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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衞生管理制度(精選10篇)

保健食品衞生管理制度(精選10篇)

保健食品衞生管理制度

一、保健食品衞生管理制度的定義

為加強保健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保證保健食品安全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衞生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本辦法所稱保健食品系指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即適宜於特定人羣食用,具有調節機體功能,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的食品。國務院衞生行政部門(以下簡稱衞生部)對保健食品、保健食品説明書實行審批制度。

二、保健食品衞生管理制度(精選10篇)

目前市場上的保健品大體可以分為一般保健食品、保健藥品、保健化粧品、保健用品等。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保健食品衞生管理制度(精選10篇),歡迎閲讀!

保健食品衞生管理制度1

一、為健全保健食品安全保障制度,明確保健食品安全責任,加強保健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保障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健食品安全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條例。

二、適用範圍:本公司所屬區域內保健食品生產、銷售、餐飲經營及其監督管理,均適用本條例。

三、本單位法定代表人是保健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公司區域內的保健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負總責,統一領導、協調本公司區域內保健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協調機制和監督管理責任制。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員負責保健食品安全日常工作。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員由生產部經理、班組長和質檢部經理、助理以及質檢員組成。

四、公司依法領取營業執照並按國家法規要求辦理保健食品生產許可證等經營保健食品的相關證件,其保健食品經營範圍與環境應當符合國家保健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

五、保健食品生產銷售應當具備保障保健食品安全的設施設備和條件,遠離污染源,並符合國家有關保健食品安全標準。

六、生產保健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劑從合格供應廠商名錄中挑選廠商採購,其質量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不得使用非食用性原、輔材料加工保健食品。禁止使用無品名、產地、廠名、生產日期、批號、規格、配方、保質期和食用方法等標識的預包裝保健食品和保健食品添加劑加工保健食品。禁止使用不合格原物料生產產品。

七、建立健全的保健食品採購索證和台帳制度。建立檢驗制度,設立與生產規模相適應的衞生和質量檢驗室,對其生產加工的保健食品按照產品標準和衞生、質量管理規定對本企業生產加工的保健食品實施出廠檢驗。檢驗合格後才准予出廠銷售。

八、公司在採購、生產、銷售的全過程建立健全的ISO9001標準質量管理體系,實行標準化管理,實施從原材料採購、產品出廠檢驗到售後服務全過程的質量管理。

九、做好保健食品初加工、貯藏和供應等保健食品加工過程的管理,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和衞生要求進行操作,確保保健食品不受污染。

十、注重環境衞生管理,保持加工經營場所內外環境清潔。按照公司《設備、管道清洗、消毒規程》落實設備、工器具和容器等清潔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污染。按公司SSOP《衞生標準操作規程》做好生產場地的清潔工作。

十一、按規定做好保健食品留樣工作。健全保健食品追溯制度,確保保健食品安全。

十二、嚴格做好保健食品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和衞生知識培訓工作,每年一次送員工到衞生防疫站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後才能從事本公司的生產操作,凡患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以及其他有礙保健食品安全疾病者不得從事保健食品生產。

十三、明確內部衞生管理職責,組織開展保健食品安全自查自糾。

十四、生產人員必須按公司SSOP《衞生標準操作規程》做到工作前洗手消毒,勤剪指甲、勤洗澡、洗衣服。

十五、為防止人為通過一系列化學、生物製劑或者是其他有害物質來蓄意污染保健食品,從而對人們造成傷害(這些製劑包括一些非天然存在的物質或者是常規不檢測的物質),按本公司《保健食品防護計劃》執行。

十六、本制度自年月日起執行。

保健食品衞生管理制度2

一、質量管理制度

1、質量部負責提出公司的質量管理制度草案,經總經理批准後下發。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照執行。

2、公司以“誠信、質優、安全”為宗旨,一切經營活動必須遵循“質量第一、確保安全”的質量方針。

3、部門經理是質量管理第一責任人,對部門質量管理工作負全面責任。公司全體員工要根據各崗位職責,確保公司質量方針的全面落實。

4、質量管理部每季度根據各部門、各崗位職責對公司質量方針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檢查結果將作為年終考核的依據之一。

5、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各部門、各崗位必須在一週內查明原因,制定糾正措施並完成整改。

二、索票索證和銷售制度索票索證和銷售制度

(一)索票索證管理制度

1、在經營過程中嚴格執行索票索證制度保證產品來源渠道合法和質量安全,購進產品時應當向生產商或供貨商索取以下票證:

1)證明生產商或供貨商主體資格的證照,包括營業執照、保健食品生產許可證和衞生許可證等。

2)證明產品來源合法性的發票、收據或合同、協議、供貨單、調撥單、報關單等票據。

3)證明產品質量的合格證、檢疫證明、檢驗報告等。

4)證明生產商或供貨商所提供產品標識合法性的質量認證標誌證書、強制性認證證書、商標註冊證。

2、首次交易時,索取的有關證照和證明材料,查驗後複印保存。上述證照和證明材料如變更或改動,應當隨時索取,並複印保存,沒有變更或改動的,應當每年核對一次。

3、每次與生產商或供貨商交易時,都應當索取規定的有關票證和證明材料,並保存原始票據和證明材料複印件。

4、對進貨產品索取的票證等有關證明資料分類建檔保存備查,設專人保管。保存期限不得少於一年。

(二)銷售管理制度

1、所有銷售人員必須經衞生知識和產品知識培訓後方能上崗。

2、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健食品衞生法》、《保健保健食品管理辦法》的要求正確介紹保健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適宜人羣、使用方法、食用量、儲存方法和注意事項等內容,不得誇大宣傳保健作用,嚴禁宣傳療效或利用封建迷信進行保健保健食品的宣傳。

