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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狼羣》觀後感6篇

《重返狼羣》觀後感6篇

當品味完一部作品後,對人生或者事物一定產生了許多感想吧,這時我們很有必要寫一篇觀後感了。那麼你會寫觀後感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重返狼羣》觀後感,歡迎閲讀與收藏。

《重返狼羣》觀後感6篇

《重返狼羣》觀後感1

星期一的下午,我和媽媽去了電影院看《重返狼羣》這部紀錄片。

這部影片講的是一位野生動物畫家阿姨和一隻小狼崽兒格林一起生活,最後阿姨把格林送回大草原的感人故事。在格林很小的時候,有一次它不小心掉進了小區的池塘裏,結果它天生會游泳,就遊啊遊遊啊遊,游到了池塘邊,被阿姨抱了上來。阿姨把它抱在懷裏,用自己的衣服把格林身上的水擦乾。還有一次,格林在家裏老是愛咬電線,阿姨説它它不聽,所以,阿姨就想了個辦法:在電線上抹好多的芥末。接下來,格林又去咬抹上芥末的電線。啊!它咬了芥末電線以後,難受的都不知道往哪兒座往哪兒站了!看得我笑的不行。

格林在家裏經常看動物世界關於狼的節目,它看到電視裏的狼在捉魚,口水都流下來了,然後它自己跑到小區池塘裏捉了一條大金魚回來。我和媽媽都覺得它好聰明呀!無師自通,像孫悟空一樣。接下來,阿姨準備把格林帶回大草原放生,讓它回到狼羣。

剛到草原的時候,它什麼都不會,但是很快它學會了捉鼠兔、捉野兔、捉狐狸……在阿姨帶着格林尋找狼羣的過程中,有一次,冬天格林把自己捉到的野兔藏到了雪堆裏,但是阿姨也很餓,沒有肉吃,她就準備拿自己的乾糧和格林的兔肉交換。雖然阿姨知道這樣不好,但是她非常想吃點肉,所以阿姨找到格林藏兔肉的地方,把自己的乾糧和兔肉換了一下。阿姨邊烤兔肉邊説:“我這樣做格林肯定會很生氣很生氣吧!”結果,格林在自己餓的時候找到藏野兔的地方,拋開一看是人類的乾糧,但是它直接吃了乾糧。接下來,格林又去捉野兔,好不容易捉到一隻野兔,阿姨以為這一次格林會把兔肉埋到其它地方不讓自己知道,結果,格林叼着兔肉,邊走邊看阿姨住的小房子,它好像知道阿姨在窗户那裏看着它。驚奇的是,格林又把兔肉埋到了原先的地方。阿姨在窗户旁邊看着它,阿姨感動的哭了。她知道格林是把兔肉埋給自己的,因為在寒冷的冬天,草原上幾乎沒有吃的,格林能體會到這種餓肚子的感覺,它也就知道阿姨也會很餓,很想吃肉。這一段,讓我非常感動。格林像一個孩子愛着媽媽。

最神奇的'一件事是,有一次格林和阿姨出去找狼羣的蹤跡,一不小心,阿姨踩到冰層下面把腳崴了,一隻腳腫的很厲害,走不動路。格林在阿姨跟前轉來轉去,最後,它看到不遠處有人在放牧,好多野耗牛,還有兩匹馬,於是格林跑了過去。它先是在野耗牛周圍轉悠,我和媽媽以為它又要對野耗牛下手,結果它又轉悠到一匹白色的馬跟前,找到馬的韁繩,用嘴叼起來,我和媽媽都叫了起來:“哇!它好聰明呀!它要拉着馬去幫助阿姨!”過了40分鐘,格林成功的把這匹白馬牽到了阿姨跟前,阿姨終於可以順利的回去了。

這部影片的最後,當阿姨幫格林順利的找到狼羣,送它走的那一刻,我已經控制不住自己,默默地哭了起來。我很喜歡阿姨説的一句話:“比活着更重要的是自由。”雖然在大草原上,格林會遇到盜獵者,會有生命危險,但是,它屬於大草原,只有在大草原它才能獲得自由。

