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新塘小學積分入學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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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分指標包括個人基本情況、急需人才、專利創新、獎勵榮譽、慈善公益、投資納税、計劃生育、衞生防疫、登記管理、個人信用十項內容。扣減分指標包括“違法犯罪”和“其他違法行為”兩項內容,要求流動人員遵紀守法、誠實守信。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廣州新塘小學積分入學指南,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區教育局負責做好本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學位容量的數據統計,在保證完成本區户籍地段生和符合本辦法第五條規定的學生的招生任務前提下,將剩餘的學位數通過增城區教育局網站統一向社會公佈。
(二)來穗人員為其子女申請入讀本區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可在增城區教育局網站下載《增城區來穗人員子女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起始年級積分入學申請表》等相關表格,或憑適齡兒童的户口簿到申請學校的所在鎮(街)教學指導中心領取上述表格,並按要求準備有關材料。
(三)入學申請人在增城區來穗人員子女積分入學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積分入學系統”)進行網上申請。
入學申請人以居住地或工作地所屬鎮(街)為依據,對口申報同一鎮(街)所屬的2個志願學校。
(四)入學申請人提交申請後,各職能部門要在規定時間內按照“積分入學系統”項目要求,在系統內對入學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並出具相應積分項目的審核結果(該項得分結果)。
如果職能部門對入學申請人填報的資料有疑問或異議需要核實,則入學申請人應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有關資料的原件供核查。
(五)入學申請人可在積分入學系統內實時查詢各項審核結果,如對審核結果和計分有疑問或異議,可持相關材料在規定時間內到對應職能部門進行諮詢和複核,積分入學系統將根據複核結果重新自動計算積分。
(六)各職能部門完成申請人的所有積分審核後,入學申請人不得再對填報的.志願及資料數據進行修改。
積分入學系統將自動生成申請者的總積分,以鎮街為單位,按總積分從高到低順序排序。
如果總積分相同,則依次比較申請人的居住、社保、就業年限長短再進行排序,以確定入學申請人的總積分在本鎮(街)內的排位次序。
入學申請人的總積分在積分入學系統內顯示並供申請人查閲。
(七)積分入學系統根據申請人填報的志願及對應學校的學位情況進行投檔。
投檔時,錄取系統將根據申請人的志願,按積分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投檔錄取,如果未被第一志願學校錄取,第二志願學校未完成招生計劃,則可再投第二志願學校。
(八)投檔結束後,區教育局將在其官方的網站統一向社會公示各鎮(街)公辦學校的積分錄取線,公示期為一週。
申請人可通過積分入學系統自行查閲錄取結果。
如對結果有異議,可自結果公佈之日起5天內,以書面形式向增城區教育局提出異議。
區教育局在收到異議之日起5天內進行復核,並書面答覆申請人。
(九)公示結束後,通過積分申請獲得入讀公辦學校資格的來穗人員子女,按積分入學系統內的通知要求到相應學校辦理入學手續。
逾期不辦理或不服從安排的,作自動放棄學位處理,申請人本年度參與積分申請所獲得的積分自動失效。
通過積分獲得公辦學校學位的申請人,如放棄所得學位,本年度將不再安排增城區內其他公辦學校學位。
不具備網上申請條件的申請人,可在規定時間內到所屬鎮街義務教育階段招生領導小組設立的招生現場進行報名及資料審核。
審核確認後,由工作人員將相關信息輸入積分入學系統;提交申請後需查詢相關積分入學信息的,可到所屬鎮(街)教學指導中心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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