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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學校幹部管理制度

初中學校幹部管理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或一定的規格。我們該怎麼擬定製度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初中學校幹部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初中學校幹部管理制度

初中學校幹部管理制度1

總則

第一條為了明確學生會幹部職責,使學生會工作規範化,制度化,做到有據可依,有章可循,切實發揮幹部的先鋒模範作用,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我校學生會幹部,包括學生會主席團成員,各部正(副)部長和學生幹事。

第三條學生會幹部應該有堅定的正確的政治方向,注重思想政治道德修養和個人品德修養。

分則

第一章學生會幹部管理制度

第一條學生會工作正常有序的開展,離不開廣大學生會幹部的努力,為了進一步嚴格要求學生會幹部,規範學生會幹部的隊伍建設,制定本職責條例。

第二條學生會幹部的工作原則:勤於工作,樂於奉獻。

第三條學生會幹部的工作態度:嚴以律己,寬以待人。

第四條機構設置

1、學生會主席團設主席1人,副主席3人。

2、學生會設學習部、紀律部、生活部、環保部、文藝部、體育部六個部。各部設部長1名,副部長2名。各班班委委員為相應各部幹事。

3、3名副主席分別協調一個年級的工作,每名副主席分管兩個部的工作。

4、每個部3名部長各協調一個年級的相應部的工作。

5、學生會隸屬團委管理。

第五條職責分工

一、學生會主席職責

1、全面主持學生會工作。定期召開主席團會議、學生會幹部會議、全校班長會議。

2、全面貫徹執行學校的辦學思想,認真完成學校交給的任務,不斷提高學生會辦事效率。

3、做好學生會人事工作和學生會幹部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學生幹部的思想素質、理論素質和業務素質。

4、制定和實施學生會發展規劃和學期工作計劃,並指導、督促、檢查規劃和計劃執行情況,定期作出工作總結。

5、協調學生會各部工作,根據需要列席學校有關會議。

6、瞭解分析學生動態,調查常規執行、活動開展情況,及時反饋,做好師生溝通。

7、代表學生會進行對外友好交流活動。

8、定期向團委彙報工作情況。

9、籌備下一屆學生會,做好學生會工作的“傳、幫、帶”。

二、學生會副主席職責

1、協助主席開展工作。

2、每名副主席協調一個年級的學生會工作。按校學生會的規劃和工作計劃,協調本年級各部門工作。

3、指導、督促、檢查分管部的工作,並及時將檢查結果上報彙總,並提交專題會研究。

4、組織開展社會實踐活動與社會調查。

三、學習部部長職責

1、負責本部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計劃。

2、定期召開學習委員會議。

3、協助教務處開展教學情況調查,及時將學生有關意見反映給教務處。

4、協助教務處進行全校學生學習情況的分析,開展學習經驗的交流。

5、協助教務處組織開展學科興趣小組活動。

6、配合教務處,對各班的“教學日誌”進行填寫、收發管理。

7、協助閲覽室做好管理工作。

四、紀律部部長職責

1、負責本部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計劃。

2、定期召開紀律委員會議。

3、監督學生言行規範並對學生出勤進行檢查。

4、督察值周班級到崗履職。

5、維持集會、大型活動等集體活動的現場秩序。

6、維護就餐秩序。

五、生活部部長職責

1、負責本部全面工作,制定工作計劃。

2、定期召開生活委員、寢室室長會議。

3、引導、教育學生培養良好的生活習慣。

4、瞭解學生的生活狀況,及時向主席反映學生的一些實際困難,並努力幫助解決。

5、監督學生在指定地點就餐。(杜絕在教室、寢室就餐)

6、配合生活指導教師,加強寢室文化建設和寢室管理。

六、環保部部長職責

1、負責本部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計劃。

2、定期召開環保委員會議。

3、協助環保指導教師,對教室、寢室、公區的清潔、內務等進行檢查,及時督促有關班級整改。

4、環保綠化維護與監督。

5、在校園重點地段設環保監督崗,維護環保工作。

七、文藝宣傳部部長職責

1、負責本部的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計劃。

2、定期召開文藝委員會議,佈置有關主題活動工作。

3、協助團委策劃、組織大型文娛活動。

4、積極與各類藝術教師聯繫,組織有關藝術團體,開展有關文藝活動。

5、舉辦各類藝術展覽、比賽。

八、體育部部長職責

1、負責本部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計劃。

2、定期召開體育委員會議,討論改善鍛鍊情況的方案和辦法。

3、協助體育教師組織好“兩操”,檢查出勤情況。

4、協助體育組搞好運動會,開展好陽光體育活動,組織每天1小時體育鍛煉。

5、配合體育組組織有關球類與棋類比賽。

6、在體育組指導下組建學生專項體育隊伍或組織,積極開展活動。

7、協調各類運動場地及體育比賽的安排。

第二章學生會幹部任免及管理

1、學生會幹部採取層層負責制,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負責相結合的方式,各項工作必須逐級上報。

