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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級文明校園創建活動實施方案

市級文明校園創建活動實施方案

導讀:創建文明校園要以十八大精神、“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以培育“三愛四有”新人為宗旨,以思想道德建設、實現中國夢和誠信教育為重點,堅持服務師生,依靠師生;堅持德治與法治結合、教育與管理並重;堅持立德樹人、德育為先的原則,切實遵循教育教學規律,以學生文明行為習慣養成和教師職業道德發展為主要內容,把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貫穿於學校教育全過程,大力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美德和社會主義道德,促進學校教育質量不斷提高。堅持廣泛參與,把創建活動延伸到班級、宿舍和每個師生員工,夯實校園文明根基。

市級文明校園創建活動實施方案

市級文明校園創建活動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中央文明辦《關於深入開展文明校園創建活動的實施意見》(教基一〔2015〕7號)和市委、市政府《關於教育工作全面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的意見》(宜辦發〔2016〕6號)精神,深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和中國夢的宣傳教育,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進一步提高中小學師生文明素養,營造優美育人環境,紮實推進學校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結合我市教育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以及習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宜昌市“135”發展戰略,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發、共享發展理念,積極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深化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成果,努力創建文化氛圍濃厚、校園環境優美、工作秩序井然的高品位文明校園。

二、總體目標

通過3-5年的持續推進,全市文明校園創建工作機制進一步健全,師生思想道德素質和文明程度顯著提高,學校育人環境風清氣正。實現中小學文明校園100%覆蓋,使文明校園創建工作成為我市精神文明建設的響亮品牌。

三、創建標準

按照教育部、中央文明辦制定的《文明校園創建標準》(附後)開展創建活動。

四、實施步驟

文明校園創建活動共分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宣傳動員,制定方案(2016年3月-5月)。各縣市區教育局、文明辦按照文明校園創建活動的目標要求,制定創建工作方案和推進計劃,為創建文明校園提供有效指導和切實保障。各學校召開創建動員大會,充分利用多種宣傳形式,加大對文明校園創建活動的.意義和目的的宣傳,營造良好氛圍。到2016年底,全市中小學校開展文明校園創建活動實現100%全覆蓋。

第二階段:突出重點,有序推進(2016年-2018年)。各單位進行自創、自評、自查、自改,逐步完善軟硬件條件,分步驟有重點地開展創建工作。文明校園創建分市縣兩級開展,縣級文明校園由各縣市區教育局、文明辦組織實施,並擇優向市推薦(市直學校直接向市教育局申報)。市級教育局、市文明辦組織對申報單位進行檢查驗收,驗收合格命名市級文明校園。到2018年,全市60%的學校成功創建市縣兩級文明校園。

第三階段:總結提升,全面覆蓋(2019年-2020年)。開展文明校園創建工作階段性總結,選樹一批先進典型,推廣先進創建經驗和成果,發揮榜樣引領示範作用,不斷提升文明校園創建工作水平。到2020年,實現市縣兩級文明校園100%全覆蓋。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紮實開展文明校園創建工作。各縣市區教育局、文明辦和學校要高度重視文明校園創建活動,結合實際,制定和完善創建工作推進計劃,建立工作機制,明確工作目標和舉措。要把創建活動經費列入年度財政預算,加大資金投入,保障工作經費落實到位。要認真做好創建活動的組織、實施、檢查、指導工作,提高工作實效。要加強與地方有關部門的聯繫與溝通,及時主動地反映創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爭取支持配合。要統籌規劃,將文明校園創建與全國文明城市創建緊密聯繫起來,與“我的中國夢”主題教育活動相結合,與德育品牌學校、體藝特色學校、平安校園、“十星”文明學校創建等工作有機整合,不斷把全員全方位創建引向深入。

(二)對標達標,確保文明校園創建活動落地落實。各地文明辦要將文明校園創建納入文明城市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測評體系,作為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創建文明單位的重要內容,賦予相應評分權重,促進形成自下而上、整體聯動的創建格局。教育部門要將文明校園創建工作納入教育督導工作評估,推動工作落地落實。各學校要對照創建標準,結合師生特點,逐條梳理,找準問題,制定對策,突破難點,逐條達標,推動教育教學質量提升。