《重返狼羣》觀後感2

對於格林來講,這可能是它這一生中最幸運的事,父母雙亡,兄妹盡喪,而自己僥倖逃脱死神的魔掌,被一位秀麗的姑娘救下,而不是暴斃於牧民的槍口下。《重返狼羣》的故事也由此展開。姑娘抱回格林時,他才一個月大,毛髮亂蓬蓬得披在它身上,走路也還時不時搖晃幾下。孔子曰:“人之初,性本善。”我認為這話在狼身上也仍然適用,格林的眼神乾淨得看不見一絲污垢,那蔚藍的色彩如同若爾蓋大草原的天空一般澄澈,彷彿看得到格林那幼小純淨的心靈。

很快,格林兩個月了,它的身體已經長得有些規模了,大的像一隻小牛犢,愛玩的天性卻仍然沒改。為了讓格林不再啃咬電線,姑娘在電線上塗上了芥末醬,這可把格林害慘了,四處亂竄,抱着頭叫喚……然而,隨着格林的成長,問題接踵而至:格林有時竄出家門,在大街上閒逛一陣子;有時又在大半夜狼嚎……最後,姑娘決定將格林送回草原。

畢竟世世代代都生活在草原,格林一到草原,就毫不懼怕地上竄下跳,到處撒野。在草原的兩個月,格林學會了抓捕野兔,旱獺,也會感覺周圍的環境,決定未來的天氣。一次姑娘生病了,格林扒着窗户,哼哼唧唧地發出犬科動物特有的聲音,表示擔心自己的主人。它又刨出地裏儲存的食物丟給了姑娘。

最後格林找到了夥伴,迴歸了狼羣,應對夥伴和主人,它的本性使他選取了夥伴,選取了獨自生存,獨自應對大自然不可反抗的力量。它是一匹狼,一匹真正的若爾蓋大草原,作為狼王兒子的狼!在別人的屋下飽食終日,斷然不是一頭真正的狼,在這草原上有骨氣的死去,才是一頭狼應有的作風!

本以為影片到這就該結束了,然而並沒有,之後的.影像記錄,簡直令人髮指!視頻中他們到了一家草原縣城中的小店,店家拿出了一罐頭狼牙,從一頭活生生的狼嘴中拔下來的狼牙,而之後的那一幕真正的,令人簡直無法再冷靜。商店裏還售賣着一種衣袍,用的是用留下的狼皮拼湊的,而這些所謂用剩的狼皮,正是狼頭的皮,一百頭狼的頭皮!秀麗之下掩蓋的正是扭曲的人性,它們都曾是草原上獨當一面的霸主,卻被貪婪的人類製成了衣物,衣袍上無神的窟窿眼,以前擁有着多少純潔純淨無瑕的魂靈!這是一件血淋淋的衣袍,寄載着多少狼的怨恨,這就是人類自私的鐵證!僅僅因為人類聰明,人類進化得更快,因為擁有殺戮的潛力,就如此這般傷害無辜的生命,那麼這有又與幾萬年前那些只會動用蠻力的猿人有何區別?人類早就失去了對於生命的敬畏,無論是這一件衣袍,又或是狗肉節這類事件,都是人類為了滿足私慾而衍生出來的病態現象。人類就這樣在生存上一步步進化,卻又在人性上一步步退化,深居在人類根性裏的惡魔,漸漸露出了爪牙……

格林重回了草原,而人類自身的問題並沒有解決,生命不分高低貴賤,懇切期望,人類能懷着對生命最初的敬畏,在人性的大道上選對分叉口。

《重返狼羣》觀後感3

大學也有幾年了,除了寫下日記平常已經很少去寫寫類似文章的東西了,文字開始變得單調,突然都覺得自己以前的寫的某些歌片段都很有文采範。

這幾天買了一本書,是因為在這本書中的介紹中提及了《狼圖騰》,記得以前初中的時候在表哥的介紹下,買了《狼圖騰》,那時為了知道下面是怎麼一回事“沒日沒夜”地看。所以這次看到這本書的介紹也就在噹噹網上把它買下。

