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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編版語文六年級下冊第11課《 十六年前的回憶》知識點

部編版語文六年級下冊第11課《 十六年前的回憶》知識點

語文是一個多義詞,通常作為語言文字、語言文學、語言文化的簡稱,其本義為“語言文字”。語文課一般被認為是語言和文化的綜合科。語言和文章、語言知識和文化知識的簡約式統稱等都離不開它。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部編版語文六年級下冊第11課《 十六年前的回憶》知識點,歡迎大家分享。

部編版語文六年級下冊第11課《 十六年前的回憶》知識點

一、詞語解析

含糊:指敍述的模糊,不清楚。

軍閥:指擁有武裝部隊,割據一方,自成派系的人。

局勢:泛指[政治、軍事等]一個時期內的發展情況

輕易:本課指十分容易隨隨便便。

恐怖:驚慌、害怕。

一擁而入:一下子全都擁了進去

嚴峻:嚴肅而厲害。

會意:領會別人沒有明確表達的意思。

絞刑:死刑的一種,用繩子勒死。

沉着:冷靜,鎮靜,從容,不慌不忙的樣子。

二、句子解析

(1)對句子的理解。

①父親是很慈祥的……

作者當時年紀小,對父親為什麼燒掉書籍和文件不理解。她好奇地問父親,卻只得到一個含糊的回答。這同父親平常不管工作多忙、不管女兒提出的問題多麼幼稚可笑,都耐心地回答和解釋形成了鮮明的對照。為什麼會這樣?這是因為當時的局勢十分嚴重,不是同孩子談心的時候,而且像防止革命的書籍和文件落到敵人手裏這樣的事情,也不是幾句話能説清楚的。這裏寫出了李大釗同志對待親人慈愛和善與對待工作認真嚴肅兩個方面的統一。

②局勢越來越嚴重,父親的工作也越來越緊張......

在嚴重的局勢下,同志和親人勸李大釗離開北京,但他堅決不肯,當時李大釗同志是北京黨組織的負責人,他把革命工作看得比什麼都重要。他完全明白形勢的險惡、處境的危險,但決不離開自己的工作崗位。這個反問句表示李大釗堅決不離開北京,不離開自己的工作崗位,這表現了他對革命高度負責的精神。可見,李大釗把工作看得比生命重要。

③在法庭上……

從這句話中可以看出李大釗雖受敵人的折磨,但依舊沉着、慈祥。“沒戴眼鏡”“亂蓬蓬的長頭髮”説明敵人對父親施了重刑,“平靜”説明父親經歷殘酷的折磨後依舊堅強,“慈祥”充分體現了李大釗對親人的愛。

④“爹!”我忍不住喊出聲來......和父親瞅了瞅我們,沒對我們説一句話......

面對親人的哭喊,李大釗只是“瞅了瞅”,沒有説一句話,“他臉上的表情非常安定,非常沉着”。“瞅了瞅”看出李大釗不因親人的喊聲、哭聲而憂傷,相反他要用“安定、沉着”影響親人,使他們化悲痛為力量。為什麼會這樣?原因是“他的心被一種偉大的力量佔據着”,這就是他對於革命事業的信心。正因為李大釗同志對革命事業充滿必勝的信心,所以李大釗在極端危險和困難的情況下能夠坦然自若;正因為李大釗同志對革命事業充滿必勝的信心,所以不但在敵人的嚴刑拷打下毫不動搖,而且也不因親人的喊聲、哭聲而憂傷。相反地,他用“安定”“沉着”影響親人,使他們化悲痛為力量。要讓學生真正理解兩者之間的因果關係,教師應該深入淺出地向學生介紹當時中國的情況以及革命事業的`發展情況。

三、教材解析

本文通過對李大釗被捕前到被捕後的回憶,展示了革命先烈忠於革命事業的偉大精神和麪對敵人堅貞不屈的高貴品質,表達了作者對父親的敬仰與深切的懷念。除開頭外,文章是按被捕前、被捕時、法庭上、被害後的順序來敍述的。被捕前寫父親燒掉文件和書籍,工友閻振三被抓,反映出形勢的險惡與處境的危險;被捕時寫了敵人的心虛、殘暴與父親的處變不驚;法庭上描寫了李大釗的鎮定、沉着;被害後寫了全家的無比沉痛。

本文是回憶錄。作者採用第一人稱的敍述方式,回憶了父親被害的全過程,內容真實可信,語言樸素自然,既具有文學價值,又具有很強的史料價值。

四、課後習題

1、默讀課文。説説課文按照時間順序寫了那些事?給你印象最深的是什麼?