3、嚴禁以任何形式銷售假劣保健保健食品。凡質量不合格,過期失效、或變質的保健保健食品,一律不得銷售。

4、銷售過程中懷疑保健保健食品有質量問題的,應先停止銷售,立即報告質管部,由質管部調查處理。

5、衞生管理員負責做好防火、防潮、防熱、防黴、防蟲、防鼠及防污染等工作,指導營業員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做好營業場所的温濕度檢測和記錄,如温濕度超出範圍,應及時採取調控措施,確保保健保健食品的質量。

6、在營業場所內外進行的保健保健食品營銷宣傳(包括燈箱廣告、各種形式的宣傳資料),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未取得廣告批准文號的,不得在營業場所內外發布廣告;廣告批文超過有效期的,應重新辦理審批手續。

三、經營場所和倉庫衞生管理制度

(一)經營場所隆管理制度

1、公司全體員工均應保持經營場所的乾淨、整潔。

2、經營場所內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3、經營場所內不得隨地吐痰、亂丟果皮、雜物等。

4、任何員工不得將易燃、易爆等物品帶入經營場所內。

5、個人辦公區間物品應擺放整齊,辦公枱上不得擺放與辦公無關的物品。

6、不得在經營場所內用餐,如需用餐需在公司統一規定的區域內。

7、注意個人衞生,不得穿背心,拖鞋進入辦公區域。

8、滅蚊燈、老鼠夾、殺蟲劑應保持有效狀態,發現故障應及時報告衞生管理員,衞生管理員應立即採取措施加以解決。

(二)倉庫衞生管理制度

1、倉庫劃分為待驗區、合格品區、不合格品區,各區應放置明顯標誌。

2、所有入庫產品應分區、分類擺放在規定的區間,出入庫帳目應與貨位卡相符。

3、應根據保健保健食品的性能及要求,將保健保健食品分別離地整齊存放於常温庫、陰涼庫或冷藏庫,並保證保健保健食品的質量。

4、應合理使用倉容,堆碼整齊、牢固,無倒置現象。庫存保健保健食品應按保質期遠近依序存放,先進先出,不同批號保健保健食品不得混垛。

5、倉庫內應保持乾燥、整潔、通風,地面清潔,無積水,門窗玻璃潔淨完好,牆壁天花板無黴斑、無脱落,防蟲、防鼠、防塵、防潮、防黴、防火設施配置齊全、措施得當。

6、倉庫應定期做好清潔衞生消毒工作,每日進行防蠅、防鼠、防蟑檢查和打掃衞生,每月進行一次消毒、殺菌,並作好記錄。

7、非倉庫員工不得進入倉庫。進出倉庫要換倉庫專用鞋預防灰塵。

8、倉庫內不得吸煙、喝酒、進食,不得存放與保健保健食品存放無關的私人雜物,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

四、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和培訓制度

(一)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1、從事經營活動的每一位員工每年體檢一次。

2、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礙保健食品衞生的疾病的,不得參與直接接觸保健保健食品的工作。

3、員工患上述疾病的,應立即調離原崗位。病癒要求上崗,必須在指定的醫院體檢,合格後才可重新上崗。

4、公司發現有患傳染病的職工後,相關接觸人員必須立即進行體檢,確認未受傳染的,方可繼續留崗工作。

5、每位員工均有義務向部門領導報告自己及家人身體情況,特別是本制度中不允許有的疾病發生時,必須立即報告,以確保保健保健食品不受污染。

6、在崗員工應着裝整潔,佩戴工號牌,勤洗澡、勤理髮,注意個人衞生。

7、應建立員工健康檔案,檔案至少保存三年。

(二)從業人員培訓制度

1、各級管理人員、經營人員及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維修、保潔、倉儲、服務等人員,均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健食品衞生法》和《保健保健食品管理辦法》的規定,根據各自的職責接受培訓教育。

2、質量管理部負責制定年度員工培訓計劃,報總經理批准後下發實施。行政部門按照培訓計劃合理安排全年的質量教育、培訓工作,並負責建立職工教育培訓檔案。

3、培訓方式以企業定期組織集中學習和自學方式為主,以外部培訓為輔。任何人無正當理由,均不得缺席公司的培訓,並應自覺完成學習計劃。

4、新錄入員工、轉崗員工上崗前須進行質量教育與培訓,主要培訓內容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健食品衞生法》、《保健保健食品衞生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崗位職責、各類質量台帳、記錄的登記方法等。培訓結束後統一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崗。

5、參加外部培訓及在職接受繼續學歷教育的人員,應將考核結果或相應的培訓教育證書原件交行政部門驗證後,留複印件存檔。

6、企業內部培訓教育的考核,由行政部門與質量管理部共同組織,根據培訓內容的不同可選擇筆試、口試,現場操作等考核方式,並將考核結果存檔。

7、培訓和繼續教育的考核結果,作為有關崗位人員聘用的主要依據,並作為員工晉級、加薪或獎懲等工作的參考依據。

五、保健保健食品進貨查驗、進貨記錄、檔案管理制度

1、採購保健保健食品時必須選擇合格的供貨方,須向供貨商索取加蓋企業紅色印章的有效的《衞生許可證》《營業執照》《保健保健食品批准證書》和《產品檢驗合格證》,以及保健保健食品的包裝、標籤、説明書和樣品實樣,並建立合格供貨方檔案。進口保健保健食品必須有對應的《進口保健保健食品批准證書》複印件及口岸進口保健食品衞生監督檢驗機構的檢驗合格證明。

