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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詩詞格律簡析

關於詩詞格律簡析

詩詞格律是中國古典詩詞形式美與內容美的高度集合。在形式上,比較注重聲韻之美與對仗之美,由此產生了詩詞格律的規範要求。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關於詩詞格律簡析,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關於詩詞格律簡析

律詩之基本概念。

《一》什麼是詩。

歷史上,把韻文體的作品,統稱為詩。詩,是一個比較大的概念,以時期來看,包括詩三百,也就是《詩經》,先秦詩,樂府詩等等,自然,也包括律詩。根據這個概念,詞、曲,還有現代詩都是詩的範疇。不押韻的現代詩算不算詩?沒有定論……但我想這是文體轉變的必然產物把

《二》什麼是律詩。

顧名思義,有律的詩。寫的時候要遵守格律,否則,就不是律詩。格律是一種規矩。律詩以前的詩也有規矩,但這些規矩都是約定俗成的,而律詩的格律卻是由政府頒佈的。律詩因格律嚴謹得名,起源於漢末,成熟於唐朝。律詩呢,有四個概念。下面給大家介紹一下:

A.指歷史上一切有“律”的詩,“律”是官方制訂、發佈的規則。

B.指唐憲宗、唐哀宗時期的詩,李義山等人在總結近體詩、今體詩的基礎上,進行完善,由官方頒佈而執行。也就是俗稱的晚唐詩。這不得不提到兩個概念,

(1)今體詩。指按照唐玄宗時期欽定頒佈的格律寫下的詩作品,就是“今體詩”。比如李白、杜甫等人的作品。

(2)近體詩。指從齊梁體、永明體到今體詩之間這段時間的詩作品,含齊梁體和永明體。比如杜審言(杜甫的爺爺)、宋之問等。

A.北宋歐陽修等人,奉命整理而完成了一部律詩格律。按這個格律完成的作品稱為格律詩,簡稱“律詩”。此類作品,包括宋詩,元詩,明清詩,中華民國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時期的律詩作品。

B.今天所説的律詩,指歷史上相對符合(未必全面符合)格律的詩作品,亦包括唐朝時候,並未歸在律詩範圍內的民間作品。比如,朋友之間的酬唱,以及壓私韻的作品。這些作品,包括整個唐朝的作品。實際上,唐朝,共四次頒佈詩格律。分別為李淵、武則天、李隆基、李純四人各自當政掌權時候制訂。(李純,憲宗,原名“淳”,被立太子後,改“淳”為“純”。)這就是,為什麼今天大家在閲讀唐詩時,看到不少作品,並不完全符合格律的原因,這是因為,拿今天理解的格律,也就是宋格律去印證,自然會出現偏差。畢竟,從初唐到北宋,時間上跨越500年

《三》關於是排律?

A.10句(含10句)以上的律詩稱為排律,除首尾外,均為偶句。

b.什麼是七律和五律。七律:七言四聯八句為七律。即七言八句。五律:五言四聯八句為五律。即五言八句。

C.什麼是律絕。絕句分七絕和五絕,七絕五絕都分古絕和律絕,律絕和七律、五律一樣要遵守格律,也是格律詩的範疇。七絕;七言四句。五絕;五言四句。

《四》格律相信接觸過詩詞的朋友,聽説過格律這個詞,那麼什麼是格律呢?

格律=格+律格就是格式。它包括:平仄、字數、對、粘、替、對仗和壓韻。律包括音律、聲律和韻律. 格和律合起來就是格律。我們今天能夠了解的格律其實都是關於格的範疇。所以,在今天,我們還可以把格律理解為關於“格”的“律”。也就是格式規範。包括平仄、字數、對、粘、替、對仗和壓韻的規範。

A.句和聯

律句,就是遵守了格律的句子。不光格律詩使用律句,詞、曲等體裁也使用律句,不過它們不像格律詩一樣全部使用律句,而是部分使用律句。

B.律詩依次每兩句組成一聯,組成一聯的兩個句子叫做這一聯的兩個分句,分別稱為上句和下句。

C.律詩以一聯做為一個律句。律句中上下分句的字數是相等的,各律句字數也是相等的。

D.通常我們説的一句,是指單個的句子,即一聯的兩個分句中的一個。對於一個律詩的句子,我們可以稱其為第幾句,也可以稱其為某聯某句。比如下面這首詩;丞相祠堂何處尋?錦官城外柏森森。映階碧草自春色,隔葉黃鸝空好音。三顧頻煩天下計,兩朝開濟老臣心。出師未捷身先死,長使英雄淚滿襟。其中的“三顧頻煩天下計”這一句,它就有一下名稱;

