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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悖論等,再讀康德雜文隨筆

科學,悖論等,再讀康德雜文隨筆

先來看看科學的和不科學的。

科學,悖論等,再讀康德雜文隨筆

形而上的不同意識形態或信仰的每一個派別都這麼説:我是正確的。有一些派別更是宣稱:自己是“科學的”,言下之意是,別家的都是不科學的,不科學,當然就是錯誤的。科學,這個定義含糊的詞成了戰力的判準。

為什麼都能有底氣的説自己是正確的?

通過預設的前提,比如神-上帝;業報-輪迴;大同世界;英特納雄耐爾……等,再用形式邏輯的嚴密推演,都能推導出一套自圓其説的理論來證明自己觀點的正確。形式邏輯的特點是:前提不必為真,只要形式對頭就行,即推理過程符合形式邏輯的“規矩”。所以,形式邏輯是隻能證明,不一定能證實,即邏輯上説得通,現實中不一定有符合邏輯推理結果。因為預設的前提是“想象”,假設的,是不能證實也不能證偽的,所以能自圓其説,而一旦預設變了,那麼後面的邏輯推演就跟着大錯特錯。比如,先確認這世界存在輪迴,業報,這是非神創論佛教的世界觀前提,然後用一神論(即神創論)的上帝來推演這個世界上的一切,兩個前提風馬牛不相及,被你硬是混合起來,接下來的混亂就可想而知了。

怎麼回事?

重温一下康德的“二律背反”,舉第一組為例:

正題,説宇宙在時間上有開端,是有限的;反題,説宇宙在時間上沒有開端,是無限的。

如果承認正題,那麼時間在宇宙在開端以前是沒有的,問題來了:沒有時間的宇宙是如何度過沒有時間的那段時間?沒有時間的宇宙怎麼產生有時間的宇宙?説宇宙的時間是有開端和有限的是不可能的,所以,時間只能是無限的,沒有開端的;如果承認反題,但我們説事情只能是分時間段來説的,只能是“到某一個時間點上”,無限的,沒開端的是不能描述宇宙中任何事情的,所以,時間只能是有限的,有開端的。

這兩個證明單獨來看都是正確的,但放到一起卻產生了無法調和的矛盾,成了悖論。

為什麼?

先來看看知識是怎麼形成的。

毫無疑義,人們都承認:知識不是憑空想象得到的,一定是來源於感覺經驗。

問題來了,人的感覺經驗常常是不靠譜的,很容易出錯,同樣一件事,不同人的感覺常會得到完全不同的經驗結果,比如盲人摸象。這麼一來,豈不是科學知識也變得不靠譜了?

看看康德是怎麼説的。

(先聲明:康德的解釋不是唯一,是不是“真理”我不知道,也不關心,在這兒引用只是我覺得老康説法有道理,能接受,僅此而已。)

康德在《純粹理性批判》中做了解釋:有了感覺經驗,然後靠“理性”的“加工”才能形成知識。

理性,康德用了“先天的”來描述。先天的,詞源來自於拉丁文,原意是“不含感覺經驗”或“不是從感覺經驗得來的”,由“前件推出後件”的,即後一個命題由前面一個命題推導而得。所以,有西方學者乾脆把康德的“先天”説成是“邏輯的”。有道理。

先天的理性,康德説,就是“純粹理性”--不含任何感覺經驗“雜質”。

所以,科學知識是由純粹理性和感覺經驗而得。這麼一來,經由理性把關、加工,科學知識,即人類的認知就不是那麼不靠譜了。

但是,康德告訴我們,理性不能濫用,理性只能管理源自感覺經驗的東西,不是感覺經驗的東東,理性沒有權利去管理,即沒有權利去“加工”推理啊什麼的。一旦理性僭越,去管理非感覺經驗的東西,那一切將亂套,悖論由此產生。

什麼是“非感覺經驗的”?康德説,是比如神、上帝;無限的;大同世界等等,當然也有我們熟悉的“英特納雄耐爾”;印度教,佛教的輪迴,地獄,天堂等等。這些東西不是來自於我們的感覺經驗,因為我們不可能感覺到這些東西,這些概念只是我們為了某種目的而想象出來的,只是一個理念而已。我們如果用理性的邏輯去處理,推演這些非感覺經驗“想象”出來的.理念,將亂套。比如前面提到的二律背反中的關於宇宙,時間的“無限”等不是感覺經驗得到的概念,“無限”只是我們為了思考而想象(假設)出來的一個概念,然後我們用理性邏輯去處理這些想象出來的東東,理性一“僭越”,立馬產生矛盾,也就是悖論。