(三)動態管理,明確文明校園創建程序和獎懲辦法。文明校園創建以分級創建、動態管理的形式推進,各層次評選活動按照學校自願申報、逐級推薦、提前公示、擇優評選的程序進行。縣級文明校園由各縣市區教育局、文明辦組織評選,每年9月底前完成,10月初各地從縣級文明校園中擇優推薦申報市級文明校園,並報送相關材料至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市教育局會同市文明辦,對申報市級文明校園的學校進行審核,確定市級文明校園,並遴選推薦參加上級文明校園評選。2016年起,獲得各級文明校園稱號的學校原則上視同同級文明單位。對於創建期內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文明校園評選資格,已獲得文明校園的,由命名錶彰單位撤銷文明校園榮譽稱號:領導班子成員有嚴重違紀、違法事件;有重大校園安全責任事故、重大消防責任事故、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有嚴重違規辦學(辦班)、違規招生和違規收費問題等。

(四)加強宣傳,深化文明校園創建成果。各地各校要及時總結文明校園創建過程中取得的成功經驗和存在的突出問題,主動聯繫報紙、網絡、電視、廣播等新聞媒體,運用微信、微博等新媒體手段加強對創建活動的宣傳報道。積極引導家長、社會參與到創建活動中來,爭取各界力量的廣泛支持。要積極參與中國未成年人網組織開展的“看中國文明校園”展播活動,充分展示宜昌各學校良好的校風、教風、學風,展現宜昌學子求學愛學、自信陽光、向上向善的精神風貌。市教育局、市文明辦將各地各校參加活動情況作為評選市級文明校園創建的重要內容。

附件1:

小學文明校園創建標準

1、領導班子好。積極建設學習型、服務型、創新型黨組織,加強黨員隊伍建設,發揮戰鬥堡壘作用和先鋒模範作用。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和“三會一課”等制度。完善普通小學校長負責制,實行校務會議等管理制度,不斷完善科學民主決策機制。貫徹民主集中制,團結協作,執政為民意識強,思想作風好,主動服務羣眾,建立並落實聯繫點、調查研究、談心及接待日等制度。認真貫徹落實《義務教育學校管理標準》。

2、思想道德教育好。生動形象地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實踐活動,使學生在核心價值觀的沐浴下健康成長。利用重要時間節點深化“我的中國夢”主題教育實踐活動,引導學生從小立志向、有夢想,愛學習、愛勞動、愛祖國。充分利用德育課程、升國旗儀式、少先隊活動、主題班會等開展道德教育實踐,形成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格局。落實《中小學生守則》,加強學生行為規範養成教育、文明禮儀教育。加強學生心理健康教育,落實《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2012年修訂)》,培養學生陽光心態、健康人格。

3、活動陣地好。組織設計不同主題的校園板報、班級板報、宣傳櫥窗等,定期評比展示。充分利用教室走廊、牆壁、校園文化牆等載體,陶冶學生情操、美化學生心靈、啟迪學生智慧。發揮校園廣播站、電視台、校報校刊和團隊教室、校史陳列室、榮譽室的作用,拓展育人渠道和空間。加強校園網絡建設,打造學校對內對外宣傳交流互動的網絡平台。加強少先隊活動設施與場所的建設與管理,營造特色鮮明的社團活動環境。

4、教師隊伍好。加強教師職業理想和職業道德教育,教師教書育人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強。教師關愛學生,嚴謹篤學,淡泊名利,自尊自律,以人格魅力和學識魅力教育感染學生,做學生健康成長的指導者和引路人。將師德表現作為教師考核、聘任(聘用)和評價的首要內容。完善培養培訓體系,做好培養培訓規劃,優化隊伍結構,提高教師專業水平和教學能力。

5、校園文化好。運用校訓、校歌、校徽、校標等,通過校風、校史陳列室,激勵師生愛學校、愛學習、共建校園文明。精心設計和組織開展內容豐富、形式新穎、吸引力強的勞動技能、科技體驗、文娛體育等校園文化活動,把德育、智育、體育、美育滲透到校園文化活動中,使孩子們在活動參與中思想感情得到薰陶、精神生活得到充實、道德境界得到昇華。積極拓展校園文化建設的新載體,充分發揮網絡在校園文化建設中的重要作用。

6、校園環境好。做好教學設施規劃管理,做到教學區域、活動區域佈局合理,為開展校園文化活動提供必要的場地和條件。做好校園淨化綠化美化工作,實現校園環境乾淨整潔、優雅宜人。加強校園安全教育,健全校園安全制度和保障措施,創建平安校園。整治校園周邊環境,維護校園周邊良好秩序。深入開展環境教育和節約教育,積極培育人人節約資源的良好風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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