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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糾紛排查工作簡報(通用8篇)

矛盾糾紛排查工作簡報(通用8篇)

簡報是傳遞某方面信息的簡短的內部小報。是具有彙報性、交流性和指導性特點的簡短、靈活、快捷的書面形式。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矛盾糾紛排查工作簡報,一起來看看吧。

矛盾糾紛排查工作簡報(通用8篇)

矛盾糾紛排查工作簡報 篇1

近日,甘州區明永鎮針對土地平整出現的各類矛盾糾紛,鎮司法所聯合農辦抓住“三點”,做好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

一、校正“失衡點”。

深入村社,瞭解容易誘發羣眾心理失衡的原因,找重點、抓難點,加強正面引導,及時調整好羣眾思想情緒,把矛盾糾紛消處在萌芽狀態,做到“小矛盾不出社,一般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鎮”。

二、控制“易燃點”。

在調處土地糾紛、婚姻家庭、鄰里等矛盾糾紛過程中,要耐心細緻地做好羣眾思想工作,消除羣眾的牴觸情緒或消極心態。正確宣傳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幫助羣眾轉變思想觀念,理順羣眾思想情緒,消除“助燃”因素,撲滅“着火點”。

三、遏制“爆發點”。

在處理羣眾利益受損較大的事件中,對可能造成羣眾上訪的“爆發點”,要做好關鍵人物的工作,抓階段矛排調解,防止事態擴大,按照“應舒不應激、應解不應聚、應教不應壓”的原則做好調處工作。

矛盾糾紛排查工作簡報 篇2

為積極穩妥化解農村各類矛盾糾紛,維護轄區內的和諧穩定,做到矛盾糾紛問題早發現、早控制、早解決。連日來,黃山市祁門縣塔坊鎮積極落實綜治維穩工作要求,大力開展矛盾糾紛和不穩定因素大排查大化解活動,有效地促進了轄區內的社會治安穩定。

該鎮實行黨政主要領導全面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其它領導結合工作分工配合抓的工作制度。堅持定期分析矛盾糾紛形勢,研究解決重大疑難矛盾問題,安排部署工作任務。建立綜治、信訪、司法整體聯動工作機制,充分發揮“老幹部、老黨員、老同志”的作用,做到組織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解決問題到位。不斷強化責任意識,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分解矛盾糾紛化解任務,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制,對排查出的問題儘快歸類整理,落實責任,及時化解。做到大事不出鎮,小事不出村,將矛盾化解在基層,消滅在萌芽狀態,堅決抓好維穩信訪基礎工作。

同時,加大對重點人羣的穩控工作力度,注重收集有價值信息,及時、準確把握矛盾糾紛先兆,掌握潛在的不穩定因素,把握調解工作主動權,有的放矢地開展工作,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矛盾糾紛問題的發生,做到早預測、早排查、早發現、早介入、早調處,未雨綢繆,防患於未然。針對已化解的矛盾糾紛,通過定期開展 “回頭看”,及時掌握民情民意,關注矛盾化解後事態發展演變情況,及時宣傳教育進行疏導,防止已化解的矛盾糾紛死灰復燃。

矛盾糾紛排查工作簡報 篇3

半年來,我辦以創建平安為主線,以維護人民羣眾利益為根本,全面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打好“三大戰役”進一步完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有效整合三大調解資源,實現人民調解、司法調解、行政調解三種調解方式的有機結合,及時、有效地化解矛盾。半年來,共排查矛盾糾紛16件,調處16件,成功15件,成功率達93.8%。