知識源自感覺經驗和理性;理性有自己管理權限:感覺經驗;不能僭越自己的權利範圍,管理不該管的事情,否則就會形成悖論。而科學是理性的,是處理我們感覺到的所有現象的,理性科學去處理不是來自感覺經驗的形而上的概念,結果一定是悖論頻出。這就是《純粹理性批判》中,康德要告訴我們的。

我們看到,宗教、各類主義信仰等等,但凡信仰都必定要假設一個前提,作為信仰的基礎,這個基礎當然不是感覺經驗的,超出了理性的權限,所以,我們不能用理性去評價,去説三道四,這麼做了,只能產生無法自圓其説的悖論。

這是因為,凡是觀念,理念,即不是感覺經驗的東西有可能被證明,但不能被證實。比如,上帝、神;無限的;美妙的極樂世界等等,可以先預設它們存在,然後從假設的存在出發進行邏輯推理,給予證明,這些證明可以很完美(比如奧古斯丁,托馬斯,現代的斯賓若莎等都給出了上帝存在的證明),但無法證實(現實中也有很多無法證明,但確實存在的事情)。而科學的是理性的,不但能證明,也一定,必須得到證實的。

到這兒,有點頭腦的都會問:用理性去證實一個想象出來的概念,怎麼可能?但現實是就是有人認為“有可能”,所以,直到現在,還有人為形而上的概念,爭吵不休,科學的,非科學的,偽科學的等等大帽子拋來拋去,誰也説服不了誰,那是當然:我説牛,你道馬,哈哈!

回過頭來説“正能量”。

能量被按上正負會怎樣?

物理學告訴我們,能量是純量,純量只有大小而沒有方向。如果將能量規定為向量,即有方向和大小,那麼就是説:在一個能量場中,只有某個方向有能量,而其他方向方向是零或反向,這怎麼可能?因為你不能説一個能量場中,某一事物同時受到拉伸或擠壓,同時被甩開而又被拉回……所以,能量不可能是向量。

再把能量用到具有不同意識形態的人羣上面,並規定了正負方向,即開心和不開心,我們能感覺到的現實是:基督徒認為基督教的教義對自己是絕對的正能量,有愉悦感,是正能量;而佛教徒則認為佛説是正能量,你那個基督教不算,我聽了感覺不愉快;某個主義認為自己的學説是正能量,其他的信仰都是個屁不如……

顯而易見:被認定的“正能量”的對不同信仰或不同意識形態的人羣而言則是負能量。問題在於,誰都能證明自己信仰的“能量”能讓自己愉快,而別的通通是負能量。有趣的是,他的正能量用到你家身上,立馬變成“負能量”。

康德是怎麼看的?

在《實踐理性批判》中,康德提到兩個對立的概念:自然和自由。

自然的,一定會發生的(哲學家常用“實然”的來等同於“自然”),沒有自由。比如蘋果熟了一定會落下來;在咱的緯度,春天過了,一定炎熱的夏天,絕對不可能:蘋果砸的頭疼,往上落去吧;嗯,今年春天蠻舒服的,那就多幾個月吧。

所以,自然的也就是必然的。

自由的是自然的對立面,可以選擇。康德説,諸如意志,動機,善惡,德行、幸福等等是自由的。

動機推不出一定的結果,好心辦壞事的情況多了去;當然,結果也不能反推出動機來。一個人很不幸福,不能推導出這個人就是惡人,不善,沒有德行;反過來,一個毫無德行的惡人不能推導出他(或她)一定不幸福;也不能推理出有德行就一定幸福。

也就是説動機和結果,善惡,德性和幸福之間沒有必然的聯繫,人的情緒快樂與否跟人的意志相關,意志是自由的,愉快和痛苦因人而異,兩者沒有必然的聯繫。

科學的是不自由的,前提和結果之間存在必然的聯繫,能用理性進行推理而得到結果,所以,科學是必然的。

用必然的去推導自由的,比如,能量本來就是一個純量,是科學必然的,而人的情緒可以有快樂與痛苦,是自由的。為了能自圓其説,給能量按上一個自由的正負屬性,等於用一個必然的概念去推理自由的結果,而得到的結果當然是莫名其妙,笑話百出。

當然,《實踐理性批判》康德是從道德引申出宗教的話題,對自由,康德有更深層次的論述,道德的絕對命令引申出真正的自由是什麼等等。不過那是另一個話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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