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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合同模板五篇

項目合同模板五篇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項目合同5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項目合同模板五篇

項目合同 篇1

一、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地址:********* 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地址: 電話:

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深圳市的有關規定,訂立本合同。

三、改造項目情況:

(一)宗地編號為B123-0001的改造項目(以下簡稱改造項目)位於福田區南園愛華路西側,總用地面積為 5763.45平方米。原建有6棟住宅樓,建築面積11503.85平方米,共114户。現地面建築物已全部拆除,現狀為平地。

甲方已委託相關單位與全部114户小業主以回遷方式簽訂了《拆遷補償協議》。補償部分的性質為住宅、共120套,建築面積為12863.87平方米,該部分建築物以下簡稱回遷房

本次掛牌出讓已徵得原權利人及相關利害關係人的同意。

(二)改造項目重建的土地用途為居住,住宅用地使用年期為70年。計入容積率的總建築面積為18500平方米,其中,住宅16040平方米、商業2200平方米、居委會120平方米,郵電所80平方米,公廁60平方米。其他規劃指標以市規劃部門核發的規劃許可條件為準。

四、改造方式及要求

(一)甲方委託乙方按《深圳市規劃局准予行政許可決定書》已批准的項目建築設計方案進行建設,工程建設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二)該項目需在20xx年10月份前領取施工許可證,並開工建設。建設週期為30個月,自取得施工許可證之日起計。

(三)該項目建成竣工驗收後,競得人須將其中120套住宅、共計12863.87平方米的建築面積無償移交給甲方。其餘住宅部分3176.13平方米及商業部分2200平方米的建築面積乙方享有其權益。

居委會、郵電所和公廁等公建由競得人建設,費用自擔。建成後無償移交甲方。

五、乙方以成交價款總金額為(人民幣) 拾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小寫: 元)整的價格競得該改造項目,該成交價款為本項目改造權及乙方擁有的土地使用權部分的地價。在達到合同約定供地條件並簽訂《深圳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後,上述成交價款全部轉為地價款。

六、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成交價款:

(一)自《成交確認書》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支付20%的成交價款。

(二)自《深圳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付清剩餘80%的成交價款。

七、甲方負責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2個月日內完成本改造項目地面清理、對原拆遷人的補償及回遷户安置方案等工作,使之達到供地條件。屆時,乙方可與深圳市國土資源和房產管理局簽訂《深圳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取得土地的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於國家,地下自然資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使用權出讓範圍。

八、本合同所稱的供地條件是指完成以下工作:

(一)完成本改造項目地面清理、對原拆遷人的補償及回遷户安置方案等工作;

(二)將被拆遷人名下的房地產權屬證件收回,並按規定程序予以註銷;

(三)將地上建築物、構築物及附着物拆除清場,場地平整並設立樁點。

九、在達到供地條件時,甲方應提前五日通知乙方共同驗收並在《項目改造供地條件驗收書》上簽字確認。

乙方在接到甲方驗收通知後十日內,無正當理由不參與驗收或故意拖延的,視為乙方確認已達到供地條件。

十、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書並付清成交價款後,須持《成交確認書》和《深圳市項目改造合同書》向有關部門申辦項目核准或備案。

十一、達到本合同約定的供地條件並驗收後,乙方須在十個工作日內持《成交確認書》和《深圳市項目改造合同書》

及《項目改造供地條件驗收書》,與深圳市國土資源和房產管理局簽訂《深圳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

乙方對土地的開發建設應按《深圳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要求及時進行。

十二、為保障該項目安置補償及建設工作順利實施,甲乙雙方應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負責協調被拆遷人及相關利益關係人,保證乙方按本合同履行義務後,取得該項目土地使用權;

2、保證與被拆遷人協商註銷房地產證,完成地面清理及對項目拆遷人的補償,保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順利簽訂;

3、負責監督本項目的開工、施工及工程技術、質量、進度、安全、竣工等工作;

