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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藝術學院2016年本(專)科招生簡章

廣西藝術學院2016年本(專)科招生簡章

廣西藝術學院位於廣西壯族自治區首府南寧市,是教育部批准的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是全國6所綜合性普通本科高等藝術院校之一,2012年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與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廣西藝術學院2016年本(專)科招生簡章

一、招生名額

2016年我校面向全國預計招收全日制本專科生3100名(其中本科2900名,高職專科200名,最終招生計劃以上級批文為準),藝術類專業文理兼招。

二、招生對象、範圍及報考條件

(一)招生對象: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的報名條件的考生,以及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台灣省學生辦公室(簡稱聯招辦)規定的報考條件的華僑及港、澳、台人士。

(二)招生範圍:本科專業面向全國招生[其中廣告學、風景園林、文化產業管理、建築學、藝術教育、音樂表演(民族音樂表演)等專業面向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簡稱省)招生];高職專業面向部分省招生。(具體詳見附表1)

(三)報考條件:

1.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身體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我校專業身體條件要求。

2. 下列人員不能報考:(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3)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並違規參加普通高考的應屆畢業生;(4)在以往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時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33號)被認定為作弊,且作出暫停參加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處罰決定的考生;(5)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採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3. 部分專業身體條件要求:

(1)美術設計類專業要求無色盲;音樂(演唱、演奏、作曲、錄音)、舞蹈、表演類專業要求聽覺器官無疾病,肢體無殘疾等妨礙學習和表演的疾病。

(2)音樂表演[演唱、流行音樂(演唱)、民族音樂表演]、表演[歌舞表演(演唱)]專業要求身高男170cm以上、女158cm以上,發聲器官無疾病。音樂學(音樂教育)專業要求:身高男生165cm以上、女生155cm以上。考生考試時素裝上場,不允許化粧和穿着演出服裝。

(3)同一考試類別中的專業有不同身體要求的,錄取時,根據考生成績、高考體檢結果、專業志願和專業要求,擇優錄取。如考生身體條件不符合所填報專業的要求,但服從專業調劑者,則根據考生成績及志願,調劑到同一考試類別的其它專業錄取。對不服從專業調劑錄取的,作退檔處理。考生應根據自身條件及成績慎重選擇專業。

(4)因各省對不同學科申報教師資格人員身高等條件要求不同,對今後有意向申報教師資格的考生,請在報考前予以瞭解後慎重選擇專業。

 三、招生專業、招生計劃、學費標準、考試科目及錄取辦法見“附件1”;各專業考試內容及要求見“附件2”;各考點報名、考試時間安排見“附件3”;

四、報名辦法

(一)我校考點設在廣西、湖南、湖北、廣東、河南、江西、山東、江蘇、山西、河北、安徽、甘肅、浙江、重慶、福建、黑龍江等16個省。設考點省份的考生,只能在本省考點報名考試,在其它考點考試的成績無效(本省不設考的專業,可選擇我校設考的南寧考點或甘肅省考點報考,其餘省份不受理報考)。不設考點省份的考生,只能選擇我校設考的南寧考點或甘肅省考點報考,其餘省份不予受理報考。

(二)考生按考試類別報名參加考試,其考試成績可以兼報同類別的所有專業(見附件1)。外省考生僅限報考一個考試類別;廣西考生在考試不衝突的前提下,可兼報不同的考試類別。演奏類各專業招錄樂器種類詳見附件1。

(三)報名方式及時間(報名時間詳見附件3):

1. 廣西考生:登錄我校招生資訊網“網上報名系統”,按照提示進行網上報名、繳費,打印《報名確認單》,按照《報名確認單》上通知的時間、地點領取《准考證》。

2. 外省考生:

(1)設有考點省份的考生:如考點為系統報名的,憑本人身份證原件、本人2016年高考省級藝術類專業統考(聯考)證(簡稱《省藝術統考證》,按所在省考點的規定和程序報名。如考點為手工報名的,還需附上填寫好的.《廣西藝術學院2016年專業考試報名登記表》(可在我校招生資訊網下載)、本人近期同底版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張以及本人身份證複印件。

(2)不設考點省份的考生:憑填寫好的《廣西藝術學院2016年專業考試報名登記表》(可在我校招生資訊網下載)、本人近期同底版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張、本人身份證和《省藝術統考(聯考)證》的原件及複印件,按所選擇省份考點的規定和程序進行報名。

