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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安全防範的應急預案(精選6篇)

學校安全防範的應急預案(精選6篇)

在學習、工作乃至生活中,有時會出現一些不在自己預料之中的事件,為了降低事故後果,就有必要提前進行細緻的應急預案准備工作。應急預案應該怎麼編制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學校安全防範的應急預案(精選6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學校安全防範的應急預案(精選6篇)

學校安全防範的應急預案1

為了加強和改進學校安全工作,保障全校師生員工健康、平安地學習、工作、生活,防範師生安全事故發生,並能快速、及時、妥善處理突發的安全事故,切實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級有關要求及有關法律法規,從我校實際出發,特制定本預案。

一、成立安全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全面負責校園安全工作(校園安全第一責任人)

副組長:具體負責校園安全工作(校園安全直接責任人)

副組長:負責法制宣傳教育以及協助校長負責校園(派出所所長)安全工作;

成員:教務、德育、總務主任,各班班主任

二、主要職責

1、組長負責召集領導小組會議,部署處置工作,安排、檢查落實學校交通安全重大事宜。

2、副組長負責學校安全應急預案的落實情況,處理突發交通安全事故,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3、領導小組成員具體負責學校各年級、各部門突發安全事故的處理、監控、報告等事宜,並保證領導小組指令的暢通。做好安全工作的宣傳、教育、落實、檢查、處理等,把安全事故減少到最低限度。

三、現場指揮系統

日常安全工作由校長負總責,各主管領導各負其責,協調各部門統一行動。突發事件的臨時指揮實行值班制度,即值班行政領導負責,再逐層報告。

四、突發事件逐層報告制度

值班人員——>安全員——>校長——>中心校——>教育局——>

安全工作聯絡電話:

中心校:教育局:火警:119

派出所:急救中心:120防疫站:

五、應急措施

1、每天保證學校門口有校領導和教師值班。星期五放學時待全部學生離校方可下班。若在校門口學生髮生交通事故,由帶值班領導負責處理,班主任把學生送往醫院,同時通知其家長,並及時報警。

2、學生上下樓梯,在各個樓梯口由區域指定教師看護。若學生髮生擁擠踩傷事件,看護教師立即制止全體學生原地不動,通知值周員、班主任救護踩傷學生。值班領導派人把受傷學生送往醫院,教導主任、班主任教師負責疏散樓梯內學生。

3、各班選出一名交通安全監督員,每日在教室、班級門口樓道內檢查,制止不安全行為。

4、學生有病有事須請假,無故不到者必須在1小時內上報學校。若查實學生離家出走或被壞人控制,由班主任通知家長,校長該報案的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5、學生碰傷、撞傷後,任課教師必須立即送醫院治療,及時通知學生家長,上報學校值班領導,按《學生傷害處理辦法》條例迅速處理。

6、學生上操及集會安全由體育老師負責,下操及散會時學生回班由班主任負責依規定順序排隊回班。

7、室內用電及電器安全由總務主任每週檢查一次,教學設施“誰主管,誰負責”,每月檢查一次。若因用電等原因引起火災,總務主任立即切斷電源,撥打119報警。領導小組分樓層、班主任教師迅速進班組織學生按規定樓梯口下樓疏散。

8、實行安全事件報告制度和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六、宣傳教育,確保安全

1、認真落實“教育在先,預防在前”的工作原則,牢固樹立安全意識,提高防範和救護措能力。

2、利用國旗下講話、主題班隊會、黑板報、健康教育課等多種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3、定期舉行全校性的安全教育報告會。

4、領導小組、少先隊要經常開展豐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動,讓學生學會生存,掌握自救本領。

5、安全教育滲透到各科教學之中,時時講,事事講。

總之,安全工作重於泰山,全體教職工必須高度重視安全工作,若因工作失職造成安全事故的,將直接追究有關人員責任,按學校規定嚴肅處理。

學校安全防範的應急預案2

為了貫徹落實教委的學校安全工作意見,及時、妥善地處置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我校決定進一步完善“信息暢通、反應快捷、處置有方、責任明確”的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應急機制,保障師生生命與財產安全,建設和諧校園,保障學校正常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的宗旨,堅持師生生命安全高於一切的原則,務本求實,明確責任。同時,堅持“預防為主、積極處置”的方針,盡一切努力杜絕校園內消防、飲食、治安等方面突發事件的發生,以創建和諧校園為宗旨,建立學校安全應急處理機制,迅速、及時、積極地開展各項處置工作,切實維護教育穩定和校園安定。