4、保證在乙方按規定交付回遷房後,按原權利人已選定的面積、樓層、朝向、房號等交付原權利人。

(二)乙方責任:

1、乙方必須按《深圳市規劃局准予行政許可決定書》(08-20060432)已批准的項目建築設計方案(詳見附件一,在交易xx網站公佈,在本合同簽訂時移交乙方),進行建設且建成竣工驗收後:

①按對應回遷房房號清單(詳見附件二)將其中120套住宅、共計12863.87平方米的建築面積無償移交給甲方。

②將居委會、郵電所和公廁等公建配套設施無償移交給甲方。

2、乙方移交給甲方的回遷房為毛坯房,其標準不得低於交樓標準(詳見附件三)所列各項的要求。乙方必須同時向甲方提供有關部門的工程質量驗收合格報告,其各項技術指標須達到市規劃部門已審定的要求。否則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並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乙方應在交房的同時向甲方移交有關房產的相關資料,並協助原權利人辦理相關入夥手續。

3、乙方移交的各套回遷房實際建築面積(以市地籍測繪大隊的測量為準),若與被拆遷人應補償的面積有差時,按下列計算方法相互補差,回遷房實際建築面積小於應補償面積時,乙方按每平方米7000元人民幣補差給甲方;回遷房實際建築面積大於應補償建築面積時,甲方按每平方米5000元人民幣補差給乙方。應補差的金額在乙方移交回遷房之日起,一個月內由甲乙雙方一次性交付到各自指定的賬户。否則,違約方按應支付金額每月遞增5%計算,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4、乙方必須確保足夠的資金投入本項目建設,應按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的規定按期開工,並在建設週期內完成該項目的建設,將全部回遷房移交完畢。若超過6個月不能開工,甲方有權無償收回該項目改造權。若無正當理由,乙方逾期竣工並移交回遷房的,則需向甲方支付違約賠償金人民幣50萬元/月,並逐月遞增5%;若超過6個月仍不能竣工,甲方有權無償收回該項目改造權。

5、乙方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還須與甲方簽訂建設監管協議。

6、乙方應本着改善居住環境為出發點,着力營造一個祥和、温馨、現代的居住環境。

7、被拆遷人入住兩年內(從公告入夥之日起計算)的物業管理費以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人民幣2.4元/月計算,之後的物業管理費按市有關規定執行。

十三、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付清應交納的成交價款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即時收回本改造項目的改造權,乙方已支付的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另按應交納的成交價款的20%追索違約金。

十四、甲方未能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二個月內達到供地條件的,乙方可解除本合同,甲方退還應交納的成交價款,並向乙方支付同期銀行存款活期利息。

十五、乙方抵押、轉讓B123-0001宗地項目改造權或土地使用權的,除必須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外,必須徵得甲方的同意。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此項目(包括土地使用權)轉讓、抵押,否則,視為乙方違約,並由乙方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

十六、項目建成且乙方在履行了回遷房交付義務後,依法享有其住宅部分3176.13平方米及商業部分2200平方米建築面積房地產的合法權益。對該部分房地產,乙方可依照法律、法規、深圳市的有關規定以及本合同的規定轉讓、出租,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十七、乙方開發、利用、經營 受讓的土地,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十八、如非甲乙雙方的原因,致使本項目建設週期不能按時完成,則雙方就工程建設週期另簽訂協議。

十九、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甲方需向乙方告知有關事宜的,乙方同意甲方通過掛號信函或媒體公告的形式送達至本合同所約定的乙方地址。

二十、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二十一、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十二、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直至雙方履行完本合同的全部義務後自行終止。

二十三、本合同一式八份,乙方五份,其餘由甲方持有及分送有關單位。

二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書明確。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簽訂日期:**年 ** 月 ** 日

簽訂地點:*********

項目合同 篇2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的有關規定,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平安城市項目工程的代理建設及運行維護服務等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具體內容如下:

項目內容:

1、系統建設部分內容

建設××平安城市項目工程,主要建設內容包括:

前端監控點位清單見合同附件一,監控系統設備清單見合同附件二。

2、系統運行維護部分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平安城市項目 條光纖電路租用、台攝像機的維護及前端監控設備的用電服務。具體包含以下內容:

(1) 攝像機保養:攝像機表面進行清潔、除垢。

(2) 系統保養:乙方每年至少應分四次對系統進行全面的檢測保養,時間為每季度的第一個星期。

(3) 網絡應用終端:監控客户端軟件故障排除及恢復、病毒防範及消除、硬盤垃圾清理、系統安裝調試與維護、應急、系統恢復及日常維護等。

(4) 網絡服務系統:包括服務器軟硬件系統、網絡線纜線路、網絡交換路由設備、備用電源檢測等。

(5) 日常巡檢維護。

(6) 系統資料的動態更新、核查、管理工作。

(7) 維護服務的監控點位及設備內容以合同附件一、附件二為準。

3、工期

本工程自 年月日開工,於年月日竣工。

第一章 合同事項及範圍

1、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建設××平安城市項目,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託,作為甲方的代理人代為建設合同約定的××監控點位及系統平台(點位及設備清單見附件),並完成設備安裝調試及後期運行維護等服務。

2、乙方的代理範圍包括:

(1) 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程施工建設工作。

(2) 從事本合同約定的系統運行維護服務工作。

(3) 施工單位向甲方提供合法真實有效的工程款發票,乙方向甲方提供運行維護服務費發票。

第二章 項目款項及支付

1、項目金額

××平安城市項目費用總計(含工程建設工程款及一年的運行維護費用): 元;大寫: 。

2、付款方式

××項目工程款 元,甲方於合同簽訂後三日內以轉賬支票方式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項目運行維護服務費用由甲方在合同簽訂後5年內按年度向乙方支付,每年度分兩次支付。第一次支付時間為,第二次為前,以此類推每半年支付一次,每次支付全年費用的50%(即 元)。

3、運行維護服務費用標準

乙方每月運行維護服務費用中設備維護費及前端設備產生的電費按××前端監控點位攝像機數量×基本單價進行核算。

核算標準為:已竣工正常運行的監控點位攝像機按 元/台/月。

乙方每月運行維護服務費用中光纖電路租費,按照光纖電路條數×基本單價進行核算。

核算標準為:已竣工正常運行的監控點使用的光纖電路按元/條/月計算。

4、發票開具

××平安城市項目工程款發票由××公司開具。

××平安城市項目運行維護服務費發票由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烏魯木齊分公司開具。

5、乙方銀行賬户信息如下:

開户行:

銀行地址:

户名:

賬號:

6、甲方支付乙方運行維護服務費在工程交付使用之日開始計費;整體項目費用由甲方統一支付給乙方,由乙方負責向××××公司支付相應的工程款。

第三章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需在開工前3日內向乙方簽字確認工程施工點位清單、設備清單及設計圖紙。

2、甲方有責任協調乙方辦理道路開挖、電力接入、車輛人員通行等工程施工手續及證明,同時協調內外部相關單位幫助乙方解決工程施工及維護工作中的困難。

3、甲方有責任向乙方工程施工及維護服務人員提供臨時工作場所及用水、用電、材料設備存放等方面的便利。

4、甲方負責協議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它事宜。

5、甲方有權利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對××視頻監控系統進行日常維護管理保證監控系統正常運行。

6、甲方有權利按照合同約定扣除乙方維護服務費用。

若系統發生故障,乙方維護服務人員應在接到故障通知後30分鐘內響應,8小時內修復故障;如設備不能現場修復,乙方應立即啟動應急故障預案,在8小時內提供備用設備,以保證系統不間斷運行;如系統因為乙方設備及鏈路發生故障,出現圖像質量問題,乙方的修復時間超過所承諾時限,按天折算扣除維護服務費用,同一監控點位如在一個月內累計超過7天無法正常運行則甲方有權扣除乙方該點位當月的維護服務費用。