2、學生會幹部任免必須按照正常程序聘任或競聘的方式逐級審批;幹事任免及調配由各部提出意見,最終學生會主席團審批。

3、副部長以上幹部,因各種原因離職者,必須提前向團委遞交申請。對於申請離職的幹部,學生會主席團研究後由團委審批,再增補幹部。

4、學生會幹部必須嚴格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違者視具體情況予以處理,甚至清除出學生會;違反校紀、校規的學生會幹部自動免職,並依照學校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第三章學生會幹部例會制度

第一條時間:例會每兩週一次,每學期根據需要進行規定,如遇考試或公共假日,例會時間另行通知。

第二條參加人員:主席團成員、正副部長。除此之外,根據例會主題,可安排相關部門部分幹事參加,重要會議必須請團委、政教處領導,分管德育的校級領導參加。

第三條如有臨時工作任務,學生會主席應及時通知召開臨時會議,各學生會幹部必須全部到齊。

第四條每次例會,被通知人應按時出席會議,如遇特殊情況,應提前請假,並向主席遞交假條,經核實、批准後,方可請假;但同時應安排部門內相關人員前來作詳細記錄,會後轉達。

第五條例會內容

1、已結束活動的部門由部長在會上以書面形式通報活動結果和經驗總結。

2、即將開展活動的部門由部長在會上以書面形式通報活動計劃和具體活動方案。

3、各學生幹部要及時、全面地將活動過程中同學們反映的信息和問題及時反饋,充分交流,堅持學生幹部的批評和自我批評。

4、主席在聽取各部活動通報後要做相關總結,總結經驗,指出不足。

5、各委員遞交活動總結,對於工作中出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

6、對於工作中難以解決的問題,由主席進行彙總並向團委報告

7、主席須將佈置的下月活動打印成表格,分發給各部部長。

8、主席每學期期末將例會表格裝訂成冊,上交給團委留檔保存。

第四章學生會換屆制度

第一條每學年開學伊始,學校成立換屆領導小組。

第二條競選學生會幹部的基本標準:工作積極性高,工作責任心強;思想境界高、有膽識、有魄力;組織、管理能力出色。

第三條程序:個人填寫申請表格——參加現場競選——考察——正式錄用。

第四條時間:每學年開學前半期內要完成學生會換屆選舉工作。

第五章學生會幹部自律制度

第一條學生會幹部在思想上應積極要求進步,自覺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質,保持良好的精神風貌。

第二條學生會幹部在工作中應起到模範帶頭作用,吃苦在前,不計得失。

第三條學生會幹部應努力協調好與老師、同學的關係,遇事多徵求老師的意見,廣泛團結同學,多與同學溝通。

第四條學生會幹部不應搞特殊化,不能以工作的名義佔用上課時間,如果在工作中與相關人員發生矛盾,應保持良好心態,正確處理。

第五條學生會幹部應妥善處理學習與工作之間的關係,學習目的明確,學習態度要端正,學習成績進步要快。

第六條學生會幹部的言行如果背離上述自律制度,應自覺反省檢討。如果在校內造成不良影響,學生會應對其做出開除處理。

第六章獎懲制度

第一條對於能夠出色完成工作任務且學習成績優良的學生會幹部,由團委、政教處統一評定,於每學年給予一定的獎勵。如:授予“優秀學生會幹部”等稱號,記入個人檔案。

第二條每學年末進行成績評比,凡是成績優異,能起到表率作用的學生會幹部,可由團委、政教處推薦,參加“縣市優秀學生幹部”的評比。

第三條如無故不參加會議,或不履行請假手續,未經批准便不出席會議,則寫一份檢查交學生會主席。如累計達三次或給學生會工作造成損失,則解除其職,並不再聘用。

第四條受到學校各種處分(包括通報批評)的學生會幹部取消一切評優資格。根據情況,責令其退出學生會。

其他未盡事宜,以團委、政教處決議和解釋為準。

初中學校幹部管理制度2

一、熟悉本職業務,具有一定的處理業務工作水平和處理各種具體問題的能力,能吃苦耐勞。

二、要堅持常年出滿勤。無故缺勤兩天以上者,年終考核出勤不得分,並取消評選先進的資格。

三、要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高質量的按時完成自己的本質工作,創造性地開展各項工作。