二、工作目標

1.牢固樹立安全責任意識,切實提高師生員工的安全自我防護能力。

2.完善安全規章制度,做到早防範、早處置。

3.建立快速應急機制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採取有效和果斷的措施,確保校園正常秩序。

三、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師生生命安全高於一切的原則和穩定壓倒一切的原則。

2.堅持領導有力,組織嚴密,制度落實,責任到崗,預防為先,反應迅速,處理得當的原則。

四、組織管理

1.成立校園安全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加強對校園突發事件的組織、協調和處置。組成人員為:

組長:副組長:成員:

2.主要職責

⑴部署處置安全防範工作,安排、檢查落實學校安全重大事項。

⑵啟動應急預案,應對突發安全事故。

⑶指導、協調學校突發安全事故的處理、監控、報告等。

五、主要處置措施

1.校園突發事件發生,立即啟動安全應急預案。

2.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情況,請求上級幫助指導。

3.與駐地公安部門説明情況,請求配合學校做好校園秩序的穩定工作。

4.召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教師會議,通報情況、穩定人心。

5.確定專人組織調查,保留第一手資料(原始記錄),保護現場或保留物樣,不擅自為事故定性,並寫出事故報告,分別報送相關領導和部門。

6.召開學生會議,通報事件經過,並進行安全再教育,做好事故後校園穩定和秩序維護工作。

7.專人負責接待家長,召開家長會,通報事件經過,穩定家長情緒,必要時做好與家長單位的聯繫工作。

8.學校全體教師必須堅守各自崗位,未經允許,不得擅自發布誤導信息,共同做好維護穩定工作。

9.結合學校實際擬訂突發事件的具體處置事宜,包括食物中毒、火災、校園教育活動或組織集體活動突發傷亡事件、入校入侵、學生個人突發事件、交通、自然災害等事件的處理辦法。

六、校園安全應急預案

(一)教學活動安全應急預案

1.教學活動期間發生各種危害學生羣體或個人的險情時,責任人要在進行必要緊急處置的同時,在第一時間將險情、問題和困難迅速報告學校領導,學校要及時上報相關領導。

2.平時要加強校園安全知識的學習和宣傳,要制定學生逃生的疏散路線,每學年要演習一次以上。做到師生都要熟悉緊急疏散路線,險情發生時有組織、有秩序的做好緊急疏散。

3.相關責任人要熟悉教學安全的防範措施和安全器材放置位置及使用方法。

4.相關責任人要及時發現和排除責任區內的安全隱患。險情發生時做好切斷電源等工作。

5.險情發生時,主要責任人必須在最短的時間內趕到出險地點,親臨處置和指揮。

(二)學生活動安全應急預案

班級組織20人以上活動的要向學校報上級,未經審批的活動不準進行;學校組織20人以上的外出活動,要報校長批准,並有活動負責人作出《安全預案》;凡全校性活動,申報的《安全預案》要經校長審批。

學校安全防範的應急預案3

為了加強學校冬季安全工作,保障全校師生員工的安全,打造和諧校園,防範當前大風雨雪天氣安全事故的發生,並能快速、及時、妥善的處理突發事件。根據教育局文件精神和我校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學校大風雨雪天氣安全領導小組

組長:張新民全面負責校園雨雪天氣安全工作,校園安全第一責任人。

副組長:

成員:

二、安全工作措施

1、當天值班人員、班主任要求全部到崗,早晨7:00到校,放學時到達學校大門口,引導學生安全有序進入、離開學校。

2、安全領導小組有關人員及時到崗,遇到雨雪天氣時應提前通知各年級學生提前放學或者延遲上學,並在大門口引導學生安全離開學校。

3、學校政教處要及時通過學校廣播,提醒學生嚴禁追逐打鬧、嚴禁向同學、宣傳欄亂扔雪球,確保課間活動安全。

4、課間時間,學校政教處值班人員在校園,班主任在教室,要加強巡視,維持正常的秩序。

5、需要緊急疏散時,班主任老師要盡職盡責,確保本班學生安全有序離開班級。

6、各班主任要利用電話、校信通等方式,請家長教育孩子不要提前到校,在上下學途中注意安全,確保上下學途中不出意外。

7、安全領導小組組織人員清掃校園內的積雪,以教學部和處、室為單位,劃分責任區域,要求按時完成清掃任務。對校園校舍安全隱患及時進行排查,發現問題立即上報,及時整改。

