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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愈《獲麟解》

韓愈《獲麟解》

韓愈的《獲麟解》雖然只有一百八十八字,卻正反立論,曲折反覆,寓意深遠,讀來令人感慨萬千。

獲麟解

作者:(唐)韓愈

麟之為靈①,昭昭也②。詠於《詩》③,書於《春秋》④,雜出於傳記百家之書,雖婦人小子,皆知其為祥⑤也。

然麟之為物,不畜於家⑥,不恆有於天下⑦。其為形也不類⑧,非若馬、牛、犬、豕、豺、狼、麋、鹿然。然則雖有麟,不可知其為麟也。角者吾知其為午,鬣者吾知其為馬⑨,犬、豕、豺、狼、麋、鹿吾知其為犬、豕、豺、狼、麇、鹿,惟麟也不可知。不可知,則其謂之不祥也亦宜。

雖然,麟之出,必有聖人在乎位,麟為聖人出也。聖人者必知麟,麟之果不為不祥也。

又曰:麟之所以為麟者,以德不以形。若麟之出不待聖人,則謂之不祥也亦宜。

【註釋】

①麟:傳説中的獸名。似鹿而大,牛尾。馬蹄,有一角。靈:靈異。

②昭:明白。

③《詩》:《詩經》,我國最早的一部詩歌總集。其中《國風·周南》中有《麟之趾》一篇。

④《春秋》:《春秋·哀公十四年》記載:“西狩於大野……獲麟。”,傳説孔子作《春秋》,因此絕筆。

⑤祥:吉祥或兇險的預兆,又專指吉兆,引申為吉祥。

⑥畜:養。

⑦恆:常。

⑧不類:不像,不相似。

⑨鬣(liè):某些哺乳動物頸上生長的又長又密的`毛。

【譯文】

麒麟是靈獸,這是十分明顯的事。《詩經》詠頌它,《春秋》裏記載着它,它還出現在眾多的雜記、傳記之類的書中。連婦女和小孩都知道它是吉祥的象徵。但是麒麟雖然是吉祥的象徵,但是不能養在家裏,天下也不常見。麒麟的外形也不為人所辨識,(它的外形)不像馬、狗、豬、豺、狼、麋、鹿。既然這樣,雖然有麒麟出現在人間,一般人也不知道這是麒麟。看到它的角,就以為它是牛;看到它鬣毛,就以為它是馬;看到它像狗、豬、豺狼、麋鹿,就以為它是狗、豬、豺狼、麋鹿。不能辨識麒麟,則看見麒麟的時候,説它是不祥之物也可以。雖然,麒麟出現之時,天下一定有聖人在。聖人就一定能夠辨識麒麟。麒麟果然不是不祥之物。有人説:“麒麟之所以是麒麟,是因為它注重的是德行而不是外表。如果麒麟出現在聖人不在的時候,那麼麒麟不被人所知道,被視為不祥之物也是理所當然的。

【題解】

《春秋·魯哀公十四年》:麟見於郊,為叔孫氏之車子鉏(chú)商所獲,折前左足,載以歸。叔孫以為不祥,棄之郭外。孔子往觀之,曰:“麟也。何為乎來哉?”反袂拭面,涕泣沾襟,曰:“吾道窮矣。”因著《春秋》,書“西狩獲麟”,為之絕筆。文公感其事,故作是解。

【解析】

此文公借題自寫,有如龍、馬之説。且文凡四轉折,矯變不測,如生龍活虎,可為平鈍者藥石。凡文,斷無無故而作者,文公之人與文,真所謂祥麟威風,爭先睹之者。此必是下第,人不知其文,或以無人薦之,故有感而作此。不然,不病而呻,不哀而淚,吾所未見也。唐荊川曰:以 “祥”、“不祥”三字作眼目。《輯注》評:前以知論麟之祥不祥,謂之不祥者,人之咎也,麟無與焉;後以德論麟之祥不祥,謂之不祥者,麟之咎也,人何責焉。四段歸重末段,人不知麟,我偏責麟。明是翻案文字,而公之用意深遠矣。

拓展閲讀:韓愈生平介紹

韓愈(768—824),字退之,河內河陽(今河南孟縣)人。祖藉昌黎(今河北通縣),每自稱昌黎韓愈,所以世稱韓昌黎。唐德宗貞元八年(792)進士,貞元末,任監察御史,因上書言事,得罪當權者,被貶為陽山(今廣東陽山縣)令。憲宗時,他隨宰相裴度平定淮西之亂,升任刑部侍郎,因上疏反對迎佛骨,被貶為潮州(今廣東潮州)刺史。穆宗時,官至吏部侍郎。

韓愈和柳宗元同是古文運動的倡導者。他主張繼承先秦兩漢散文的傳統,反對六朝以來講究聲律、對仗而忽視內容的駢體文,提倡散體,他主張文學的語言要“詞必己出”,“唯陳言之務去”,對散文的發展起了一定的積極作用。其文各體兼長,遒勁有力,條理暢達,語言精煉,為司馬遷以後文學史上傑出的散文家之一。

韓愈的詩歌也有特點,氣勢壯闊,筆力雄健,力求新奇,自成一家。他開了“以文為詩”的風氣,對後來的宋詩影響很大。但有些詩流於險怪,是其缺點。有《昌黎先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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