2、採購保健保健食品應簽訂採購合同,並有明確質量條款,採購合同如果不是以書面形式確立的,購銷雙方應提前簽訂明確質量責任保證協議。

3、購進的保健保健食品必須有合法真實的票據,做到票、帳、貨各項內容相符,並按日期順序歸檔存放,票據至少保存二年。

4、對購進保健保健食品的品名、規格、批准文號、生產批號(日期)、有效期、生產廠商、包裝、標籤、説明書等內容進行查驗,按規定建立完整的購進記錄,購進記錄必須註明保健保健食品品名、規格、有效期、生產廠商、供貨單位、購進數量、購貨日期等,購進記錄至少保存壹年。

5、購入首營品種還應向供貨商索取加蓋企業紅色印章的保健保健食品批准文號證明文件、質量標準和該批號的保健保健食品檢驗報告書。

6、嚴禁採購以下保健保健食品:

(1)無《衞生許可證》生產單位生產的保健保健食品。

(2)無保健保健食品檢驗合格證明的保健保健食品。

(3)有毒、變質、被污染或其他感觀性狀異常的保健保健食品。

(4)超過保質期限的保健保健食品。

(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保健保健食品。

7、保健保健食品驗收工作應在待驗區內進行,保健保健食品質量驗收包括保健保健食品外觀質量的檢查和保健保健食品包裝、標籤、説明書和標識的檢查,以及購進保健保健食品及銷後退回保健保健食品的工作。

8、對包裝、標識等不符合要求的或質量有疑問的保健保健食品,應報質量管理人員進行處理、裁決。

9、保健保健食品必須驗收合格後才能入庫或上櫃台,如發現假保健保健食品就地封存及時上報質量管理人員。

六、首營企業和首營品種審核制度

(一)首營企業的審核

1、首營企業是指首次與本企業建立保健保健食品購入業務關係的保健保健食品生產或經營企業。

2、索取並審核加蓋有首營企業原印章的《保健保健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質量體系認證證書的複印件及有法人代表簽章的企業法人授權委託書原件、保健保健食品銷售人員身份證複印件等資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和有效性;

3、審核是否超出有效證照所規定的生產(經營)範圍和經營方式;

4、經營特殊管理保健保健食品的首營企業,還必須審核其經營特殊管理保健保健食品的合法資格,索取加蓋有首營企業原印章的保健保健食品監督管理部門的批准文件。

5、質量保證能力的審核內容:GSP或GMP證書,榮獲國家級或省級優質產品的證書等。首營企業資料審核還不能確定其質量保證能力時,應組織進行實地考察,考察企業的生產或經營場地、技術人員狀況、儲存場地、質量管理體系、體驗設備及能力、質量管理制度等,並重點考察其質量管理體系是否滿足保健保健食品質量的要求等。

6、首營企業的審核由保健保健食品購進部門或人員會同質量管理部門或人員共同進行;審核工作要有記錄,審核合格並經主管領導批准後,方可從首營企業購進保健保健食品。首營企業審核的有關資料應歸檔保存。

(二)首營品種的審核

1、首營品種是指本企業向某一保健保健食品生產企業首次購進的保健保健食品(含新規格、新劑型、新包裝)。

2、業務部門應向生產企業索取該品種生產批件、法定質量標準、保健保健食品出廠檢驗報告書、保健保健食品説明書及保健保健食品銷售最小包裝樣品等資料。

3、資料齊全後,業務部門填寫“首次經營保健保健食品審批表”,報質量管理組審核合格後,企業主要負責人同意後方可進貨。

4、填寫“首次經營保健保健食品審批表”和要書寫規範,字跡清晰。

5、對首營品種的合法性和質量基本情況應進行審核。審核內容包括:

1)審核所提供資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和有效性。

2)瞭解保健保健食品的適應症或功能主治、儲存條件以及質量狀況;

3)審核保健保健食品是否符合供貨單位《保健保健食品生產許可證》規定的生產範圍。

6、當生產企業原有經營品種發生規格、劑型或包裝改變時,應按首營品種審核程序重新審核。

7、審核結論應明確,相關審核記錄及資料應歸檔保存。

七、產品召回制度

1、當市場產品發現嚴重的質量事件,由質量部立即向質量負責人報告。

2、首先成立“緊急召回”處理小組,考慮到問題的嚴重性,小組應由下述人員組成:總經理;銷售經理;質量經理。

3、根據市場有關情況,該小組必須做出是否執行緊急召回的決定。

4、一經做出緊急召回的決定,應由銷售及質量部立即通知下述機構停止銷售或使用有關產品:產品經營機構;醫療機構。

5、各區域銷售人員接到通知後,立即與接收該產品的直接客户聯繫,根據該客户的銷售記錄追蹤下一級客户,及時進行召回。如部分產品已被使用,應儘可能追訪使用者,寫出詳細報告。

6、各地區將召回的產品全部退回公司,並將各地的收回情況做出總結,填寫“緊急召回報告”。

7、召回工作結束後,由質量部將整個召回過程寫出總結。召回過程的書面材料由質量部負責整理、存檔。

八、崗位職責

(一)企業負責人崗位職責

1、對公司保健保健食品的經營負全面責任,保證公司執行國家有關保健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

2、負責建立、健全公司質量管理體系,加強對業務經營人員的質量教育,保證公司質量管理方針和質量目標的落實和實施,

3、負責簽發保健保健食品質量管理制度及其他質量文件,負責處理重大質量事故,定期組織對質量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考核。

