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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國家醫師資格考試須知

2021年國家醫師資格考試須知

國家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的性質是行業准入考試,是評價申請醫師資格者是否具備從事醫師工作所必須的專業知識與技能的考試。下面和小編一起來看2021年國家醫師資格考試須知,希望有所幫助!

一、取得助理醫師證後需多久可考執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相關規定,滿足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參加執業醫師資格考試:

(一)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

(二)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後,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二年;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後,具有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五年的。

二、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的時間如何計算?

指的是醫師資格證書註冊的時間,目前基本上都實行了電子化註冊,可以登錄個人端去查看。

三、工作年限如何計算?

報考21年執業醫師考試各學歷工作年限計算起止日期:

本科學歷:1年的工作證明從取得學歷的年月日開始算起滿一年。

大專學歷:2年工作年限從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算起,也就是2019年12月31日/8月31日前註冊的可以報考。

中專學歷:5年工作年限從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算起,也就是2016年12月31日/8月31日前註冊的'可以報考。

研究生學歷:在校期間報考同本科的報名要求一致,研究生當年畢業報考,須在當年8月31日前提交研究生畢業證書,並提供學位證書等材料,證明是專業學位研究生學歷,方可參加醫學綜合筆試。

特別注意:每個地區關於截止日期的説明不一致、目前山東是12月31日前註冊;上海、江蘇、福建是8月31日前;也有部分地區是8月24日(筆試考試)前;其他地區沒有特殊的説明,具體以當地現場審核通知為主!不確定的最好還是和當地衞生局進行下確認!

按照經驗,提供的連續工作證明須按執業變更記錄逐個單位開據。跨省變更的原證已收回或丟失的,須由原註冊批准單位出具證明或打印註冊記錄後加蓋公章。(具體要求以當地衞生局發佈的通知為準)。

四、報考執業助理醫師的年限要求

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歷或者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可以參加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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