8、未盡事宜,以緊急通知為準。

學校安全防範的應急預案4

校園突發事件是指發生在校園內外由本校師生員工實施或以其為侵害對象的涉及破壞社會和校園秩序並造成人身財產嚴重損害的突發公共事件,具有難以預見、處置緊迫、危害嚴重和影響廣泛的特點。

事實證明,及時的搶救,會使事故造成的損失、傷害程度降低到最低限度。

為了確保學校師生生命與財產安全、校舍及設備設施安全,建設和諧校園,保障學校正常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及時、妥善地處置學校突發安全事故,建立“信息暢通、反應快捷、處置有方、責任明確”的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應急機制。根據有關法規、政策,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健全安全組織領導機構:

組長:潘振民全面負責安全工作

副組長:林俊勝負責活動、傳染性疾病、食物中毒安全工作

鄭濱負責防火、防災、固定資產安全工作

焦國新負責治安保衞安全工作

學校其他成員工作職責

班主任負責各班級學生教學及活動安全工作任課老師負責班級教學活動安全工作

門衞值班負責校園校產的安全工作

二、現場指揮系統

1、突發事件的指揮

由校長負總責,各主管各負其責,協調各有關人員統一行動。

2、突發事件逐層報告制度

班主任→主管負責人→校長→中心學校辦公室→教育局

(一)傳染性疾病應急預案

1、學生或教師在家中出現非典、肝炎、風疹、流腦、麻疹、流感等傳染性疾病,應及時就醫並向學校報告,不得帶病上學、上班。經醫院診斷排除傳染病後才能回校上課、上班。

2、學生或教師在校內出現傳染病,要求其立即戴防護口罩、手套,到學校隔離室,請醫務人員作初步檢查,需轉醫院治療的立即轉傳染病醫院。學生出現傳染病症的,班主任要立即通知其家長,由家長陪同去醫院,家長不能到校的,由班主任老師護送去醫院(護送人員要穿防護服、戴口罩、手套)。如果是本校教師出現傳染病,也要戴防護口罩、手套。初步檢查是傳染病的立即轉送定點醫院並通知其家屬,家屬不能到校的由校領導及工作人員護送去醫院(護送人員都要穿好防護服、戴口罩、手套)

3、在校內發現傳染病的學生或教師,學校應急小組立即親臨現場指揮,在第一時間內選用學校隔離室進行隔離觀察。並馬上打“120”急救電話,送定點醫院就診。

4、學校對傳染病病人所在的班級教室或辦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場

所進行消毒,對與傳染病人密切接觸的學生、教師進行隔離觀察。防止疫情擴散,迅速切斷感染源。

5、傳染病人在醫院接受治療時,禁止任何同學、同事前往探望。

6、學校領導發現傳染病人後,迅速向全體師生公佈疫情感染源及其採取的防護措施,讓廣大師生了解情況,安定人心,維護學校穩定,樹立戰勝傳染病的信念。

(二)防火工作應急預案

A、一旦發現火險的應急預案

1、發生火險時應及時搶救,使火險消滅在萌芽狀態。

2、如不能及時撲滅,要及時通知周圍的師生共同救火。與此同時,立即報告校級領導。

3、樓內發生火災時應立即打開樓房的所有大門。

4、值班人員和各部位負責人要在最短的時間內到達現場,組織人員疏散。

B、報告程序

1、學校各部位發生火險,在及時搶救的同時,立即報告學校領導。學校值班領導在立即到達現場組織指揮疏散,組織撲救並視情況決定是否報119。

2、對小的火險及時撲救了的,學校要在次日向上級單位彙報;對比較大的火災要在組織搶救的同時立即向中心學校辦公室彙報,並撥打119報警電話撲救。

C、責任追究

發生了火險,在及時組織搶救消滅火險後,及時分析查找原因。對直接責任人要根據責任大小分別給予批評,罰款、處分等措施並在全校通報,以便吸取教訓。

(三)食物中毒應急預案

學校本着對學生和教師的身體健康負責的目的出發,在加強學校常規管理的同時,加強食品工作管理,一旦發生學生非正常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立即採取以下措施:

1、視情況在最短的時間內向中心學校辦公室和塔洋衞生院報告。

2、積極配合協助衞生機構救助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現場。

4、配合衞生部門進行調查,按衞生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5、落實衞生部門要求採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範圍。

(四)發生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1、自然災害造成建築物倒塌,事故現場的教師一邊指揮學生進行緊急疏散,一邊以最快的速度將發生事故的信息傳遞到指揮機構

2、指揮機構人員馬上按工作指責到現場指揮全校師生進行緊急疏散,具體如下:

(1)全校用高音喇叭進行現場指揮疏散。

(2)各班班主任、教師立即到班指揮學生按確定的逃生路線進行緊急疏散。

(五)學校治安保衞應急預案

A、採取措施,堵塞漏洞

1、針對學校存在的治安不安全隱患採取以下措施解決:

2、學校定期召開學生、教師大會,對安全提出要求,邀請法制部門講法制課,增強師生的法律意識。

3、制定嚴格的規章制度,對學生提出具體的要求,如不得攜帶凶器等。

4、發揮班主任、學生幹部作用,對學生進行深入細緻的工作,發現學生之間的矛盾及時做工作。

5、嚴格值班制度,加強檢查,堵塞漏洞。

B、對發生治安問題的預案

1、校內發現不良分子襲擊、行兇、行竊、鬥毆,先制止、制服,為防不測,同時撥打“110”報警。

2、學生髮生羣毆事件後,班主任、教師、學生幹部要立即報告學校值班領導,學校值班幹部要迅速到達現場制止。

3、對有社會人員參與打羣架的,制止後仍不聽的,經領導決定立即撥打110報案。

4、對被打傷學生,首先到塔洋衞生院治療,醫治不了的及時送市

學校安全防範的應急預案5

一、活動目的:

通過本節課的學習讓學生充分了解了解觸電的原因,掌握安全用電的原則。提高學生的自救意識。

二、活動內容:

學習安全用電的基本知識,自救逃生方法和急救措施。

三、活動重點:

瞭解觸電的原因、觸電的形式提高安全用電意識。

下面,我們先來學習安全用電的基本知識與自救的逃生方法。

四、活動時間:XX年3月25日

(一)觸電及觸電的危險。

人體是導體,當人體上加有電壓時,就會有電流通過人體。當通過人體的電流很小時,人沒有感知;當通過人體的電流稍大,人就會有“麻電”的`感覺,當這電流達到8~10mA時,人就很難擺脱電壓,形成了危險的觸電事故,當這電流達到100mA時,在很短時間內就會使人窒息、心跳停止。所以當加在人體上的電壓大到一定數值時,就發生觸電事故。

通常情況下,不高於36V的電壓對人是安全的,稱為安全電壓。

照明用電的火線與零線之間的電壓是220V,絕不能同時接觸火線與零線。零線是接地的,所以火線與大地之間的電壓也是220V,一定不能在與大地連通的情況下接觸火線。

(二)幾種觸電類型。

(1)家庭電路中的觸電:人接觸了火線與零線或火線與大地。

①人誤與火線接觸的原因。

a、火線的絕緣皮破壞,其裸露處直接接觸了人體,或接觸了其它導體,間接接觸了人體。

b、潮濕的空氣導電、不純的水導電——濕手觸開關或浴室觸電。

c、電器外殼未按要求接地,其內部火線外皮破壞接觸了外殼。

d、零線與前面接地部分斷開以後,與電器連接的原零線部分通過電器與火線連通轉化成了火線。

②人自以為與大地絕緣卻實際與地連通的原因。

a、人站在絕緣物體上,卻用手扶牆或其它接地導體或站在地上的人扶他。

b、人站在木桌、木椅上,而木桌、木椅卻因潮濕等原因轉化成為導體。

③避免家庭電路中觸電的注意事項。

a、開關接在火線上,避免打開開關時使零線與接地點斷開。

b、安裝螺口燈的燈口時,火線接中心、零線接外皮。

c、室內電線不要與其它金屬導體接觸,不在電線上晾衣物、掛物品。電線有老化與破損時,要及時修復。

d、電器該接地的地方一定要按要求接地。

e、不用濕手扳開關、換燈泡,插、拔插頭。

f、不站在潮濕的桌椅上接觸火線。

g、接觸電線前,先把總電閘打開,在不得不帶電操作時,要注意與地絕緣,先用測電筆檢測接觸處是否與火線連通,並儘可能單手操作。

(2)高壓觸電。

高壓帶電體不但不能接觸,而且不能靠近。高壓觸電有兩種:

①電弧觸電:人與高壓帶電體距離到一定值時,高壓帶電體與人體之間會發生放電現象,導致觸電。

②跨步電壓觸電:高壓電線落在地面上時,在距高壓線不同距離的點之間存在電壓。人的兩腳間存在足夠大的電壓時,就會發生跨步電壓觸電。

高壓觸電的危險比220伏電壓的觸電更危險,所以看到“高壓危險”的標誌時,一定不能靠近它。室外天線必須遠離高壓線,不能在高壓線附近放風箏、捉蜻蜓、爬電杆等等。

(三)發生觸電事故後的措施

1、如果發現有人觸電了,下列哪些措施是正確的?

A、迅速用手拉觸電人,使他離開電線。

B、用鐵棒把人和電源分開。

C、用乾燥的木棒將人和電源分開。

D、迅速拉開電閘、切斷電源。

E、將觸電人轉移到空氣流通的地方。

F、若停止呼吸,立即進行人工氧合。

通過討論要學生明確:處理觸電事故的原則是儘快使觸電人脱離電源,而避免在處理事故時,不使其他人再觸電,所以A。B兩項是絕對錯誤的。

2、如因電線短路而失火,能否立即用水去滅火?為什麼?

要學生明確:不能,因水可導電,會加重災情。必須迅速切斷電源,用砂土、滅火器撲滅火焰。

(四)安全用電原則

電器設備安裝要符合技術要求。

不接觸高於36V的帶電體。

不靠近高壓帶電體。

不弄濕用電器。

不損壞電器設備中的絕緣體。

五、小結

只要我們處處小心,注意安全,掌握自救、自護的知識,鍛鍊自己自護自救的能力,機智勇敢的處理遇到的各種異常的情況或危險,就能健康地成長。

學校安全防範的應急預案6

一、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

學校停電狀態下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佈置並檢查督促學校停電狀態下的應急處理工作,對重要情況快速反應,及時處置。

組長:

成員:全體教師

二、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與供電部門聯繫,提前掌握停電動向。

2、提前將停電時段通知全校師生(不屬供電系統安排停電的特殊情況除外)。

3、停電時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和人員到達教學樓、食堂、以及學校其它有關部門的相關崗位,採取應對措施。

4、不屬供電系統安排的特殊情況下的緊急停電時,在最短的時間內通知並指揮有關部門和人員到達規定崗位,採取應對措施。

5、遇有意外事故時,根據需要對師生員工進行疏散、援助,並根據事件性質,報請上級部門迅速依法採取緊急措施。

四、部門工作的預見性:

學校各有關科室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對本部門組織或負責的教育教學活動,活動前必須考慮停電狀態下的變更應急辦法。

五、通信聯絡:

停電期間,領導小組聯絡員在其辦公室負責聯絡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必須保證通信聯絡暢通。校內各處室應當根據停電狀態下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做好本部門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配合、服從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的督察和指導,任何人無條件服從學校停電狀態下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作出的決定和命令。

六、應急指揮常規程序:

(一)供電系統安排的停電狀態

1、總務處提前掌握供電系統安排的本校地段的停電時段,並將掌握的情況及時上報校長室。

2、校長及時將停電時段通知校內處室並佈置各處室迅速通知其下屬部門。

3、教導處提前安排並通知有關部門和個人:

(1)停電時段的作息信號的發出辦法;

(2)晚間放學時間的調整情況;

(3)停電時段的課務變更情況。

4、總務處提前安排以下工作:

食堂提前準備好停電時段飯菜,確保在停電狀態下有飯菜供應給師生;

5、晚間停電時段,值班領導必須在校指揮並巡視校園。

6、校長辦公室負責核查、記錄各科室應急處理工作情況。

七、意外事故的處理

停電狀態下發生嚴重意外事故時,應急領導小組成員或知情人員立即向校長回報情況,請示應急辦法,並根據需要對師生員工進行緊急疏散、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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