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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就業地域歧視分析與相關反思論文

大學生就業地域歧視分析與相關反思論文

1大學生就業地域歧視概述

大學生就業地域歧視分析與相關反思論文

大學生就業歧視問題是指畢業生在參加招聘的過程中,就業單位對條件相同或者相近的畢業生產生與工作能力無關的歧視,而損害其平等就業的機會。就業地域歧視是指用人單位在招聘的過程中只招聘某一特定區域的畢業生,而歧視其它地域學生的一種社會現象。具體表現為部分單位為了在自身管理、繳納保險等事項上節省時間和花費,在招聘時對畢業生的户籍身份區別對待,例如區別對待欠發達地區和農村户籍的學生。我國就業地域歧視是就業歧視問題中的一個重點組成部分,也是影響畢業生就業公平與就業質量的重要因素[1]。

2大學生就業地域歧視問題分型及其原因

2.1大學生就業地域歧視問題分型

2.1.1農村大學生在城市就業受阻

我國的户籍劃分採取的是城鄉二元化户籍制度,受這一制度的影響,我國高校畢業生在就業的過程中易受户籍制度限制。部分用人單位認為農村畢業生對城市生活的熟悉程度以及視野開闊程度都處於劣勢,因此在同等學歷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更青睞於城市户口的學生。

2.1.2少數民族地區的學生易受歧視

受地理位置、歷史因素、政治因素的影響,我國少數民族地區經濟相對落後,在加上知識、技能、語言等素質因素的影響,我國少數民族畢業生的就業率明顯低於漢族學生。例如受恐怖襲擊的影響,大部分用人單位不願聘用生於新疆自治區的維吾爾族畢業生,甚至對學習成績好、能力強的少數民族畢業生也存在不同程度的排斥。

2.1.3地域標籤現象嚴重

隨着信息化進程的進一步推進,信息傳播的速度加快,因此不少用人單位會根據互聯網上對某一地區的人的大眾標籤選擇應聘者。這些標籤的廣泛傳播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用人單位對應聘者的印象以及評價,進而直接導致了就業地域歧視現象的產生[2]。

2.2產生就業地域歧視的原因

2.2.1我國嚴格的户籍身份管理制度

我國目前正在大力改善城鄉二元制户籍制度,但城鄉之間的差距難以打破。我國的城鄉居民所享受的社會資源與公共福利上存在很大的`區別,例如農村新型合療政策與鄉鎮醫保政策的差距使得城鎮户口居民比農村居民更有地域上的優越感,因此部分農村户口的大學生因無法落户而受用人單位的歧視。

2.2.2區域經濟差異上的不平衡性

受地理位置的影響,我國東部沿海地區港口眾多,經濟發展迅速,城市化進程較快,而內陸城市受地域影響經濟發展速度較慢,整體經濟較為落後,所以使得社會資源、教育水平以及人力資源儲備等方面遠遠落後於經濟發達地區。因此,用人單位在招聘中往往對西北部畢業生有着嚴重的地域歧視。

2.2.3用人單位受利益目標驅動

眾所周知,企業開展的一切經濟活動的目的都是盈利,受利益最大化目標的影響,用人單位在選擇職員時往往會更偏向擁有社會人脈關係、生活穩定、地理環境熟悉以及語言熟練的本地人[3]。例如,北上廣的大部分用人單位都會錄用本地人,而只有在供小於求的時候才會選擇外地畢業生。

2.2.4缺乏法律約束

我國目前有憲法、勞動法等法律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即保證勞動者的公平就業與平等勞動權,但目前尚未將地域歧視納入相關的法律法規中,因此即使大眾對就業地域歧視有諸多重視與探討,但這一問題仍缺乏法律效力,使得很多用人單位不會因存在地域歧視現象而受到相關法律制裁,而使其在招聘過程中依舊存在地域歧視和對不同求職者的區別對待的現象。

3解決大學生就業地域歧視問題的措施

3.1改革户籍制度,消除城鄉二元化現象

户籍制度是造成就業地域歧視的首要原因,因此要從根本上改善這一問題,就必須深入改革我國現有的户籍制度,改善、消除城鄉之間根深蒂固的二元對立現象,進而使得城鄉大學畢業生在就業過程中可享有同等的身份和待遇。同時,政府相關部門應提供便捷的公民喬遷和登記管理渠道,促進城鄉間人才的流動速率。最後,政府應極力縮小城鄉居民在社會保障、受教育機會以及就業機會等方面的差距,保障社會資源的合理分配,從而為畢業生就業創造良好的客觀條件。

3.2完善法律法規,有效推進反就業地域歧視法

法律法規具有一定的權威性和規範性,因此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規能有效降低畢業生在就業過程中的制約作用,對用人單位的招聘行為產生一定的規範作用。具體的措施為:在現有勞動法法律條文的基礎上擴大勞動法中關於企業就業歧視的範圍,並且具體指出就業地域歧視的定義、範圍以及行為歸屬,並且加大處罰力度,進而建立一個公平、平等、規範的就業體系,使大學生在就業過程中享有公平的競爭機會[4]。

3.3加強企業社會責任感

目前我國的人才市場管理不夠規範,大學生在就業過程中受到地域歧視的現象時有發生。為了改善這一現狀,相關部門應該增強用人單位的社會責任感,並且讓企業重視自身在開發社會人力資源方面所承擔的責任。幫助企業樹立正確的用人觀念,使其能儘量消除自身的歧視觀念,儘可能的吸收多樣化的合格人才,根據不同的人才設置不同的崗位,在選拔人才的過程中能本着“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良好的就業環境離不開企業的支持,同時正確的人才使用觀能幫助企業選拔有能力的人才,促進企業可持續發展。

4結語

我國就業地域歧視現象愈演愈烈,且對大學生的公平、平等就業帶來嚴重的制約性,同時也對樹立良好的社會風氣帶來一定的影響。鑑於此,筆者提出了改革户籍制度,完善法律法規,加強企業責任感等措施,為實現新一輪大學生就業公平問題奠定良好基礎。

作者:王婷婷 單位:吉林工商學院

參考文獻:

[1]徐帥.當代大學生就業地域歧視問題的理性分析[J].開封教育學院學報,2015(11):278~279.

[2]何仕.當代中國大學生就業的經濟學研究[D].福州:福建師範大學,2014.

[3]樑琛琛.新疆少數民族大學生就業公平問題研究[D].石河子:石河子大學,2014.

[4]呂莎.大學生就業中經驗歧視的經濟學分析[D].太原:山西財經大學,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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