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書都 >

實用範文 >論文 >

中國傳統商業道德形成原因探析論文

中國傳統商業道德形成原因探析論文

關鍵詞:傳統商業道德形成原因

中國傳統商業道德形成原因探析論文

摘要:中國商業歷史悠久,傳統商業道德的形成較早。儒家傳統道德觀念的影響是促成中國商業道德形成的重要因素;傳統商業道德的形成是古代商業發展的必然要求;古代商人本身的道德自律也是中國傳統商業道德形成的不可忽視的方面。

中國商業歷史悠久,傳統商業道德隨之而生,並在商業不斷髮展的過程中進一步充實完善,形成了一整套公認的傳統商業道德,影響和制約着古代商人的經營理念和實踐活動,對現代商人的經商活動仍有重要的指導意義。分析中國傳統商業道德形成的原因,對於新時期繼承古代商業道德的優秀特質,並在此基礎上發展成更加優秀的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商業道德,有很強的理論和現實指導意義。

一、儒家傳統道德觀念的影響。

中國傳統商業道德是中國傳統道德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國傳統道德受儒家思想影響最大。在儒家經典的道德設計中,“義”、“信”、“和”的觀念滲透到傳統商業道德中,對傳統商業道德的構架產生了至關重要的影響。

中國古代許多學者對人們追求物質利益的合理性作過充分的肯定,如司馬遷在《史記·貨殖列傳》中作過高度的概括“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逐利的`合理性不容置疑,但這種逐利絕對不是一味地追求利益而漠視一切。“義”作為人生的終極目標和價值取向,無論是其創始人孔子還是承其衣缽的孟子、荀子均對之推崇備至,分別作出了“見利思義”(《論語·憲問》)、“義,人之正路也”(《孟子·離婁上》)以及“先義而後利者榮,先利後義者辱”(《荀子·榮辱》)的闡述,這種傳統的義利觀也深深地影響着商人,歷史上“義商”的出現即為明證。素有“商人鼻祖”之稱的越大夫範茲“富好行其德”,“十九年中,三致千金,再分散與貧交疏昆弟。”(《史記·貨殖列傳》)此乃先義後利之典範。歷史上商人之“義”有時還昇華為強烈的民族責任感及愛國主義精神,春秋時期弦高稿師救國;漢代卜式多次捐金抗匈奴;明清晉商、徽商以及近代大批商人,在國家遭外敵人侵、保家衞國中義舉不斷,將中國傳統商業道德推向了至高的境界,為後世商人致力於慈善公益事業樹立了良好的榜樣。這些行為無不受傳統義利觀的影響。

傳統道德規範之一的“信”是協調和處理傳統人際關係的重要原則。孔子説:“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一也”(《論語·為政》);“民無信不立”(《論語·顏淵》)。孟子説:“是故誠者,天之道也,思誠者,人之道也。”(《孟子·離婁上》)普通人尚且如此,從商業行為中獲利的商人更要講誠信,荀子説:“商賈敦息無詐,則商旅安,貨財通,而國求給矣。”(《荀子·王霸》)在傳統商業道德中,“誠信”無疑被看作是商家的立足之本,是能否經商成功的關鍵要素,這與以契約法律為前提的西方商業文化相比是個較為突出的特點。在中國有一大批儒商憑藉“誠信經商、童史無欺”的經營理念而久負盛名。有“江南藥王”美譽的百年老字號胡慶餘堂的“戒欺”匾,朝着裏面,告誡屬下“凡百貿易均着不得欺字,藥業關係性命,尤為萬不可欺,餘存心濟世。不以劣品弋取厚利,惟願諸君心餘之心,採辦務真,修制務精,不至欺予以欺世人,是則造福冥冥,謂諸君文善為餘謀也可,謂諸君之善自為謀也亦可。”該店由於藥品貨真價實,質量上乘,所以生意興隆,名聞遐邇,深得消費者歡迎。

古人非常重視處理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和”成為傳統文化中人際關係的至高境界。孔子講的“禮之用,和為貴”(《論語·學而》);孟子講的“天時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孟子·公孫丑下》)以及荀子講的“得天時、地利、人和,則百事不廢”(《荀子·王霸》)都是“和”思想的體現。在這樣傳統道德環境影響之下產生的商業道德更加視“和”為根本的經商法則,廣為流傳的生意經如“以和為貴”、“買賣不成仁義在”、“和氣生財”等都是對這一思想的傳承、發揚和具體體現。對商人來説,“和氣”是一種修為,也是經商的一種手段,一定要貫徹在生意的全過程中。商業中的“和”要求商人在與顧客的