一、抓組織網絡,構建“大調解”陣地

穩定是第一要務,辦黨委、行政把該人民調解工作當維護農村穩定,構建平安和諧社會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列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檢查內容,擺上了重要的議事日程。一是建立組織機構。為了加強對活動的組織領導,黨委、行政成立了以分管政法工作的黨委委員政法書記任組長,派出所長、司法所長,民政、團委、婦聯、計生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人民調解委員會,具體負責活動的研究部署、協調指導、督促檢查。各村、各單位也建立了相應的組織機構,由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以調委會為平台,形成各類社會矛盾糾紛統一由調委會受理、分流、調處、督辦、報結、回訪的調處機制。使組織網絡縱向到底,橫向到邊。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確保了活動的順利開展。二是明確職責分工,配齊配強人員。為便於工作開展,將綜治辦、司法所的幹部集中到調委會,合署辦公,共同負責日常工作。同時按照工作的實際需要和各部門的職能,整合內部資源,發揮綜合優勢,每天安排一名素質高、業務精的職能部門同志在辦公室值班,實行聯合辦公,聯動聯調,專兼職結合,保證了每起糾紛有人問、有人管、有結果。三是嚴格辦理,規範流程。按照受理、約談、告知權利義務、調解、整理歸檔、辦結的工作流程,以綜治、信訪、司法為主,各部門各負其責、聯動聯調,將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有機結合,堅持依法調處,切實規範調委會運作。四是加強中心硬件設施建設。專門為調委會安排了2間30多平米的辦公室,添置了辦公用品,做到了各項制度、標牌上牆。五是完善基層調解網絡。以辦調委會為龍頭,以村調委會和糾紛調解員、糾紛信息員、法制宣傳員為基礎,其他調解組織形式為補充,在每個村委會都設立了矛盾糾紛調處室,明確一名分管調解工作的公文寫作領導負責並與調委會協調配合,形成上下貫通、左右銜接、配合聯動的基層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網絡體系。同時按照綜治工作羣防羣治的工作要求,還在各組落實了基層信息員21餘名,保證信息靈敏、暢通,確保矛盾糾紛能在第一時間得到及時有效的發現、調處、化解。

二、抓責任落實,構建“第一責任人”格局

發展是硬道理,綜治是硬措施,穩定是硬任務,,領導重視是關健。一是狠抓責任落實。堅持辦、村、組三級矛盾糾紛排查制度。辦事處每個月排查一次,村及單位每星期排查一次,在排查工作中,辦調委會採取領導分工負責制,組織調解人員逐村、逐組進行地毯式排查,同時抽調得力人員對重點村、重點場所開展重點排查,對排查出來的各類矛盾糾紛隱患,分析情況,研究對策。辦、村、組三級,層層簽訂責任制,對工作實行目標管理,形成了“層層有事管,事事有人管”的綜治工作格局。二是堅持領導親自抓。領導親自參與、親自抓是工作上台階的關鍵。按照“一個矛盾、一個領導、一套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五個一”要求,落實矛盾糾紛調處責任制度,強化調處責任落實,實行“誰家孩子誰家抱”。把矛盾解決在辦、村一級,解決在萌芽狀態。

三、對排查出的矛盾糾紛的處理對策

矛盾糾紛是客觀存在的,關鍵在調處和化解,及時、妥善地排查和處理矛盾糾紛,是保持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半年來,我辦按照市委提出“矛盾糾紛調解年”的工作要求,在調處和化解上狠下功夫,確保社會穩定。一是快介入,快控制。二是結合辦情,依法調處。三是制度健全,責任到位。對維護社會穩定,我辦嚴格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將維穩工作納入年終考核內容,作為獎懲的主要依據之一,將化解矛盾工作擺在第一位。