4、負責對保健保健食品首營企業和首營品種的審批,對公司購進的保健保健食品質量有裁決權。

5、負責國家和上級主管部門有關保健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規及各項政策在公司內部的貫徹實施。6、負責選拔任用各方面的合格人員,定期開展質量教育和培訓工作,每年組織一次全員身體檢查。

(二)保健食品衞生管理員崗位職責

1、認真學習和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保健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嚴格遵守公司的質量和衞生管理的規章制度,對保健保健食品的衞生管理工作負直接責任。

2、按時做好營業場所和倉庫的清潔衞生工作,保持內外環境整潔,保證各種設施、設備安全有效。

3、每年負責安排公司經營人員的健康檢查,建立並管理員工健康檔案,監督檢查員工保持日常個人衞生。

4、負責監督做好營業場所和倉庫的温濕度檢測和記錄,保證温濕度在規定的範圍內,確保保健保健食品的質量。

5、保證保健保健食品的經營條件和存放設施安全、無害、無污染,發現可能影響保健保健食品質量的問題時應立即加以解決,或向總經理報告。

(三)購銷人員崗位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保健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規和各項政策,遵守公司各項質量管理的規章制度,特別是採購和銷售方面的管理制度。

2、採購人員應根據公司的計劃按需進貨、擇優採購,嚴禁從證照不全的公司或廠家進貨。

3、對購進的保健保健食品應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條款,認真檢查供貨單位的《衞生許可證》、《工商執照》和保健保健食品的《批准證書》、《檢驗合格證》,對保健保健食品逐件驗收,

4、銷售人員應確保所售出的保健保健食品在保質期內,並應定期檢查在售保健保健食品的外觀性狀和保質期,發現問題立即下架,同時向質管部報告。

5、銷售時應正確介紹保健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適宜人羣、使用方法、食用量、儲存方法和注意事項等內容,不得誇大宣傳保健作用,嚴禁宣傳療效或利用封建迷信進行保健保健食品的宣傳。

6、營業員應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做好營業場所的温濕度檢測和記錄,如温濕度超出範圍,應及時採取調控措施,確保保健保健食品的質量。

7、營業員應經常注意自己的身體狀況,當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礙保健食品衞生的疾病的`,應立即停止工作並向主管負責人報告。

8、營業員應熱心為顧客服務,隨時聽取顧客的意見和建議,及時改進工作並向上級領導反饋信息

保健食品衞生管理制度3

1、保健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負責人會同質管部負責公司職工的質量教育培訓及考核工作。

2、員工質量教育培訓要有年初總體計劃,計劃要交保健保健食品安全負責人批准後執行。每一次培訓還要有具體的培訓安排,根據公司內外部環境的變化及新的法律、法規的頒佈,公司應隨時調整培訓計劃。

3、公司對驗收、養護人員要加強培訓,且每年的培訓按規定不少於16學時。

4、保健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負責人要按計劃組織開展公司的質量教育培訓工作,並指導分支機構的質量教育培訓工作。

5、保健保健食品安全培訓要採用多種方式進行:發放學習材料自學、集中授課、外出專業培訓、接受上級藥監部門的培訓等;任何人無正當理由,均不得缺席公司的培訓。

6、培訓內容要包括《中國華人民共和國保健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列和《保健保健食品管理辦法》等有關保健保健食品方面的法律、法規,公司各項制度、職責等。

7、新招員工上崗前均需進行保健保健食品安全教育與培訓,經考核合格者進入試用期,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再次考核,經考核合格者,經總經理審批後方可轉為本公司正式職工。考核不及格者,延長試用期一個月,考核仍不及格者,不予錄用。

8、對因工作需要調整工作崗位時,對轉崗員工應進行新崗位質量職責及相關質量管理制度及操作程序的培訓。

9、保健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參加外部培訓及在職接受繼續學歷教育的人員,應將考核結果或相應的培訓教育證書原件交辦公室驗證後,留複印件存檔。

10、員工培訓要達到預期的效果,根據培訓內容的不同可選擇筆試、口試,現場操作等考核方式,並將考核結果存檔。保健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員負責對每次培訓進行考核和總結。

11、培訓、教育考核結果,應作為有關崗位人員聘用的主要依據,並作為職工晉級、加薪或獎懲等工作的參考依據。

12、保健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負責人應不斷總結職工培訓教育經驗。同時借鑑外部經驗不斷提高自身的培訓教育管理水平。

保健食品衞生管理制度4

為有效控制不合格保健保健食品的管理,保證所經營保健保健食品的質量符合規定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質量管理部是負責對不合格保健保健食品實行有效控制管理的機構。

2、質量不合格保健保健食品不得采購、入庫和銷售。

3、不合格保健保健食品須存放在不合格品區,掛有紅牌標誌,不合格品庫設專人、專帳管理。

4、保健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在檢查保健保健食品的過程中發現不合格保健保健食品,應開具停售通知單,及時通知倉儲部、業務部門立即停止出庫和銷售,追回售出保健保健食品,不合格保健保健食品及時移入不合格品區。發現假、劣產品,要報告保健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不得擅自退貨。

5、保健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抽查、檢驗判定為不合格保健保健食品時,或保健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告、發文、通知查處發現的不合格保健保健食品時,應立即停止銷售,並追回售出的不合格保健保健食品,將不合格保健保健食品移入不合品區。