四、要嚴格實行工作目標考核制度。半年考核一次,並對平時工作完成情況有記載,年終按目標責任制總評。

五、實行競爭上崗。為了強化競爭機制,股室隊長實行競爭上崗,競爭者進行演講,並進行民意測驗,票數達不到半數的不能上崗任職。

六、提拔幹部要嚴格按照組織人事部門的要求,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堅持任人唯賢,反對任人唯親。

六、建立幹部政績考核檔案,以利於幹部培養、提拔、輪崗、交流。

初中學校幹部管理制度3

一、幹部人事檔案查(借)閲制度

1、查(借)閲人員必須是2名中共黨員,持有《查閲幹部檔案審批表》和《查閲幹部檔案介紹信》,不得憑藉“調查證明材料介紹信”和其它聯繫工作介紹信查閲幹部人事檔案。

2、幹部人事檔案管理部門,應根據規定,確定是否提供和提借什麼材料,並對提供查閲的檔案進行登記。

3、任何人不得查閲或借閲本人及其直系親屬的幹部人事檔案。

4、查閲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密或擅自向外公佈檔案內容。

5、查閲人員要愛護幹部人事檔案,嚴禁在檔案材料上圈畫、批註、塗改、摺疊,不得抽換、拆散檔案材料。

6、未經檔案主管部門同意不得複製幹部人事檔案材料,不允許把檔案內容抄在筆記本上。摘錄的材料要細緻核對,經檔案主管部門簽署意見蓋公章後,方可使用。

7、幹部人事檔案一般不借出。因特殊需要(幹部死亡、辦理退休允許借一次)須按查(借)閲幹部人事檔案的審批手續辦理(必須是正科級單位政工人員),並填寫借出登記。借出的檔案要妥善保管,不得交無關人員翻閲,不得轉借,不得複製,限期歸還。(最多不超過15天)

二、幹部人事檔案計算機管理制度

1、愛護機器設備,熟悉機器性能,按程序規範操作。

2、充分發揮《幹部人事檔案管理信息系統》的功能,建立完整的檔案信息數據庫,利用該系統完成檔案查借閲、轉遞、目錄及零散材料的管理和“四統一”管理。

3、以幹部人事檔案和幹部人事工作中形成的正式文件為依據採集信息並及時維護,確保信息內容的準確、完整和新鮮。

4、新進幹部檔案和零散材料的信息錄入在三個月內完成;幹部檔案索引每半年打印一次;日常管理信息每年彙總一次,並做好有關資料的立卷工作。

5、對新維護的檔案管理信息要及時備份,並登記備份的時間和主要內容。

6、不得隨意使用外來磁盤,確需要使用時要進行病毒檢查,防止機器故障造成信息的損壞或丟失。

7、未經批准不得提供、複製幹部信息,無關人員不得查看幹部信息,貯有保密信息的載體嚴禁外傳。軟件應由專人保管。

8、利用幹檔信息對幹部隊伍進行綜合分析,為領導決策提供服務。

三、幹部人事檔案材料收集補充制度

1、按照中組部《幹部人事檔案收集歸檔規定》,經常通過有關部門收集幹部任免、調動、考察考核、培訓、獎懲、工資、入黨等工作中新形成的幹部材料,充實檔案內容。

2、收集的幹部人事檔案材料必須是組織上形成的,或者是組織上審定認可的材料,未經組織同意,個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收集。

3、凡新參加工作的國家幹部、地方新安置的部隊轉業幹部,都應填寫“幹部履歷表”和“幹部自傳”,審核後,補充進幹部人事檔案。

4、幹部人事檔案材料的形成部門,在材料形成後的一個月內,將材料主動送交主管幹部人事檔案的部門歸檔。

5、掌握形成幹部人事檔案材料的信息,及時、主動地向有關部門索要應歸檔材料。

6、注意做好材料收集中的安全保密工作,不得泄露材料內容。

7、認真辦理幹部人事檔案材料收集登記和交接手續。

四、幹部人事檔案材料鑑別歸檔制度

1、對收集的幹部檔案材料必須根據中組部的有關規定進行認真鑑別,不屬歸檔的材料不得擅自歸檔。

2、歸檔的材料必須真實、完整、文字清楚,對象明確,手續完備。

3、不屬歸檔範圍的材料,可分別情況,予以處理。凡銷燬材料,必須詳細登記,並報主管負責人審查批准。

4、幹部人事檔案材料必須是鉛印、膠印、油印或用藍黑墨水、碳素墨水、墨汁書寫。凡圓珠筆、鉛筆、紅墨水、純藍墨水書寫的'材料,必須經過複製方可歸檔。

5、歸入的幹部人事檔案材料均應按照《幹部檔案整理工作細則》進行整理立卷。

五、幹部人事檔案轉遞制度

1、轉遞幹部人事檔案或材料必須做到及時、準確、安全。

2、縣及相當於縣經上的黨委組織、人事部門,可以直接轉遞幹部人事檔案。

3、轉出的檔案必須完整齊全,並按規定經過認真的整理裝訂,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轉出。

