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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的起源》初中讀後感(精選5篇)

《品牌的起源》初中讀後感(精選5篇)

當賞讀完一本名著後,相信你心中會有不少感想,需要好好地就所收穫的東西寫一篇讀後感了。是不是無從下筆、沒有頭緒?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品牌的起源》初中讀後感(精選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品牌的起源》初中讀後感(精選5篇)

《品牌的起源》初中讀後感1

大概花了4個小時看完了《品牌的起源》這本書,和前一本書《定位》一樣,這本書也比較易讀。不同的是,這本書與達爾文的《物種起源》牢牢相關聯。進化、分化是趨勢,而融合肯定是錯誤的方向。但是人們總是狂熱地喜歡融合。

總體説,我最大的印象就是淺。淺並不代表淺薄,是通俗易懂,用達爾文的生物起源理論和大量的事實案例作為論據進行論證。品牌的起源源自品類的分化,每出現一個品類,就會產生一個品牌趁機佔據消費者的心智。

此外,也討論了第二品牌的生存之道,不是效仿第一品牌,而是成為第一品牌的反面。還有騎牆派是最不安全的行為。騎牆派是我提的。我對這部分非常感興趣。這部分主要來自文章第10章,“消失環節的奧祕”。消失環節是指,在進化中,從猿到人,應該有一個猿人的存在,而在現實的古蹟發掘中,並沒有這樣的遺蹟。作者傾向於認為,在最初的那個節點就開始了猿和人的兩條分支。但是,在現實的商業環境中,會有很多類似於猿人這樣的“中間產品”被創造出來,而這樣的中間產品會很受創造公司的喜愛,而事實上,這些產品往往很短命,熱銷但依然短命。典型的例子是蘋果的麥金塔,“麥金塔試圖一次掛在兩個分支上,就陷入了‘泥濘的中間地帶’。沒有其他任何個人電腦比麥金塔得到更多的好評,但這個品牌的市場份額卻只有3%。”兩者皆有往往一個都無。但是“兩者皆有”總給人很大的安全感。

市場營銷總是可以和心理學緊密結合。但是除了佔領心智,作者很少提及心理。比如,在我看來,既然大量的案例證明融合不是趨勢,為什麼人們依然狂熱地喜歡融合。“兩者皆佔”的安全感需求使得人們對於“泥濘的中間地帶”前仆後繼。

對於有些商業案例,作者基於當時的市場形式判斷,在現在看來並不準確。比如對於手機市場的分析,他認為的手機市場的分支,以及對諾基亞的推崇。如果從手機的角度來看,是一種融合的勝利嗎?按照目前的趨勢來看,跨界是融合的另外一種表現形式。而從《人類簡史》的角度,融合也是最終的趨勢。

所以,雖然這本書有很多真知灼見,也有大量的案例支撐。但是有很大的可能是隨着整個科技的發展,商業模式都產生了顛覆。以前的那些商業理論是不是都行不通了?

《品牌的起源》初中讀後感2

如果你看過定位系列的書,講真,這本收官之作並沒有太令人surprise的地方。如果恰好沒看過,個人感覺那可以省些時間省些錢,看這一本基本上就大差不差了。

《品牌的起源》的起源是《物種起源》的生物學(為毛最近幾年這個學科本身不咋地,其他學科倒是紛紛來借鑑類比)和里斯自己的《定位》理論源頭。梳理幾個核心概念:

1.物種向前發展的兩大技能:分化&進化。

據説愚蠢的人類普遍喜歡進化這個看上去屌炸天的概念,畢竟從小我們看的從猴子到人的‘人類簡史”圖是多麼的深入人心。而少有人會關注其中作者認為更為重要的一個概念即分化。而對應到品牌建設領域,分化就是更上一層的品類選擇,而進化則是一個品牌的自我修養了。作者認為,一個品牌操盤手,不要一上來就想着品牌應該怎樣怎樣,而是先想清楚品牌應該去佔據哪個品類,或者説去創造哪個品類。好吧,作為一條創業狗,我嚴重表示苟同。而這個觀點也是和定位系列中他們不厭其煩的強調“第一”不謀而合。當然,作為在一個苟延殘喘的米國老品牌打過工的loser,這一點基本不適用於老品牌,如果不巧你既不是操盤手,也沒有一個長腦子又謙遜的大boss,你還是乖乖的研究下品牌的進化吧。至於怎麼進化作者在這書中沒咋多説,我也只能默默的説,大家好自為之吧。。這兩個概念總結一句話:以品類來思考,以品牌來表達。

