活動,極有情趣,以此排解了文成公主的鄉愁。宋朝時,藏族首領口角廝羅將犛牛綁上利刃衝殺西夏王元昊的軍隊,使西夏兵潰敗逃亡。後來賽犛牛的活動就流傳了下來。此項活動一般是在藏曆六月底到七月初進行,賽手要將參賽的犛牛洗刷乾淨,在牛頭上放一簇紅纓,牛角掛各色彩綢,牛耳上掛鮮豔的條飾,牛尾繫上扇形藏繪。賽手戴禮帽,穿藏袍,系紅帶,着皮靴,顯得十分精悍有神采。參賽者大多為十四、五歲的英姿少年,他們紛紛驅牛疾馳,受驚的犛牛狂奔亂顛,騎手則極力馭制,縱然未能奪冠,但人人樂在其中,體現了人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對頑強生命力的禮讚。此外,貴州黔東南苗族的鬥牛也十分著名,大多數苗族過的節日都離不開鬥牛的比賽活動。這種活動與農業耕作關係密切,通過牛與牛兩角碰抵拼鬥,可以比試出耕牛的威猛與健壯,從而擇取優良品種,促進物種進化,推動耕作技術發展,創造更多財富。

鬥牛的文化心態建立在苗族人民娛樂,祈求吉祥,比鬥牛壯實的心理基礎上,同時鬥牛具有較強的刺激性,通過競技,表現出苗族人民強悍勇敢,粗獷豪爽的性格和拼搏進取的挑戰精神。以上的體育競技活動,揭示了我國西南少數民族積極抗爭、堅忍不拔的美學品質,象徵和喚起人們努力生存奮鬥的激情,在生存發展中,人的生命本質就是在遵循自然規律的前提下,為生存去努力繁衍和進化。

四、宗教意識的潛移滋生

宗教意識是人們思維發展,力圖解釋自然和社會現象,消除恐懼,戰勝災厲,祈求福祐等精神活動中的一種意識形態方式。原始的宗教和民俗信仰在客觀上對民族體育文化的發展常常起到一定的促進作用,有許多民族傳統的體育文化活動往往滲透着宗教活動的內存因素,既是一種體育娛樂,也是一種宗教實踐活動。原始的體育文化活動和原始宗教一樣,都是對原始思維的自然外化。原始階段的古人類對自己生活的世界充滿神祕感,為了達到人與神的和諧,根據自己的想象儘可能將掌握的一切活動用來取悦神靈,由此就將原始的體育活動與娛神慰神的宗教活動聯繫到了一起。我國西南地區的彝族祭祖先的“火把節”伴隨摔跤、鬥牛、賽馬等盛大活動進行,將祭祀田公地祖和驅除鬼邪的宗教儀式貫注於其間。雲南納西族的“東巴跳”既是一種集體演練武藝的體育活動,又是祭禮婚喪中奉祭始祖丁巴什羅的祭祀活動。雲南彝族中的撒尼人和阿細人的摔跤活動,不僅用來娛樂健康,而且用來祈雨禳災。路南的內彝村,讓少女赤腳赤臂在烈日下摔跤,以圖陰氣壓倒陽氣,使蒼天降下甘霖,與巫覡相似。彝族進行摔跤活動時先要請巫師畢摩祭祀火神,讓人與神得以溝通,而獲得福澤。雲南傣族的潑水賽龍舟,先讓祭師殺雞焚香祭龍王,求得風平浪靜,競賽平安。由於宗教的滲透,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文化活動,往往講究繁瑣的儀式,深受傳統觀念的束縛,宗教意識也在體育娛樂中得以繼續發展。

五、社會歷史的宛曲濃縮

少數民族體育文化對所經歷各歷史階段的政治、經濟、歷史、文化在一定程度上有所反映,折射了當時的社會變遷,在它的萌發、流傳、演變等過程中,對民族社會歷史加以濃縮,並通過體育娛樂喚起人們的記憶。瑤族的打陀螺活動,就源於南丹白褲瑤的“打土司”。瑤族人民為紀念被土司殘害的瑤王,用石頭打“土司頭”進行泄憤,由此演化成了打陀螺的娛樂活動。這種體育娛樂活動將瑤族的歷史和瑤族人民的抗爭精神注入當中,體現了瑤族人民的理想與追求,反映他們佔勝邪惡勢力的願望和憧憬美好自由生活的意願。舞毛龍是仡佬族傳統的一種體育文化活動,竹是製作毛龍的主要材料,源於仡佬族對竹子崇拜的習俗。一般是兩條主龍、兩條附龍、一個龍寶組成一支毛龍隊。隊員身體強壯,表演時龍身、龍頭、龍尾動作協調,在敲鑼打鼓、鞭炮齊鳴、黃煙繚繞中時隱時現。舞毛龍寄寓着仡佬族對龍神的信仰和竹圖騰、盤瓠圖騰的崇拜,是持續千年以上的體育文化娛樂活動。黔東南地區苗族盛行的“踩鼓舞”,是一種具有民俗特色的體育樂舞,主要流行於黔東南的台江、劍河、施秉等縣,在姊妹節、春節、苗年和一些大型活動中,苗族婦女在木鼓敲擊的音樂節奏下,邊跳邊舞。這種體育文化娛樂活動在苗族社會中歷史悠久,是苗族世代相傳的一種習俗,明清以前就已經在當地流行,有對祖先回憶的《遷徙舞》,有模擬斑鳩、魚蝦等動物的《動物快樂舞》,有表現打獵的《狩獵舞》,具有獨特的歷史文化價值,是苗族社會生活的折射。