7、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向乙方繳納工程建設施工及維護服務費用。

8、甲方應給予乙方工程建設施工及維護服務工作必要的配合與支持。

9、甲方應配備專職工作人員對監控系統進行日常管理並負責向乙方報障,配合乙方維護人員進行故障處理。

10、甲方在監控系統出現故障時應及時通知乙方,告知乙方故障現象及相關詳細信息,前端監控點位應説明具體點位信息。

11、甲方負責監控系統設備的保管及日常運行管理,監控系統軟

項目合同 篇3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項目結算管理工作,規範結算程序,確保工程結算有章可循,防止結算紕漏,預防結算糾紛,實現結算工作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現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公司有關規章制度及項目管理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中的項目結算,是指項目部依據施工承包合同進行的工程計量和價款結算與收支工作。包括:

對外結算:是指公司與業主進行的各類工程款結算。

對內結算:是指項目部與施工單位進行的各類勞務費結算。

第二章 各部門結算職責

第一條 各部門結算管理中的職責:

商務部:負責編制項目結算實施細則和結算流程,進行工程計量簽證交底,收集和審核現場原始施工記錄、現場簽證計量單,編制對內對外結算單等;

工程管理部:負責現場原始施工記錄、簽證記錄,及時報告現場施工變化情況,協助各部做好現場驗收、簽證、計量和結算工作;

第二條 現場計量、原始數據收集由項目負責人負總責。項目部其他人員均應在其職責範圍內,對涉及有關計量結算事項,積極協助和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結算工作。

第三章工程結算依據及原則

第一條 工程結算依據

(一)對外結算依據

1、施工承包合同,施工設計圖紙及變更設計文件,業主、監理指令及其批覆文件,有關會議紀

要,及有關補充資料等;

2、原始施工記錄,工程驗收資料,檢測試驗資料,工程有關影像資料等;物資供應驗收資料,水、電等消耗記錄等,氣候及降雨、洪水資料等;

3、工程簽證,計日工、設備使用簽證等;

4、經發包方認可的其它計量、結算資料。

(二)對內結算依據

1、勞務承包合同或認價單;

2、原始施工記錄,工程驗收資料,檢測試驗資料,工程有關影像資料等;物資供應驗收資料,水、電等消耗記錄等;

3、工程簽證,零用人工等;

4、經雙方認可的其它計量、結算資料。

第二條 工程結算原則

(一)及時性原則。對內對外結算應按合同約定,應做到簽證及時、計量及時、結算及時,必須堅持按月計量和結算。對內結算最長不得延期一個月。

(二)工程量統一原則。對內結算實體工程量應不大於業主、監理批覆量,不得出現對內結算工程量大於業主、監理批覆量的情況。

(三)價格統一原則。合同外項目單價,對內結算單價應小於業主、監理批覆的單價。

(四)費用可控原則。分部分項工程對內結算總額應小於業主、監理批覆結算總額。除按上述原則外,應嚴格控制零用人工、設備費用和材料費用。

第三條 項目部應在工程開工、分部分項工程實施前及月計劃下達的同時進行項目合同、技術、計量規則等交底工作,以便計量簽證人員瞭解合同、技術、計量要求,及時辦理主合同計量簽證工作,客觀進行分包計量簽證工作,以確保計量簽證及時、客觀。

第四章 對外結算

第一條 對外結算一般根據業主、監理制定的結算程序和規定進行。項目部應根據合同和現場條件,對業主、監理提出的結算程序、規定和辦法進行積極協商,以使工程計量、結算、工程款收付及時、客觀、公正。