慢慢的開始看《重返狼羣》這本,或許是從一開始就沒有《狼圖騰》或其他小説那樣的跌宕起伏,畢竟小狼格林是在“寧靜”的城市中開始自己似狗的歸隱生涯的,到了慢慢開始覺悟,開始長刺的時候,才開始為這個人類社會所不能接受的。作者“拉登”(她的藏名,實名我記不住)對格林的描述,喚起了我以前要養狗的念頭,但是苦於各種的因為沒有得以實現。而作者對於養育狼這個樣貌似很恐怖的,確實很恐怖的事情卻都能夠做出自己的努力,矇蔽父母將小狼格林帶入自己的天地——“畫室”。從作者描述小狼與“狐狸”爭奪各種東西如:睡窩、食物等。這些跟小孩子做的事情,其實很相像、或許那時小孩並沒有接受到所謂的教育,骨子裏頭仍舊殘存的一絲野性。

當作者描述狼與羊的區別,羊不斷地在主人挖掘地的溝之間來回地跳躍,目的居然就是為了將自己種羣裏面的弱者儘快的產生出來,而不是像格林那樣在兩家藏獒爭鬥時,在其他藏獒面前不足一提的小狼也要死命的加入到戰鬥中去。而這些東西描述的跟我們現在的好多的東西也能夠匹配到一起去。這也讓我想到以前做過的一本教輔書的'插圖,大概的意思是“兩個人遭到了猛獸的攻擊,而其中袷的話是,我只要穿好鞋我就能比其他的快,那就行了”;就像小時候跟小夥伴們遇到“瘋狗”一樣,我想着就是儘快地撇掉那條惡犬,當看到它奔向其他人去的時候,心中懷着一絲的竊喜,雖説不是有意的,但是説起來還真的有那麼的一絲愧疚啊。

更值得一提的是,作者與這頭孤狼似等級而帶親情的關係,這頭狼並沒有像其他的家畜一樣能接受人類的束縛,即便是最後勉強的接受了這個裝飾,但是它必須是“領路狼”而不是“被領狼”。作者與狼的關係,我想描述出來,但是實在是乏力。它不像是我們生活中的有些東西,為了維繫某種東西而去犧牲理應屬於自己權利(自由、夢想)。格林仍然有自己的處事的方法,有自己的個性,而不像我們這些似乎更有思想的人們,忘卻了自己的本源,忘卻了自己姓甚名誰。

作者和《狼圖騰》的作者姜戎描述中的狼,確實可以對照一下當今社會的現狀,不僅僅是所謂的生態的原因,而是我們心中的價值、觀念。好久都沒有説這麼正常的話了!

《重返狼羣》觀後感4

野生動物畫家李微漪於20xx年在若爾蓋大草原寫生時偶然救下了一隻剛剛出生的小孤狼,他的父狼被盜獵者殺害、母狼吞食了投有狐狸藥的肉殉情而死,她把小狼帶回了成都,並起名叫格林。故事這短短的開頭,就已經落上了一層濃濃的童話色彩啊!

小狼崽太可愛、太聰明瞭,相比之下我們人類更為熟悉的狗忽然之間遜色了很多。李微漪雖然是個未婚育的女孩,但她撫育小狼崽的方法簡直令人稱奇,不僅教他狼嗥還每天給他看狼的紀錄片。在城市裏屋檐下長大的小格林,喝着牛奶吃着肉,與小狗和平共處於一室,甚至還看着電視學捕魚,一個月大就會自己開電視和使用遙控器了!還時不時從小區院子裏的睡蓮池中叼回紅鯉魚!但偌大的城市終究不是草原狼的立身之地,格林三個月大的時候,李微漪和男朋友亦風一同重回草原,開始了對格林的野化放生之路。

狼天性熱愛自由,小狼崽第一次見到大草原就撒了歡兒瘋跑,但他究竟是跑回了媽媽身邊。幼小的格林,不具備捕獵的基本生存技能,直接放生野外必死無疑。再者,在城市裏度過童年、被人媽養大的小狼崽,並不知道人類對於草原狼來説是巨大的威脅,不怕人也必將使他墮入危險之境。李微漪和亦風經過了五個月的艱苦努力,從教格林獵捕草原鼠開始,一步步野化,直到嚴冬來臨之前找到狼羣,放歸狼羣,因為獨狼,是熬不過冬天的。這五個月困難重重,盜獵者用狗棒打過格林,格林終於知道不能近人;媽媽出門放羊遇上天降冰雹的惡劣天氣,卧病在牀小狼叼着獵物回來送給媽媽;媽媽回城裏治病,小格林跟藏狗們玩兒的'多,甚至學會汪汪叫,但他看到久別之後的媽媽時那狂奔的喜悦和飛身一躍的激動勁兒,所見之人莫不淚目。我不禁好奇“狼心狗肺”這個詞是如何總結出來的。