四、抓制度建設,健全四個長效機制

穩定工作,任重而道遠。我辦狠抓制度建設,建立健全長效機制。一建立工作責任制度。按照辦幹部包村、村幹部包組、組幹部、黨員包户的模式建立防控網絡,村調委會對當地發生的糾紛情況和可能發生糾紛的苗頭、隱患,要深入進行排查,及時調解,做到信息暢通,情況明瞭,並定時上報。二是健全矛盾糾紛月排查分析例會制。要每月21日召開分析例會,聽取村前個月的治安狀況、糾紛處情況報告;排查出可能出現的各種不穩定因素,分析新情況、新特點、新動向;交流糾紛調解經驗,安排下一步工作。三要實行包案調處制度。將每起糾紛具體落實到每個調委會和調解員身上,做到“四定”、“三包”,即定牽頭領導、定責任單位、定責任人、定辦結時限,包調處、包跟蹤、包反饋。四是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將人民調解工作納入年終設考核和幹部政績考核內容,獎優罰劣。對出現“民轉刑”事件,要追究駐村幹部和村幹部的責任。

矛盾糾紛排查工作簡報 篇4

上半年,我鎮在上級有關部門的正確領導下,認真貫徹執行“預防為主,調防結合”的調解方針,繼續深入開展各種形式的排查調解工作,取得了工作實效。上半年的工作情況如下:

一、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基層基礎工作

1、進一步加強矛盾糾紛排查調處領導小組工作,調整充實相關領導,嚴格落實“領導組會議”、“重大糾紛協調會議”等項制度,創新“定責任、定人員、定時限、定調處”的方式,確保重大矛盾糾紛的及時有效解決。

2、進一步加強對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領導,今年我們重新完善了以“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原則為核心的領導責任機制。

二、進一步規範了矛盾糾紛排查調查處工作機制

為了維護社會長期穩定,推進平安建設深入發展,從建立完善矛盾、糾紛排查的長效機制,提高基層矛排工作活力的要求出發,我們大力推進了三項機制建設,即從建立健全社會矛盾糾紛預警、化解,應對三項機制入手,全面強化了全社區的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

1、進一步規範了矛排工作預警機制

進一步健全了社區矛排組織,抓好基層矛排信息員的組織建設,提高了預警意識,強化了預警職能。

2、健全了以排查為主體的源頭化解機制。

在矛排、信訪兩個渠道獲取矛盾糾紛信息的基礎上,不斷深化矛盾糾紛排查調查工作,繼續發揮基層防線的作用,做到早排查、早發現、早調處,堅持每個月一排查、一分析,對排查出的矛盾要進行梳理,然後實行“分級負責、歸口管理”,對重大矛盾糾紛進行督辦,並落實定期報告制度,對羣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最大限度把矛盾化解在內部,解決基層。

矛盾糾紛排查工作簡報 篇5

搞好學校矛盾糾紛排查工作是構建和諧校園、平安校園的必要條件,長期以來,我校高度重視此項工作的開展,並採取了一系列措施確保該項工作落到實處。

為了進一步貫徹上級相關部門關於矛盾糾紛排查的文件精神,同時為創建“和諧校園”、“平安校園”,20XX年學校組織有關人員認真開展矛盾糾紛調查工作,現總結如下:

一、高度重視、落實責任

安全穩定工作是做好學校一切工作的基礎和保障,我們進一步認識到當前我校的安全穩定工作的形勢,切實樹立起了安全穩定責任重於泰山的思想。決定將矛盾糾紛排查工作納入常規管理以形成長效機制,併成立了以校長為組長,學校行政班子成員及部分教師代表為組員的矛盾糾紛排查領導小組。進行了明確的分工,明確了各自的工作職責,做到了任務明確、責權一致、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關於“三亂”問題的排查

1、在收費問題上,由於政策優越,我校所在地區已免除學生的所有繳費。學校將認真把關,堅決杜絕各種收費現象的發生。

2。我校嚴格按照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的要求開課,規範辦學秩序,無亂辦班、亂補課現象。

三、關於師德師風問題的排查

1、據調查,我校目前未發現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的現象,也沒有侮辱學生人格的現象,並與所有教師簽訂了《安全責任書》。2、我校校園環境良好,校內無賭博打牌現象,絕大部分教職工愛崗敬業。我校通過政治學習、領導講話和集體培訓等多種途徑,培養廣大教職工樹立了良好的職業道德,指導他們追求高雅而有情趣的生活娛樂方式。

