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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寫作方法

常見寫作方法

常見寫作方法1

一、通知

(一)通知的概念

通知是機關的常用公文,具有多種功能。

通知應用廣泛,不受內容制約。既可用於佈置工作、傳達重要指示,也可用於知照一般事項。通知具有執行性,多用於下行文。

(二)通知的結構

1、標題。寫明發文機關名稱、事由、文種。如內容簡單,不以正式公文格式印發,可只寫“通知”、“會議通知”、“任免通知”等。

2、主送機關。

3、正文。寫明制發通知的根據、目的、通知事項,常以“特此通知”結尾,必要時,在結尾可再次明確主題或作必要的説明。

4、制發機關與成文日期。

(三)撰寫要求

1、主題集中。

2、重點突出,措施具體。

3、講求時效。

二、決定

(一)決定的概念

決定是具有規定性與領導指導性的公文

(二)決定的結構

1、標題。寫明發布機關的名稱、事由及支種。

2、正文。一般由制發文件的依據、決定事項與執行要求三大部分組成。在文件的結尾要提出要求,發出號召或説明有關事項。

3、發文機關名稱及成文日期。

(三)各種決定的撰寫要點

1、對重要事項(事件)做出安排的決定。通常用於表彰、懲處事項的處理,如機構設置、人事安排、對某一突發事件的處理等。撰寫這種決定要求主題集中、重點突出、根據充分、事實準確。對事實的分析和結論應觀點鮮明、分寸適當。語言要求概括、簡要。

2、對重大行動做出安排的決定,通常用於領導機關對於重大的政治、行政、經濟活動做出安排。撰寫要點,先講清形勢,説明部署的必要性、迫切性,再闡述展開行動的方針政策、原則與措施。文件結構要層次分明。語言要嚴謹、莊重、明確,語氣肯定。

3、規定重要工作原則、辦法的決定,用於對重要工作做出規定性的安排。撰寫一般按條項形式安排內容,要求分類準確、嚴密、排列有序,對適用對象、有效範圍、工作辦法、時限、獎懲做出具體的規定。語言要求概括準確、莊重有力。

三、指示

(一)指示的概念

指示是上級機關制發的領導指導性公文。

(二)指示的結構

1、標題。一般要寫明制發機關名稱、內容與文種。

2、主送機關。

3、正文。需寫明制發的根據、目的、指示事項與執行的具體要求。

4、制發機關名稱與成文日期。

(三)撰寫要求

1、必須具有明確的政策依據和法律依據。

2、應從實際出發,具有明確的針對性。

3、指示的內容應明確具體,即工作目標明確,政策界限清楚,措施與方法具體。文字表述條理清晰,簡明易懂。

四、通報

(一)通報的概念

通報屬普發性下行文,可分為表揚性通報、批評性通報、情況通報。通報有較強的時效性,主要用於反映新情況、新問題、新經驗、新苗頭、新趨向,強調及時快捷。

(二)通報的結構

1、標題。寫明發文機關,表彰或批評的對象與事實性質(情況)及文種。

2、主送機關。

3、正文。要寫明有關表彰(批評)對象的基本情況,需要表彰(或批評)的事實或需引起重視的重要情況,組織結論給予表彰(或處理)的決定,提出希望與要求。如為情況通報,還要寫明對策。

4、成文日期。

(三)撰寫的要求

1、通報的內容必須具有典型性,即應選新穎的具有代表性約典型事例,選擇與推動當前中心工作密切相關的重要事項或重大情況,使廣大幹部從中受到教育與啟示或引起廣泛的重視,進而對工作起到引導與促進的作用。