“鼓”是“踩鼓舞”的中心,表演者的動作,象徵的文化意象、表演的主旨都必須以“鼓”這一文化象徵物為中心進行。苗族社會形成的父系血緣家族圈就是以“鼓”為中心聯在一起的。在苗族遷徙的歷史中,木鼓是家族圈的聯絡工具,失散的成員聽聞鼓聲回到家族圈中。因此,“鼓”成為了苗族家庭和苗族社會保持完整性的媒介。苗族進行“踩鼓舞”的娛樂活動,可以起協調婚姻關係,促進苗族家庭與社會組織之間的聯繫,以及幫助苗族家族圈經濟互補,從而達到苗族家族圈和苗族社會成員之間的平衡和諧。

六、民族節日的相映生輝

少數民族的傳統體育文化與傳統民族節日大多是人類最初文化意識的產物,都存在着朦朧性,而且互相聯繫,沒有絕對的界限和嚴格區分。在民族節日活動中常常要開展民族體育文化活動,少數民族體育文化不僅得以展示,而且得以傳承、提煉、昇華,可以説民族節日是錘鍊少數民族體育文化的熔爐,少數民族體育文化是民族節日活動豐富多彩不可缺少的內容。在長期的歷史積澱中,民族節日與民族體育文化得以豐富文化內涵,通過相互依託映趣生輝。由於我國少數民族分佈的地域廣闊,所佔面積有全國總面積的60%左右,生活習慣、風俗、祭祀儀式、宗教信仰,都有不同程度的差別,因而所形成的節日活動和活動內容豐富多彩,根據民族節日的需要,少數民族體育文化活動有的用於歲首年節,有的用於宗教節日,有的用於農事節日,有的用於娛樂節日,有的用於商貿節日,而有的由於多樣性、靈活性、普適性則可以在不同的節日中舉行。

西南的許多少數民族都有自己民族的歷法的年節,典型的有藏曆年、開齋節、傣族的潑水節、哈尼族的十月年節。如哈尼族和彝族的十月年節,都要舉行盪鞦韆、摔跤比賽,彝族還進行鬥牛、扭扁擔打磨秋等體育活動,傣族在傣歷的新年“潑水節”,進行龍舟競渡、放高升等活動。除了體育競技遊藝外,還有各種歌舞表演,如土家族的“擺手舞”,參與表演少則數十人,多則幾百上千人,表演者圍圈歌舞,用以娛神祈年;彝族在年節跳左腳舞,以月琴蘆笙彈吹相和,用以接祖祀祖,氣氛十分熱鬧,繽紛多彩。少數民族祭祀性節日活動產生較早,與原始宗教、圖騰崇拜、祖先敬奉相關,由宗教活動發展成了宗教節日。

[2]如水族端節,來源於原始宗教祭祀祖先的活動,節慶時,要進行賽馬、跳銅鼓舞等競技娛樂表演;藏族雪頓節,屬於藏傳佛教節日,慶祝節日時,要舉行跑馬射箭、大象拔河(稱為押加)、跳鍋莊、賽馬等競技遊藝。久而久之,宗教性質淡化而體育娛樂的氣氛增加。有的少數民族體育活動來源農業生產,常常在農事節日中進行,如藏族的“轉山節”是莊稼即將成熟的7月15日,燒香祭山神祈求豐收,同時進行賽馬、射箭等競技娛樂;仡佬族在莊稼成熟後的“吃新節”,在嘗新同時,用竹製道具進行篾雞蛋、推屎粑、護蛋等體育活動,以此歡慶豐收。“趕秋節”是貴州一些地區苗族慶豐收的節日,在立秋的這天,男子敲打鑼鼓,舞着龍燈獅子燈前往“秋場”,姑娘們穿着節日的盛裝邊歌邊舞,還進行拳擊、盪鞦韆等體育表演。相對而言,大多數少數民族體育文化項目與娛樂節日相關聯,如布依族的“跳花會”節,於每年正月初一至二十一舉行,青年男女在草壩上伴隨悦耳的鼓聲鐃聲邊歌邊舞,戀人們則彈月琴、吹木葉私定終身。此外,有的體育文化項目與商貿節日有關,主要在經濟發達的民族中進行。大理白族的“三月街”聞名遐邇,不僅進行商貿交易,還要賽馬,玩龍舞獅。麗江納西族的“騾馬會”,在三月、七月進行。這種與商貿聯繫的體育文化娛樂活動,不僅反映了少數民族經濟意識逐漸加強,而且也表現出少數民族體育文化內涵的不斷變遷現象。

七、結語

西南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文化的人文性特徵,在產生的初期就包孕其間,在不同歷史時期的競技活動中得以不斷凸顯,並越來越符合人們的文化審美需要。在少數民族體育文化中,那些與人文社會科學相關聯的因素十分明顯,有歌舞藝術的展示,有勞動生活的表現,有對生命哲學的思考,有宗教意識的折射,有社會歷史的反映,有民族節日的映襯,涉及到了人文社會的許多方面。通過體育文化的競技活動,可以感悟本民族的人文精神,瞭解本民族的歷史文化,體驗本民族的歌舞藝術,在本民族共同的宗教信仰下達到人與社會的和諧相處,在共同歡度民族節日的喜慶中,增強民族的凝聚力和自豪感。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文化的人文性,不是一種孤立現象,是與本民族血肉相連的文化精神交融而體現出來的人文價值取向,長期以來在本民族的生存發展中,隨着所開展的體育文化競技活動而得以高揚。因此傳承好我國的少數民族體育文化,對於弘揚民族精神,踐行優秀的人文價值觀,推進各民族之間的團結共進,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

參考文獻:

[1]見鄧釣.苗族蘆笙的應用傳統及其文化內涵[J].中國音樂學,1999,(3):118.

[2]王子華.雲南民族節日[M].昆明:雲南教育出版社,200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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