四、關於學生心理問題的排查

通過問卷調查,教師與學生個別談話等方式,發現學生在學習、生活等方面存在諸多困惑。針對此現象,學校對心理問題較突出的學生,跟蹤談話,及時給予心理指導,此舉效果明顯,通過此工作的開展,目前我校學生未出現任何過激行為。

五、對教師考核,評優選模矛盾的排查

對於學校教師的考核、評優、選模及有關人員調資等方案都是取之於民用之於民,實行“方案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的三公開原則,此舉讓教職員工心悦誠服,有力地避免了我校在這一問題上的矛盾傾向。

六、關於學校設備設施與學校發展的矛盾排查

近年來,隨着我校規模的進一步擴大,學校功能室尚需健全,也嚴重製約了我校的發展。

七、關於安全隱患的排查

1、設備設施的隱患排查。經過領導小組的深入調查,認真排查,學校左側水渠有可能發生洪澇災害,洪水可能沖毀學校北牆,進而沖壞操場。

2、師生人身、財產安全的隱患排查

我校地處公路北側,交通發達,來往車輛頻繁,給廣大師生出行埋下安全隱患。基於此,我校政教處擬定了“安全一日常規”,並將此作為學生晨訓的必講內容。安排教師到重要路口接送學生。

八、關於與校園周邊矛盾的排查

我校校園矛盾糾紛排查領導小組進行了排查,在我校周圍無網吧,無商店,無其他娛樂場所,這為學校良好的學習環境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以上是關於我校20XX年6月矛盾糾紛排查情況的彙報。這次的工作可以用幾句話概括,即:建立了機構,健全了機制,落實了工作,發現了問題,採取了措施。相信有了這些工作經驗,定能為我校創建“平安校園”奠定堅實的基礎。

矛盾糾紛排查工作簡報 篇6

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以下簡稱矛調工作)作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一項重要工作機制,可以把大量的民間糾紛解決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既方便羣眾,節省人力、物力和時間,又維護了社會穩定,是最經濟、有效的維穩手段,被稱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第一道防線”。近日,區司法局圍繞新形勢下矛盾糾紛調處工作如何適應社會發展大局的需要,組織人員深入基層鄉鎮(街道)、村(居)開展調研並進行了認真思考。

一、矛調工作的現狀和矛盾糾紛的特徵

(一)矛調工作現狀。新區成立以來,全區共組建了216個人民調解委員會,其中鄉鎮(街道)8個、村(居)186個、企業學校等22個,共有660多名調解員和信息員,全區形成了以區協調小組為龍頭,鄉鎮(街道)司法所為骨幹,村(組)調解組織為基礎的三級矛調網絡體系,幾年來,全區共調處各類民間糾紛 1160多件,調成率達96%以上;各級矛調組織調處防止因民間糾紛激化引起的自殺事件11件,防止因民間糾紛轉化為刑事案件60多件涉及116人次,防止羣體性上訪40多件,大量社會矛盾糾紛解決在了萌芽狀態和基層,較好地減少了信訪量、訴訟量和可能發生的違法犯罪。