2、通報的材料必須經過深入細緻的調查和反覆認真的核實,不得有半點虛假和錯漏。

3、撰寫通報,應使用説明與敍述的表達方式,通過平實而具體的敍事與人情人理的分析,使讀者心悦誠服,從而使通報達到倡導和鑑戒的作用。

五、批覆

(一)批覆的概念

批覆是用於答覆下級機關請示事項的下行文。

(二)批覆的結構

1、標題。寫明發文機關名稱、事由、文種,必要時在標題中標明“同意”或“批准”的態度。

2、主送機關,一般為請示單位。

3、要寫明所針對的請示日期與內容(標題),如:“你局×月×日關於××××問題的請示收悉,答覆如下”,然後寫批覆內容,以“批覆”或“特此批覆”結尾。

4、制發機關與成文日期。

(三)撰寫要求

1、在批覆前必須進行充分的調查研究工作。首先,應認真研究來文的內容及其背景,審核其真實準確性與必要性。其次,應查閲有關的規定與指示,以便使批覆的意見符合有關的方針政策與法律法規。第三,如屬業經處理過的問題,則應查閲前案處理的材料,以便對問題的處理具有連續性。第四,如請示的內容涉及有關機關(部門)的職權範圍,在批覆時應與有關機關(部門)對有關問題進行協商並取得一致意見,避免相互矛盾與牴觸。

2、批覆的意見應明確、具體、可行。首先,要做到根據充分。觀點明確,所提意見與方案符合實際,具有可行性。其次,文字表達應準確、簡要、語氣肯定,忌用模稜兩可易生歧解的詞語。

3、批覆的中心內容必須是圍繞請示事項予以有針對性的答覆,不應主題分散,離開請示事項發表空泛的意見。

常見寫作方法2

書信是人們在日常生活、學習、工作中經常運用的一種應用文體。它是人們之間互通信息、交流思想、協商問題、表達感情、加強交往、解決問題的紐帶。書信的種類有一般書信、專用書信和文學書信。凡親友之間聯繫工作、商量事情、交流感情、詢問生活狀況的書信,叫一般書信。具有某種專門用途的書信,如介紹信、 證明信、表揚信、 感謝信、慰問信、賀信等,叫專用書信。文學書信屬於創作,是以書信形式寫的文學作品,如冰心的《再寄小讀者》。

日記要注意:內容真實,敍述具體,記錄及時,貴在堅持。

寫讀後感首先要讀懂原文,要在“讀”字上下功夫,讀透每句話,每個段落,文章寫的是什麼內容,中心思想是什麼,都要讀明白。如果是寫人的文章,就要讀懂文中塑造了一個什麼樣的人物,人物身上有什麼可取之處:如果是敍事的文章,要弄清敍述的是什麼事,説明了一個什麼道理。

要抓住對原文感受最深的內容來寫,聯繫自己和社會實際,寫出對自己的啟發、教育,以及產生的聯想等。

常見寫作方法3

1、借物抒情法

借物抒情要求我們在描寫物品時,把感情寄託於對事物的愛憎之中,要借物品的形象含蓄地抒發自己的感情。運用借物抒情的方法,關鍵是找準物品的特點與自己的感情引起共鳴的地方,使物品與感情相統一,使感情有所依託。

2、託物言志法

採用託物言志法寫的文章的特點是用某一物品來比擬或象徵某種精神、品格、思想、感情等。要寫好這樣的文章,就要掌握好“物品”與“志向”,“物品”與“感情”的內在聯繫。首先是物品的主要特點要與自已的志向和意願有某種相同點和相似點。其次,描述時,自己的志向要以物品的特點為核心。物品要能表達自己的意願。託物言志的寫作方法,最常用的有比喻、擬人、象徵等。

3、物品自述法

物品自述法是採用第一人稱來描述物品,因此要我物品具有人的特點。在具體描寫時,要注意準確地把握物品的特徵,做到人格化後的物品既體現了人的特點,又不失去物的本色。具有人的.特點,物品顯得形象生動,吸引讀者的興趣,可鮮明地表現出作者的思想感情。保存物的本質特點,物品描寫則顯真實自然。

4、遠眺近看法

建築物可以遠眺,也可以近看。遠眺建築物,可以得到建築物整體印象,看法楚建築物的整體輪廓。但是,遠眺不可能看清各個部分的具體情況,但是對建築物在空間的位置,缺乏一種整體感,往往有一葉障目的感覺。我們描寫建築物時,把遠眺和近看的結果結合起來寫,可以使讀者對建築物的整體和各部分情況有詳細的瞭解,從而獲得完整的印象。

5、內外結合法

從外面看建築物,主要了解建築物的輪廓,使讀者對建築物有一個完整的印象。從內部看建築物,主要了解建築物的構造,因此要作詳細的介紹。從外面觀察建築物要着重從整體上進行描寫,切忌寫得支離破碎。從內部觀察建築物要細緻,因此要按方位順序依次進行介紹,這樣才能條理清楚,讀者也看得明白。採用內外結合法描寫建築物,要注意採用比喻、擬人等修辭法。