6、在庫過期失效、破損保健保健食品由保管員填寫《報損審批表》,經保健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負責人簽字確認後移入不合格品庫,銷燬時倉儲部應填寫《銷燬清單》,報保健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負責人審核後,由總經理批准。

7、銷後退回、配送退回的質量可疑保健保健食品,驗收員及時報保健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員確認不合格後,移不合格品庫。

8、不合格保健保健食品的報損和銷燬應有記錄,保存二年。

9、保健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會同業務部每半年對不合格保健保健食品情況進行分析,分清質量責任,以便及時制定糾正、預防措施,減少經濟損失。

保健食品衞生管理制度5

為保證保健保健食品的質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健食品安全法》和《保健保健食品管理辦法》的規定,各連鎖門店經營保健保健食品必須遵守以下規章制度。

一、索證索票制度

1、嚴格執行保健保健食品購進程序,確保從合法的企業購進合法和質量可靠的保健保健食品;

2、要認真審查供貨單位的法定資格,經營範圍和質量信譽,如有必要簽訂質量保證協議書,協議書應註明購銷雙方的質量責任;

3、索取並留存所經營產品的保健保健食品批准證明文件複印件、產品檢驗報告書複印件;生產企業《營業執照》、《許可證》複印件;從經營企業購進的,還應索取經營企業《營業執照》、《保健食品流通許可證》複印件;購入進口保健保健食品應索取進口保健保健食品批准證明文件複印件及口岸進口保健食品衞生監督檢驗機構的檢驗合格證複印件;

4、購進保健保健食品應有合法票據,按規定做好購進記錄,做到票、帳、貨相符;

5、嚴禁採購以下保健保健食品:無《保健保健食品生產企業衞生許可證》企業生產的保健保健食品;無檢驗報告或合格證明的保健保健食品;無《保健保健食品批准證書》和標籤標識不符規定的保健保健食品;有毒,變質,被污染或其他感觀性狀異常的保健保健食品;超過保質期限的保健保健食品;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保健保健食品。

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

1、凡採購的保健保健食品必須進行外觀質量檢查驗收,核實產品的品名、規格、批准文號、生產批號(日期)、有效期、生產廠商、包裝、標籤、説明書等內容,並建立驗收記錄;

2、購進驗收記錄必須註明保健保健食品品名、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繫方式、購貨日期等內容,進貨查驗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

3、對驗收不合格的保健保健食品直接存入不合格區,報單位負責人同意後才可辦理退貨或銷燬處理並做好登記;

4、進貨台帳和索證資料不得塗改、偽造。

三、經營場所衞生管理制度

1、全體員工均應保持經營場所的乾淨,整潔;

2、經營場所內不得吸煙、喝酒、進食,不得存放與保健保健食品存放無關的私人雜物,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

3、經營場所內不得隨地吐痰,亂丟果皮、雜物等;

4、經營場所要定期進行防蠅、防鼠、防蟑檢查和打掃衞生;

5、不得在經營場所內用餐;

6、滅蚊燈、老鼠夾、殺蟲劑等應保持有效狀態,發現故障應及時報告衞生管理員,衞生管理員應立即採取措施加以解決。

四、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1、員工須每年進行一次健康體檢,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從事保健保健食品經營工作;

2、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保健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參與直接接觸保健保健食品的經營工作;

3、員工患上述疾病的,應立即調離原崗位。病癒要求上崗,必須進行健康體檢,重新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重新上崗。

4、發現患傳染病的職工後,相關接觸人員必須立即進行體檢,重新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繼續留崗工作;

5、在崗員工應注意個人衞生,着裝要整潔,不得穿背心,拖鞋進入經營和辦公區域;

6、應建立員工健康檔案,檔案至少保存兩年。

五、儲存與養護制度

1、保管員要按照產品儲存要求做好養護,保證產品不變色、不變質;

2、保管員對儲存中發現存在質量問題的產品及時上報負責人並放入不合格區;

3、保管員應在專用貨架擺放產品;

4、保管員做好防火、防潮、防熱、防黴、防蟲、防鼠和防污染等工作,確保保健保健食品質量安全。

5、庫房要做到乾淨整潔,符合庫房碼放要求。

六、不合格產品處理制度

1、對質量不合格的保健保健食品不得采購、上架和銷售;

2、不合格保健品須與合格產品分開存放,並掛有紅牌警示標誌,設專人、專帳管理;

3、對驗收中發現質量可疑的保健保健食品,驗收員應拒絕接收,並向負責人報告,不得擅自退貨;

4、對儲存中發現的不合格品,要立即停止銷售撤下櫃枱,放入不合格區,並向負責人報告;

5、不合格保健保健食品的報損和銷燬要有完善的手續和記錄。

七、從業人員培訓制度

1、按年度制定培訓計劃,明確培訓目的,內容和考核要求。

2、明確專人負責培訓工作,每半年培訓一次。

3、執行新錄用人員崗前培訓制度,培訓不合格者不得上崗。

4、培訓內容包括保健保健食品法律法規、監管部門要求和安全知識等。

5、培訓完畢後應進行考核,確保培訓效果。

6、建立培訓記錄,及時記錄培訓時間、內容、參加人員和考核結果。

保健食品衞生管理制度6

一、保健保健食品經營者建立並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保健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保健食品的工作。

二、保健保健食品經營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參加工作。

三、應當建立健全本單位的保健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對職工保健保健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

