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桶裝水衞生管理制度(精選10篇)

桶裝水衞生管理制度(精選10篇)

桶裝水衞生管理制度

桶裝水衞生管理制度(精選10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擬定製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桶裝水衞生管理制度(精選10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桶裝水衞生管理制度1

一是飲用水生產企業必須是取得有效期內食品生產許可證企業並年檢合格,才具有為學校供水資格;

二是飲用水生產企業必須持續保持必備的生產條件、衞生條件、環境條件和檢驗條件,不斷提高質量管理水平,做到不合格產品堅決不出廠,確保產品質量安全;

是飲用水生產企業作業人員必須有健康證明,企業產品出廠前做到批批檢驗合格後方可出廠。同時應定期在市級質檢機構進行強制檢驗,併為學校提供檢驗報告

四是加大對飲用水生產企業監督抽查力度,對年內只要有一次抽查不合格企業,取消對學校供水資格;

五是對生產銷售不合格飲用水的企業和故意生產劣制飲用水的違法行為一律拒絕進入校園。

對學校內部自身的管理要求:學校建立健全生活飲用水管理規章制度,由總務處具體分管桶裝飲用水質量、衞生等相關工作。進入校園的`桶裝飲用水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桶裝水廠家必須具備《衞生許可證》,《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銷售的桶裝飲用水標識上標註QS標誌。

二、學校要嚴格執行索證制度,除索取上述證明材料外,對每批供應產品須索取該批次的出廠檢驗報告。

三、學校要嚴格執行登記和備案制度。進入校園的桶裝水,每一批次的索證情況學校都要有專門記錄和複印件備案。

四、學校要選擇有一定生產規模、知名度大、產品質量比較穩定、售後服務較好的企業,合同期不得超過一年。

五、飲水機必須由企業專業人員進行定期清洗、消毒,確保飲水機的清潔。

六、從事飲水機清洗消毒人員應有健康證,並按清洗消毒規程操作。

七、學校設立獨立的桶裝水存放間,環境符合衞生要求,同時安排專職人員管理和運送,確保桶裝水在運送過程的安全。

八、教室做好通風、防塵、環境整潔,桶裝水啟封后,應在一週內飲用完,不要放置在陽光照射的地方。

桶裝水衞生管理制度2

為進一步加強幼兒園幼兒飲用水衞生,保障幼兒的飲水安全,依據《生活用水衞生監督管理辦法》、《學校衞生工作條例》、《中小學(幼兒園)食品衞生安全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1、幼兒園飲用水為統一供應的`自來水,幼兒園安排專人負責定期檢測,以保證水質符合國家飲用水標準。

2、幼兒園安排專人對飲水設施及飲用水進行管理。做到專人專管、定期清洗、消毒。經常觀察飲水設施內外部的衞生和水質情況,及時清除污垢,保證師生飲用水的乾淨和衞生。

3、對幼兒園飲用水設施進行必要的保養,以確保供水設施的完好正常使用。

4、定時對飲水設施進行衞生清理和消毒。每半個月一次,要有定期清洗消毒飲水機記錄

5、從事飲水機清洗消毒人員應有有效健康體檢證明,並按清洗消毒規程操作。

6、裝飲用水的保温桶,每學期進行消毒不少於五次。所用的淨水劑和消毒劑必須符合衞生要求和有關規定。

7、使用的飲水設施和桶裝水應有有效的食品衞生許可證或涉水產品衞生許可批件。

8、飲水機應遠離黑板,防止二次污染。

9、幼兒園制定了飲水突發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理辦法,遵照“食品衞生安全應急預案”進行處置。一旦發現生活飲用水水質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質突然惡化及水源性疾病暴發事件時,幼兒園必須立即採取應急措施,及時報告衞生及教育主管部門。