(二)矛盾糾紛特徵。主要表現為“四化”:一是類型多樣化。以往調解矛盾糾紛主要為婚姻家庭、宅基地、鄰里糾紛等類型,佔矛盾糾紛總數的80%以上,現在主要表現為“三跨”糾紛,即跨地區、跨行業、跨單位糾紛的勞動勞務、勞資糾紛。比如:20xx年**鎮羣眾殷茂生組織幾個鄉鎮的農民工在包工頭王某承攬的建築工地施工,工程結束後,包工頭王某以工程質量不合格為藉口,扣發殷茂生等人兩萬多元工程款。殷茂生就組織幾十人準備到市政府上訪。**司法所得到信息後,主動介入,追回了拖欠工程款併發到農民工手中,制止了一起羣體訪。二是主體多元化。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打破了舊的經濟模式和地區封鎖,矛盾觸及點明顯增多,大都發生在公民與法人,非法人團體和組織及其相互之間。比如:市區光明路市場因排水管道老化,積水外排不暢,道路嚴重受損,影響了商户生意。商户們多次到有關部門反映,但因市場屬於市工商局鐵東分局、市市場管理中心及税務部門共同管理,問題一直未得到解決,於是,商户們準備兑錢高層上訪。天橋街道司法所瞭解情況後,分別到上述三個部門及交通部門反映情況,最終使問題得到了徹底解決,受到了商户們的稱讚。三是內容複合化。當前糾紛內容,往往同民事、經濟、行政、治安和刑事交織在一起,特別是近年來因徵地拆遷、基層選舉、環境污染等糾紛,數量增加,誘因複雜,參與者的合理訴求與不合法方式交織在一起,多數人的合理訴求與少數人無理取鬧交織在一起,羣眾的自發行為和一些人的別有用心交織在一起,給處置工作帶來相當大的難度。比如:在天橋街道王國彥,豬廠拆遷上訪案件中,由於牽涉面廣,沒有及時穩控好當事人的思想,引起家族集體上訪,牽扯了區、鄉兩級幹部的大量精力,最後經多個部門配合協調,才得以妥善解決。四是矛盾易激化。有些糾紛激化過程短,甚至在幾分鐘內激化,釀成刑事案件;有的糾紛潛伏期較長,表露不明顯,經過矛盾積聚,突然釀成大案。比如:姬石鄉農民康順成因在本村給施工隊幹活時,沙漿攪拌機漏電致其死亡。施工隊工頭和業主相互推卸責任,情況十分危急,極有可能引起進京赴省上訪事件發生。區法律援助律師李會平和姬石該鄉專職人民調解員高貴清、閆玉亮及時到位,經過現場勘察,認定責任屬於電工安裝不合格導致事故發生。經過與市電業局交涉,最終協調賠償補償金5萬元,有效避免了一起集體上訪事件的發生。

二、當前矛調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激勵導向不均衡降低了矛調工作的重要性,挫傷了基層調解員的積極性。黨委、政府在總結評價穩定工作時,往往把破獲多少刑事案件中。查處多少治安案件、處理多少赴市、省、京上訪事件。作為工作實績給予高度評價和充分肯定,而對人民調解員把矛盾化解在基層、避免許多矛盾激化缺乏感知和認可,客觀上形成了小事變大,牽扯了領導精力問題才解決看作是政績,大事化了、沒有牽涉領導精力而問題解決看作是無功的導向。

(二)司法行政部門唱“獨角戲”,人民調解工作尚未形成合力。有些糾紛涉及鄉鎮綜治、信訪、工商、民政、勞保等部門,但這些職能部門基本沒有參與對矛盾糾紛的調處工作,使司法所力量顯得相對薄弱,陷於唱“獨角戲”的境地。區劃以來,我區8個司法所,都是國債資金建的新所,目前,全區共下派專職司法助理員5名,其他3個司法所至今無司法助理員,每個司法所的轄區人口平均為5.4萬多人,很難完全承擔包括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在內的9項職能。

(三)調委會成員整體素質有待提高。一是文化程度偏低。目前全區660多名調解員中高中以上學歷的僅有200多名,法律政策和業務水平欠缺,在宣傳講解法律,製作調解文書上有困難,不能適應當前工作的需要。二是法律素質較差。法律服務所從司法所分離後,部分法律水平較高的同志離開司法所,專門從事法律服務工作,導致鄉鎮司法所工作人員整體法律水平相對下降,從事矛調工作的其他人員中,法律專業或有法律職業背景出身的人員更少。三是調解員隊伍不穩定。受村委會換屆選舉的影響,其調解員往往也隨之更換,調整頻繁,不能專職專用,致使專業調解人員存在一定程度的脱節。

