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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番禺小學積分入學

廣州番禺小學積分入學

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憑積分入學達到條件申請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起始年級的,其父或母(以下簡稱“申請人”)應填寫入學申請表,備齊各項積分指標佐證材料原件及複印件。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廣州番禺小學積分入學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申請對象

(一)來穗人員(以下簡稱“監護人”)在廣州市辦理了有效《廣東省居住證》滿1年(計算截止時間至2019年8月31日),已在“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核定有效積分,且不在積分異議或積分調整流程中。

(二)監護人子女為適齡入學申請人(以下簡稱“入學申請人”),須符合本年8月31日前年滿6週歲且尚未入學、或當年應屆小學畢業,擬在居住證所在地教育區劃內申請入讀小學一年級或升讀初中一年級。義務教育階段其他年級,不接受“番禺區積分制入學”排名人員的轉學或插班申請。

申請材料

一、合法穩定住所:

(一)持有本市有效《廣東省居住證》:

無需提供材料,以來穗人員服務管理信息系統查詢為準。

(二)在廣州市累積居住年限:

1、合法產權住所:

(1)房屋產權屬申請人自有的,無需提供材料,以國土規劃部門系統查詢為準。

(2)房屋產權屬申請人配偶的,需提供配偶身份證、結婚證(原件核對)。

2、合法租賃住所:

(1)承租人為申請人,無需提供材料,以廣州市房屋租賃系統查詢為準。

(2)承租人為申請人配偶的,需提供配偶身份證、結婚證(原件核對)。

(3)借住親戚朋友家,提供經備案的借住合同

3、單位宿舍:

提交單位證明、宿舍權屬證明、勞動合同(原件核對)。

(三)居住地轉移:

無需提供材料,以來穗人員服務管理信息系統查詢為準。

二、合法穩定就業:

(一)就業(創業)情況:

1、個人就業信息無需提供材料。

2、在廣州市、區工商部門註冊登記的企業無需提供資料。

3、在廣東省工商部門註冊登記的企業需提供營業執照、商事登記基本信息表。

(二)繳納社保:

1、參加廣州市社會保險的無需提供材料。

2、參加省直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的,提供紙質參保證明(含授權碼)。

三、文化程度:

(一)本科及以上學歷、專科(含高職):

1、畢業證書(原件核對)。

2、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進行在線驗證的,提供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原件核對)。

3、無法進行在線認證的,可提供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諮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原件核對)。

4、國(境)外學歷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境外高等教育文憑驗證書》(原件核對)。

(二)高中(含中職)。

1、學歷為本省中專。

(1)畢業證書(原件核對)。

(2)提供廣東省教育廳出具的《學歷證書鑑定證明》。

(3)畢業證書遺失的,可提供由其畢業學校和當地縣級以上(含縣級)主管部門出具的畢業證明(須加蓋主管部門公章,列明聯繫人、聯繫電話)。

2、學歷為本省技工學校畢業證書。

(1)畢業證書(原件核對)。

(2)提供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打印的查詢頁面;如查詢不到,請先到畢業學校開具證明(須加蓋學校公章,列明聯繫人、聯繫電話)後,持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網上查詢頁面或學校證明學歷證件原件和複印件到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辦理認定手續。

(3)畢業證書遺失的,可提供由其畢業學校和當地縣級以上(含縣級)主管部門出具的畢業證明(須加蓋主管部門公章,列明聯繫人、聯繫電話)。

3、學歷為本省高中、中職,省外高中、中專、中職、中技的`。

(1)畢業證書(原件核對)。

(2)提供發證所在地教育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主管部門驗證證明(須加蓋主管部門公章,列明聯繫人、聯繫電話)。

(3)畢業證書遺失的,可提供由其畢業學校和當地縣級以上(含縣級)主管部門出具的畢業證明(須加蓋主管部門公章,列明聯繫人、聯繫電話)。

四、年齡

身份證(原件核對)。

五、技術能力。

1、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核對),屬於以下情況的還須提供:

(1)持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核發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職業(執業)資格(水平)證書人員,須提供人事檔案保存的評審表(或考核認定表、國家統一考試報名發證審批表)複印件(加蓋檔案管理部門或所在單位公章)。

(2)持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核發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人員,須提供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廣州職稱”頻道的“證書查詢”打印的成績查詢頁面。

(3)持省外核發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人員,須提供:

①人事檔案保存的評審表(或考核認定表、國家統一考試報名發證審批表)複印件(加蓋檔案管理部門或所在單位公章);

②由證書核發機構出具的含有姓名、身份證號碼、資格名稱、級別、證書編號、核發機構聯繫人和聯繫電話等內容的證書核查證明。

(4)現正從事與所提交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相對應職業工種工作,須提交用人單位出具的工作證明。

2、職業技能資格證書(原件核對),屬於以下情況的還須提供:

(1)持廣東省職業技能資格證書人員(包括省內其他城市),須提供在廣東省職業技能鑑定指導中心網站打印的成績查詢頁面

(2)持廣州市職業技能資格證書人員,須提供廣州市職業技能鑑定指導中心網站打印的成績查詢頁面。

(3)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各行業和省外核發職業技能資格證書人員,須提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網站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全國聯網網站打印的成績查詢頁面。

(4)現正從事與所提交職業資格證書相對應職業工種工作的,須提交用人單位出具的工作證明。

3、職業(執業)資格證書(原件核對):

資格證書及職業(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登記表。

如現正從事與所提交職業資格證書相對應職業工種工作的,須提交用人單位出具的工作證明。

4、事業單位工勤技術三級、四級:

用人單位出具證明(蓋公章)。

六、創新創業。

(一)近5年獲得授權的專利且專利申請地址在廣州市轄區內的專利發明人或者設計人。

提供專利證書和專利登記簿(原件核對),由國家知識產權局廣州市專利信息服務中心通過檢索及分析系統查詢核實。

(二)在廣州市高新技術企業、新型研發機構等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申請人。

1、用人單位出具的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證明。

2、高新技術企業或新型研發機構證書複印件(加蓋企業公章)。

3、若申請時,企業名稱已發生改變,與高新技術企業證書不一致,需要提供工商部門出具的企業名稱變更證明。

七、急需工種或職業資格、服務行業。

(一)職業工種或職業資格符合當年廣州市積分急需工種或職業資格目錄。

1、資格證書(原件核對)。

2、核查證明(所需材料參照“技術能力”規定的材料)。

(二)現正從事特殊艱苦行業一線人員(公安消防、環衞、公共交通、教育、醫療衞生、養老、殘疾人照料)。

1、單位證明(市或區主管部門加蓋意見)。

2、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

八、社會服務和公益。

(一)在廣州市參加無償獻血。

無需提供材料,以廣州市政務平台共享信息系統查詢為準。

(二)在廣州市參加義工服務。

無需提供材料,以在廣州市義工聯繫統核查信息為準。

(三)在廣州市參加志願服務。

無需提供材料,以審核部門在廣州市志願者在線註冊管理系統核查信息為準。

九、納税。

(一)對普通勞動者,近3個納税年度累積在廣州市繳納個人所得税。

個人所得税完税證明(待與税務部門信息共享後可無需提供)。

(二)所投資創辦的企業,近3個納税年度累積在廣州市納税。

1、企業完税證明(待與税務部門信息共享後可無需提供)。

2、在廣州市、區工商部門註冊登記的企業無需提供資料,在廣東省工商部門註冊登記的企業需提供營業執照、商事登記基本信息表。

十、表彰獎項。

榮譽稱號證書或表彰獎勵的文件。

注:只計個人在廣州市工作期間獲得的獎項(以廣州市獎項目錄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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