10、在園內定期利用周計劃進行飲用水衞生知識的宣傳教育。包括不宜飲用生水、提倡喝開水,喝礦泉水,純淨水。

11、經常宣傳相關飲用水衞生安全常識。在園內醒目位置設置飲水衞生公告欄,告知幼兒飲水安全須知,包括不宜飲用生水、提倡喝開水。

12、飲水設施及飲水桶必須無毒無害。接受我區生活飲用水衞生監督機構的監督檢查和業務指導。

桶裝水衞生管理制度3

一、加強對學校生活飲用水衞生安全管理。學校要高度重視學生生活飲用水衞生安全工作,建立和完善飲用水衞生管理制度;開展愛國衞生和衞生知識宣傳教育活動,使廣大學生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學校必須保證開水的供應,嚴禁學生直接飲用自備生水。

二、 認真做好學校的改水工作。自備水水質的好壞很大程度取決於自備水水源的選擇和防護措施的落實情況。根據生活飲用水水質標準,要求自備水水源儘可能選擇深層地下水,凡選擇地面水或淺層地下水的必須保證在水源周圍30米以內無生活性或工業性污染源;加強水源衞生安全管理,設置警示標誌,井水加蓋封閉,並及時清洗淤泥;對於經衞生部門監測不合格的自備水,必須限期完成改造工作,並經監測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三 、及時清洗消毒供水設施。配置高位蓄水池以滿足供水需求的學校,必須指定專人負責自備水管網及蓄水池的清洗消毒工作,堅持每學期開學之前和開學期間定期進行沖洗和消毒,在夏、秋季節颱風或暴風雨過後要及時增加清洗消毒頻次,並做好沖洗消毒登記工作。

四、定期開展水質監測工作。學校飲用水的水質監測,水質監測如不合格應及時告知學校和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確保學校生活飲用水衞生安全。

五 、加強學校生活飲用水監督檢查。自備水水源、供水設施、清洗消毒、管理等情況開展專項檢查工作,在檢查中發現的飲用水衞生安全隱患,必須及時落實整改措施,確保學校生活飲用水衞生安全。

桶裝水衞生管理制度4

為了保證我校師生飲用水安全衞生,保護師生的身體健康,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指示精神,特制訂我校飲用水衞生管理制度。

一、教師飲用水(桶裝)衞生管理:

1、按有關規定,使用具有食品衞生許可證、準產證等經相關部門認定的桶裝水。

2、兼職供水人員、衞生管理人員必須持有健康證上崗。

3、提供的飲用水必須在保質期內。

4、要求供水方定期為飲水機進行清洗消毒,並做好相應記錄。

5、有固定安全飲用水存放點。

6、每日有人員對飲水機作保潔維護。

7、如發現飲用水質異常,立即停止飲用,並通知相關責任單位。

二、教學樓道學生飲用水(電加熱過濾熱水器)衞生管理:

1、學校保證水質符合國家衞生標準,確保向學生供應適温和足量的飲用水。

2、學生飲用水作為學校安全巡查時的重點巡查對象之一。對電加熱過濾熱水器要定時檢查維護,並做好相應記錄。

3、要求學生自備飲水用具,學校不得配置公用飲水用具。

4、衞生保健教師、班主任及總護導老師負責隨時觀察學生飲水前後的異常情況並及時上報處理。

5、學校應廣泛利用各種宣傳形式,提示學生科學衞生飲水、自帶飲具及節約意識。

桶裝水衞生管理制度5

第一條為加強學校生活飲用水衞生管理,防止疾病經水傳播,保障師生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生活飲用水衞生監督管理辦法》、《生活飲用水衞生標準》、《二次供水設施衞生規範》等法律、法規、規章,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規範。

第二條本規範適用於全縣學校集中式供水、自備水、二次供水。

第三條三台縣教體局是學校生活飲用水行政主管部門,縣衞生行政部門主管學校生活飲用水衞生監督監測工作,其他有關單位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負責學校生活飲用水管理工作。

第四條學校生活飲用水必須與學校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

第五條在城市集中供水管網覆蓋區域的學校必須全部使用城鎮集中式供水,農村及城鎮集中式供水無法覆蓋區域可以使用農村集中式供水或學校自備水源供水。

第六條學校自備供水衞生要求(含農村集中式供水)