2.物種向前發展的一大誘惑:融合。

按作者的意思,融合這概念有點衣冠禽獸的感覺。看上去高大上,簡直就是完美,實際上卻是一個個的大坑。在這一塊作者真是毫不吝惜筆墨不顧及環保事業發展黑了一大批米國老品牌,什麼通訊領域的,汽車領域的甚至連瑞士軍刀都被黑了一遍,關於這一點,我想樂視是絕不趕苟同的:咱們有錢,先幹着怕啥。看上去樂視也挺好,我也買了人家一台電視和幾個會員了。不過説回來,好像也只有電視相關的。至於樂視的手機,自行車,汽車啥的',咱們還是當個吃瓜羣眾吧。其實這類故事在中美兩國之間差異化很大,尤其是互聯網公司,米國人民一定深受里斯老先生的近距離教誨,所以特別喜歡一個品牌就在一個領域鑽牛角尖,比如fb就只搞一個im,岔道搞了個手機立馬自己拍死再也不提。微軟再牛也是中間不知道哪個ceo腦子被門夾了想去賣手機不好好做軟件,不過即使這樣,人家的手機也不叫微軟,人家的遊戲機也是個獨立的品牌。中國這邊就比較喜歡一家獨大,bat三位爸爸一天到晚佈局這佈局那,只想説,幸好微信不叫騰訊微信,而叫做微信,天貓不叫淘寶商城而改成了天貓。

關於以融合為指導思想的品牌,作者有句重複了不下10次的話:融合有三個特徵:

1)它能抓到顧客和傳媒的想象力,看上去很有市場。

2)它最後只佔很小的市場份額。

3)它最主要的好處就是(看上去)方便。

3.戰場所在地:消費者心智。

這個一以貫之,從定位到起源都在講這個,作者很好的符合了《烏合之眾》裏的理論:重複重複再重複!當然,作為用理論哺育了全球那麼多營銷從業人員的老教主,里斯和他女兒還是給出了一些可供實戰用的乾貨的。比如你創業你就去佔領一個新品類,並且一定要取兩個名字,一個品牌名,一個品類名,不要把品牌名取得跟品類名一樣,很多品牌代表了一個品類的故事是結果而不是原因。比如作為已經不是品類老大了,那你趕緊認慫,當個老二再説,當老二你也別和老大硬碰硬,你就從老大的對立面走起。就像營銷理論這個領域老大是里斯,其他專家要想出頭就得換個角度,比如我們就不細分,我們就是針對所有人,滿足所有人的所有需求才夠本之類的。再比如你要是已經是一個快成雞肋的品牌,那作者建議你趕緊拿起剪刀給自己的品牌好好修剪一下,或許還有希望,比如某些法國米國護膚品牌就不要老想着20到80的女人生意都做,補水到抗老的功能都做,彩粧和洗髮水都做。你當女人的錢那麼好騙麼。

最後還是要説一句,在品牌建設這個工種裏面,amazing的事情都是執行團隊做出來的,至於這些amazing除了刷個公司朋友圈之外還有沒有價值,老闆們,好自為之啊!

《品牌的起源》初中讀後感3

按照《品牌的起源》書裏裏斯的觀點,品牌的發展其實就如生物進化論一樣,樹由一個枝幹生長出其他的分支,而且,只有不斷分化,而極少產生融合。

創建品牌最好的方法,就是在客户的心目中找一塊淨土,發展新的品類,樹立你自己的“第一”,其實,這個觀點,説白了,就是要讓自己個性鮮明,有特色,有標籤,這樣人們才能給你一個定義,才能在某一個領域佔領頭籌。

不要指望可以橫跨兩端,你看到高檔品牌中(勞斯萊斯,星巴克),也看到低端品牌中(沃爾瑪)他們都發展的不錯,於是像蘋果這樣的高端品牌手機也發展出IPHONE5S,5C,分別給高端客户跟低端客户,可問題是結果呢?結果5C雖然配置稍顯地端,從性價比而言,無論如何都高於5S的,但人們就是選擇了5S。

最終5C消亡,因為蘋果在人們心目中,就是高端手機,不要試圖去玩弄客户心目中的定義,這是你一旦確立就無法更改的。品類有生有死,就像萬物有生無窮迴圈。如果你的品類你的品牌走到了盡頭,就像柯達,你不應該試着挽回品牌,而應該第一時間,試着挽回公司,創建一個新的符合大眾口味的品牌,儘管這樣很難。

《品牌的起源》初中讀後感4

閉上眼睛,能夠進入你內心的品牌能夠數出多少?這是企業發展中最切實的落腳點,即能否將企業自身的品牌做到深入人心。但是從企業本身的發展來説,到底應該如何創立品牌,如何對自身的品牌進行營銷,這不僅是學問而且是科學。如果一個企業對於品牌的來源都無從知曉,那必然會在茫茫的海洋中裹足不前。著名營銷大師艾·里斯《品牌的起源》可謂業界的巔峯作品,不僅觀點新穎,更可貴的是作者本身就是從事營銷的專家,有着對品牌的切身體會。從自身的經驗出發,能夠得出更加“接地氣”的理論成果,探究出品牌的前世今生。

