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教師聽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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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課活動是學校教學的經常性工作,是瞭解檢查課堂教學情況和互相學習、交流教學經驗的主要方式,為此做出如下規定:
一、要有計劃有目的
1.聽課有要月計劃和周安排。
2.要有明確的聽課目的。
聽課目的:
(1)一般性地瞭解教學情況。
(2)研究與檢查某一班級某一學科的教與學情況。
(3)研究與檢查某一班級的教與學的情況。
(4)研究總結教師的`教學經驗和存在問題。
(5)專題研究。
(6)教師互相學習,提高教學水平。
二、聽課前要有準備
1、聽課前要研究教學大綱,瞭解教學目的,“雙基”範圍,能力培養以及教學方法的使用等,做到心中有數。
2、對所聽內容要有所瞭解,要了解本課的重點、難點及習題配備等。
3、聽課前儘可能參加備課,瞭解備課情況和對教材處理的意見,以便聽課時做比較。
4、聽課要注意聽重點,諸如教材處理、教法運用、能力培養、貫徹思想教育、學生接受情況等。
三、做好聽課記錄
1、聽課時要精力集中,不得幹其它事情,必須做好聽課記錄,記錄內容如下:
(1)教學環節的安排和教學原則的運用。
(2)教師對教材的處理,教學方法是否恰當。
(3)如何培養學生的能力。
(4)如何通過課堂教學進行思想政治教育。
(5)課堂氣氛如何。
(6)學法滲透的途徑和方式如何。
(7)教師的教態、語言、板書、教具的使用等方面如何。
四、聽課後要做出評議和效果檢查
1、聽課後要做出客觀的評議,要肯定成績,指出缺點與不足,並提出希望。
2、採取多種形式檢查課堂教學效果。
3、注意總結提高,對優秀課要及時加以推廣。
五、聽課節數
1、主管校長、教務處主任、教科室主任、新分配到校的年輕教師每學期不少於50節。
2、教研組長、備課組長每學期20節以上。
3、學科教師每學期不少於15節。
六、期末將聽課記錄彙總報教務處。
七、教學處每學期期中、期末要對聽課情況做檢查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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