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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農民工購房意願調查報告

巴中市農民工購房意願調查報告

在“化解房地產庫存,加快農民工市民化,擴大住房有效需求”的政策大背景下,為深入瞭解巴中市農民工購房意願,為市委政府和有關部門提供決策參考,近期,國家統計局巴中調查隊就農民工進城購房意願的相關情況,深入5縣(區)8個鄉鎮10個村(居)委會,對184名農民工進行了走訪調查。現將具體情況報告如下。

巴中市農民工購房意願調查報告

受訪農民工務工現狀:主要分佈大中城市,中低收入佔比較高

主要分佈大中城市。調查顯示,外出農民工82.0%流入了地級以上大中城市。其中:16.4%流入直轄市;30.6%流入省會城市;35.0%流入地級市(含副省級城市);14.8%流入縣市城區;3.2%流入建制鎮。

中低收入佔比較高。調查表明,受訪農民工平均月收入2000元以下的佔13.1%;2000-4000元的佔47.8%;4000-6000元的佔21.7%;6000-8000元的佔8.7%;8000-10000元的佔6.3%;10000元以上的佔2.4%。

租房居住成為主流。調查發現,在務工地自購住房的農民工佔比為1.1%;在生產經營場所居住的佔2.2%;在工作單位宿舍居住的佔6.6%;在工地工棚居住的佔24.0%;其他佔3.3%;租房居住的農民工佔62.8%,是農民工解決住所問題的主要方式。

社保參保率比較低。調查顯示,僱主或單位為農民工繳納養老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的比例分別為9.3%、23.0%、5.5%、2.7%、2.5%和1.9%。“五險一金”中除工傷保險參保率相對較高,其他都較低。

激發農民工購房意願的因素:未婚青年購房意願較高

個人因素。未婚青年人購房意願較高,隨着時代的發展,房子成為年輕人結婚的必備條件之一,“丈母孃房”成為未婚新生代農民工的剛需。63.2%的未婚新生代農民工表示“丈母孃房”是近幾年的奮鬥目標。大專以上文化的農民工購房意願較高,文化程度較高的農民工對城市生活有更強的適應能力,落户城市的條件相對更加充分。調查顯示,46.5%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農民工近三年內有在城市購房的意向。

家庭因素。家庭收入情況決定購房意願,在不同收入水平的農民工中,家庭收入水平越高的農民工家庭在城市購房的意願越強烈。調查顯示,在月收入1.5萬元以上的較高收入農民工家庭中有58.6%的其購房意願較強烈。舉家外出的農民工購房意願較強烈,調查顯示,子女、父母隨遷到務工地的有68.5%的農民工家庭購房意願較強烈,老小都在身邊,少了後顧之憂,為移居城市提供了先決條件。

政策因素。隨着城鄉統籌步伐的加快,尤其是各地“去庫存化”政策的實施,政府給農民工進城購房創造了更多、更實的優惠條件,同時也加大了對農民工進城就業、醫療、教育、社保等方面保障力度,有54.2%的農民工因“去庫存化”新政的實施,增強了購房意願。近年來,巴中市委市政府出台了系列支持返鄉農民工就業創業的“政策紅包”,考慮巴中當前經濟發展、政策環境等因素,73.9%的農民工表示希望在老家就近購房。

發展因素。調查顯示,36.3%的農民工反映由於多年在外務工,在務工地的“朋友圈”越來越大,不少朋友在城市購了房,增強了在城市購房、定居的意願。相比直轄市、省會城市的高房價和高消費,47.8%的農民工表示在地級市購房更划算。不少農民工仍十分注重“家庭團聚”,希望一家人能夠居住在一起,在購房選擇上,偏重於面積稍大的户型。調查顯示,希望購三居室的佔60.9%;二居室的佔21.7%;一居室、四居室及以上的農民工分別佔8.7%。

制約農民工購房的主要原因:上有老,下有小,負擔重

“買房易,養房難”。近年來,購房政策不斷寬鬆,通過貸款買房已不是件難事,但購房後的貸款加上物業、水、電、氣等費用的支出,就是一筆不小的開支。由於農民工收入不穩定,有21.7%的農民工表示不買房的主要原因是“擔心付不起月供”;有13.1%的農民工表示“城市生活水平高,買房入城生活壓力大。