第二條 合同內對外結算

(一)計量

1、一般以主合同約定的計量原則或業主、監理批覆的計量原則進行。對於合同外新增項目的計量,項目部應積極與業主、監理協商,及時確定計量辦法。

2、項目部應積極做好與計量有關的原始地面、建基面測量工作,以及原始地貌地物的記錄工作,必要時應留有圖像資料,並應及時上報監理以得到確認(或按合同要求與監理人員共同進行,簽字認可)。

對於機電安裝工程應做好機電設備驗收交接記錄、工作面驗收交接記錄及必要的檢測、測量數據等。

3、項目部應積極與設計(或業主、監理)地質工程師進行地質編錄工作,必要時應留有圖像資料,並應索取並保留有關地質編錄資料。

4、項目部應在單元工程、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或實施後,應及時進行施工簽證或計量簽證;對發生的計日工及時進行簽證。

5、項目部應在每次人員、設備進場時,及時向監理提交進場人員、設備情況報告,並保存監理認可的記錄資料。

6、項目部認為應該計量的其他工程簽證事項。

項目部所有計量簽證單及與計量有關文件、資料等應及時交經營核算部,並在經營核算部存檔。

(二)結算

1、項目部各部門、作業層應在合同約定的結算期內,及時向經營核算部門提交當期施工簽證計量的原始資料,經營核算部門應在結算期前催要相關資料,以確保當期施工項目及時簽證計量和結算。

2、經營核算部門應每月按照合同約定或業主、監理批准的結算程序、結算格式,編制月度結算單,經商務經理(總經濟師)審核,項目經理審批後及時向監理提交月度結算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材料,督促其儘快完成月度結算審批。對存在異議或爭議的結算,應積極向監理、業主提供相關證據資料,並積極溝通協商,以便在當月進行結算。

第三條 增補項目結算

(一)對設計變更新增項目的結算,項目部應依據變更圖紙,應及時編制新增項目單價,提交監理、業主審批,並應在審批後按合同內工程結算原則執行。

(二)對於業主、監理書面指令的合同外項目,項目部應在實施前與業主、監理商定計量結算原則,並及時編制項目單價,提交業主、監理審批後,應在完成當月進行結算。

(三)對於業主、監理口頭指令的合同外項目,項目部應在當日向業主、監理提交材料(通知單、聯絡單或報告等形式),取得書面簽字認可。

(四)對於客觀變化、合同約定條件以外情況和不可抗力造成的合同外項目,應按照上述合同外項目處理原則,與業主、監理進行溝通協商解決。

第四條 變更索賠項目結算

(一)對於由於施工條件、施工方案、外部環境等引起的工程量、價格變化,項目部應在合同約定期限內向業主、監理提交變更補償或索賠意向,並收集相關資料及時編制並提交費用報告。

(二)對於由於材料價格調整,項目部應按照批覆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進度計劃、施工技術方案、施工設計、膠凝材料配合比、地形地質變化資料等,和項目的施工日誌、實施的工程量,詳細計算各類材料的實際使用量,根據招投標文件與實際材料價格(材料購置發票或物價指數等)計算調差費用。

(三)對於客觀原因引起的窩工,項目部應在發生窩工後及時向業主、監理提交現場人員、設備、材

料等情況報告,並按照批覆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進度計劃、施工技術方案、施工設計和相關文件等,計算人員、設備窩工數量和費用,及時提交業主、監理。

(四)在發生不可抗力等因素引起的停工、財產損失時,項目部應在加強自救的同時,積極收集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有關資料數據,及時清理統計各類損失情況上報監理;並積極編制復工方案和措施上報監理批准,並根據損失情況和批覆的復工方案編制費用補償或索賠報告上報監理和業主。