(一)水源選擇的衞生要求

1、水源選擇:

水質良好、水量充沛、取水點及附近地區衞生狀況良好,便於防護。

水源選擇應優先選擇地下水,其次是江河水、湖水、塘水。地下水的選擇應儘可能遠離污染源,地面水的取水點應儘可能設在城鎮和工礦企業的上游。

2、水源水質的衞生要求:

採用地表水為生活飲用水水源時應符合GB3838要求

採用地下水為生活飲用水水源時應符合GB/T14848要求水源水質經衞生部門監測評價合格。

(二)水源的衞生防護要求:

1、以地下水為水源的`衞生防護:

(1)水井周圍30m範圍內不得設置廁所、滲水坑、糞坑或化糞池,不得堆放垃圾、糞便、廢渣和鋪設污水管道,不得使用工業廢水或生活污水灌溉,不得施用持久性或劇毒的農藥,並不得從事破壞深層土層的活動。

(2)取水設施的衞生要求:儘可能修建取水層在第一不透水層以下的深井,並修建符合要求的井壁、井台、井欄、井蓋、排水溝和泵房等設施。

井壁:上部使用鋼管、水泥、混凝土及其它符合衞生要求的不透水材料封閉嚴密,下部(含水層部分)為濾水管。

井台:井口周圍用不透水材料(如混凝土)建半徑為1.5-2m、高出地面20cm以上的井台,井台表面從中央向四周傾斜,井台周圍設排水溝。

井欄:井口的井壁高出井台20-30cm。

井蓋:用不透水材料設易於開啟和上鎖的井蓋。

井房和泵房:修建專人管理,可上鎖的井房和泵房。

(3)單獨設立的泵站、沉澱過濾蓄水池等制水、供水設施周圍不小於10米的範圍內不得修建禽畜飼養場、廁所,滲水坑,不得堆放垃圾、糞便、廢渣或鋪設污水渠道,應保持良好的衞生狀況。

2、以地面水為水源的衞生防護:

取水點周圍半徑100m的水域嚴禁捕撈、停靠船舶、游泳等可能污染水源的任何活動,並設置明顯的'範圍標誌和嚴禁事項的告示牌;

取水點上游1000m至下游100m的水域,不得排入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不得從事網箱養殖,其沿岸防護範圍內不得堆放廢渣,不得設立有害化學物品倉庫、堆疊或裝卸垃圾、糞便和有毒物品的碼頭,不得使用工業廢水或生活污水灌溉,不得施用持久或劇毒的農藥等有可能污染該段水域水質的活動。

水源為水庫和湖泊水時,應根據情況,將取水點周圍部分水域或整個水域及其沿岸劃為衞生防護地帶,並按上述要求執行。

(三)制水、供水衞生要求

1、應當根據水源水質狀況設置必要的淨化設施、設備。

以地下水為水源的應進行沉澱(或澄清)、過濾處理,以地面水為水源的應進行混凝、沉澱(或澄清)、過濾等常規淨化處理。如經常規淨化處理後某些指標仍達不到要求還需進行特殊的淨化處理。

2、必須採取消毒措施,並保證落實。

無論水源水是地下水還是地面水,也無論水源水質的好壞,都必須設置消毒設施、配置消毒藥品對水質進行消毒。

第七條學校二次供水衞生要求

(一)二次供水設施周圍10m以內不得有滲水坑、廁所、垃圾堆等污染源。水箱周圍2m內不得有有污水管線及污染物。

(二)二次供水設施應符合下列衞生要求

1、水箱或蓄水池應專用,無滲漏,設置在建築物內的水箱其頂部與屋頂的距離應大於80cm,水箱應有相應的透氣管和罩,入孔位置和大小要滿足水箱內部清洗消毒工作的需要,入孔或水箱入口應有蓋(或門),並高出水箱面5cm以上,並有上鎖裝置,水箱內外應設有爬梯。水箱必須安裝在有排水條件的底盤上,泄水管應設在水箱的底部,溢水管與泄水管均不得與下水管道直接連通,水箱的材質和內壁塗料應無毒無害,不影響水的感觀性狀。水箱的容積設計不得超過學校48小時的用水量。