(四)運轉經費、獎勵補貼缺乏保障。一是區、鄉兩級指導人民調解工作無經費,調解員培訓、學習難以開展。鄉鎮(街道)調委會工作人員,主要由鄉鎮(街道)工作人員兼任。二是調解員無補貼。村級調委會成員主要是從事無償服務,介入調解程序後,調解員的交通、文書、就餐等費用不能解決,許多調解員面臨生存問題,或經商辦企業,或打工謀生,往往顧不上本村民間糾紛調解事務,不少村調委會名存實亡。極易導致上訪事件發生。

三、深化矛調工作的建議

(一)提高認識,切實把矛調工作置於建設和諧社會大局來思考和部署。進一步加強矛盾調處工作,正確處置新形勢下社會矛盾糾紛,最大限度地把各類矛盾和問題解決在基層,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充分認識矛調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把矛調工作納入目標考核體系,實行責任倒查,責任追究,在築牢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第一道防線”上取得新成效。

(二)穩定基層調解隊伍。一是解決司法所缺編問題。目前,全區各司法所缺編12人。建議採取從鄉鎮(街道)人員中選拔方式,充實到司法所工作。二是穩定村級人民調解員隊伍。建議對村(居)人民調解員及調解組織按照財政部、司法部聯合下發的財行〔20xx〕179號文件精神予以保障,解決他們的後顧之憂,或採用以調解案件的數量支付報酬的辦法激勵他們的積極性。三是加大培訓力度,提高調解員業務素質。通過形式多樣的培訓手段,促使人民調解員提高自身素質,勝任調解工作。

(三)大力加強矛調組織的規範化建設。對換屆後的村級調解組織進行全面摸排和整頓,按照“五有”(有相對的辦公室場所、有人民調解委員會標牌、有印章、有調解書、有統計台帳)和“四落實”(組織落實、制度落實、工作落實、報酬落實)的要求,規範人民調解委員組織建設,確保糾紛發生時人民調解組織的第一道防線作用得到充分發揮。

(四)建立矛調工作經費保障機制,為矛調工作實現可持續發展提供良好條件。一是區財政撥出專項資金,保證對矛調工作的有效管理指導及工作的正常開展。建議把司法行政機關指導人民調解工作經費、人民調委會工作經費和人民調解員補貼列入財政預算,切實予以保障,專項用於矛調工作建設。鄉鎮(街道)也要撥出相應經費用於矛調工作。二是對於鄉鎮專職調解員實行月工資報酬制。由區、鄉兩級按50%分擔,由區司法局每月統一發放。三是探索實行有償調解機制。根據具體辦理調解案件的簡易,對社會影響面、所費精力時間等程度,每件給予50— 500元不等的補貼。通過補貼和獎勵的形式,給予承辦調解員不同等級的費用補助,充分調動調解員幹好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矛盾糾紛排查工作簡報 篇7

為了確保端午節日期間我街社會和諧穩定,讓人民羣眾度過一個歡樂,祥和的節日,我街深入分析本街社會形勢,動員和組織全街力量做好穩患排查,精心安排好節日期間的維穩工作,做到未雨綢繆,防患於未然。現將工作總結如下:

一、加強組織建設,完善調解機構

隨着當前社會矛盾糾紛日益多元化,社會熱點難點問題,重大複雜疑難矛盾糾紛增多、涉及面廣,具有很強的區域性、行業性、專業性特點,僅靠一個部門或單一的調解方式已經無法解決問題,因此我街實行部門聯動工作機制,分工合作,共同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同時,我街健全各項工作制度,用制度規範工作,做到了嚴格依法依規辦事。

二、加強初信初訪接待辦理和重信重訪複查複核工作,切實做到信訪問題“案結事了”