狼是有語言的。狼是羣居動物,會團隊協作,所謂打圍。沒有語言交流,何談合作。李微漪和格林之間就有特殊的交流方式——用狼嗥聲唱李健的《傳奇》,哈哈,格林竟真學的像模像樣的。李微漪坐在山頭,格林抬起前腿搭在媽媽肩膀上,抬起狼頭,一起對天長歌,這一片人狼和諧之境,比童話還美。

八個月大的格林終究還是回到了狼羣,回到了草原,回到了屬於他的天地之間。這裏再也沒有媽媽的庇護,他會經歷獵物短缺季節的飢腸轆轆,甚至會被狼羣排斥而攻擊,但這是屬於他的成長。他隨狼羣走了,終於消失於狼山之間,沒有回頭。

不到兩個小時的電影,我又哭又笑。

我驚歎於狼的智商之高,學習能力之強。草原狼長久以來其實是跟牧民和平相處的,否則依着動物以食為天的本性,天天守着成羣的牛羊不打豈不是怪哉?狼知道得罪人沒好處,經歷過文革時期的打狼運動,他們都能知道槍是什麼了。狼在夏秋之際捕鼠捉兔,等於護養牧民們的草場;春冬之季,食腐清道,給草原掃除病害。寒冬之際,偶爾打幾隻犛牛,牧民也不在乎。因為這個平衡一旦破壞,引發的將是人類無力抗拒的自然懲罰。

《重返狼羣》觀後感5

野生動物畫家李微漪尋到了狼王遺孤,一段塵緣的開始。

印象比較深刻的是李微漪剛撿到孤狼的時候説的一句話:“救或不救,也許都是錯的。但我想讓它活下來。”有些事情本難決定對錯,預測未來,但是敢於跟隨自己心走的人卻並不多。

狼太野性,不像狗,也不能像狗,城市絕對不是他的家。

所有生物皆愛自由,被困在動物園的狼瘦骨嶙峋,焦慮困頓,動物園,也絕不會是他的歸屬。

所以,李微漪做了一個重大的決定,幫忙格林重回狼羣。

茫茫的若爾蓋草原,浩瀚的藍天,輝煌的夕陽,成羣的牧羊,機靈的各種野兔,土狗,不得讓人感歎造化之神奇,鍾靈之毓秀。

為了幫忙格林重返狼羣,李微漪和亦風在保護區叫牧民隨便搭建了簡陋的房屋,就在寒冷的冬季駐紮下來。

大雪封山,只靠着一箱壓縮餅乾和偶爾偷吃格林藏起來的兔子度過封山的時間。

高原缺氧,卻還要隨着格林奔跑,尋覓着狼羣的蹤跡。

寒冬,冰冷入骨,沒有暖氣。

地勢難走,李微漪甚至崴到了腳,割傷了踝骨,亦風也不斷咳嗽。

這是惡劣的自然環境條件。

但是,我覺得最恐怖的就應是恐懼吧。尋覓狼羣,還是冬季飢餓的狼羣,稍不注意,就會成為羣狼口下之食。兩個人,一個是野生動物畫家,一個是自由職業的攝影師,若羣狼發難恐怕無法全身而退,只憑着一腔孤勇和對格林的愛,去尋找狼羣。

除了對抗狼羣,還要對抗盜獵者。

我看一些影評,看到有人指責作為紀錄片,這十分地不專業,而且製作粗糙,但是我想他們兩人本來就不是專業做紀錄片的,能憑着熱愛,做到這個地步已經很不容易了。

也有一些人指責李微漪她們圈錢,我就不太明白為什麼有些人總是喜歡用惡意去揣度世界。可能我太理想主義了吧,我總覺得亦風她們整理這段故事,拍攝成紀錄片,是為了後續對野狼生存環境保護的.呼籲。