常見寫作方法4

1、第三人稱敍事法

【特點】用第三人稱敍事,敍述人既不受空間、時間的限制,也不受生理、心理的限制,可以直接把文章中的人和事展現在讀者面前,能自由靈活地反映社會生活。但第三人稱敍事又往往不如第一人稱敍事那麼親切自然。

2、第一人稱敍事法

【特點】由於文章的內容是通過“我”傳達給讀者,表示文章中所寫的都是敍述人的親眼所見,親耳所聞,或者就是敍述者本人的親身經歷,使讀者得到 一種親切真實的感覺。採用第一人稱,由於敍述人是當事人,所以敍述的人與事,只能是“我”活動範圍內的人物和事件。活動範圍以外的人物和事情就不能寫進 去。

3、順敍法

【特點】順敍是按時間的先後順序來敍述事情,這就跟事情發生發展的實際情況相一致,所以易於把文章寫得條理清楚,脈絡分明。運用順敍,要注意剪裁得當,重點突出。否則,容易出現羅列現象,犯平鋪直敍的毛病,像一本流水帳,使人讀了索然無味。

4、詳敍法

【特點】詳敍一般用在對每件事發展變化過程的具體敍寫。詳敍時要抓住人物的特徵或事情的細節進行詳盡、細緻的描敍。作文時,與中心思想密切相關 的部分,要詳敍。與中心思想關係不大,而又與也須交代的,則幾筆帶過,這樣文章的中心才能突出。否則文章會出現無中心或多中心,顯得繁瑣。

5、倒敍法

【特點】倒敍並不是把整個事件都倒過來敍述,而是除了把某個部分提前外,其他仍是順敍的方法。採用倒敍的情況一般有三種:一是為了表現文章中心思想的需要,把最能表現中心思想的部分提到前面,加以突出;二是為了使文章結構富於變化,避免平鋪直敍;三是為了表現效果的需要,使文章曲折有致,造成懸念,引人入勝。倒敍時要交代清楚起點。倒敍與順敍的轉換處,要有明顯的界限,還要有必要的文字過渡,做到自然銜接。特別要注意,不要無目的地顛來倒去,反反覆覆,使文章的眉目不清。

6、插敍法

【特點】插敍是為了表達文章中心的需要。有時是為了幫助讀者瞭解故事情節的追敍;有時是對出場人物的情節作註釋、説明。使用插敍一定要服從表達中心思想的需要,做到不節外生枝,不喧賓奪主。在插入敍述的時候,還要注意文章的過渡、照應和銜接,不能有斷裂的痕跡。

7、補敍法

【特點】補敍主要用於對上文的敍述補充説明,一般是片斷性的、簡要的,不具備完整的事件,也可以把解釋或説明的文字放有前面,以引起下文。補敍的作用,一般不發展情節、事件,只對原來的敍述起豐富、補充作用。

8、分敍法

【特點】分敍的作用是把頭緒紛繁、錯綜複雜的事情,寫得眉目清楚,不條不紊。分敍可以先敍一件,再敍另一件,也可以幾件事情進行交叉地敍述。採用分敍時要根據文章內容和表達中心思想的需要確立敍述的線索,還要交代清楚每一事件發生和發展的時間。

9、直接抒情法

【特點】直接抒情可以使感情表達得樸實真切,震動人心。直接抒情一般適用於抒發強烈而緊張的感情。直接抒情的特點是敍述時感情強烈,節奏時快、緊張,情感直露,容易把握。

10、略敍法

【特點】略敍的作用是在於交代事件發生發展過程中不可缺少但又不必詳敍的內容。它與詳敍相結合,便整個敍述有詳有略,疏密相間,形成敍述的起伏。略敍一般用於文章的開頭和結尾;與中心思想關係一般的部分;人所共知的部分。

常見寫作方法5

對比敍述法,亦稱對比敍寫法,或稱對比描寫法。它是指將不同的事物或同一事物的兩個方面進行對比敍述,以突出事物的特徵,增強表達的效果,表現作者的愛憎的寫作方法。

對比,可分為兩種:橫比,即正反或矛盾的兩種事物進行對比,是通過各自不同的特點來説明問題,表現觀點;縱比,即同一事物的兩個不同方面或同一事物的前後變化進行對比,是通過事物的發展變化來説明問題,表現觀點。