嚴格意義上説,《品牌的起源》最早問世是在2004年,在美國出版。而相距近十年之後的重新出版,且是在中國大陸。這樣的時間交錯上會有很多滯後的感覺,尤其是那些現實中的案例可能已經過時。這對於書籍的修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確保其案例的新穎成為書籍出版過程中一個不可忽視的環節。對於作者而言,已故管理學宗師彼得·德魯克所言,偉大的人物無不天生具有使命感。1950年艾.里斯先生進入GE開始其營銷生涯起,“尋找和探索關於營銷和建立品牌的基本法則”就成為他心中的使命。直到在本書中,里斯先生開門見山地指出“這是我最重要的一本著作”。他指出,營銷和創建品牌的法則隱喻於生物學的奠基之作《物種起源》一書中,物種起源為品牌的建立提供了最好的模型。

由此不難看出,作者對於品牌的定義以及創建理念都是來源於達爾文的《物種起源》啟示,而後人也將其視作營銷達爾文主義的鼻祖。在他的書中,將品牌的起源歸結於分化,將品牌的創造歸結於從品類開始。所以,分化、品類、品牌也就成為該書中具有特殊意義的詞彙。分化來源於達爾文《物種起源》中對於生物進化的理解,“生命的大樹”被作者沿用在品牌的創立過程中,從現有的枝椏上不斷分化出新的枝椏,那就是品牌的過程。而品類更是至關重要,比如你想到涼茶,第一印象應該是王老吉,這就是成功的品牌。如果沒有品類的繁榮和分化,那就必然沒有品牌的興旺發達,因為品類乃是品牌存在的現實土壤。

而對於品牌的創立過程,無疑也充滿了廣告與營銷的衝突。這又與作者在《廣告的沒落,營銷的崛起》中描述的一致,廣告僅僅是在品牌建立之後的維護而不是建立品牌的必要條件。企業創建品牌的正道是把握分化趨勢,創新品類,創建新品牌,發展品類,壯大品牌,以多品牌駕御多品類,最終形成品牌大樹。所以,從這個意義上説,《品牌的起源》其實是以營銷達爾文主義的哲學宣告了品牌神創論的終結,打破了品牌神創論的神話。品牌神創論往往認為品牌的創立來自於個人的靈感以及藝術的創作過程,這種觀點和人類的起源上神創論有異曲同工之處。好在《品牌的起源》為代表的營銷達爾文主義徹底為品牌神創論畫上了休止符。

另外,作者在品牌的起源以及解説之後,還有一個更為值得注意的觀點,那就是所謂的“樹立敵人”的過程。他一針見血地指出,確保公司朝正確方向發展的最好的方法就是,先確立敵人,然後把目光投向敵人,並確保你的每個行動都會削弱敵人的地位。因為確立一個敵人幾乎和開創一個新品類同樣重要。任何品類除非有一個敵人,否則就無法成功。任何新品牌除非有一個敵人,否則也無法成功。世界上到處都是沒什麼成就的發明,因為它們沒有敵人。它們僅僅是有趣的概念,但在顧客的心智中找不到位置。正如作者所言,“這是我最重要的一本著作”,相信也能夠帶給所有的讀者以及企業煥然一新的感覺,成為品牌領域內的“聖經”。

《品牌的起源》初中讀後感5

應該按理説讀里斯的書的話應該從他的經典之作《定位》讀起,而這次是我第一次讀里斯的書——《品牌的起源》。

書中里斯談到的核心問題主要是“融合與分化”、“品類與品牌”。

達爾文的進化論是他的思想基礎,里斯指出市場發展的動力是“分化”(當然其中伴隨着調整式的進化),而不是融合。融合抓住的是人們的想象力,更多的是其便利性驅動的,而“分化”更能進入人們的“心智”。但是“融合”一詞被媒體誇得天花亂墜,現實大都表明融合是不對的,只會模糊人們原有對品牌的心智,經理人還是力棒“融合”,因為在字面層上體現出來的是功能強大、實力強大,不過長遠看商業規律體現出來的不是整體大於部分,而是部分大於整體,要延伸產品線,必須增加區隔、形成新品類,推出新品牌。里斯更推崇多品牌戰略。

不是品牌驅動品類,而是品類驅動品牌。人們思考的是品類,然而表達出來的是品牌。要創建一個品牌,實質是創建心智,一個新品牌需要打入已存在的品類是很難的,必須要做已有品牌的對立面,區隔越明顯越好,否則,人們對此新品牌的心智實質是在轉移到此品類主導品牌的心智中。最好、最成功的品牌戰略,里斯認為是開闢一個新品類,使品牌成為這個品類的第一,使品牌與品類鎖在一起,新品類的開闢要以原有品類為敵人,並且新品類的開闢是個緩慢的過程,應該像飛機起飛的過程、蓄勢而飛,公關手段在其中很重要。

企業的發展要學會修剪、不要被“融合”的概念迷惑,要把握好分化的規律,不要以為什麼都做就能獲得更大的市場份額,要擴大所謂是市場,不是延伸,而是分化。品牌發展賭的不是數量,而是消費者的心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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