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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新政影響

317新政影響

317新政實施對買賣家有什麼影響嗎?那麼,今天,本站小編給大家介紹的是317新政影響,內容僅供參考。

近日,在北京市住建委、市高級人民法院、市規劃國土委召開的會議上,就“3.17新政”實施後商品住房買賣合同履約糾紛裁定有關問題進行了研究,並作出了此類問題的處理原則。

因“3.17新政”影響導致商品住房交易無法進行的,法院依據雙方舉證判定解除合同,不承擔違約責任。

具體來説,就是對房屋買賣合同約定以按揭貸款方式付款,且買受人能夠舉證其確因調控政策出台導致首付款比例提高、無法支付首付款項,因而無履約能力的,其以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的事由為由請求解除合同,並要求出賣人返還收受的購房款或者定金的,法院可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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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8日,鄭偉在北京購買了一套總價1138萬元的房屋,但令他意外的是,突如其來的北京新政讓他這單交易格局瞬間發生了變化。按照3月17日北京樓市新政,鄭偉的購房首付比例需要提升至80%。在賣家不願解約的情況下,首付款的增加讓鄭偉一家人陷入了接近兩個月的焦慮狀態。

日前,北京住建委等三部門明確,因“3·17新政”影響導致商品住房交易無法進行的,法院依據雙方舉證判定解除合同,不承擔違約責任。

據中央電視台報道,北京市住建委、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北京市規劃國土委明確説明,對房屋買賣合同約定以按揭貸款方式付款,且買受人能夠舉證其確因調控政策出台導致首付款比例提高、無法支付首付款項,因而無履約能力的,其以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的事由為由請求解除合同,並要求出賣人返還收受的購房款或者定金的,法院可以支持。

鄭偉決定,依據該政策,他將繼續向賣家協商解約。

焦慮的買家賣家

“我一個朋友在3·17新政出台後,她想解約,賣家不同意。然後她低價賣了燕郊房子才能繼續履行合同。要是當時有這個政策,她肯定願意解約。”

作為既買又賣,鄭偉近兩個月過得並不輕鬆。今年3月份,因家庭第二個孩子的出現,鄭偉一家人決定將原來兩套面積較小的房子置換成一套大面積的房子。

3月6日和3月13日,鄭偉成功將兩套房源出售,並分別與買家簽訂了合同。兩套房源共售價約為700萬元。與此同時,鄭偉一家人也看上了望京一套140多平方米的商品住宅,並於3月8日當天和房東簽訂了合同,成交總價為1138萬元。

3·17新政之前,由於對貸款的界定為認房不認貸。因此,鄭偉賣掉兩套房屋之後仍可算做首套房貸款。所以,鄭偉這700萬首付款購置新的房屋綽綽有餘。但按照3·17新政,銀行對房貸的界定標準為認房又認貸。因此,鄭偉的首付需要提升至80%。也就是説,首付款需要增加約210萬,首付款共計約為910萬。因賣家不肯解約,鄭偉一家人決定四處借款210萬補上缺口。

然而,令鄭偉倍感壓力的是,他出售的兩套房屋買家均同時提出解約。“一家提出和平解約,而另一位買家認為房子買貴了,提出降價20萬。這樣下來,我的首付款也無法支付,產生了缺口。目前,我已經和一位買家和平解約,另一賣家因為賣了房子還在和我們進行協商,而賣我們房子的房主也不想解約,要求我們繼續購買,否則不退還定金。”

“我們這筆交易牽涉四個合同,變故太多了。雖然有一些指導意見,我們估計也會僵持很久,甚至打官司。目前就盼着趕緊解決。”鄭偉無奈表示。

違約糾紛

由於3·17新政的生效節點是以網籤為準,這使得北京市不少在途交易陷入首付提高的窘狀中。

“3·17新政對於像鄭偉這樣的連環單影響非常大。”中原地產分析師張大偉表示。根據他估算,新政至少會將北京市在途的一萬套房屋交易陷入違約糾紛中。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試圖向北京住建委瞭解受新政影響的購房羣體比例。北京市住建委一位相關人士稱,“目前數據不在我們掌握範圍。如果有糾紛,大多數購房者會選擇走訴訟或者其他程序。”

鏈家給予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的回覆是,“3·17及其以後的政策,由於限購和限貸造成的.違約情況,限購的話就沒有辦法,只能夠協商解決;受限貸款影響的,買家可能會自己湊湊首付。受影響比例目前手裏沒有具體數據,有的部分還在解決的過程中。”

北京兩高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柏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採訪時表示,“因為3·17新政導致一方或雙方無法繼續履行買賣合同,進而引發一些交解約、毀約甚至訴訟糾紛是很多的。據我的接觸和觀察而言,新政後的糾紛數量比新政前至少多了50%。”

據他觀察,造成合同沒法履行的情況有兩種。第一是新政出來,購房者沒有購房資格,產生了定金是否返還的違約責任。第二種情況,也是最多的,就是購房者因為首付的提升沒有了支付能力,特別是牽涉到一些“連環單”,賣了房以後難以支付首付,就很有可能涉及違約。

政策補救

4月28日,北京住建委等三部門明確,因“3·17新政”影響導致商品住房交易無法進行的,法院依據雙方舉證判定解除合同,不承擔違約責任。該政策讓鄭偉徹底鬆了一口氣。他決定,堅決向賣家提出解約。

張大偉認為,北京是樓市調控政策力度最大的城市,的確有比較多的在途單違約現象,這個政策主要是維護政策影響下的雙方權益,可以自動解約也體現了調控政策的力度。但從政策落地細則看,包括連環單的非主動違約責任認定等依然需要一案一議。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表示,對於糾紛中各類“公説公有理”的現象,目前可以得到更好的解決,從這個角度看,此類規定明確瞭解決思路,相對來説使得處於弱勢地位的購房者具備更大的權力,從這個角度看,這是值得肯定的地方,這有利於後續買賣之間關係的融洽和矛盾的快速解決。

嚴躍進認為,北京此類政策,也説明當前隨着認房又認貸等政策的推進,部分市場交易被迫中止,各類購房糾紛增加。實際的案例也有很多,類似交付了20萬元首付款後發現交易無力完成需毀約,這個時候是否退還此類定金也是有爭議的。但從房地產交易的公平性來説,購房者本身沒有太多的過錯,所以類似政策也給予了支持,允許在合理的情況下退款。這也體現了較為務實的樓市關懷導向,有助於降低糾紛,同時也防範購房者資金損失的風險。

嚴躍進表示,政策思路是明確的,即對於受3月17日購房政策影響的各類交易都是適用的,所以此類違約金是可以要回來的。但是在具體操作過程中,建議房地產相關管理部門近期針對此類現象做一次重點的摸底和問題解決,儘量降低各類負面影響。對於中介費來説,佣金也可以要求退還,因為本身沒有交易成功,不過從中介自身經營的角度看,可以根據耗費的成本和精力適當收費,這是比較關鍵的一點。

標籤: 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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