(五)項目部應積極收集國家、行業或當地有關工程造價相關信息和資料,對因此引起的價格、費用變化,應積極向業主、監理提交費用變更補償報告。

(六)項目部應認真研究合同條款、技術文件和業主、監理、設計的要求,結合施工過程,積極尋找和發現工程變更、補償和索賠點,按照合同約定的時效,及時向監理、業主提交調差、補償、變更或索賠報告。若監理批覆不合理時,應在合同約定的時效內及時提交複審報告。對於監理不及時批覆的報告,應在時效範圍內定期函告監理,以使報告有效性連續。

(七)項目部各部門和作業層應熟悉合同條款,對上述合同條件發生變化或其他因素造成的合同條件變化,應積極報告經營核算部門,負責收集相關資料和證據,及時提交經營核算部門,以便於編制費用變更或索賠報告,並應在後期協助做好變更索賠工作。

第五條 竣工決算

(一)竣工決算是項目最終經營效益的體現,項目部應切實重視項目竣工決算工作。項目部完工後,項目部應成立竣工決算小組,應組織有關人員,依據施工圖紙及設計變更繪製工程竣工圖,最終工程量以竣工圖為計算依據,以原施工承包合同、補充合同或協議、監理和業主的簽證,以及國家有關規定,編制工程竣工結算。

(二)為了確保竣工決算的完整性,避免漏算、少算,項目部應切實加強工程結算資料、施工技術資料、施工圖紙及變更設計資料、項目往來文件、會議紀要、補充協議等資料保管工作。同時,項目經理、經營核算部門主要人員、財務人員應參與竣工決算的編制工作,直至竣工決算得到監理。

項目合同 篇4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項目的'具體情況,為明確責任,協作配合,確保《******土地整治規劃項目》保質保量完成,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乙方工作內容

收集項目相關資料,編制******土地整治規劃文本、規劃説明、規劃圖件和規劃附件等。對以上工作內容質量負全責,並保證成果通過上級主管部門驗收。

第二條 工程價款及成果提交時間 1、本協議總價款為人民幣元整(不含相應軟件購買費用),(大寫:元整)。

2、付款方式

①本協議簽訂後5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幣寫:元整),作為乙方工作啟動經費。

②本協議約定成果提交甲方評審驗收後5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幣元整(大寫:元整)。

③餘款人民幣元整)待本協議約定成果提交給國土資源廳評審通過後5個工作日內結清。

3、成果提交時間

按照甲乙雙方共同制定的工作計劃,乙方在甲方提供資料齊全的前提下,成果提交時間安排如下(如甲方不能按時提供項目所需資料,各項成果按相應時間順延):

(1)開展******土地整治規劃編制前期準備工作。

(2)完成******土地整治規劃編制初步工作成果。

(3)組織開展******土地整治規劃評審工作。

(4)根據評審意見修改規劃成果,並形成送審稿上報國土資源廳審批。

注:如國土資源廳對工作時間要求有變動,以國土資源廳時間為準。

第三條 雙方責任與義務

1)甲方責任與義務

1、按協議支付乙方階段工作費用,以保證本項目的順利進行;

2、根據本協議第二條第四款的時間要求,積極做好協調,提供專人收集資料,確保乙方及時獲得項目開展必需的基礎資料;

3、負責審查成果,並承擔相應專家評審費用。

2)乙方責任與義務

1、自覺接受甲方檢查與監督,階段性地向甲方彙報工作進展及工作質量情況。

2、積極協助甲方收集項目開展必需的基礎資料;

3、按照協議要求完成工作內容,對提交成果可能出現的遺漏、筆誤等有補充、修改的責任,確保評審合格。非技術原因要求乙方修改成果的,甲方需額外支付費用,具體金額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確定;

4、對本協議約定的成果質量整體控制。

第四條 驗收標準與成果提交

1)成果提交

1.文字成果

(1)土地整治規劃;

(2)土地整治規劃説明;

(3)土地整治規劃工作總結;

(4)重大問題研究報告。

2.規劃圖件

(1)土地整治潛力分佈圖;

(2)土地整治規劃圖;

(3)土地整治項目圖集;