一是我街高度重視和加強初信初訪的接待辦理工作,切實加大初信初訪工作力度,認真辦理每次羣眾來信,熱情接待每次羣眾來訪,認真尋求解決問題的辦法,通過及時交辦、查辦每件信訪案件提高初訪問題的辦結率,逐步地扭轉了羣眾重越級訪、輕初始訪、重集體訪、輕單個訪的觀念,有效地防止了因忽視處理初信初訪問題而導致越級訪、集體訪和重複訪的發生,真正做到了信訪問題小事不出社區,大事不出街道,二是對全街上訪案件進行了全面排查摸底,嚴格按照“分級負責、歸口辦理”和“屬地管理”的原則,有效緩解各種矛盾,實現了把問題解決在當地,解決在基層;三是層層落實信訪目標管理責任制,明確責任範圍,實行責任包乾,做到了有信必復、有訪必答、有求必果,有效的維護了民族團結、社會穩定。

三、維護穩定,防範工作

全街治保、調解組織在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工作的同時,認真開展矛盾糾紛調處工作,各調解組織在堅持以法調解,並儘量做到小糾紛不出社區、大糾紛不出街道,充分調動和發揮廣大調解人員的主觀能動性和堅持分工負責制,最大限度地有效防止羣體性上訪和可能發生的由矛盾糾紛轉化為刑事案件的發生。

四、全面排查,依法調處

按照“屬地管理”、“誰主管、誰負責”、“分級管理、歸口負責”的原則,在第一階段及時對全街各社區各單位、各部門,入户開展地毯式,拉網式排查清理,努力做到不漏一個單位、一個家庭、一個部門、一個對象。併成立了化解社會矛盾協調小組,及時掌握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在我街轄區內發生的社會矛盾,及時組織現場調處,羣體性糾紛和社會突發性矛盾,及時化解社會矛盾協調小組都將迅速組織專業人員到現場,進行案情調查,現場普法,現場調解。

矛盾糾紛排查工作簡報 篇8

今年是國家實施“十二五”規劃的開局之年,是建黨90週年,也是我縣“進位趕超、科學發展”的開局之年,我局把矛盾糾紛大排查、調解化解矛盾當作社會穩定工作中重中之重來抓。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和縣委政法委的正確的指導下,我局調解矛盾糾紛5起,為我局達到“平安、和諧、穩定”的局面創造了良好的社會環境,為我縣農村社會穩定做出了應有的貢獻。

我局結合本地實際,周密部署,認真抓好落實,在全縣農業行業範圍內開展矛盾糾紛集中排查調處活動,現將開展矛盾糾紛集中排查調處活動總結如下:

一、加強領導,確保落實

為切實加強在國慶前後開展矛盾糾紛集中排查調處活動工作的領導,集中開展排查調處矛盾糾紛,有效整治突出治安問題,做到對各種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社會矛盾、民間糾紛、信訪問題和突出治安問題早發現、早控制、早解決,全面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措施,我局結合實際,把開展矛盾糾紛集中排查調處活動作為一項重點工作來抓,擺上重要議事日程。一是以永農字[2011]9號文件成立了永修縣關於開展矛盾糾紛集中排查調處活動工作領導小組,由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指導、協調和督促“矛盾糾紛集中排查調處”的日常工作,局屬有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具體負責抓好本部門和協助相關部門的“矛盾糾紛集中排查調處”工作和信訪工作。二是以永農字[2011]15號文下發了《關於印發《永修縣農業局調解矛盾糾紛工作制度》,明確了指導思想、目標任務、責任單位、排查調處、整治的工作重點和工作步驟,要求經管站(減負辦)、種子管理局、良種場、畜牧中心、能源站、農業執法大隊、糧油站、植保站等8個部門,全面排查摸底,開展調處化解矛盾糾紛,對未息訪息訴的矛盾糾紛、重點對象繼續做好調處和穩控工作,同時要求各有關單位要充分認識開展這項活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把開展好“矛盾糾紛集中排查調處”活動作為當前首要政治任務,並抓緊組織實施,切實把“矛盾糾紛集中排查調處”活動動員好、部署好、組織好、落實好,確保“矛盾糾紛集中排查調處”活動取得實效,要增強工作的主動性、積極性,引導羣眾互諒互讓、心平氣和地解決問題,消除分歧隔閡,達到定分止爭,息事寧人的目的。三是對排查出來的重點矛盾糾紛的調處能嚴格按照“一個問題、一名領導、一套班子、一個方案、一抓到底”的要求,落實責任,簽訂責任狀,完善責任制體系,不斷強化矛盾的化解工作,做到發現一起,調處一起,穩定一起,並加強督促檢查,實行每半個月召開一次例會或調處化解工作會,分析研究個案,提出解決的有效辦法,責任領導還經常組織相關人員與訴求人見面,瞭解掌握矛盾糾紛動態、排查化解矛盾糾紛的進展情況和穩控情況,真正做到底子清、情況明。