A、 第五句

B、頸聯上句

C、轉句前分句另外,第一句通常叫做首句;最後一句通常叫做尾句。

E.律詩的組成七律:七言四聯(四律句)八句,五十六字。五律:五言四聯(四律句)八句,四十字。七言,就是每句七個字;五言,就是每句五個字。第一聯(第一律句,含第1、2句),稱為首聯,也有稱起句的;第二聯(第二律句,含第3、4句),稱為頜聯,也有稱承句的;第三聯(第三律句,含第5、6句),稱為頸聯,也有稱轉句的;第四聯(第四律句,含第7、8句),稱為尾聯,也有稱合句的。例:丞相祠堂何處尋?錦官城外柏森森。第一律句,首聯(起句)映階碧草自春色,隔葉黃鸝空好音。第二律句,頜聯(承句)三顧頻煩天下計,兩朝開濟老臣心。

起源介紹

平常我們所説的詩詞格律,包括了三方面的內容:

一、近體詩的格律

二、詞的格律

三、近體詩產生以後古體詩的格律

在唐代,產生了有嚴格的平仄和對仗要求的今體詩,宋代以後稱為近體詩,包括全部的律詩和一部分絕句。由此,就把近體詩產生以前的沒有嚴格的平仄和對仗要求的詩稱之為古體詩。而在隋唐時候,由於西域音樂的傳入中原,產生了新的音樂形式燕樂,配合燕樂演唱的詞則稱為曲子詞,或者直接叫曲子。曲子詞是配樂演唱的,一開始並不太講每一個字的平仄調配,但後來隨着文人的介入,他們把寫慣了的近體詩的格律引入到詞中去,於是就有了小令詞的格律。後來,又有懂得音樂的文人,按照曲子的旋律,選擇與之相配合的字,後代文人不懂音樂,或者樂譜失傳,只能根據古代這些懂音樂的詞人所寫的詞的平仄,按照平仄來寫詞,這就是長調詞格律的來源。後人為了便於填詞,依照古代名作排比歸納,編輯成工具書,叫作詞譜。常用的詞譜類書籍有清代萬樹所編的《詞律》、舒夢蘭所編的《白香詞譜》、王奕清編的《欽定詞譜》等。比較實用的是現代詞學家龍榆生所編的《唐宋詞格律》。

近體詩格律的產生,有兩種説法,一種是佔主流的觀點,認為產生於南北朝時期的永明體,另一種觀點則認為,近體詩格律來源於佛經翻譯文學裏的偈頌體式,梅祖麟、梅維恆兩位教授在《梅祖麟語言學論文集》498-509頁有詳細的論述。

近體詩產生以前,古體詩的寫法比較自由,除了要求押韻以外,幾乎沒有什麼特別的形式要求。但近體詩產生以後,古體詩在寫法上就要刻意避免近體詩的句法,這也可以説是古體詩的格律了。

格律詩詞與自由詩詞探討

格律詩詞是個適合與自由詩詞相對舉的名稱,二者的根本區別是講不講格律。

在數千年中華文化中發育成熟的格律詩詞,近百年來被稱為“舊體詩詞”。它有五大格律要素——篇制、句式、平仄、對仗、押韻。

二十世紀以來興起的自由體詩歌,國人習慣稱之為“新詩”。這是相對於“舊體詩詞”而言的。新詩不講究格律,形式完全自由隨意。

然而新、舊之稱,是以時間來區別的,一時姑且用之可以,久則表意難明。試想數百千年之後,“新”“舊”之謂當如何理解?