(4)增減掛鈎項目規劃圖集。

3.規劃附件:包括基礎資料、評審論證材料等。

4.規劃數據庫:同步建立土地整治規劃數據庫

根據國土資源廳及人民政府及甲方的具體要求,在評審意見的基礎上,修改完善後提交項目最終成果。

第五條 甲乙雙方違約處罰及爭端解決

1、乙方如不能按時間提交項目成果,則按協議總額每天0.3‰計

算違約金;如超過期限三十天後還不能提交,甲方有權解除協議,甲方按總額每天0.5‰計算違約金(計付時間由乙方應提交成果之日起至支付違約金之日止)。

2、甲方如不能按協議支付款項,則乙方有權延期提交本協議約定的成果,並按協議總額的每天0.3‰計算違約金;如超過期限三十天後還不支付,乙方有權解除協議,並按總額每天0.5‰計算違約金(計付時間由甲方應支付協議款項之日起至支付違約金之日止)。

3、本協議中對於甲方付款和乙方提交項目成果有先決條件的約定,按約定執行。

4、雙方在協議執行過程中,如有爭端,雙方及時協商解決;未果,任何方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審理期間,本協議仍有效應繼續履行。

第六條 其他事宜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2、成果提交,付款結清,協議自行終止。

3、本協議合計 ,缺頁之協議視為無效協議。

甲方:乙方:

簽訂日期:20xx年月日

項目合同 篇5

合 同 號: 合同名稱:

甲方:

第一條 總則

1) 甲方選擇乙方為其開發軟件系統,乙方將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根據甲方要求分段為甲方開發 軟件系統。

2)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規,就乙方承擔甲方

信息系統開發項目事宜,達成以下協議條款。本合同為第 階段系統開發的合同書。

3) 本合同中所用術語的定義如下:

服務 資料 規範 任務

由乙方提供的項目管理、需求分析、軟件開發、測試,以及諮詢、計劃、實施、培訓、安裝、調試、維護、升級等服務。 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系統説明文件、使用手冊等。

信息系統在功能、操作、環境及性能等方面要求的周密而完整的説明。 為完成“合同範圍”所述服務而進行的相關活動。 地址: 郵編:510000 聯繫人:

電話:(86-20)87123456 傳真:(86-20)87123456

乙方: (公司名稱)外包合同範本地址: 郵編: 聯繫人: 電話: 傳真: 開户銀行: 帳號:

第二條 合同範圍

乙方按照《用户需求書》的要求,向甲方提供在《工作説明書》中所列明的服務。 第三條 價格及付款方式

1) 合同總金額為RMB¥萬元,計人民幣圓整,作為系統的開發費用。 2) 甲方分期向乙方支付以下款項:

(1) 本合同簽訂後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額的,計人民幣 (2) 軟件需求開發説明書確認後%,計人民幣 圓整;

(3) 軟件按合同規定的標準驗收合格之後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額的,計人民幣 圓整;

(4) 剩餘合同金額的,計人民幣作為軟件質量保證金,於軟件驗收合格之後 日內支付。

(5)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費用,除另有規定外,所有費用的支付幣種為人民幣(¥),由甲方按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方式以電匯或支票劃入乙方指定的開户銀行帳户中。

(6) 雙方同意各自分別支付因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有關税費。

第四條 工作環境

1) 為了實施附件《工作説明書》中確定的工作任務,甲方同意乙方人員遵照甲方的管理規定進出指定用户的工作場所。

2) 甲方按照附件《工作説明書》中應向乙方提供的物品所確定的日期和地點提供相應的物品。乙方在實施工作計劃中和結束工作任務時,應保證物品的狀態與接收時一致(正常耗損除外),並在工作結束時將這些物品歸還甲方。

