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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學院本科招生章程(2016年)

泰州學院本科招生章程(2016年)

高考填志願很快就要開始了,大家理想大學是哪間呢?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分享的泰州學院本科招生章程(2016年),歡迎大家閲讀與參考。

泰州學院本科招生章程(2016年)

  泰州學院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

一、學校性質、概況

學校全稱:泰州學院

學校性質:綜合性院校

辦學性質:公辦普通高校

辦學層次:普通全日制本科

學校代碼:11957

學校地址:江蘇省泰州市濟川東路93號(濟川校區)郵編:225300

江蘇省泰州市春暉路100號(春暉校區) 郵編:225300

學校概況:泰州學院是一所全日制公辦普通本科高校。學校辦學歷史悠久,前身是1941年誕生於抗日烽火硝煙中的泰興鄉村師範和1952年建立的蘇北泰州師範學校。2000年在泰州師範和泰興師範的基礎上組建泰州師範高等專科學校,2013年4月泰州師範高等專科學校升格為泰州學院。

學校現有全日制在校學生近7000人,設有人文學院、數理學院、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院、教育科學學院、外國語學院、經濟與管理學院、船舶與機電工程學院、音樂學院、美術學院、醫藥與化學化工學院、體育系等11個院系,共有本、專科專業40個,分佈在文學、理學、教育學、管理學、工學、法學、藝術學等學科門類。學校建有1個省級重點建設學科,1個省高校品牌專業建設工程項目,1 個省級基礎課實驗教學示範中心,2個國家教育部、財政部重點支持建設專業,3個省級特色專業;2個省“十二五”重點建設專業羣。

學校現有專任教師479人,高級職稱214人(正高職稱45人);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328人(博士61人)。現有博士生導師2人、碩士生導師9人,省級“突出貢獻專家”2人,省“333工程”中青年科技領軍人才1人,省“333工程”青年科學技術帶頭人12人,省“六大人才高峯”資助人選2人,省高校“青藍工程”優秀中青年學術帶頭人培養對象4人,省高校“青藍工程”優秀青年骨幹教師培養對象16人,省教學名師1人。近三年,學校承擔國家級科研項目8項,省部級以上科研項目25項,獲省部級以上科研獎勵5項;教師公開出版論著、教材90餘部,在核心期刊發表論文200餘篇,其中被SCI、EI、CSSCI、人大複印資料收錄近60餘篇。

學校堅持“文化育人”,實施“陽光教育行動”,校園文化氛圍濃厚,文化活動豐富,擁有1個省級大學生藝術團和70多個校園學生社團。近三年,學生先後榮獲全國大學生創新大賽一等獎、創業大賽一等獎、省“五星工程獎”金獎、省大學生藝術展演、省大學生文化藝術節等國家級和省部級獎項50多項。連續三年被評為省大學生社會實踐先進單位,畢業生平均就業率達96%。

學校注重國際交流與合作,與德國、日本、韓國、加拿大等國高校建立友好合作關係,2011年起與加拿大北方應用理工學院合作辦學,聯合培養學前教育專業學生;2015年與兄弟高校聯合培養本科層次外國留學生。

學校先後獲得江蘇省文明單位、江蘇省平安校園、江蘇省安全文明校園、江蘇省高校和諧校園、江蘇省思想政治工作優秀單位、江蘇省大學生暑期社會實踐先進單位、江蘇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等榮譽稱號。

面向未來,學校將進一步轉變辦學理念,深化綜合改革,堅持科學發展,努力建成一所引領地方文化教育事業發展、服務地方經濟轉型升級的有特色高水平應用型本科高校!

二、錄取規則

(一)調檔

1.我校在綜合素質評價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同批次錄取最低分數線上的考生中,按照不超過學校招生計劃數的120%的比例按高考總分由高到低順序提出調檔。

2.符合生源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規定的照顧錄取政策中加分條件的考生按加分後的成績投檔及參與專業的選擇。

(二)普通類專業錄取辦法

基本原則: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願。

1.對進檔考生按總分從高到低排序,優先錄取或滿足高分考生專業志願;投檔分相同時,綜合考慮單科相關分等因素,進行專業調配。

2.專業之間分數優先,無專業級差。第一志願生源充足的專業,優先錄取高分考生;第一志願生源不足的專業,按照專業二志願→三志願……→服從的順序,從高分到低分調配專業。