新詩是自由詩,不講究任何形式規範。具體説,古代詩歌的五大格律要素全都不講了。自由詩既然是詩,當然也須區別於散文、小説、論説文等文體,但其區別主要在於一些並無固定程序的聯想思維、跳躍結構、片斷敍事、隱喻意象,以及由此構成的特殊的詩性美感等等。自由體詩歌不需要其它名稱,“自由”就是它永遠合適的名稱,“新詩”只不過是其初生階段的簡稱,就如唐代稱格律詩為“今體”一樣。“新”遲早會“舊”的。古代各體詩詞是數千年形成的經典文體,其生命力無限。那麼今後當如何稱謂呢?詩詞界商榷已久,迄今未得良策。若迴避時間的含義,以“自由詩詞”和“格律詩詞”對舉並稱,體例區別是清晰的。

問題是中國古代詩詞又有“古體”、“近體”之別。古體與近體比,自由度大得多,不必講究篇制、平仄、對仗,用韻比較自由,句式基本整齊即可,可視為古代的自由詩。近體則是嚴格的格律詩。但古代的“古體詩”與二十世紀以來體式完全自由的詩歌相比,也還是有句式和韻式限制的,是有格有律的。因此,可以將古代的“古體詩”和“近體詩”並稱為廣義的格律詩詞,以與體式完全自由的詩詞對舉並稱,二者即可涵蓋目前漢語詩歌的全部體式,且分野清晰,“格律詩詞”與“自由詩詞”的外延和內涵具有清晰的區別,不受時間限制,永遠具有區別品性的效用。

“舊體詩詞”之名稱已經使用了近百年,隨着時間的推移,越來越不可用了。有學者提倡借用“國畫”概念,稱“國詩”。問題是這個“國”字是個侷限性概念,需要特指,需要立場,國與國之間,就必須加上“中華”這個限定語。因為每個國家都有自己的語言文化,都可能有自己的“國詩”“國畫”“國樂”等等。況且,以“國詩”特指格律詩詞,又排斥了自由體詩詞。都是一國之詩詞,只是體式不同,怎麼能説誰“國”誰不“國”呢?

還有“傳統詩詞”這個概念,其含義主要是指向歷史的。有數千年曆史的詩詞是傳統的,有百年曆史的就不傳統嗎?再過千年呢?孰傳統孰不傳統呢?

有學者認為用“格律詩詞”這個名稱,目前不容易區別古代自由體和唐代以後形成的嚴格的格律體。這的確是個問題。唐宋元明清人是怎樣處理呢?他們或者什麼名稱也不説,寫什麼就是什麼,或者明確稱“樂府”、“古風”、“歌”、“行”、“古意”、“律”、“絕”“排律”等等。不論是否説明體裁,每種體裁的格律是清楚的,不同體裁的詩詞,格律要求各不相同。那麼今人乃至今後人寫作格律詩詞,照此處理就是了,凡使用有格有律之體,遵循其各自的格律。

有人説詞本來就是講究格律的,沒必要説“格律詞”。這個觀點在古代是對的,現在和今後就不同了。自有自由詩以來,歌詞也有自由體,從而區別古代用詞牌標示格律的歌詞。格律歌詞和自由歌詞已經是事實上的區別,任何實用的表述和理論的表述都必須以這樣的實際情況為基礎。

如此,學術研究意義上的學科分野就可以對同一歷史時段內不同體例的詩歌,劃分為格律詩詞、自由詩詞兩大領域。理論批評就可以放心地使用自由詩詞、格律詩詞兩個大概念。

自“五四”新文化運動以來,自由詩詞被官方視為詩歌之正宗,格律詩詞被主流意識形態邊緣化了。學術研究受此影響,也出現了格律詩詞長期無人研究的局面,古代文學研究截止於清末,現當代文學史無視格律詩詞的存在,近幾年才開始討論格律詩詞應否入現當代文學史的問題。這是文化史、文學史的“百年荒唐”。近十幾年,一些學者開始申請各級研究課題,立項研究百年格律詩詞。實際研究已經有一些成果,但名稱總有那麼一點不正不順。所以現在討論各體詩詞的名稱問題,以格律詩詞與自由詩詞對舉並稱,是一件既有實用意義,又有學術意義的事情。

總之,無論詩還是歌詞,永遠都存在自由體式和格律體式之別。用“格律”和“自由”對舉,是科學的、便捷的、長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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