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書都 >

教師之家 >試題 >

註冊會計師考試《經濟法》案例試題及答案

註冊會計師考試《經濟法》案例試題及答案

導語:通過註冊會計師考試,並在會計師事務所工作一定時間後,在註冊會計師協會註冊方可成為執業註冊會計師。下面就由小編為大家帶來註冊會計師考試《經濟法》案例試題及答案,方便大家學習參考!

註冊會計師考試《經濟法》案例試題及答案

【案例】

2016年3月1日,為支付工程款質,A公司向B公司簽發一張以甲銀行為承兑人,金額為150萬元的銀行承兑匯票。匯票到期日為2016年9月1日,甲銀行作為承兑人在匯票票面上籤意。

4月1日,B公司將該匯票背書轉讓給C公司,用於支付買賣合同價款,後因C公司向B公司出售的合同項下貨物存在嚴重質量問題,雙方發生糾紛。

5月1曰,C公司為支付廣告費,將該匯票背書給D公司。D公司負責人知悉B、C之間合同糾紛的詳情,對該匯票產生疑慮,遂要求C公司的關聯企業E公司與D公司簽訂了一份保證合同,保證合同約定,E公司就C公司對D公司承擔的.票據責任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但E公司未在匯票上記載有關保證事項,亦未簽章。

6月1曰,D公司將該匯票背書轉讓給F公司,以償還所欠F公司的租金。

9月2曰,F公司持該匯票向甲銀行提示付款,甲銀行以A公司資信狀況不佳,賬户餘額不足為由拒付。

F公司遂向B、D公司追償。B公司以C公司違反買賣合同為由,對F公司的追償予以拒絕。D公司向F公司承擔票據責任後,分別向B、E公司追索。B公司仍以C公司違反買賣合同為由,對D公司的追索予以拒絕,E公司亦拒絕。

根據上述內容,分別回答下列問題:

(1)甲銀行的拒付理由是否成立?並説明理由。

(2)B公司拒絕F公司追索的理由是否成立?並説明理由。

(3) B公司拒絕D公司追索的理由是否成立?並説明理由。

(4) D公司能否要求E公司承擔票據責任?能否依保證合同要求E公司承擔保證責任?並分別説明理由。

【參考答案】

(1)甲銀行的拒付理由不成立。根據規定,票據債務人不得以自己與出票人之間的抗辯事由,對抗持票人。因此甲銀行已經承兑,是主債務人,就不能以資金關係為由對持票人拒絕付款。

(2)B公司拒絕F公司追索的理由不成立。根據規定,票據債務人可以對不履行約定義務的與自己有直接債權債務關係的持票人,進行抗辯。但如果該票據已被不履行約定義務的持票人進行背書轉讓,而最終的持票人屬善意、已對價取得票據的持票人,則票據債務人不能對其進行抗辯。

(3)B公司拒絕D公司追索的理由成立。根據規定,票據債務人不得以自己與持票人的前 手之間的抗辯事由,對抗持票人。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辯事由而取得票據的除外。題目中,D知道BC之間的糾紛,所以B可以對抗C的事由對抗D。

(4)D公司不能要求E公司承擔票據責任。根據規定,保證人未在票據或者粘單上記載“保證”字樣而另行簽訂保證合同或者保證條款的,不屬於票據保證。因此D公司不能要求E公司承擔票據責任。

可以在保證合同要求E公司承擔保證責任。根據規定,保證人未在票據或者粘單上記載“保證”字樣而另行簽訂保證合同或者保證條款的,雖然不屬於票據保證,但可以適用《擔保法》的有關規定。題目中E公司與D公司簽訂了保證合同,因此D公司可以E公司承擔合同中的保證責任。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enshudu.com/jiaoshizhijia/shiti/n3733x.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