(三)藝術類專業錄取辦法

基本原則:專業成績使用生源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統考成績;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願。

1.音樂類專業:對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達到生源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音樂類本科錄取最低控制線的進檔考生,根據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文化成績高者優先錄取,若文化成績仍相同,則再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

2.美術類專業:對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達到生源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美術類本科錄取最低控制線的進檔考生,根據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之和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總分相同時,專業成績高者優先錄取,若專業成績仍相同,則再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

3.專業之間分數優先,無專業級差。第一志願生源充足的專業,優先錄取高分考生;第一志願生源不足的專業,按照專業二志願→三志願……→服從的順序,從高分到低分調配專業。

(四)服從與退檔

當考生填報的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按照“分數優先”原則,根據專業對相關科目的要求,將考生調劑到同一批次的其他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按退檔處理。

(五)特殊要求與限制情況

1.各專業錄取男、女生比例不限,外語種類不限。非外語類專業錄取的新生入學後,均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

2.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生源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教育考試院組織的專業統一考試且專業考試成績合格。

3.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以及教育部辦公廳、衞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執行。新生入學後,學校將在3個月內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和體檢覆檢,經複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情況予以適當調整專業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六)預留計劃使用辦法

根據“本科高校可以在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預留不超過本校本科招生計劃總數1%的計劃”的精神,我校2016年預留計劃主要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具體使用辦法嚴格按照教育部和江蘇省的相關要求執行。

(七)我校擬錄取名冊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審核批准後,即作為正式錄取依據。我校根據錄取名冊填寫錄取通知書,加蓋泰州學院校章並經校長簽發後直接寄送被錄取考生,同時通過“泰州學院招生信息網”向社會公佈。被我校錄取的考生,須按錄取通知書的規定,按期到校辦理入學手續,逾期不報到而又無正當理由的,取消其入學資格。

三、學歷、學位證書

對學習期滿且成績合格的學生頒發泰州學院畢業證書,對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學生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四、學費標準

我校嚴格執行江蘇省物價局核定的學費標準(各專業的具體收費標準詳見我校招生信息網)。

五、獎助措施

獎學方面:(1)國家獎學金:獎勵面為在校生數的0.6%,現行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8000元;(2)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面為在校生數的3%,現行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5000元;(3)學校獎學金:獎勵面為在校生數的45%,現行最高標準為每生每年1500元。

助學方面:(1)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按國家有關規定,憑錄取通知書和有關材料(以當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公佈為準)在生源所在地申請,每生每年原則上不超過6000元;(2)國家助學金:資助面為在校生數的20%,現行標準為每生每年2000-4000元;(3)各類社會助學金:伯藜助學金、泰州高新區法院“一粒米”助學金、福彩助學金等;(4)學費減免:對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無法繳納學費的學生,特別是其中的孤殘學生、烈士子女、優撫家庭子女等,學校按有關規定實行減免學費政策;(5)勤工助學:學校設立校內外勤工助學崗位,以幫助部分生活困難的學生完成學業,參加勤工助學的學生每月可獲得一定的經濟收入;(6)綠色通道:為切實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學校建立“綠色通道”,即對被錄取入學且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學校一律先辦理入學手續,然後再根據核實後的情況,採取不同辦法解決學生困難;(7)臨時困難補助:學校對通過獎助學金、勤工助學等方式進行資助後生活仍比較困難的學生,視其困難情況,給予一定的生活補助。

六、監督和保證

1.學校成立以學校主要校領導為組長的“泰州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照公平公正、公開透明、集體決策的原則,制定我校招生工作實施辦法和有關規定,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本、專科招生的日常事務。

2.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關於高校招生工作的各項政策和規定,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維護考生合法權益。

3.學校成立以校紀委、監察部門負責人為組長的“校招生工作監察小組”,加強對招生工作的紀律約束,負責監督招生各項政策和規定的實施。

七、附則

1. 招生諮詢聯繫方式

聯繫電話:0523-86664242、80769090

傳真電話:0523-86653218

監督電話:0523-86665088

學校網址:

招生網址:

通信地址:江蘇省泰州市濟川東路93號泰州學院招生辦公室

郵編:225300

2.本章程由泰州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依據國家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相關政策的調整做相應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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