四、從業人員體檢合格證明應隨身攜帶,以備檢查。

五、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合格證不得塗改,過期、筆跡不清無效。

保健保健食品從業人員個人衞生制度

一、從業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

二、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

三、勤洗衣服、被,勤換工作服,進入操作間須戴發帽,頭髮必須全部戴入帽內。

四、定期理髮,不留長鬍須。

五、平日不染紅指甲,上班不戴戒指,手錶,手鐲。

六、不準穿工作服上廁所,大小便後堅持洗手消毒。

七、工作時嚴禁吸煙。

八、工作時不要隨地吐痰。

九、不準用工作服擦汗,擦餐具或擦鼻涕。

十、不準用手抓直接入口保健食品。

十一、不準對着保健食品咳嗽或大噴嚏。

十二、自覺遵守衞生制度。

十三、抹布專用,經常搓洗,消毒。

保健食品衞生管理制度7

第一條 為規範保健保健食品的註冊行為,保證保健保健食品的質量,保障人體食用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健食品衞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保健保健食品,是指聲稱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補充維生素、礦物質為目的的保健食品。即適宜於特定人羣食用,具有調節機體功能,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並且對人體不產生任何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保健食品。

第三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申請國產和進口保健保健食品註冊,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 保健保健食品註冊,是指國家保健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根據申請人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序、條件和要求,對申請註冊的保健保健食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質量可控性以及標籤説明書內容等進行系統評價和審查,並決定是否准予其註冊的審批過程;包括對產品註冊申請、變更申請和技術轉讓產品註冊申請的審批。

第五條 國家保健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管全國保健保健食品註冊管理工作,負責對保健保健食品的審批。

省、自治區、直轄市(保健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受國家保健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委託,負責對國產保健保健食品註冊申請資料的受理和形式審查,對申請註冊的保健保健食品試驗和樣品試製的現場進行核查,組織對樣品進行檢驗。

國家保健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確定的檢驗機構負責申請註冊的保健保健食品的安全性毒理學試驗、功能學試驗(包括動物試驗和/或人體試食試驗)、功效成分或標誌性成分檢測、衞生學試驗、穩定性試驗等;承擔樣品檢驗和複核檢驗等具體工作。

第六條 保健保健食品的註冊管理,應當遵循科學、公開、公平、公正、高效和便民的原則。

保健食品衞生管理制度8

一、經營場所衞生管理制度

1、經營企業全體員工均應保持經營場所的乾淨、整潔。

2、經營場所內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3、經營場所內不得隨地吐痰、亂丟果皮、雜物等。

4、任何員工不得將易燃、易爆等物品帶入經營場所內。

5、個人辦公區間物品應擺放整齊,辦公枱不得擺放與辦公無關的物品。

6、不得在經營場所內用餐,如需用餐需在本企業統一規定的區域內。

7、注意個人衞生,不得穿背心,拖鞋進入辦公區域。

8、滅蚊燈、老鼠夾、殺蟲劑應保持有效狀態,發現故障應及時報告管理人員,管理人員應立即採取措施加以解決。

二、倉庫衞生管理制度

1、所有入庫產品應分區、分類擺放在規定的區間,出入庫帳目應與貨位卡相符。

2、應根據保健保健食品的性能及要求,將保健保健食品分別離地整齊存放於常温庫、陰涼庫或冷藏庫,並保證保健保健食品的質量。

3、應合理使用倉容,堆碼整齊、牢固,無倒置現象。庫存保健保健食品應按保質期遠近依序存放,先進先出,不同批號保健保健食品不得混垛。

4、倉庫內應保持乾燥、整潔、通風,地面清潔,無積水,門窗玻璃潔淨完好,牆壁天花板無黴斑、無脱落,防蟲、防鼠、防塵、防潮、防黴、防火設施配置齊全、措施得當。

5、倉庫應定期做好清潔衞生消毒工作,每日進行防蠅、防鼠、防蟑檢查和打掃衞生,每月進行一次消毒、殺菌,並作好記錄。

6、非倉庫員工不得進入倉庫。進出倉庫要換倉庫專用鞋預防灰塵。

7、倉庫內不得吸煙、喝酒、進食,不得存放與保健保健食品存放無關的私人私物,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

保健食品衞生管理制度9

一、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及培訓制度

1、從事保健食品生產經營的從業人員,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上崗。健康檢查每年至少一次,必要時進行臨時檢查。健康證明應予公示。

2、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甲肝、戊 肝)、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保健食品安全疾患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保健食品的工作。

3、從業人員應每日進行晨檢並記錄。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礙保健食品安全疾病的,應立即脱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並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調離、返崗情況應詳細記錄。

4、保健食品從業人員健康檢查,應當建立健康檔案,以備查驗。

5、保健食品從業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保健食品安全法律、法規、保健食品安全標準和保健食品安全知識等培訓。

6、保健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應制定培訓計劃,定期組織保健食品安全知識培訓。並建立培訓檔案,以備查驗。

二、保健食品經營過程控制制度

1、保健食品從業人員應當保持個人衞生,加工經營保健食品時,應當將手洗淨,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保健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

2、具有與保健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粗加工、切配、烹調、主食製作以及餐用具清洗消毒、備餐等加工操作的場所和設施,以及保健食品庫房、更衣室、清潔工具存放場所等。

3、保健食品處理區內應當設置相應的清洗、消毒、洗手、幹手設施和用品。粗加工操作場所應當根據加工品種和規模設置清洗水池。

4、保健食品處理區應當按照原料進入、處理、加工製作、成品供應的順序合理佈局,防止交叉污染。

5、熟制保健食品加工必須燒熟煮透,防止外熟內生以及煎炸過度。隔夜、隔餐及外購熟食要徹底加熱後,才能供應。

6、加工後的成品、半成品、原料分開存放。需冷藏的熟製品,應儘快冷卻後再冷藏。

7、製作加工過程中發現有超保質期、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保健食品、保健食品原料及保健食品添加劑,不得加工使用。按要求使用保健食品添加劑。