運用對比敍述法,要善於選擇對比的對象,善於確定對比的焦點,力求反映出對比事物之間的矛盾、差異,以揭示事物的內在本質和鮮明特徵。

如魯迅的《一件小事》,有“我”對“人”的態度前後不同的對比;又有“我”與車伕對受傷老女人不同態度和感情的對比。兩種對比,既讚揚了勞動人民富於階級同情和勇於承擔責任的高尚品德,也表現了一個知識分子勇於解剖自己,虛心向勞動人民學習的精神。

初夏,青弋江水靜靜地向長江奔去。一隻渡船在江上往來穿行。船尾坐着一位老艄公,飽經風霜的臉上,刻着深深的皺紋,面色黑裏透紅,白鬚飄飄。船頭立着一個十四五歲的小姑娘,紅撲撲的臉,頭上梳着兩隻羊角辮。她身姿矯健,熟練地划着槳,船行如飛,輕快平穩。

在渡口的上游,有一個用毛竹和木板搭成的跳板,浮在水面上,沿河的居民們常擠在跳板上洗衣、淘米。劈劈啪啪的捶衣聲和人們的歡笑聲交織在一起,在江面上飄蕩着。驀地,一隻貨船,鳴着汽笛,飛快地向東駛去。沉重的船身激起了一陣陣波浪,衝擊着河岸。跳板在水面上晃盪着,人們急忙護好自己手中的衣服。

在岸邊玩耍的一個六七歲男孩突然驚叫了一聲:“媽媽,衣服掉到江裏啦!”一箇中年婦女轉身一看,只見堆滿衣服的籃子倒在跳板上,掉進江裏的衣服已不見蹤影了。她望着深深的江水直髮愣,旁邊一個大媽忙説:“哎,還不想辦法快撈呀!”那個婦女歎了一口氣:“唉,怎麼撈呢?”

“好撈,”一個待渡的小青年搭上了腔,“不過有一個小小的條件,你得給兩塊錢。”那個婦女摸摸衣袋,似乎沒帶錢,為難地望望他。小青年見她猶豫不決,便怪聲怪氣地説:“哼,一件衣服少説也值七八塊錢,真是大賬不算,算小賬。”跳板上的人聽了都不滿地瞪了他一眼。一位大媽憤憤地説:“小青年,做點好事還要錢,真沒見過!”小青年卻像沒聽見似的,敞着襯衫,吸了一口煙,慢慢地從嘴裏吐着煙圈,歪着腦袋,眯着眼睛等待着。

這時,渡船漸漸地靠岸了。那小青年做出要上船的樣子,轉身説:“一塊五吧!願不願,隨你便。再等一會兒,恐怕你出五塊錢也撈不着蟫。”

擺渡的老爺爺早就注意到這邊的喧鬧了,等船靠穩時,他一面招呼乘客下船,一面朝小姑娘努努嘴。小姑娘會意地點點頭。正待那個婦女要答應小青年的條件時,小姑娘一步跳到跳板上,輕蔑地瞥了那小青年一眼,對那婦女説:“大媽,別急!我來幫你撈。”説着,便縱身躍入江中,江面上激起了朵朵清亮晶瑩的浪花。

跳板上和渡口邊立刻寂靜下來,人們都帶着讚賞的神情注視着水中。只見小姑娘一會兒露出頭來,一會兒又潛入水中,猶如一條蛟龍在水裏翻來鑽去。一分鐘,二分鐘,三分鐘過去了,衣服還沒有撈到。真是,在這深深的江水中,要撈一件衣服談何容易啊!小姑娘深深吸了口氣,順着水流,潛水向下遊摸去。十幾雙眼睛焦急地注視着水面上湧起的朵朵浪花。擺渡老人望望江水,卻悠然地摸出煙袋,吸起煙來。站在岸邊的小青年見此情景,得意洋洋,又點了一支煙,唱起洋腔:“有本事的怎麼還沒撈上來?剛學會個狗爬式就來逞能了,哼!”十幾雙眼睛又憤怒地瞪了那小青年一眼。