李微漪從始至終,都像對待自己的孩子一樣對待這格林,一向都是在做對它最有利的事情。從救回幼狼開始,到將成年狼放歸狼羣,但這並不是終止,其實李微漪在放歸格林之後一向就在擔心盜獵者會獵殺格林,所以我才覺得會有《重返狼羣》的上映,更多地是為了宣揚保護野生環境。

而且,就算是圈錢也無可厚非,人家憑本事與熱愛圈的錢,憑什麼受到指責。我一向覺得在做熱愛的事情,然後做到名利雙收是一件很難得的事情。那些酸不溜秋的話語,恐怕是懦夫對勇者的嫉妒吧。反正我是沒有勇氣去拯救一隻狼,更沒有勇氣將狼送回狼羣,畢竟我最愛惜的是我的小命。所以,我永久不會有這樣的奇緣和經歷。

但是,我真的很羨慕阿,有人能像我幻想的生活方式一樣去生活,隨心而動,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想想真的很嫉妒呢。

《重返狼羣》觀後感6

從這個影片裏,雖然完全沒有提到,但是看完整部影片,你能夠發現,兩個主角有着十分深厚的動物學知識;從狼的糞便是名片交換、深冬時節是一條成年孤狼加入狼羣的最好時機……等不經意間提到的話,都透露出兩人的博學。

第一次這麼真切地聽狼嗥看狼嗥,發現狼找到食物也會挖個坑先藏起來,觀看羣狼的圍捕……這比任何紀錄片的介紹都更直指人心,更讓人瞭解狼的習性,讓觀眾自己看、自己聽,自己觀察,然後自己想到;這個片子裏有太多的細節,有太多有力量的畫片,草原日落、人狼共舞,男主時不時的幽默話語……都無不透露着一種“取捨的智慧”。

第一次深刻認識到,人有好人,人一樣有壞人,壞人你根本説不清道理,壞人能夠壞到骨子裏,拿打狗棒分分鐘就殘殺一個生命。再一遍遍説狼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那裏是野生動物保護區是多麼的無力。所以當你看到張620只狼頭皮做成的袍子,再想想每一隻狼在野地是如何艱難生存的時候,要淚奔也就很自然了。

格林不愧是狼王的兒子,十分聰明,有它獨特的'地方。

小時候會開電視選頻道,從電視學習抓魚;

在草原跟狗混在一齊的時候,居然學會狗叫,以至於要加入狼羣太緊張了,打招呼先叫出聲的居然是“汪汪”;

願意和它的人類媽媽一齊唱《傳奇》,真的有看到它在樂;“媽媽”生病的時候,急得不明白怎樣好,只能把它最珍貴的藏在土裏的食物扔進來;

大雪封路,人類的糧食告急,先“借用”了格林的私家珍藏,格林一下就發覺了,人以為格林下次再藏食物肯定得換地方了,但是下次,冬天食物那麼緊缺,格林還是“藏”在了老地方,並往房子這邊看了一眼,告訴他們,還在那裏好找;

“媽媽”腳崴了走不了路,用嘴叼着牧民的馬的韁繩,花了四十分鐘的時間去牽馬回來讓“媽媽”坐,即使這是一個有意為之的鏡頭(因為男主能夠打電話,能夠找牧民來幫忙,都比這個快速有效),但這還是一個雋永的畫面,會長久地留存在觀眾的腦海裏。

其實在草原上要救助的狼、更可憐的狼多的是;想想那620頭不能冥目的狼吧,只是格林讓男主、女主遇見了;這部片子也沒有更深的好處,就是為了紀念已經加入狼羣、也隨時能夠被壞人抓捕的格林,“雖然活着很重要,但是自由更重要”,是狼就得用狼的方式活一場。

自然界為生存的殺戮是自然的規則,“不是我想殺你,而是我要活”,但是人類的那種無明的沖天慾望真是罪惡滔天,但是個人是無力去改變的,只有做好你自己,控制好你的慾望,並像動物那樣真實地活着。

最後説芊芊觀影的狀況。

嚎啕大哭三四次,流淚數次,我最後都驚着了,不明白為什麼要哭,一個很小的分別,她都能涕淚四流。

出了影院問她,覺得電影好看嗎?她説,“不好看,太讓人感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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