三、保健食品經營場所及設施清洗消毒制度

1、保持經營場所內外環境整潔,上下水道通暢,地面無積水,廢棄物密閉盛放,排煙、排氣設施無油垢沉積。

2、配備冷藏、保潔、消毒、三防設施,定期檢查和維護,加強安全操作規程培訓,確保正常運轉和使用。

3、紗門、紗窗或門簾、金屬防鼠板、防鼠隔柵等設施能有效起到防蠅、防鼠、防塵作用。

4、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保健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應當洗淨、消毒,炊具、用具用後應當洗淨,保持清潔。

5、餐具、用具消毒由專人負責,必須嚴格執行“一洗、二刷、三衝、四消毒、五保潔”的程序進行洗滌消毒。餐具、用具清洗消毒水池必須專用,分設洗滌池、消毒池和清潔池,並有明顯標識。

6、消毒要求:餐飲具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10分鐘以上;紅外線消毒保持120℃,10分鐘以上。以上消毒應有記錄,以備查驗。

7、餐具消毒後專櫃保存,與未消毒餐具分開放置,並有明顯標誌。

四、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1、為保證保健食品來源可溯,去向可查,責任可追,根據《保健食品安全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2、採購保健食品必須索證:進貨時應查驗供貨方《保健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以確認供貨方和生產者的主體合法性。

3、採購保健食品必須索票:購進的保健食品按批次向供貨方索要發票或清單,並索取《保健食品質量檢測檢疫報告》等合格證明,對於沒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的保健食品拒絕購進。

4、採購保健食品必須查驗並建立進貨台賬:如實記錄保健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繫方式等內容,保存相關憑證,並保證保健食品進貨查驗記錄真實。記錄和憑證保存期限為產品保質期滿後六個月;沒有保質期的,保存期限為二年。

5、對無合法來源和經查驗不合格的保健食品,拒絕進貨。發現假冒偽劣保健食品,應及時報告當地保健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五、保健食品貯存管理制度

1、保健食品貯存場所、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設置紗窗、防鼠網、擋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蟲、防蠅、防蟑螂設施,不得混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用品。

2、保健食品和非保健食品庫房應分開設置。不同性質保健食品和物品在同一庫房內應區分存放區域,並有明顯的標識。

3、保健食品應當分類、分架存放,距離牆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防止蟲害藏匿且利於空氣流通。並定期檢查,變質和過期保健食品應及時清除。

4、冷藏、冷凍櫃(庫)應有明顯區分標識,設有效温度計,定期除霜、清潔和保養,保證設施正常運轉,符合相應的温度控制要求。

5、冷藏、冷凍貯存應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嚴格分開,植物性保健食品、動物性保健食品和水產品分類擺放。不得將保健食品堆積、擠壓存放。

6、散裝保健食品應盛裝於容器內,在貯存位置標明保健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出產地及聯繫方式等內容。

7、生鮮保健食品與熟食製品應分開存放並有標識,做到符合保健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空間隔離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六、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

1、為規範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員管理,根據《保健食品安全法》、《河南省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保健食品安全員制度試行辦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2、保健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根據其經營規模和經營範圍配備專兼職保健食品安全員,參加保健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組織的培訓和考核,取得相應培訓考核合格證書。

3、組織從業人員開展保健食品安全培訓及健康檢查,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安全管理檔案。

4、監督落實保健食品經營過程的安全控制制度,組織落實本單位保健食品安全自查和不合格保健食品召回處置制度,履行保健食品安全事故報告義務,配合保健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

5、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年應接受不少於40小時的保健食品安全知識培訓。

七、保健食品安全自查與報告制度

1、為規範保健食品安全檢查管理,及時發現和消除保健食品安全隱患,保障保健食品安全,根據《保健食品安全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2、依法從事保健食品生產經營活動,並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懸掛保健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接受社會監督,承擔主體責任。

3、建立本單位保健食品安全管理組織,配備專職或者兼職保健食品安全員,對保健食品生產經營全過程實施內部檢查管理並記錄,責任到人,嚴格落實監管部門的監管意見和整改要求。

4、保健食品安全員應每天至少進行一次保健食品安全檢查,檢查各崗位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告知改進,並做好保健食品安全檢查記錄。

5、保健食品安全員定期對單位保健食品安全狀況進行檢查評價,經營條件發生變化,不再符合保健食品安全要求的,應當立即採取整改措施;有發生保健食品安全事故潛在風險的,應當立即停止經營活動,並向保健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6、各種檢查結果記錄及報告情況歸檔備查。

八、廢棄物處置制度

一、設廢棄物專用容器,與加工用容器有明顯的區分標誌。

二、廢棄物分類放置在有蓋的容器中,做到日產日清,防止污染保健食品、保健食品接觸面、水源及地面,防止不良氣味或污水的溢出,清除後的容器應及時清洗,必要時進行消毒。

三、廢棄食用油脂必須按《保健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進行管理。

四、廢棄食用油脂應存放在標有“廢棄油脂專用”字樣的專用密閉容器內,專人負責管理。

五、廢棄食用油脂只能銷售給經相關部門許可或備案的廢棄油脂加工單位和從事廢棄物收購的單位,不得銷售給其他單位和個人。

六、廢棄物產生、收運、處置單位要建立台賬,詳細記錄廢棄物的處置時間、數量、處理方式、收購單位、聯繫人、電話、收貨人簽字等情況,並長期保存備查。

七、不得用未經無害化處理的廢棄物餵養畜禽,不得隨意傾倒、排放廢棄食用油脂。

八、嚴禁亂倒亂堆廢棄物,禁止將廢棄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廁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設施。