3) 乙方提供的任何服務要求使用甲方所提供的硬件、軟件和其它物品,甲方應保證:擁有必要的許可、證明或其它文件。確保在本合同實施過程中和乙方在提供《工作説明書》中認定的服務時,有關物品可以被移動、使用、複製、修改、翻譯、分發和(或)與其他物品組合,而不會侵犯第三方的權益。

第五條 變更

1) 任何一方要求對合同內容進行變更時,所有的變更要求都必須以書面形式提交併經雙方簽字同意。

2) 對合同內容的任何變更都可能導致對預定計劃、可交付資料或費用的變更。根據變更要求的範圍和複雜程度,乙方應對實現變更要求的工作而相應增加或減少收取費用,並將預計發生費用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待甲方確認後執行。

第六條 知識產權約定

1)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源代碼的約定見《工作説明書》。

2) 除非另有規定,本合同中乙方向甲方售出的產品(包括源碼、程序、文件、文檔資料),

所有權和版權屬乙方。未經乙方許可,甲方不得公佈文件、源碼,不得複製、傳播、反編譯、出售、出租或者許可他人使用其相關的程序、文件、源碼和反編譯等。 3) 乙方保證所售出的產品享有合法的權利,沒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權利。

4) 甲方只能按乙方的規定享有相關產品的使用、升級、開發、轉讓等權利。如果甲方違反乙方的規定和國家法律規定,應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 保密

1) 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露本協議的任何內容。

2) 雙方按本合同規定相互提供和提交的全部文件資料,凡涉及需要保密的,以預先説明的有關條款為據。並且任何一方在沒有經過另一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不能將另一方的保密資料(如技術資料、用户信息)透露給第三者。 第八條 合同的解除

1) 任意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合同,應提前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簽字同意後方可解除。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無權要求乙方返還甲方向乙方已支付的費用,並應對乙方遭受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乙方要求解除合同,應返還甲方已支付的費用,並賠償由此引起甲方的損失。

2)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者終止合同的履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 雙方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之約定,均為違約。違約方除向守約方賠償外,還須承擔另一方為取得此等賠償而支出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仲裁費、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 2) 任一方未能如期履約時,應每天按未能履約部分的0.05%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但支付違約金並不免除違約方的其他合同義務。 3) 如果任何一方沒有實現本合同約定而受到本合同對方索賠時,應分清具體責任部分,確

認該部分的責任方。對於利潤損失等其他直接或間接損失(包括商務交易中的雙方已告知有發生這方面損失的可能性),由各自承擔,相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條 不可抗力

1) 雙方因不可抗力的影響不能履行合同,履行合同的時間相應推遲,推遲時間與不可抗力持續時間相同,合同價格不因此而改變。 2) 不可抗力發生後,雙方要立即通知對方,並採取必要措施密切配合,以減少影響。

3) 不可抗力是指動亂、颱風、地震、水災等以及雙方同意的不可預見的情況

第十一條

通知方式

任何為執行本協議而發出的通知(包括但不限於聲明、請求、要求、通知和備忘錄等)均應以書面形式作出。雙方均負有簽收對方發出的通知的義務。如一方拒絕簽收,他方僅須提供能夠證明其已將有關通知按本協議所列地址交付郵政部門的證據,即可視為有關通知已於交付郵政部門後的第二天送達對方。如一方在收到通知後 三 個工作日內未對對方在通知中陳述的事實或要求提出異議,則應視為該方已承認或接受此等事實或要求。任何一方如變更營業地址,應在此等變更作出後 三 個工作日內通知對方。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任何爭議,雙方應本着相互信任、以誠相見的原則,共同協商解決。若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 可向廣州市仲裁委員會提交仲裁。

第十三條

合同效力

1)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保護,未盡事宜,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執行。

3)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一經簽署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包括: 附件1 《用户需求書》 附件2 《工作説明書》

甲方:

簽約代表: 職務: 簽字:

乙方:

簽約代表: 職務: 簽字: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enshudu.com/shiwuwenshu/hetongfanben/jkmrx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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