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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規章制度2017年

公司規章制度2017年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一個公司只有在一個規範下所有的員工才能按部就班的完成自己的工作,一份完整的規章制度對於一個公司而言是非常重要的。

公司規章制度2017年

第一章 文書管理辦法

第一條 文件流傳細則

一、分類:

(一)、外來文件:公文(命令、指令、決議、指示、通知、通報、報告、請示、批覆、涵、會議紀要)、電報、傳真等。

(二)、本部制發文件:本公司內部文件和對外業務文件。

二、收文

(一)、本公司與外界往來的文件,由行政部統一登記、收文。

(二)、內部制發文件流轉,由各部門自行登記、收文、立卷、存檔。

三、發文

(一)、以公司名義撰寫的文件,可由各部門自行擬稿,總經理審批後,統一由行政部登記簽發。發文須填寫《發文卡》(附表一)。

(二)、以各部門名義撰寫的文件,由各部門自行登記、簽發。

四、分文

(一)、外來文件由行政部登記收文後,根據業務性質分送各有關部門處理。

(二)、內部制發文件流轉時,由發文部門登記簽發後,直接送收文部門登記簽收。

五、會籤

(一)、需多部門或多人會籤處理的文件應附上“文件簽收單”或“文件批閲單”。

(二)、各部門收到需參與會籤的文件時,須本着本部門的職責及時認真處理並簽署意見。

(三)、文件收文後,再依“文件簽收單”或“文件批閲單”內所指定的會籤順序,轉送其他會籤部門或某人,若某部門或某人為最後一個會簽單位,則處理後將本文件轉送行政部。

第二條 重要文件的審核、執行

一、審批

涉及公司總體協調或應由公司總經理審核的文件,由行政部彙總籤辦意見,呈總經理做最終的審核、批示。

二、執行

經總經理或有關人員的批示後,發文卡、正本留行政部歸檔存查,由行政部將文件複印一份送執行單位處理並督促執行。

第三條 撰寫文書格式

一、公司實行按國家標準和公司標準統一的文書規範格式。

二、對已經統一的文書類,要求各部門及員工嚴格按公司規範格式操作。

三、文書規範格式

公司的標準字體為宋體和仿宋,如無特殊説明,公司所有文件執行《公司文件寫作標準》中的規定。

第一條 會議分類

會議分為常規會議、專題會議。

第二條 會議通知

一、例會時間固定,不需另行通知,如出現會議時間調整,公司級例會由行政部通知各參加人員。部門例會則由部門自行通知並報行政部説明原因。

二、會議通知需明確會議時間、地點,內容和參會人員等。

三、會議通知形式一般為電話通知。但需對會議議題、需準備的會議資料、會議安排等作特別説明的會議,應以會議通知單進行書面通知。

第三條 會議準備

公司級會議由行政部負責會場安排,部門級會議由部門指定人員負責會場安排,會議準備須在會前半小時準備完畢。

第四條 會議紀律

一、會議組織部門負責會議紀律的維護,準備簽到表,組織參會人員簽到。

二、參會人員提前5分鐘到達會場進行簽到。會議開始時,組織人收回簽到表。會後,組織人在簽到表上標註遲到(註明到會時間)、未到人員。

三、公司例會原則上不允許請假,未參會者按每次扣款50元給予處理,遲到者按遲到規定進行處理;公司例會上,手機鈴響,按50元/次給予處罰。

四、公司臨時性會議參會人員如不能按時出席,需提前向會議組織部門請假並詳細説明理由,會後需向行政部門補交説明,由上級領導簽字。

第五條 會議記錄

一、會議組織部門安排專人進行會議記錄,會後整理會議紀要,並於會後兩個工作日內,發送到羣空間,便於各參會部門負責人及時查閲。會議紀要文字記錄(附簽到表)交行政部存檔。會議表決的重大規章制度,行政部負責在公告欄公示。

二、公司會議紀要由總經理簽字,直接下發;部門例會紀要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專題會議紀要需參會主要人員(或部門)簽字。

三、會議紀要按公司模板記錄,會議遲到、未到人員名單附後。

 第三章 辦公用品及勞保用品管理

第一條 各部門員工辦公用品配備按其部門辦公用品配備標準執行。

第二條 辦公用品申請

各部門於每月20日前填寫《辦公用品申購單》(附表二),經部門領導簽字批准後交行政部,行政部根據庫存情況進行採購。

第三條 辦公用品配備、領用

一、職能部門新員工入職時,每人配備筆記本和簽字筆各一,其他辦公用品根據崗位配備標準予以配備。

二、銷售部、預算部、工程部員工所需辦公用品由銷售內勤至行政部集中領取,其他部門所需辦公用品由部門指定人員負責領取,並建立部門內部領用台賬。領用時,領用人需在《辦公用品領用登記表》上進行登記。