二、發揮職能,加大力度

我局在開展矛盾糾紛集中排查調處活動工作中,能充分發揮農業部門的職能作用,不斷加大農業行政綜合執法、漁業執法的力度,努力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矛盾糾紛的發生,及時排查、妥善處理羣眾反映的問題,消除不穩定因素,切實保護廣大農民羣眾的切身利益:第一、以規範農資市場秩序打假護農工作為中心,開展以放心農資和放心農產品為主題的全縣農資打假護農專項治理行動。一是全面開展農藥市場專項檢查;二是對農資市場進行全面質量抽查;三是對全縣種子經營情況進行拉網式檢查,對鄉鎮集貿市場的散裝雜交水稻種子進行清掃收繳;四是認真處理農民投訴,做好調解工作。第二、強化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執法檢查力度,進一步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建立漁業生產安全長效機制,保障安全生產。第三、不斷加強畜禽檢疫和蔬菜水果農殘檢測工作,保障羣眾能吃上“放心肉、放心菜”。第四、加強動物防疫執法,保障畜牧業生產順利發展。第五、加大農村土地承包和農民負擔的執法檢查力度,化解農村不安定因素,把矛盾解決在萌芽狀態。第六、開展農殘和土壤污染情況監測,為發展無公害農產品的生產創造了條件。第七、開展沼氣安全管理專項檢查,確保不發生沼氣使用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產財產安全。

三、強化措施,深入排查

依照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巳的門,辦好自己的事,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我局能加大工作措施。不斷創新工作機制,深入紮實開展矛盾糾紛集中排查調處活動。一是高度重視抓信訪工作,特別抓好初信初訪,提高初信初訪的化解率、辦結率,努力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矛盾糾紛的發生。二是抓排查,要嚴格按照預警在先、控制在先、防範在先的要求,全面及時排查可能影響穩定的矛盾和問題,真正做到底數清、情況明。三是抓調處,對排查出的矛盾糾紛能強化調處工作,認真細緻地化解每個糾紛、每個矛盾,嚴格按照“一個問題,一名領導,一套班子,一個方案,一抓到底“的辦法,落實責任制,不斷強化矛盾的化解工作,做到發現一起,調處一起。還重點調處解決了5起種子公司職工提出上崗,改善生活待遇的信訪事件。

四、着重調解、化解矛盾

全年以來,我局發生了5起重要的信訪事件,一是三角鄉牛嶺王村愛羣組要求嫁娶發生的土地分配調整問題,二是梅棠白槎農民在購買農藥發生藥害事件,三是灘溪鎮農民發生土地糾紛事件,四是艾城東郭村農民土地糾紛事件,五是種子公司職工要求上崗就業解決生活待遇等問題。通過廣泛開展矛盾糾紛集中排查調處活動,集中解決了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突出矛盾和治安問題,健全了矛盾糾紛預防、排查、調處、化解工作機制,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確保了各類重大活動的順利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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