(1)課文按照時間順序寫了以下幾件事:被捕前寫父親燒掉文件和書籍,工友閻振三被抓;然後寫了父親被捕時的情景,主要表現了對敵人的心虛、殘暴和父親的鎮靜、處亂不驚;接着寫了父親在法庭上與敵人鬥爭的情景表現了父親的鎮定、沉着;最後寫了父親被害後,全家人悲痛心情。

(2)我對李大釗在法庭上與敵人鬥爭的景象最深。原因:儘管敵人十分兇狠,可李大釗同志堅強不屈,沉着、冷靜地同敵人進行鬥爭。面對親人的哭喊,他表現異常堅強,表現了一個革命者堅定的革命信念。

2、課文最後兩個自然段與開頭有什麼聯繫?你覺得這樣寫有什麼好處?

課文最後兩個自然段寫了父親犧牲後全家人的悲痛心情,而且反覆強調了父親被害的日子,這與文章的開頭形成了照應關係,文章的開篇就寫到了“1927年4月28日,我永遠忘不了那一天。那是父親的被難日,離現在已經十六年了。”這樣寫使文章首尾呼應,結構嚴謹,更加突出了作者對父親深切懷念的悲痛心情。

拓展

創作背景

《十六年前的回憶》是李大釗的女兒李星華在1943年寫的,當時是李大釗遇難16週年。作者寫此文是為記述中國共產黨創建時期的重要領導人之一——李大釗同志,在殘酷的白色恐怖下堅持工作、不幸被捕,在法庭上與敵人英勇鬥爭,最後壯烈犧牲的經過。[3]

文學賞析

這是一篇革命歷史題材的文章。但與《狼牙山五壯士》等革命歷史題材的文章比起來,《十六年前的回憶》是篇回憶錄,卻不像一般的回憶錄,所表現的人物形象更豐滿、更全面、更逼真,在具文學性的同時,更具史料價值。

從文章標題看,作為一位與父親有深厚感情的女兒,在回憶父親的文章題目中沒有出現“父親”二字,好像在情理上説不過去。“十六年前的回憶”是一個偏正式的向心結構,“回憶”是中心詞,“十六年前”表示回憶的時間。作者既是革命者的女兒,又是一名從事教學和民間文學研究的工作者,她選擇這一標題的唯一選擇,顯然不想把文章處理成一個純私人的、純粹父女情感表達的文本。

從語言表述看,有意識地注重敍事符合客觀實際,用語很慎重。比如同樣提到時間,寫“4月6日”(李大釗被捕日)時,文章中寫道“父親在裏間屋裏寫字,我坐在外間的長木椅上看報”;寫“4月28日”(李大釗被害日)這個日期,文章又寫道“我又哭了,從地上撿起那張報紙,咬緊牙,又勉強看了一遍”。兩個確切的時間,均寫到了報紙,可見作者對文章中的具體時間的寫作態度是相當審慎的。這反映出作者的另外一個寫作基調:她對於父親的回憶,態度是相當嚴謹的,有一種史傳寫作的味道。

顯然,作者在這篇回憶錄中,想向人們展現的不僅是一位堅強不屈的革命戰士和令人敬仰的英烈形象,還是一個慈愛淳厚、和藹可親的父親形象。此文主要是通過以下兩個方面做到的。

事例典型

李大釗作為中國共產黨的創始人與奠基者,一生為中國共產黨做過多少工作,可寫的感人事蹟一定不少。但是,這篇文章在時間上,只選取了李大釗一生中,從1927年春天到4月28日被害的最後短短的兩三個月,歷時不長。在內容上只寫了三個片段:一是被捕前,一向慈祥、從不罵子女、而且有問必答的父親,在火爐旁焚燒書和有字的紙時,對我的問題含糊其辭;二是被捕時,父親面對粗暴、兇惡的敵人,不慌不忙,鎮定自若;三是被捕後,父親在法庭上的表現。但是,父親對兒女的慈祥,對家人深沉的愛,對黨的忠誠,為革命事業堅貞不屈、臨危不懼、大義凜然的高大形象依然栩栩如生,歷歷在目。這一切靠的就是作者對典型事例的精心選擇。