三、員工領用的所有辦公用品必須合理使用,杜絕浪費。

第四條 辦公設備管理

一、個人辦公設備

(一)、員工入職或轉崗時,行政部根據其崗位要求為其配備相應的辦公桌椅、電腦、電話等辦公設備。

(二)、公司為員工配備的各類辦公設備需愛惜並妥善保管。由於自然磨損或老化致不能正常使用的,可向行政部申請更換,以舊換新,申請時需填寫《辦公設備更換申請表》(附表三)並報部門領導批准。如因人為原因導致或故意損壞致不能正常使用的,由相關責任人照價賠償。

二、公共辦公設備

(一)、對於打印機、複印機、傳真機、筆記本、照相機、投影儀等公共辦公設備,由行政部根據公司及各部門需求統一申請,並提交總經理審批後,方可購買配備。

(二)、員工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借用筆記本、照相機、投影儀等公共辦公設備,借用及歸還時,需進行登記。

以上公共辦公設備屬公司固定資產類別,已收錄財務固定資產賬,由財務部對公共辦公設備進行定期的核查盤點。

第五條 勞動保護用品管理目的及適用範圍

一、勞保用品管理目的

規範公司勞保用品的管理從而提高車間勞動安全、保障員工身體健康,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勞保用品,並監督、教育員工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二、本規定適用於本公司各部門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使用、回收和管理。

第六條 職責分工

一、行政部制定勞保用品的管理規範並對規範進行執行和監督,發放標準原則上每年審核、調整一次,以使發放標準符合實際性。並根據危害因素的變化情況提出變更防護用品建議並報總經理批准,以降低有毒有害因素對員工的傷害。

二、行政部負責所有勞保用品的採購、保管和發放。

三、凡上崗操作的員工必須配備與本崗位相應的防護用品,並按規定使用。

第七條 管理程序

一、行政專員根據勞保用品的庫存情況,於每月的25日前提報《採購計劃》,經部門負責人批准後進行採購。於當月27日之前,將所需的勞保用品採購入庫並完成發放。

二、當月10號(含)之前入職人員,當月享受勞保待遇,10號之後入職人員,下月享受勞保待遇。

三、勞保用品的發放標準一經批准後,全體員工原則上不得額外領取勞保用品。如有領用,按勞保用品的實際價格,由領用人承擔,領用人需至財務部付款,憑財務開具的收據至倉庫管理員處領取勞保用品;特殊情況必須有部門經理批准才能領用。

四、新員工入廠安排工作崗位後,由本班組長帶領該員工到倉庫管理員處按該崗位的勞保用品發放標準辦理勞保用品的領用手續。

第八條 勞保用品的發放標準及發放規定

二、 勞保用品的發放手續和管理辦法

(一)、行政部結合實際情況(包括人數、用品使用情況),將需領用的勞動保護用品品名、數量統一編制《勞動保護用品發放單》,必須嚴格按發放標準進行發放,發放完畢後,將發放單據存檔保管。

(二)、員工入職後可根據崗位需求發放基本勞保用品(口罩、手套),砂漿車間員工雙選期滿即可發放其它勞保用品。

(三)、公司為正式員工提供工作服,試用期內可自願領取舊工作服,轉正後以舊換新。工作服使用期屆滿後不再收回,員工中途離職需將使用期內的工作服清洗乾淨後交行政專員,未交回者按工作服剩餘使用時間扣除工裝費。

(四)、臨時上崗員工口罩、手套可以隨崗位及時發放。

(五)、員工休假(病、產、事、工傷及脱產學習)超過一個月者,停發月度勞保用品。

(六)、生產、技術崗位特殊工種的勞動保護用品需至倉庫管理員處領取。

(七)、由財務部會同行政部對各車間勞動保護用品的領用情況進行季度統計結算,結算情況納入各部門業績考核內容。

第九條 其他用品管理

一、各類鑰匙的配置管理

(一)、行政部根據各部門實際需求配置部門及車間鑰匙,員工不得私自配置鑰匙,有需求時,需報行政部批准並備案,統一進行配置。

(二)、員工應妥善保管好公司為其配置的所有鑰匙,如有損壞、遺失等情況,由保管人照價賠償。

(三)、因鑰匙遺失或保管不當,造成各部門、車間等失竊的,其保管人應承擔相應責任。

(四)、如遇工作調動、離職等情況,保管人應將鑰匙妥善交給行政部保管,並記錄備案,不得隨意處置。

 第四章 檔案管理

第一條 文件材料的收集管理

一、公司指定專人負責文件材料的管理。

二、文件材料的收集由各部門或經辦人員負責整理,交行政部歸檔。

三、一項工作由幾個部門參與辦理的,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辦部門或人員收集,交行政部備案。會議文件由行政部收集。