4、幹部人事檔案應通過機要交通轉遞或派專人送取,不準郵寄或交幹部本人自帶。

5、轉遞檔案必須填寫“幹部人事檔案轉遞通知單”,辦理登記手續。

6、接受單位收到檔案後,應認真核對,並在“幹部人事檔案轉遞通知單”的回執上簽名蓋章,立即退回。逾期一個月未退回,轉出單位要查詢,以防丟失。

7、幹部人事檔案應隨着幹部的工作調動或職務的變動及時轉遞,避免人檔分離。

8、凡是轉出的幹部人事檔案或材料均應嚴密包封,並加蓋機密章。

六、幹部人事檔案檢查核對制度

1、幹部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對所管理的檔案要定期地進行檢查核對,一般每半年核對一次,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2、凡提供利用的幹部人事檔案,在收回時,要嚴格檢查,經核對無誤後,方可入庫。

3、整理好的幹部人事檔案入庫前,要逐人、逐卷、逐份、逐頁進行檢查核對,發現差錯,及時糾正。

4、轉出和接受幹部人事檔案時,應將材料與目錄檢查核對一遍,防止張冠李戴或缺少材料。

5、凡收集的幹部人事檔案材料,應檢查是否屬於歸檔材料,是否完整齊全,是否符合歸檔要求,是否手續完備。

6、輸入計算機的幹部人事信息須與幹部人事檔案核對無誤後方可使用。

七、幹部人事檔案保管保密制度

1、嚴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祕密法》,做好乾部人事檔案的保管保密工作。

2、幹部人事檔案管理部門,應設立專用檔案庫房(室),配置鐵質檔案櫃,妥善保管幹部人事檔案。

3、幹部人事檔案庫房(室)必須備有防火、防潮、防蛀、防盜、防光、防高温等設施。安全措施應經常檢查,保持庫房的清潔和適宜的温、濕度。

4、幹部人事檔案庫房(室)和檔案櫃,應明確專人管理。管理人員工作變動時,必須辦理好交接手續。

5、非管理及無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檔案庫房(室)。

6、嚴禁用電話、電報索取或提供有關幹部的全面材料和涉及幹部政治歷史問題或其它重要問題的材料。

7、不得向無關人員談論泄露有關幹部人事檔案的內容。

8、嚴禁任何人攜帶幹部人事檔案材料進入公共場所和娛樂場所。

9、在工作中形成的各種草稿、廢紙等,不得亂扔、亂拋,一律按保密紙處理或銷燬。

八、送交幹部人事檔案材料制度

1、各組織人事、紀檢監察、教育培訓、審計、統戰等部門,應建立送交幹部人事檔案材料歸檔的工作制度。

2、幹部人事檔案材料的形成部門,應在材料形成的一個月內,主動送交幹部人事檔案管理部門歸檔。

3、任何組織與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積壓、滯留應歸檔的材料。

4、幹部人事檔案管理部門,應與各有關部門建立聯繫制度,保持收集材料的渠道暢通。

5、幹部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對未能按時遞交檔案材料的部門,應主動與有關部門聯繫。

6、發現遞交歸檔的材料,不符合歸檔要求的,及時通知有關部門補送或補辦手續。

九、幹部人事檔案管理人員職責

1、按照幹部管理權限,保管應管幹部的人事檔案,為國家積累檔案史料;

2、收集、鑑別和整理幹部人事檔案材料。

3、辦理幹部人事檔案的查閲、借閲的轉遞;

4、登記幹部職務、工資的變動情況;

5、為有關部門提供幹部的情況;

6、做好乾部人事檔案的安全保密、保護工作;

7、調查研究幹部人事檔案工作情況,制定規章制度,搞好乾部人事檔案的業務建設和宏觀業務指導;

8、推廣、應用幹部人事檔案現代化管理技術;

9、定期向檔案管(室)移交死亡幹部的檔案;

10、辦理其他有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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