寫法多樣

從哲學的角度講,幾乎所有的事物,都是內容決定形式,形式表現內容。就文章而言,形式與內容的完美統一,才是為文的最高境界。《十六年前的回憶》採取了多種的描寫方法。

一是巧用照應。本文多次巧用多種照應手法,使文章結構十分嚴謹,這是其他文章難以看到的。一是再現式照應,即後面所説的是前文內容的再現或重複。例如開頭“1927年4月28日,我永遠忘不了那一天。那是父親的被難日”與結尾“昨天是你爹被害的日子”、“昨天是4月28日”形成首尾呼應。如此兩寫時間,目的在於不僅點明瞭李大釗烈士犧牲的具體日期,而且暗示讀者父親的被難日是一輩子永遠不會忘懷的,也突出了作者對父親深深的懷念之情。同時,首尾照應也使文章渾然一體,嚴謹周密。二是回答式照應,即後面所説的是對前面內容的解釋或回答。例如前文説的是結果:“有時候留在家裏埋頭整理書籍和文件。”後面説明這樣做的原因:“為了避免黨組織被破壞,父親只好把一些書籍和文件燒掉”這樣寫,説明李大釗具有高度的警惕性和無限忠於黨的可貴品質。三是續寫式照應,即後面所説的是對前面提示的內容的延伸和深化。四是比照式照應。就是把兩種相互對應的事物或同一事物的不同方面進行前後比照,以顯示兩者的異同。例如在法庭上開始“父親瞅了瞅我們,沒對我們説一句話”,庭審結束“父親説完了這段話,又望了望我們”,兩處都有表示看的詞語,但其中的內涵卻有所不同,而且後者要比前者更深。

二是對比烘托。文章多次以對比烘托的寫法刻畫人物形象。被捕前,寫父親“每天夜裏回來得很晚”“每天早晨不知道什麼時候又出去了”,有時在家“就把書和有字的紙片投到火爐裏”燒,又“聽母親説,軍閥張作霖要派人來檢查”,以及工友閻振三被抓,以此反映出當時形勢的險惡和李大釗處境的危險。被捕時,“啪,啪……幾聲尖鋭的槍聲,接着是一陣紛亂的喊叫”、“外面傳來一陣沉重的皮鞋聲”、“‘不要放走一個!窗外傳來粗暴的吼聲”烘托情況的危急和敵人的來勢洶洶;以“什麼?爹!’我瞪着眼睛問父親”和“我的心劇烈地跳動起來,用恐怖的眼光瞧了瞧父親”反襯父親的“不慌不忙”。寫“穿灰制服和長筒皮靴的憲兵,穿便衣的偵探,穿黑制服的警察,一擁而入,擠滿了這間小屋子。他們像一羣魔鬼似的,把我們包圍起來。”敵人荷槍實彈、陣容龐大、心虛殘暴、凶神惡煞與父親的泰然自若、大義凜然、處變不驚形成了鮮明的對比。法庭上,法官的“怒氣衝衝”,氣急敗壞,與李大釗的鎮定沉着、冷靜安定作了對比。

三是細節描寫。俗話説,細節決定成敗,好的細節對錶現人物的性格和情感具有重要作用。比如,“待了一會兒,父親才回答:‘不要了就燒掉。你們孩子家知道什麼!”這個細節值得回味。“待了一會兒”,猶如畫面定格,其實是父親在思考該怎麼回答。而“不要了就燒掉”後面又加了句號,這話聽起來輕描淡寫。“你小孩子家知道什麼”,一個感歎號,讓人聽起來又有點不符合父親平時的有問必答的作為和和藹可親的形象。雖然,女兒聽來是“含糊”,實際上,細細體味,話裏竟有一種責怪在裏面,至少態度不大好。由此看來,李大釗在講這兩句話的時候,口氣是很沉重的,而且還想了一會兒,欲言又止的情形,就在這細微之處躍然紙上。

四是異常寫法。一向很慈祥,從來沒有罵過兒女們,更沒有打過兒女們的父親,以往對於兒女們的問題,哪怕是幼稚可笑,不論工作多忙,李大釗也總是很感興趣,總是耐心地講給兒女們聽。可這一次,當女兒問父親為什麼要將書和有字的紙片燒掉,他“待一會兒才回答:‘不要了就燒掉。你小孩子家知道什麼!”如此含糊的回答,異常的表現,反映的卻是他內心難以言説的無奈:一來可能是由於形勢嚴峻,情況危急,李大釗心裏有點焦急,少了點往日的耐心;二來是由於父親從事的工作對於尚未成年的女兒來説,或許還不能理解,説了不懂。更重要的是,李大釗作為一位共產黨的創始人與地區領導人,他深知從事這項事業的危險性。在當時白色恐怖的年代裏,他不想因為自己從事了這項事業而牽連到家人與孩子,他只能含糊地説。這在下文的庭審中,李大釗態度堅決地告訴法官,孩子們年紀都還小,他們什麼也不懂,一切都跟她們沒有關係這些語言中也可以明白李大釗的良苦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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