第二條 檔案分類

一、制度性文件:各項規章制度、管理辦法等;

二、會議性文件: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總經理辦公會及其他會議形成的材料、會議記錄、會議紀要等;

三、計劃性文件:企業總體計劃或規劃、開發計劃、項目計劃、營銷計劃、財務計劃等;

四、證件性文書資料:法人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税務登記證、企業和產品獲得各類榮譽牌匾和證書、達標證書和證明等;

五、彙報性文書資料:企業上報各級主管部門的文件資料和相關統計表,以及公司領導相關發言及彙報材料等;

六、聲像資料:本公司的大事記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動的,以聲像形式記錄下來的各種資料,如照片資料、錄音資料、影像資料等;

七、技術性資料:各類工程圖紙、竣工資料、驗收資料、試驗資料等。

八、本公司與有關單位簽訂的合同、協議書等文件材料。

九、本公司職工勞動、工資、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

第三條 歸檔

一、各部門負責對本部門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檔案資料進行收集和管理,並編制部門檔案管理記錄目錄。

二、對於需要移交檔案管理部門的資料,各部門應按要求進行整理,向行政部移交。移交檔案要填寫《檔案移交目錄清單》(附表四),移交清單一式二份,雙方簽字後各執一份。行政部對檔案進行審核後簽字,並按規定對檔案分類、編號、歸檔。各部門須每月底將檔案目錄備份至行政部。

三、歸檔的文件材料種數、份數以及每份文件的頁數均應齊全完整。

四、立卷時應概括而簡潔地寫好案卷標題,編制好案卷目錄,並裝訂整齊;

五、各種實物檔案(獎品、獎盃、錦旗、獎章、證書、牌匾、饋贈品等)歸檔必須有原件,並保持其完好無損;

第四條 檔案資料的日常管理

一、公司檔案管理人員須按照檔案管理規定對檔案資料進行立卷、標識和保管。

二、部門檔案資料要登記詳細信息,並編制《部門檔案管理記錄目錄》,以便檢索利用。

三、文件資料、合同要科學排列,按編號順序存放於文件盒內,並加以標識,整齊排放在檔案櫃中。

四、行政部負責除財務類各類檔案資料的形成與歸檔、分類、鑑定與保管、借閲、保密、統計、銷燬等管理內容。

五、財務類的檔案由財務部門負責歸檔與保管。

六、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立卷;跨年度的總結放在針對的最後一年立卷;跨年度的.會議文件放在會議開幕年。

第五條 檔案的使用

一、借閲檔案原件只限在檔案室,不能帶出,檔案外借原則上只借複印件,檔案使用申請部門須填寫《檔案借閲審批單》(附表五),按權限完成審批程序後,檔案管理人員進行登記。

二、借閲的檔案交還時,必須當面點交清楚,如發現遺失或損壞,應立即報告直接上級。

三、借閲檔案用完後,應及時送還,如超過借閲時間,須重新辦理手續。

四、檔案管理員和借閲人員,要負責做好檔案的保密工作。

第六條 檔案銷燬

行政部對已失去利用價值的檔案,申請銷燬,銷燬時,行政部必須填寫申請銷燬報告,編制《檔案文件銷燬審批清單》(附表六),經歸屬部門審核,行政部領導審批確定,重要檔案須報總經理審批。

經批准銷燬的文件應留存半年,確無保存價值後再銷燬。將銷燬目錄和批准手續文件一併存檔備查。

第五章 印章管理

第一條 本制度所指印章為公司的所有印章,包括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合同專用章、財務專用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以及因工作發展需要需印製的其他印章。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公文、信函、授權委託書、證件、證書及對外簽署的合同、協議及其他須用印章的文本等。

第三條 印章的刻制

一、公司所有印章的刻制由財務部統一歸口辦理。因公司業務發展需要申請部門印章時,由申請部門填寫《印章刻制申請表》(詳見附表七),經規定的審批程序後,由財務部根據具體規格要求統一安排刻制。

二、印章刻制的審批權限:

(一)、公司印章、公司法定代表人印章、由行政部提出申請,總經理批准。

(二)、公司其他印章,由使用人提出,用章部門核准,財務部審核,總經理批准。

三、公司印章、公司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刻制,必須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

第四條 印章的啟用

一、新印章啟用前要做好戳記,並留樣保存,以便備查。

二、印章啟用應報總經理批准,並下發啟用通知,註明啟用日期、發放單位和使用範圍。

第五條 印章的管理

一、公司所有印章,均由財務部負責登記、留樣並確定印章保管及使用責任人(以下簡稱印章專管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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