“上有老,下有小”。調查顯示,在選擇“不會在務工地購房”的農民工中,有41.2%的農民工因家中有需要贍養的老人和需要照顧的孩子。若勉強在務工地購房,老人和孩子隨遷後負擔很重,部分農民工表示即使購房,也會首先考慮在老家所在城市就近購房,以便多方兼顧。

“鄉土情,難割捨”。一方面,因受“落葉歸根”的傳統觀念影響,78.3%的農民工對其家庭承包土地仍有較高的依賴思想,他們希望即使在城市購房後,仍可長期保留農村承包地。另一方面,由於我國土地制度的限制,農民的宅基地很難流通,因而農民工即使想在城裏買房,但在家鄉的宅基地及住房卻很難變現或者抵押,這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農民工進城購房。

“大城市,難融入”。 農民工在大城市生活缺保障、缺温情、缺樂趣、缺希望、缺歸屬是不能在城市落地生根的重要原因。調查顯示,84.2%農民工認為很難融入務工所在城市。然而,在這部分農民工中,有相當部分人員由於長年在外務工,回鄉務農已不太現實,特別是新生代農民工,他們大多數沒有務農經歷。因此,他們正面臨“城市難融入,農村回不去”的尷尬境地。

對促進農民工購房的建議

對勞動力輸出地的建議。加快宅基地和土地流轉的改革步伐。解決農民工在家鄉的宅基地確權轉讓問題。推行符合農民工遷移意願的“常住城鎮化”福利政策;尊重農民工意願,建立農村土地“權利保留機制”和“權利遞減機制”;加大農村低保投入力度,減小農民工核心家庭遷移策略風險;對現有的土地政策要儘快予以改革,降低或減少農民承包的耕地、宅基地、房屋及其他非農用建設用地流通、抵押、變現的條件與手續,使農民工想變成“城裏人”時可以得到應有的補償,這樣他們也就沒有了牽掛。組織農民工參加返鄉就業創業培訓。加大對農民工的培訓,提升就業能力,改變農民工遷移意願與能力失衡現狀。一方面,相關職能部門要有組織的對農民工進行免費技能培訓,使他們掌握一技之長,成為城市建設某個方面的專業人才;另一方面,要想辦法培育出聚攏人才的新興產業,增強對農民工的就業吸納能力,使農民工進城後有固定的工作、固定的收入,改變其幹一天算一天的“遊擊式”工作生活模式。

對勞動力輸入地的建議。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營造標準化務工地,提高農民工購房支付能力,針對農民工完善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政策,解決農民工貸款難問題,以開發區產城一體化為路徑促進農民工城市購房,增大適應農民工特徵的住房供給。降低農民工進城門檻。落實不同規模城市差別化落户政策,解決農民工進城後的户籍管理、子女入學、醫療保障等後顧之憂,減少城鄉差別,消除城鄉壁壘,使他們真正感受到自己是“城裏人”。三是推行農民工購房優惠政策。改革現有公積金政策,使之覆蓋農民工,允許農民工購買保障性住房,並在條件上予以優惠,財政上予以補貼。各級金融部門也要出台相應政策,對農民工購房在貸款方面予以政策優惠,從而為農民工購房提供更加便捷周到的服務。

對社會和企業的建議。接納尊重農民工。農民工的生活如同鐘擺遊弋在城市和鄉村之間,他們為城市經濟社會發展貢獻巨大,但難以被城市接納和尊重。因此,應倡導形成接納和尊重農民工的氛圍,使他們成為城市的一份子。鼓勵租建公寓。對招用農民工較多的企業,在符合規劃的前提下,實行“政府引導、行業自律、企業參與、民工自建”相結合,共建農民工集體宿舍,實現參與式發展與共建式增長。號召社會參與。發動社會力量,號召社會各界,尤其是企業慈善捐贈,設立“城市住房保障基金”,幫助農民工降低購房風險,解決農民工乃至整個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住房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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