3. 華僑及港、澳、台人士報考我校必須參加我校專業考試,專業報名及考試要求與內地考生相同。

五、專業考試

(一)考生按考點規定憑本人身份證、我校《專業准考證》原件參加考試。

(二)我校本科專業中,除廣告學、風景園林、文化產業管理、建築學專業面向普通高考本科第二批次文、理科類考生招生無需參加專業考試外,其餘本科專業必須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校考(具體見附件1)。高職專科專業,錄取時直接使用考生高考所在省藝術類專業統考成績。

(三)考生只能參加一次專業考試。如果同一個專業考生多次參加考試,最終成績以第一次考試成績為準。

(四)凡屬省統考(聯考)不涉及的本科專業,考生無需參加省級專業統考(聯考),可直接參加我校的專業考試。廣西統考不涉及的專業有:美術學、藝術設計學、藝術史論、戲劇影視文學、音樂表演(民族音樂表演)、音樂學、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錄音藝術、舞蹈表演(國標舞)。如各省對報考專業有統考(聯考)達標要求的,按該省的規定執行。

(五)對在我校專業考試有違規、作弊等行為的考生,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33號)處理。

(六)考生於2016年4月中旬登錄我校招生資訊網查詢本人專業考試成績。專業成績合格者,學校寄發《專業招生考試合格證》。專業成績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考生按所在省份規定報名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

六、錄取

(一)我校為教育部批准的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藝術類本科專業在外省不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可自主劃定藝術類本科專業高考文化成績錄取控制分數線,如各省對藝術類文化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另有要求的,按照考生所在省份規定執行。錄取時,根據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德、智、體、美全面考核,擇優錄取。(具體錄取辦法詳見《廣西藝術學院2016年本(專)科招生章程》)

(二)華僑及港、澳、台考生取得我校專業考試合格資格,文化課成績達到聯招辦的要求,政審體檢合格,按有關規定擇優錄取。

(三)新生入學後3個月內,學校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進行新生入學複查,複查合格者方能取得正式學籍,不合格者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屬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獲得學籍者,無論何時發現,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學籍,情節惡劣者報請有關部門查究。

七、收費標準(以下收費標準如有變動,按照上級物價部門正式批文執行)

(一)報名考試費標準:廣西考生報名費30元/人,考試費美術類專業110元/人、非美術類專業150元/人,兼報兩個以上專業另加收考試費45元/科.人(不含重複考試科目);外省考生報考費美術類專業150元/人、非美術類專業220元/人。

(二)學費標準:

1. 我校各專業學費標準見附件1。

2. 中美合作辦學3+1項目(音樂學)專業:為我校與美國西俄勒岡大學合作辦學項目,第一階段(即第1、2、3學年)在我校學習,學費為40000元/生.學年;第二階段(即第4學年)如在美國西俄勒岡大學繼續學習者,學費按該校的標準(約為18000美元/年)。如因其他原因無法出國續讀者,可申請轉入我校相應的本科繼續學習,學費按轉入專業的標準收取。

3. 中英、中美校際交流2+2項目(繪畫、視覺傳達設計、動畫、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專業:為我校與英國格林多大學、美國西俄勒岡大學校際交流項目,第一階段(即第1、2學年)在我校學習,學費為:中英班35000元/生.學年、中美班40000元/生.學年;第二階段(即第3、4學年)如在英國格林多大學或美國西俄勒岡大學繼續學習者,學費按該校的標準(英國約7000英鎊/年、美國約18000美元/年)。如因其他原因無法出國續讀者,可申請轉入我校相應的本科繼續學習,學費按轉入專業的標準收取。

中英、中美班其它費用請登錄我校招生資訊網查看中英、中美項目簡介。由於中英、中美項目各專業學費較高,請考生視本人家庭經濟狀況慎重報考。

八、其他説明

(一)報考我校考生在參加文化高考時,外語語種不限,入學後我校只提供英語教學。

(二)新生入學後享受的待遇按國家規定執行。為激勵優秀學生和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國家、學校設立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自治區人民政府獎學金、特困生獎學金、國家助學貸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校內助學借款、勤工助學、臨時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多種形式有機結合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其中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政策優待尤為明顯)。考生可登錄我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網站”查閲。

(三)我校本專科招生信息均以本年度我校《招生簡章》、《招生章程》和學校招生資訊網頁公佈的信息為準, 如有與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招生政策不符的,執行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的招生政策,未盡事宜參照國家相關規定執行。請考生隨時關注我校招生資訊網。對非本校網站及宣傳材料公佈的廣西藝術學院招生信息,我校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四)為確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進行,學校紀委、監察處按照有關規定對招生考試及錄取工作進行監督和檢查。

學校聯繫地址:廣西南寧市教育路7號(南湖校區),郵編:530022,招生辦電話:0771-5333126,5327082,5317393(傳真),監督舉報電話5333130,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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