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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職報告寫作技巧指導

述職報告寫作技巧指導

述職報告寫作技巧篇一:述職報告的寫作技巧

述職報告,是指黨政領導幹部向上級組織人事部門、上級主管部門或所屬幹部職工實事求是地陳述自己在一定時期內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所進行的嚴肅認真的敍述和自我評價的應用文章。

述職報告寫作技巧指導

通過述職報告,能從一個側面瞭解一個領導幹部的進取精神、創新意識、務實作風、領導水平、品行和個性、綜合分析能力、理論和文字水平等。同時,對於促進和監督領導幹部忠於職守、提高水平,對於組織人事部門或上級主管部門正確考核、評價、使用幹部也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根據筆者原在組織部門從事幹部工作所接觸過的領導幹部述職報告看,有些領導幹部沒有掌握好寫述職報告的要領。

據此,筆者就怎樣寫好述職報告談一些個人體會。

一、述職報告的總體結構 述職報告大體由三部分組成: 第一部分是導言。在這部分裏應交代清楚述職者的身份和職責。就是述職者所擔任的職務、任職時間、所分管的工作、崗位職責、工作目標及個人對一定時期(通常為一年)工作的總估價等。 第二部分寫主要表現。這一部分是述職報告的主題和核心。其主要內容應體現德、能、勤、績、廉等。述職者除了對個人的思想政治素質、組織領導能力、工作作風、廉政建設等進行自我評價外,要突出反映個人工作目標完成情況和顯著的政績,從質和量兩個方面加以説明,進行自我評價。 第三部分是結尾。寫存在的主要問題和今後的工作設想、工作目標、擬採取的具體措施和自己的決心。

二、述職報告的寫作要點 要寫好一篇述職報告,必須突出以下重點:

1、要突出“我”字。就是述職報告要以“我”為中心,交代清楚“我”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績。在這些工作和取得的成績中“我”所起的作用,是起出主意當參謀的作用,還是幫助支持他人或部下工作的作用;是起組織協調的作用,還是親自指揮獨立工作的作用。只有講清楚個人所起的作用,才能看出述職者與政績的關係,才能正確評價述職者的功績。

2、要抓住重點。就是要寫所做的主要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績和存在的主要問題,不能面面俱到,把述職報告寫成“流水帳”。力求做到語言精煉、文筆質樸,既言之有物,又簡明扼要。

3、要實事求是。就是寫述職報告必須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述職者無論是談成績還是講問題,都要實事求是,成績要講足,問題要講透,既不誇大,也不縮小。一方面要如實反映情況,尊重客觀事實,另一方面要堅持一分為二,對事物的分析要全面、客觀,不可只強調一面,而忽略了另一面,要原原本本地反映事物的本來面目。

三、寫述職報告應注意的四個問題

1、防止把述職報告寫成“單位工作總結”。述職報告應講自己,講本職工作,要分清哪些屬於單位或別人的工作成績,不能寫;哪些屬於自己的工作成績,應該寫。要注意區分集體領導與個體業績之間的關係,不要過多地講“我們單位”或“我們班子”。

2、防止把述職報告寫成“經驗介紹”。不能光講自己做了哪些工作,獻出了哪些錦囊妙計,取得了哪些成果,被上級組織和領導表彰、推廣、肯定,對存在的不足或問題也要講深講透,不可避重就輕,並從主觀上找原因,擔責任。做到既要報喜,又要報憂,便於上級和羣眾正確評價自己。

3、防止把述職報告寫成“單項成果展”。既要講自己所做的開創性工作以及所取得的成績為單位取得榮譽、地位所起的作用,也要講抓基礎性的工作以及對單位全面建設所做的貢獻。二者不可偏廢。 4、防止把述職報告寫成“思想彙報”。述職報告主要講自己在其位謀其政,如何盡職盡責、忠於職守、履行職責的`情況,不要大談思想認識轉變之類的內容。

述職報告寫作技巧篇二:年終總結及述職報告寫作技巧

(1)總結及述職是指擔任領導職務的幹部或單位負責人,根據制度規定或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向選舉或任命機構、上級領導機關、主管部門以及本單位的幹部職工,陳述本人或單位在一定時間內履行崗位職責情況的書面報告。述職報告,按時間可分為年度報告、階段報告和任期報告;按內容可分為個人報告、集體報告。這一部分力求簡潔明瞭。

(2)主體。這是報告的核心,主要陳述履行職務的情況,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一是任職期間的任務完成情況,取得的主要工作成績;二是存在的問題及經驗教訓;三是今後工作的努力方向、目標或打算。

(3)結尾。一般要求用格式化的習慣語來結束全文,採用謙遜式結尾、總結歸納式結尾或表決心式結尾等形式。

在寫作報告時,要實事求是,嚴肅認真,客觀公正。要注意論斷準確,重點突出,有針對性,既不要脱離自己的職責範圍和工作目標,又要分析概括,不能寫成流水帳;既要突出政績,又要評價正確、適當,不能故意誇大或縮小;缺點和不足的地方也要説夠、説充分。

1.標準要清楚。要圍繞崗位職責和工作目標來講述自己的工作,尤其要體現出個人的作用,不能寫成工作總結。

2.內容要客觀。必須實事求是、客觀實在、全面準確。既要講成績,又要講失誤;既要講優點,又要講不足;既不能誇大成績,也不能迴避問題。只有客觀陳述履行職務的情況,才能有助於上級機關和所屬單位羣眾對自身工作作出全面、準確、客觀的評價。

3.重點要突出。

4.落款。包括署名、成文或述職時間兩種。也可以將署名放在標題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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