一個穿着滿身油膩工作服的青年工人走過來,脱下工作服,準備下水。突然,小姑娘在四五丈遠的水中冒上來了,她一手抹着臉上的水,一手拿着一件嶄新的滌綸褂子。“好!”人們不約而同地喊了一聲,臉上露出了欣喜的笑容。那位婦女忙跑上前去,把小姑娘拉上岸來,激動地連聲説:“謝謝,小妹妹,謝謝你。”剛才還神氣活現的小青年,像泄了氣的皮球,蔫着腦袋,低着頭,也不上船,灰溜溜地返身走上岸堤,向青弋江橋那邊走去,消失在人們鄙視的目光中。

這時,那個小男孩跑到姑娘跟前説:“大姐姐,你要幾塊錢呀?”小姑娘的臉刷地紅了:“誰要錢呀?”小男孩又説:“那個大哥哥不是非要錢不可嗎?”小男孩的話把大家都逗樂了。跳板上、渡口邊飛起了一陣笑聲,笑聲中,小姑娘飛身跳上渡船,渡船輕輕晃動着,在奔騰的江水中,激起了一朵朵晶瑩美麗的浪花…

常見寫作方法6

1.表達方式方面。

記敍文中常見的表達方式有四種:即記敍、描寫、議論、抒情。所有表達方式有五種(外加説明)。中考注重考查記敍文抒情與議論兩種表達方式的作用以及人物描寫和景物描寫的角度與方法及其作用。

環境,包括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

自然環境(描寫自然景觀如地點、天氣、季節、時間、場景、山川、湖海等自然景物):

①描寫了??的內容,渲染××氣氛、烘托了xx人物的××情感;②交代了xx人物活動的環境;③推動故事情節的發展(預示xx人物的美好或悲慘的命運。)

社會環境(交代時代背景、社會習俗、思想觀念和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描寫社會狀況或者人物活動的周圍(室內)的佈局、陳設):

①交代故事發生的××時代背景,人物的生存環境、社會關係;②烘托出人物的xx突出特點;③暗示人物的前途命運;④深化小説的主題思想。

2.修辭手法方面。

現代文中常見的修辭手法有比喻、擬人、排比、誇張、對偶、反覆、設問、反問等8種。這些修辭手法的作用主要有:

3.篇章結構方面。

開門見山、曲筆入題、卒章顯志、以景結情、以小見大、層層深入、過渡照應、伏筆鋪墊、設置懸念等。

4.表現手法。

又叫寫作手法、表達技巧。常見的表現手法及其作用見下表:

敍事類文學作品1

③鮮明地突出強調了“XX”事物的??特徵或“XX”人物的??性格。

常見寫作方法7

下面為大家介紹二十種常見的寫作手法:

1、第一人稱敍事法

由於文章的內容是通過“我”傳達給讀者,表示文章中所寫的都是敍述人的親眼所見,親耳所聞,或者就是敍述者本人的親身經歷,使讀者得到一種親切真實的感覺。採用第一人稱,由於敍述人是當事人,所以敍述的人與事,只能是“我”活動範圍內的人物和事件。活動範圍以外的人物和事情就不能寫進去。

2、第三人稱敍事法

用第三人稱敍事,敍述人既不受空間、時間的限制,也不受生理、心理的限制,可以直接把文章中的人和事展現在讀者面前,能自由靈活地反映社會生活。但第三人稱敍事又往往不如第一人稱敍事那麼親切自然。

3、順敍法

順敍是按時間的先後順序來敍述事情,這就跟事情發生發展的實際情況相一致,所以易於把文章寫得條理清楚,脈絡分明。運用順敍,要注意剪裁得當,重點突出。否則,容易出現羅列現象,犯平鋪直敍的毛病,像一本流水帳,使人讀了索然無味。

4、倒敍法

倒敍並不是把整個事件都倒過來敍述,而是除了把某個部分提前外,其他仍是順敍的方法。採用倒敍的情況一般有三種:一是為了表現文章中心思想的需要,把最能表現中心思想的部分提到前面,加以突出;二是為了使文章結構富於變化,避免平鋪直敍;三是為了表現效果的需要,使文章曲折有致,造成懸念,引人入勝。倒敍時要交代清楚起點。倒敍與順敍的轉換處,要有明顯的界限,還要有必要的文字過渡,做到自然銜接。特別要注意,不要無目的地顛來倒去,反反覆覆,使文章的眉目不清。

