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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理工學院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全文)

江蘇理工學院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全文)

為保證2016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依法有序進行,制定了江蘇理工學院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下面是章程的詳細內容。

江蘇理工學院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全文)

  江蘇理工學院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

為保證我校2016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依法有序進行,根據教育部、招生相關省(市、自治區)文件精神,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一、學校概況

(一)學校性質

1.學校全稱:江蘇理工學院

2.學校類型:理工類

3.學校層次:省屬公辦本科

4.學校地址:江蘇省常州市中吳大道1801號

(二)學校簡介

江蘇理工學院創建於1984年,地處江蘇省常州市,是江蘇省屬公辦本科院校,有機械工程、電氣信息工程、計算機工程、化學與環境工程、汽車與交通工程、材料工程、外國語、藝術設計、教育、人文社科、數理、國際教育以及商學院等13個二級學院,設有職業教育研究院、資源循環研究院等5個科研單位,還設有中國有色金屬工業再生金屬學院、港中旅酒店管理學院等多個行業學院。開設56個本科專業,全日制在校生近18000人。學校建有現代化的圖書館和工程實訓中心,館藏紙質圖書145萬多冊,中外文電子圖書139萬多種,教學儀器設備總值超過2億元。

(三)人才培養

建校30多年來,向社會輸送了4萬多名各類畢業生。近年來畢業生就業率均在97%以上,超七成畢業生在上海、蘇州、無錫和常州等長三角經濟發達地區就業。

(四)師資力量

學校現有教職工近1200人,具有高級職稱教師450餘人,碩士研究生導師80多名。有多人享受國務院政府津貼,或獲全國優秀教師、江蘇省先進工作者、江蘇省優秀教育工作者和江蘇省優秀科技工作者等榮譽稱號,有70多人次獲批為江蘇省333高層次人才培養工程中青年科學技術帶頭人、六大人才高峯培養人選和青藍工程中青年學術帶頭人

(五)科研成果

近5年,學校承擔了國家科技支撐計劃重大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等國家和省部級科研項目200多項,承擔橫向科研課題300多項,累計科研經費超億元;獲得國家和省部級科研成果獎50多項,獲得發明專利170多項,在國內外學術期刊發表論文4000多篇,其中被SCI和EI等國際檢索收錄700多篇,在CSSCI源刊發表學術論文300多篇,被《新華文摘》、人大複印資料全文轉載近200篇,出版各類著作、教材300多部。

(六)學科實力

擁有國家技術轉移示範機構1個,國家大學科技園分園1個,國家級特色專業建設點2個,省級品牌、重點專業16個,省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試點專業5個,省級高等教育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基地1個,省級高校實驗/實踐教學示範中心(含建設點)11個,省級優秀教學團隊2個,省級教學名師2人,省級精品(優秀)課程13門。有省級重點學科(培育點)3個、重點建設學科5個,有省工程中心、省工程技術中心、省重點建設實驗室5個,省高校哲學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培育點1個,常州市高技術重點實驗室、常州市工程技術中心6個以及與企業共建工程技術(研究)中心40多家。

(七)地理環境

學校地處江蘇省常州市中心區域,與市民、社區、企業聯繫密切,溝通順達,合作有效,為大學生提供了融入城市、志願服務、實習見習的好條件。

常州位於長江三角洲腹地,上海一小時經濟圈範圍內,被評為全國文明城市和中國最具創新力城市,有讀書、實踐、創新的好環境。這裏經濟質量優異,社會安寧和諧,交通出行便利,生活環境優美,房價物價低廉,是大學畢業生就業、創業、安家的.好地方。

(八)學校榮譽

學校是江蘇省人民政府決策諮詢研究基地、全國職教師資培訓重點建設基地、江蘇省職業技術教育科學研究中心、江蘇省高等職業教育教師培訓中心,先後獲得“全國語言文字工作先進集體”、“全國大學生暑期社會實踐活動先進單位”、“江蘇省文明單位”、“江蘇省高校先進基層黨組織”、“江蘇省高校和諧校園”、“江蘇省師資隊伍建設先進高校”、“江蘇省高校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進集體”、“江蘇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江蘇省大學生創業教育示範校”、“江蘇省大學生創業示範基地”等多項榮譽稱號。

二、招生工作機構與職責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制定招生政策,確定招生規模,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

學校學生工作處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學校紀委對招生工作實施全面、全過程監督。

三、招生計劃

招生計劃以各省(市、自治區)招考部門公佈為準,也可登錄我校本科生招生網站查詢,或向我校學生工作處諮詢。

四、錄取規則

1.錄取工作在各省(市、自治區)招考部門的監督指導下,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實行計算機網上遠程擇優錄取;

2.各批次省控線由各省(市、自治區)招考部門統一劃定,調檔比例按照各省(市、自治區)政策執行;

3.身體要求按照教育部、衞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佈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衞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以及《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於明確慢性肝炎病人並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體判定標準的函》(教學司函〔2010〕22號)執行;

4.對報考非語言類專業考生所學語種不作限制,但入學後以英語作為外語教學語種,教學中不為非英語語種考生單獨開設非英語語種課程;

5.江蘇省錄取等級要求。普通公辦本科:選測科目BB(含)以上,必測科目均須在C(含)以上,信息技術科目成績為合格;中外合作辦學:選測科目BC(含)以上,必測科目均須在C(含)以上,信息技術科目成績為合格;藝術類本科:學業水平測試科目中D級不得超過三門;

6.江蘇省普通類錄取規則是“分數優先、遵循志願”,考生進檔後採用等級級差法安排專業,即將進檔考生的選測科目等級折算成等級級差分,在考生投檔分的基礎上加上等級級差分後進行排序,分數相同時再看專業志願先後和與專業相近科目成績高低。等級級差加分辦法為:選測科目每取得一個A+、A、B+等級,分別加上3分、2分、1分的等級級差分;藝術類錄取規則按照“先總分、後專業志願、再專業分”排序,即先按照總分由高到低排序,總分相同時再按照專業志願先後排序,總分和專業志願都相同時再按照專業分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則結合考生文化成績、綜合素質等安排專業;

7.外省普通類錄取規則是按照“先總分、後專業志願”排序,即先按照總分由高到低排序,總分相同時再按照專業志願先後排序,如仍相同,則結合考生單科成績、綜合素質等安排專業;藝術類錄取規則是在文化成績達到合格線基礎上,按照“先專業校考成績、後專業志願、再文化成績”排序,即先按照專業校考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校考成績相同時再按照專業志願先後排序,校考成績和專業志願都相同時再按照文化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則結合考生綜合素質等安排專業;

8.預留計劃使用按照規定執行,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

9.錄取結果由我校和各省(市、自治區)招生考試部門提供。

(規則5、6僅適用於江蘇省考生,規則7適用於非江蘇省考生)

五、優秀新生獎勵辦法

凡達到省一本線填報我校被正常錄取並報到入學的文理科考生,可獲一學年學費獎勵。

六、報到與入學

錄取新生須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以書面形式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新生入學後,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複查合格者予以註冊,取得學籍。複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七、收費標準

文科專業:5200元/年,理科專業:5500元/年,工科專業:5800元/年,嵌入式培養專業:7800元/年,藝術類專業:6800元/年。

八、聯繫方式

1.江蘇理工學院

聯繫電話:(0519)86953112 86999551 86955018 86955028 86955038 86955068 86955078 86955098

傳 真:(0519)86999551

網 址:

2.江蘇理工學院國際教育學院(中外合作辦學項目)

聯繫電話:(0519)86999557 86953437

傳 真:(0519)86953142

網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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