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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經費剖析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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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經費4%始提出於1993年。當時頒佈的《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中明確寫道:“逐步提高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支出佔國民生產總值的比例,在本世紀末(即20世紀末)達到4%”。

國務院總理温總理曾就教育的現存問題做過如此直接表述:“現在的教育發展還不能夠完全適應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要求,教育質量急待提高,教育投入急待增加,教育體制急待改革。”

在此背景下,《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中專闢一章講“保障措施”就顯得尤為引人注目。有人甚至已經在對“提高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支出佔國內生產總值比例,2012年達到4%”進行倒計時。

教育經費4%始提出於1993年。當時頒佈的《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中明確寫道:“逐步提高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支出佔國民生產總值的比例,在本世紀末(即20世紀末)達到4%”。

然而,這個其實只相當於“上世紀80年代發展中國家平均水平”的目標,十幾年過去了,依然只是一個目標。今年2月28日,在《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徵求意見稿出台的新聞發佈會上,財政部副部長丁學東也曾表示:實現4%的目標信心很大,同時難度不小。

國家教育發展研究中心主任張力認為,《教育規劃綱要》制定的重點就是要解決温總理提出的“一個不適應、三個急待的問題”。事實上,在本次《綱要》起草中,教育投入的問題就被專門闢出。在成立11個重大戰略專題的調研組中,專門設立了“教育發展保障條件與機制組”。

温總理也曾明確指出,要千方百計增加教育投入,努力實現財政性教育經費佔國民生產總值4%的目標。這個“千方百計”就包括各級政府要把教育作為財政支出重點領域予以優先保障;包括嚴格按照教育法律法規規定,保證教育財政撥款增長明顯高於財政經常性收入增長;包括按增值税、營業税、消費税的3%足額徵收教育費附加,專項用於教育事業。

有分析人士指出,在目前中國的`教育投入模式下,教育部門還需要列出“一批重大工程”來要錢,這很難形成4%的穩定長效投入機制。為擺脱部門利益的糾結,解決好影響教育投入的根本問題,有必要建立國家教育撥款委員會,依法負責教育投入的預算和監督。

有人説,“對教育投入多,並不意味着一定能辦好教育,但是,如果教育經費投入不足,則振興教育、提高全民素質將是句空話,完全沒有可能。”可以相信,在新世紀新綱要出台的時候,4%的目標不再遙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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