5、插敍法

插敍是為了表達文章中心的需要。有時是為了幫助讀者瞭解故事情節的追敍;有時是對出場人物的情節作註釋、説明。使用插敍一定要服從表達中心思想的需要,做到不節外生枝,不喧賓奪主。在插入敍述的時候,還要注意文章的過渡、照應和銜接,不能有斷裂的痕跡。

6、補敍法

補敍主要用於對上文的敍述補充説明,一般是片斷性的、簡要的,不具備完整的事件,也可以把解釋或説明的文字放有前面,以引起下文。補敍的作用,一般不發展情節、事件,只對原來的敍述起豐富、補充作用。

7、分敍法

分敍的作用是把頭緒紛繁、錯綜複雜的事情,寫得眉目清楚,不條不紊。分敍可以先敍一件,再敍另一件,也可以幾件事情進行交叉地敍述。採用分敍時要根據文章內容和表達中心思想的需要確立敍述的線索,還要交代清楚每一事件發生和發展的時間。

8、詳敍法

詳敍一般用在對每件事發展變化過程的具體敍寫。詳敍時要抓住人物的特徵或事情的細節進行詳盡、細緻的描敍。作文時,與中心思想密切相關的部分,要詳敍。與中心思想關係不大,而又與也須交代的,則幾筆帶過,這樣文章的中心才能突出。否則文章會出現無中心或多中心,顯得繁瑣。

9、略敍法

略敍的作用是在於交代事件發生發展過程中不可缺少但又不必詳敍的內容。它與詳敍相結合,便整個敍述有詳有略,疏密相間,形成敍述的起伏。略敍一般用於文章的開頭和結尾;與中心思想關係一般的部分;人所共知的部分。

10、直接抒情法

直接抒情可以使感情表達得樸實真切,震動人心。直接抒情一般適用於抒發強烈而緊張的感情。直接抒情的特點是敍述時感情強烈,節奏時快、緊張,情感直露,容易把握。

11、間接抒情法

間接抒情的特點是抒情含蓄婉轉,富有韻味,感染力強。間接抒情一般可以通過敍述抒情,作者在敍述時加上自己主觀感情色彩,根據感情的流動來敍述,使讀者在敍述的過程中感受作者的思想感情;也可以通過議論抒情,作者在議論中,表達強烈的愛憎、褒貶之情,這種記敍中的議論一般是利用判斷來進行;還可以通過描寫來抒情,作者在描寫的過程中,滲透自己的情感。採用間接抒情的方法,要做到語言美麗而又富有感情色彩。

12、先敍後議法

先敍後議是先敍事後議論,因此議論要起總結上文,點膽中心的作用。議論時,要對事件的主要內容,或事件的主要人物,或主要事物進行議論。這樣才能做到敍事和議論的統一。議論的方法,可以通過文章的人物的語言、心理活動進行議論,也可以以第三者的身份進行議論。

13、先議後敍法

採用先議後敍的方法,首先開門見山地提出記敍的要點和中心,並以此統全文,使全文所記事件的意義,通過議論之後,顯得清楚明白。在敍事的時候,要根據議論的中心,抓住重點進行寫作。

14、夾敍夾議法

夾敍夾議的特點是敍事和議論穿插進行,寫法上靈活多變,作者可以自由自在表情達意。採用夾敍夾議的方法寫作要注意敍事的連貫性,議論插入要自然。

15、以物為線索

在敍事的過程中,讓某一物品在事件的各個階段重複出現,並通過各種手段加強它的形象。這種物件往往起過渡作用或象徵和點明中心思想。

16、以人為線索

以人為線索敍事,要注意不同時間、不同環境人物性格的統一,還要注意人物年齡特徵、外貌、動作、地方和民族特徵、生活習慣等方面的統一。否則,容易造成混亂。

17、以思想變化為線索

這種寫法,思想發展的主線要分明。思想變化的各個階段貫要自然,對照要清楚。

18、以中心事件為線索

主要事件記敍突出,次要事件交代清楚,主次搭配合理,敍述井然有序。這種寫法,事件再複雜,也可繁而不亂。

19、寫生法

學習畫畫,要從寫生、素描學起;學習書法要從描紅臨帖練起;學習狀物也需從寫生素描練起。我們作文時,如果能把看到的物品用文字描繪出來,讀者看了文章,如見其物,我們的作文就有了堅實的基礎。用寫生法描寫物品要注意描寫的順序,或由上到下,或由下到上,或從左到右,或從右到左,或先中間後兩邊,或先兩邊後中間,或先整體後部分,或先部分後整體。其次要注意細部的描繪,使讀者留下深刻的印象。