九、保健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案

1、為完善保健食品安全保障體系,防止或減輕保健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社會危害,根據《保健食品安全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方案。

2、成立保健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小組,負責本單位保健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落實保健食品安全防範措施。

3、建立保健食品安全突發事件防範檢查登記本,定期檢查本單位各項保健食品安全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保健食品安全隱患。

4、一旦發生保健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立即把傷病人員送往醫院進行積極救治,採取措施,防止事件擴大。對可能導致保健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保健食品及原料、工具、設備等,採取封存等控制措施,並及時向當地保健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和衞生計生行政部門報告。

5、在保健食品安全突發事件處置中,積極配合政府及相關部門妥善處理好保健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有關事宜。

保健食品衞生管理制度10

保健食品經營過程從保健食品採購、運輸、驗收、貯存、銷售各環節以及現場加工保健食品的場所、設施、人員的基本衞生要求和管理準則。

一、保健食品經營衞生管理要求保健食品經營者應保證經營環境、設施設備、人員滿足保健食品經營衞生要求。保健食品經營者應對所經營保健食品安全進行承諾。經營單位應設立保健食品安全控制管理部門或配備專(兼)職人員負責保健食品經營衞生管理。保健食品經營者應當接受每年一次的保健食品安全培訓。經營單位應建立與保健食品經營相關的衞生管理制度。

二、採購應建立保健食品採購制度。包括供貨商的選擇和評價、採購流程、保健食品驗收標準等內容。應設立保健食品採購質量控制部門,對供應商的合法資質、生產能力、加工條件、衞生狀況、質量管理水平、信用資質等進行評價,並建立合格供方檔案。應查驗供貨者的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和保健食品合格等相關證明文件,並存檔備案。採購實行保健食品生產許可證的保健食品應具有保健食品生產許可證 QS 標誌。

三、運輸應建立保健食品運輸制度。明確送貨人員在保健食品運輸過程中對於車輛衞生、保健食品衞生的質量安全職責。保健食品運輸應採用符合衞生標準的運輸工具,應保持清潔和定期消毒。

車廂內無不良氣味、異味。不得將保健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運輸包裝材料或容器應完整、清潔、無污染、無異味、無有毒有害物質,達到相關保健食品衞生標準要求,且應具有一定的保護性,在裝卸、運輸和儲存過程中能夠避免內部保健食品受到機械或其他損傷。散裝的保健食品應該具備符合安全衞生和運輸要求的獨立外包裝。冷藏保健食品的運輸可採用冷藏車、保温車、冷藏列車、冷藏船、冷藏集裝箱等運輸工具。一般情況下,允許冷藏温度接近的多種保健食品拼箱裝運.應查驗索取供應商提供的營業執照、保健食品生產許可證、合格證明及認證證書,並備案。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保健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保健食品合格證明文件,進行保健食品進貨查驗記錄。貨證不符的應拒收或單獨存放並做好標識;應檢查標識是否清楚、正確,標識不清楚的單獨應存放。

四、銷售應建立保健食品安全銷售管理制度。明確銷售人員在保健食品銷售過程中的質量安全責任。應有與經營保健食品品種、規模相適應的銷售場所。營業場所應佈局合理,與生活等區域分開。應有與經營保健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銷售設施設備。保健食品銷售有温度要求的應配備銷售冷凍保健食品必備的冷藏庫(櫃)、冷凍(庫)櫃等設施設備。銷售場所應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和消毒的設施設備。照明設備安裝在保健食品的正上方應使用防爆型照明設備。與保健食品表面接觸的設備與用具,應無毒、無害或無異味、耐腐蝕、不易發黴、表面平滑且可承受重複清洗和消毒的材質製造。

銷售場所應進行定期衞生檢查和清潔,冷藏、冷凍庫(櫃)應當定期維護保養、清洗、清除異味,温度指示裝置應當定期校驗。銷售冷藏、冷凍保健食品應按保健食品標籤明示的温度進行控制,超出温度、濕度規定應及時採取措施。應當按照保健食品標籤標示的警示標誌、警示説明或者注意事項的要求,銷售預包裝保健食品。銷售的保健食品應分類上架擺放或墊離,不應落地碼放。上架銷售的保健食品必須嚴格控制在保質期內,做到先進先出,併為消費者預留合理的存放和使用期。銷售預包裝保健食品不應延長原有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限,不應拆封後重新包裝或散裝銷售。超過保質期限的保健食品應以破壞性方式處理銷燬,並記錄。應建立保健食品銷售台賬,記錄銷售保健食品的基本情況。

五、設備與工具衞生要求加工用設備和工具的構造應有利於保證保健食品衞生、易於清洗消毒、易於檢查,避免因構造原因造成潤滑油、金屬碎屑、污水或其他可能引起污染的物質滯留於設備和工具中。

保健食品容器、工具和設備與保健食品的接觸面應平滑、無凹陷或裂縫,設備內部角落部位應避免有尖角,以避免保健食品碎屑、污垢等的聚積。設備的擺放位置應便於操作、清潔、維護和減少交叉污染。用於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和容器,應分開並有明顯的區分標誌;原料加工中切配動物性和植物性保健食品的工具和容器,宜分開並有明顯的區分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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