2、二次供水設施不得與市政供水管道直接連通,不得與非飲用水管道連接,不得與大便口(槽)、小便斗直接連接。

3、二次供水設施須有安裝消毒設施的位置,有條件的單位應安裝二次供水消毒裝置。

(三)每半年至少對二次供水清洗消毒一次,並進行清洗消毒效果檢測。

第八條水質檢驗和監測要求

學校提供的生活飲用水必須達到國家《生活飲用水衞生標準》(GB5749-2015)的要求。

(一)學校新建、改建、擴建集中式供水時,必須按照《生活飲用水衞生標準》的要求對水質進行全面分析,出具具備資質的檢測機構的水質本底檢測報告與消毒效果檢測報告。

(二)採用自備水及二次供水的學校應儘可能開展日常水質微生物項目自檢,使用氯化消毒而無條件開展水質微生物項目自檢的學校,必須配置餘氯快速檢測設備,開展消毒效果監測。

(三)採用自備水及二次供水的學校在水質無明顯變化、無新增污染源等正常情況下,由衞生部門按照《生活飲用水衞生標準》(GB5749-2015)和有關規定結合實際情況確定監測項目和頻次,但每學期不得少於一次。

第九條學校新建、改建、擴建集中式供水及二次供水工程時,必須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衞生行政部門申請進行預防性衞生監督,取得衞生許可證後方可供水。

第十條學校應指定專人負責飲用水管理,自備供水或二次供水的水箱、水池必須加蓋上鎖,防止投毒等意外事件發生。

第十一條學校應對取水、輸水、淨水、蓄水和配水等設施加強質量管理,建立放水、清洗、消毒和檢修制度及操作規程。

第十二條學校應選擇省級以上衞生行政部門批准的水質淨化消毒設施設備、淨水劑、消毒劑和輸配水管等涉水產品,並向廠家或商家索取產品衞生許可批准文件的複印件。

第十三條學校應建立生活飲用水檔案管理制度。收集保存生活飲用水法律法規和標準,水處理工藝流程圖、平面佈置圖和管線圖,水質監測檢驗報告,管水人員健康體檢及培訓記錄,衞生監督文書,消毒記錄和餘氯監測記錄。

第十四條學校應建立水質污染應急處理預案和報告制度。針對取水、輸水、淨水、蓄水和配水等可能發生污染的環節,制訂和落實防範措施。如遇生活飲用水水質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質突然惡化及水源性疾病暴發事件時,必須立即採取應急措施,以最快的方式報告當地衞生、教育行政部門。

第十五條飲水從業人員每年必須經健康體檢、衞生知識培訓取得健康證明及衞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明後方可上崗。

第十六條教育、衞生應加強信息溝通與協調,定期與不定期開展學校飲用水衞生安全檢查。

第十七條教育、衞生對違反飲用水衞生安全的行為,依法給予行政處罰並予以通報。

第十八條本規範由縣食品藥品監督局、縣教體局負責解釋。

桶裝水衞生管理制度6

為了維護學校穩定,確保全校師生飲食飲水衞生和身體健康,保障學校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飲水衞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依照《學校衞生工作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加強學校衞生飲用水監督檢查的通知的要求,成立“預防飲水突發事故和水源性的傳染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配備兼職飲水衞生管理員;制定《飲水突發事故和水源性的傳染病應急處理預案》。

二、我校嚴格執行《學校衞生工作條例》等有關規定,做到:

1、由專人負責學生飲用水供應,以經檢測的自來水供應為主。

1)供水的水質符合《生活飲用水水質衞生規範》要求,定期接受水質監測檢查。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燒水間,防止人為破壞水源,由專人負責。