商品交易的過程中秉承顧客至上的理念,以其周到熱情的服務,貨真價實的商品,主動創造出温暖和諧的氛圍,使顧客獲得賓至如歸的親切感。清代杭州鹽商周世道在向其子傳授生意經時説:“居家以孝友為本,處世以和平為先。”(《抱經堂文集》卷29)這其中包括了從商要和氣為先,因為和氣才能生財。

二、古代商業發展的必然要求。

中國早期商業產生於先秦時期,商代移民重商的觀點已得到公認,以至於把這一行業用“商代”之“商”來命名。到春秋戰國時期“商人”已經成為“士農工商”四個主要社會階層之一。商業產生之後,為了規範買賣行為,協調買賣雙方利益關係,引導商人的經營活動,確保商業健康發展,用來約束商業行為的道德規範由此而生。由於早期“工商食官”的特定現象,商業行為由官方統一管理,據《周禮》記載,周代已經設立了司市、質人、窿人、青師、賈師、司蔬、司稽、青、肆長、泉府、司門、司關等一整套職掌專門管理市場和貿易。

“司市”一職為市官之長,其職責已涉及到市場管理以及對商人行為限制監督的許多方面,掌管聽斷市場的爭訟、指導經營、(掌管有關的)政令、刑罰、度量單位和禁令等。其中,質人“同其度量”,即統一市場上度量標準,青師“平其貨賄”,使各肆貨物的價格公平,“凡同貨賄,以璽節出人之。”官方對市面上流通買賣之商品質量數量嚴格把關,發給璽節,表明商品允許流通,引導商人的商業行為向健康方向發展。“以賈民禁偽除詐。”禁絕偽劣商品,打擊欺詐從商行為;遇有嚴重情況,以刑罰禁之,“以刑罰禁暴而去盜”是也(均出自《周禮·地官·司市》)。此後,歷代無一不設此類官職。“司市”等此類官職代表官方介人商業活動中,擔負起組織、監督、管理商業行為之責,維護了正常的商業秩序,有力地促進了商業規範的形成,對商業道德的形成起到了引導作用,為商業道德產生、發展並進一步完善提供了有力的外在保障,一定程度上強化了傳統商業道德。

三、古代商人的道德自律。

傳統商業道德的形成固然離不開商業的發展以及社會道德大環境的影響,而商業道德的主體一商人的作用不可不提及,商人的道德自律也是傳統商業道德形成發展的內在因素。在長期的商業活動中,商人體認到:獲得買家的認可,才能維持長線效益,這是立足商界必不可少的條件,而這一點要求賣家秉承優秀商業道德,誠實守信、公平交易,從而得到買家的支持和認可,進而形成商人所期望的商業行為的良性循環。如,明清時期各行業為增強商業競爭力,維護共同的利益,商會、行會自發組織起來,並制定了全面可行的行規、行約。這些規定多為道德層面的約定,對商人羣體具有超強的約制力,要求商人謹遵不悖。違規者將受到來自行會乃至社會、家庭的道德輿論的強烈鄙視和譴責,他們在祟尚道德的中囚社會是難以容身的。這些行規是傳統商業道德的重要補充,同時也起到了促進傳統商業道德完善的作用0

商業人同時又是道德人,這一點在中國休現尤為突出。深受儒家文化薰陶的商人們,在商業經營活動中自覺履行商業道德,提高自身的道德修養。明清時期著名的商幫晉商,為時刻提醒商人誠信公平,防止缺斤少兩現象出現,賦予量具秤以道德色彩,秤的準星不用黑色而用金色或白色,代表不賺黑心之錢,光明磊落;十六個準星中一兩的位置代表福星,二兩的位置代表祿星,三兩的位置代表的是壽星,警示商人買賣要公平,如短一兩則損福,短二兩則傷祿,短三兩則折壽。其餘十三個準星分別代表北斗七星和南斗六星,預示着商人經商要品行端正。商人誠信經商、講究商業道德之決心由此可見一斑,同時也形成了獨具特色的傳統商業文化。

當前,已經進人經濟全球化時代,但中國傳統商業道德仍然折射出耀眼的光輝,我們考察傳統商業道德的形成,必將對新時期現代商業道德的建設大有裨益。我們應該繼承古人優秀傳統商業道德,在此基礎上不斷充實之,完善之,從而,遠離不道德的經商行為,杜絕商業失範事件的發生,形成與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相適應的更完美、更健康、更文明的現代商業道德。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enshudu.com/shiyongfanwen/lunwen/r7xvvm.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