20、轉動法

採用轉動法描寫物品要有一定的順序,不能顛來倒去。其次要準確地運用方位詞如正面、反面、下面、上面、左面、右面等等,在轉換物品的方向時,要用方位詞標明。此外要有詳有略,能反映物品特點的一面要詳細描述,其他作簡略交代,切忌面面俱到,平均使用力量。

常見寫作方法8

1.明確會議宗旨,突出中心。

一次工作會議,涉及的問題很多。在寫會議紀要時,必須抓住會議所集中解決的幾個主要問題,形成紀要的中心,切不可面面俱到。同時,一次工作會議,在具體討論中必然會產生幾種不同意見,不能把這些意見都納入會議紀要,而應根據會議的宗旨,分析綜合各種意見,集中反映符合會議中心要求的多數人的一致意見,同時,也要注意吸收少數人正確的意見。對反映會議中心議題的正確意見,可採用“會議聽取了”、“會議討論了”、“會議研究了”、“會議認為”、“會議決定”、“會議指出”、“會議強調”等提法,加以集中概括、簡明扼要地反映出來;對有分歧的意見,如屬研討性質的會議可寫進會議紀要中去。

2.講究用語,注意條理。

要按照會議紀要的不同用途,恰當地使用不同的用語。上報的會議紀要,就應使用對上的語氣,如“會議討論了以下幾個問題”、“會議考慮”等;下發的會議紀要,則可用“會議決定”、“會議要求”、“會議強調”、“會議號召”等。

要注意條理化、理論化。這是會議紀要與會議記錄的一個主要區別。會議記錄一般要把每個人的發言儘量客觀、詳細地記錄下來,而會議紀要則需要有一個對會議討論意見的綜合、分析、整理加工的過程,這個過程也就是條理化、理論化的過程。所謂條理化,就是要對會議討論的意見,分類歸納,層次清晰;所謂理論化,就是要對會議討論的意見,盡力給予理論上的概括,提綱挈領,畫龍點睛。當然條理化、理論化,並不是脱離會議實際,搞虛假的“粉飾”和“拔高”。

3.忠實於會議精神,做好記錄。

會議記錄必然依據會議的實際內容,不能隨心所欲地增減或更改內容,不能添枝加葉。在寫作當中,感到有的地方必須有所增減時,要經主要領導同意,必要時還應在一定範圍內徵求有關人員的意見。

寫作的方法和體式,注意"從實際出發",把握基本點。

會議紀要的標題最基本的形式:一是會議名稱與文種的組合,如"全縣計劃生育工作會議紀要";二是召集會議單位名稱、會議內容與文種三者的組合,如"縣委討論xx鎮 '3·10工程'會議紀要";三是有的固定形式的會議,如黨委會、政府辦公會等,也可以直接用會議的次數與文種的組合,如"第十次縣委會議紀要"。

會議紀要的具體內容,一般可由兩部分組成,即會議概況部分和正文部分。會議概況主要是寫主持開會的單位、會議名稱、時間、地點、參加人員 (出席人、列席人)及會議研究的中心議題等。概況應力求簡要,有時可以只寫上述方面的部分內容。參加會議人員也可以在正文後面獨立成段。一般幾個單位聯合開會的紀要和黨委會、政府辦公會的紀要,都適宜這種形式。

會議紀要正文部分的基本寫作方法,一般採取以下幾種:一是分專題歸納法。即把討論議定的幾個問題,劃分為幾個專題,用小標題加以歸納。二是分層次歸納法。一般只有一個議題討論後形成的決定,可以採用這種辦法,把議定事項按內容分成若干層次寫清楚。可以在每段的首句寫“會議認為”、“會議同意”、“會議決定”、“會議要求”、“會議號召”等用語。三是分段落歸納法。就是把會議議定事項分成若干段,並明確標示出 "一"、"二"、"三"……而在每段的首句不另用一句話概括段意。

標籤: 寫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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