2)用於燒開水的設備有效涉水產品衞生許可批件。由飲用水管理組織機構監督檢查。

3)負責燒水和供水人員必須具有有效健康合格證。指定一名工作人員作為兼職水質監測員。

4)全自動電熱開水器和盛裝飲用水的器具必須做好定期清洗消毒,建立操作規程和清洗消毒書面記錄,清洗消毒專人負責,必須具有有效健康合格證。

2、在校內醒目位置設置飲水衞生公告,告知學生飲水安全須知。

3、小賣部銷售的飲料、飲水必須索取供貨單位有效食品衞生許可證,採購貨物要查看生產廠家、廠址、生產日期、保質期和有效期,同時用肉眼檢查飲料的質量和外包裝。嚴禁小賣部出售無質量安全保障產品。

4、學生科、各班主任做到:

1)教育學生注意個人衞生,做到自帶杯具保持乾淨。不得將個人杯具轉借他人。

2)教育學生不飲生水,提倡喝開水,少喝或不喝飲料。

3)一旦發現水質出現異色異味等,要立即停止飲用,並向衞生室或總務處報告。

5、飲水衞生管理員對供水全過程進行定期不定期的監督檢查,並有相應的記錄。

6、發現飲水污染事故和水源性的傳染病現象,立即啟動《飲水突發事故和水源性的傳染病應急處理預案》,停止師生的飲用水供應,包括飲用桶裝水或小賣部的飲料,並保護好水源,等待有關部門前來檢測。同時上報上級有關部門和衞生系統防疫部門,最大限度地減小損失。

7、各級各部門責任人因工作玩忽職守、瀆職將追究責任。

8、因供水源污染或桶裝水污染,出現重大飲水事故,要徹底查清原因,任何環節出現問題,將追查到底,找出責任人並處罰。

桶裝水衞生管理制度7

1、嚴格執行《學校衞生工作條例》規定,學校為師生提供充足的符合衞生標準的飲用水。建立和落實學校衞生管理制度,指定專人負責管理,確保師生飲水衞生安全。

2、學校需要為師生提供管道直飲水,須向轄區衞生行政部門申請辦理有效管道直飲水衞生許可證方可使用。

3、學校提供瓶(桶)裝水,要選擇信譽好、水質優、符合國家規定的企業供水,並負責衞生監督檢查。建立索證和進貨台賬制度。學校與供水企業簽訂合約,由企業的專業人員定期為飲水機消毒,更換過期、破損部件,送達水質檢驗報告單,經審驗合格後,方可繼續供水。

4、學校總務處專職對管道直飲水、瓶(桶)裝水、燒開水以及其他方式的供水負責,專人專管。管理責任人要明確職責,正確掌握管道保養維護、清洗消毒、更換飲水設施等的操作規範和衞生要求,確保供水各環節的衞生安全。

5、及時落實衞生行政部門對學校飲用水提出的整改措施,加強與專業監督機構的溝通,做好檢查與記錄,共同做好師生飲用水工作。

6、總務處要建立師生飲用水工作管理檔案,接受教育、衞生部門對學校飲用水情況巡查、督查。

桶裝水衞生管理制度8

一、根據《學校衞生工作條例》、《生活飲用水衞生監督管理辦法》等有關法規要求,學校要為學生提供飲水供應,併成立管理小組,確定管理人員和巡視安放人員。保證提供相應的經費保證,加強飲水管理。

二、學校應制定飲水突發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預案。指派飲水衞生管理員(衞生教師兼管)負責監督飲水工作,安排供水管道管理人員和淨水配送人員,配送人員應定期進行健康體檢,持證上崗。

三、提供的飲用水和飲水機的生產單位必須具有食品衞生許可證、涉水產品許可批件。

四、飲水設備、設施(飲水機、電熱水器)應完好有效,及時修理和調換。電熱水器箱必須加蓋,飲水機需進行加框防護,防止惡意投毒破壞、灰塵雜物等進入箱內污染水質。

五、學校平時供水做到足量、安全、衞生、有效。做好日常維護,使設備完好無損。

六、寒暑假開學前、每兩月對飲水機進行一次清洗消毒,並定期為飲水機出水口進行消毒清洗。每天應及時處理隔夜的剩水廢水,長期不用的水處理掉,更換新水。

七、學生飲用取水時,應保證使用個人自帶的飲水用具,不可用口直接接飲。

八、學校每日安排護導人員巡視各飲水機和水龍頭處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置和報告學校領導部門。

九、蓄水池每半年清洗消毒一次,清洗工作人員須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證才能進行水池清洗。儘可能請專業清洗隊清洗,有水池清洗消毒記錄。並接受衞生部門水質檢測,經衞生部門檢測合格後方能使用。

十、未經管理人員許可,嚴禁一切無關人員進入水泵房和靠近樓頂蓄水池。

十一、每逢冬季應對水管系統進行檢查,做好必要的防凍防護措施,尤其是室外、屋頂的管路必須包紮防凍保温層。

十二、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取水指導,避免燙傷事故。並教育學生節約水電、愛護公物。

桶裝水衞生管理制度9

一、認真執行有關衞生條例,堅持滅“四害”的常規工作,確保我校師生的飲水安全。

二、對學校飲用水設施進行必要的保養,以確保供水設施的完好正常用。

三、定時對飲水設施進行衞生清理和消毒。學校的.水塔蓄水池每學年進行一次清洗。師生的飲水機由供水方每學期進行消毒不少於二次。所用的淨水劑和消毒劑必須符合衞生要求和有關規定。經常觀察飲水設施內外部的衞生和水質情況,及時清除污垢,保證師生飲用水的乾淨和衞生。

四、師生直接飲用的桶裝水必須是標有生產日期和QS認證標誌的,並每月向供水方索取檢驗報告,以確保廣大師生用上安全、放心的純淨水。

五、相關責任人做好責任區內環境衞生,保持整潔的衞生環境,保持其外圍十米範圍內不得有污染源。

六、如發現有人為造成影響正常飲水情況,包括損壞飲水機、桶,由損壞者照價賠償。

七、注意安全、節約用電。當天工作結束後必須關閉房間所有電源,包括飲水機電源。嚴禁自行拆御飲水機,如有故障及時到總務處更換。

八、鍋爐房供水設備每學期使用前必須進行排污、清洗。

九、鍋爐房提供師生飲用的開水須保證達到100℃。

十、接受當地生活飲用水衞生監督機構的監督檢查和業務指導。

桶裝水衞生管理制度10

一、為落實《傳染病防治法》、《生活用水衞生監督管理辦法》和《公共場所衞生管理條例》,加強我單位飲用水設施衞生管理,確保水質安全,保護師生身體健康,特制定本規定。

二、飲用水由本單位總務處負責管理。總務處應按照法律法規和本單位規定,制定並落實飲用水設施衞生管理工作計劃措施,確保飲用水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衞生標準》。

三、有專人落實飲用水設施管理工作,每學期將飲用水水樣送疾控中心檢驗,檢驗合格後方可飲用。

四、應保持飲水設施周圍的環境衞生,設施與飲水接觸表面必須保證外觀良好,光滑平整,不對飲水水質造成影響。

五、定期做好直飲機濾芯的更換登記工作,濾芯更換後飲用水需檢驗合格後,方可使用;所用的淨水劑和消毒劑必須符合衞生要求和有關規定。

六、對學校飲用水設施進行必要的保養,以確保飲水機的正常使用,並定期做好飲水機清洗消毒及登記工作,。所用的淨水劑和消毒劑必須符合衞生要求和有關規定。

七、桶裝飲用水倉庫應保持環境整潔,並做到離地離牆,乾燥通風。

八、定期對飲用水衞生展開全面檢查。

九、應建立涉水產品以及消毒產品的索證台帳並做好登記。

十、從事飲用水衞生管理和清潔維修人員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上崗工作,並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從事飲用水衞生管理和清潔維修人員未經衞生知識培訓不得上崗工作。

十一、從業人員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除乙肝)、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公共衞生的疾病,應立即調離接觸二次供水衞生管理的崗位。

十二、當飲用水水水質受到污染時,應立即報告單位領導,同時立即停止供應污染的飲用水,學校必須立即採取應急措施,及時報告衞生及教育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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