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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職酒店管理頂崗實習期間的輪崗路徑論文

高職酒店管理頂崗實習期間的輪崗路徑論文

摘要】在目前很多高職院校酒店管理專業的頂崗實習中,頂崗學生基本被固定在某一個具體崗位上,無法實現在酒店主要崗位間進行輪換的需要,這種做法既不能滿足學生個人要求,也不能滿足高職酒店管理專業人才培養的需要。文章在分析了高職酒店管理專業頂崗實習中各相關方對輪崗的態度及訴求後,提出了以“逐崗輪換的學徒式”頂崗實習模式來實現高職酒店管理專業頂崗實習中的輪崗需求的建議,並從政府、高職院校、合作酒店和參加頂崗實習的學生四方面提出了一些具體要求和保障措施。

高職酒店管理頂崗實習期間的輪崗路徑論文

關鍵詞】高職;酒店管理;頂崗實習;逐崗輪換

一、高職酒店管理專業頂崗實習的必要性

高職教育要求學生至少有半年時間到用人單位頂崗實習,以將課堂理論與企業實際緊密聯繫,鍛鍊並提升崗位實踐操作技能,強化利用相關專業知識和理論解決企業實際問題的能力,一方面滿足企業對人才的需求,另一方面也滿足高職培養技能型人才的需要。酒店管理專業與酒店行業實踐聯繫更緊密,實踐性更強,當然對頂崗實習也提出了更高和更迫切的要求。到酒店消費的顧客來自五湖四海、各行各業,對酒店員工的要求靈活性大於制度性,而靈活為顧客服務的技能更多是要從工作實踐中不斷歷練積累得來。酒店管理專業的頂崗實習,作為課堂理論教學的延伸和學生鍛鍊崗位職業技能的重要渠道,起着檢驗課堂理論教學成果和督促日常教學緊密聯繫行業實際的重要作用,必然成為本專業教學過程不可替代的教學環節。

二、高職酒店管理專業頂崗實習中各相關方對輪崗的態度

在酒店頂崗實習期間,學生和院校方面希望所有學生都能夠實現在各主要崗位間進行輪換實習,以掌握酒店各崗位的崗位技能;而酒店方則更願意將頂崗學生固定在某一個具體崗位上,這就使得學生在頂崗實習期間的輪崗需求難以得到滿足,陷入頂崗學生和院校的“單相思”困局當中。

(一)學生方面

到酒店頂崗的`學生,大都渴望在酒店各崗位間輪換,一有利於他們瞭解酒店的整體而非局部,能將自己所學的各崗位理論都與具體實踐相對照,從而加深對酒店行業和酒店管理專業的理解;二是通過各崗位的輪換,有利於學生在各崗位間對比,結合自身實際確定最適合的崗位,為以後的學習及就業指明方向。

(二)學校方面

因頂崗實習仍屬日常教學環節,也是學生進行崗位鍛鍊的必要途徑,承擔着培養學生崗位職業技能和職業素質的職責,所以院校也更傾向於能在酒店各主要崗位間進行輪換的實習模式,畢竟是面向在校生的職業崗位能力學習和鍛鍊,而不是最後的畢業生就業和擇業;並且通過學生的崗位輪換也能夠幫助院校方面發現自己的人才培養方案與酒店實際需要之間的差距,幫助積累更加生動、豐富的教學案例和素材,促進院校不斷改進自己的專業人才培養方案,提高所培養畢業生的技能素質與酒店實際崗位需要的契合度。

(三)酒店方面

酒店對學生來頂崗大都歡迎,但作為用人單位而非育才單位,從節約成本和提高效益等方面考慮,酒店更願意將頂崗學生固定在某一個崗位上,而不是在各崗位間輪換。從酒店考慮,這樣也無可厚非:與固定在一個崗位上相比,通過輪崗學生是得到了更多崗位體驗和鍛鍊,但多崗輪換導致學生在掌握了某一崗位技能,能夠獨當一面的時候又換到了新崗位,還要進行新的培訓與學習,基本無法完成一些獨立操作,增加了酒店成本;另外,頂崗學生能否留在酒店,成為酒店的正式員工,也不確定,導致酒店不願意花大力氣對學生進行崗位輪換,而更多是將頂崗實習學生當做廉價勞動力使用,擔心自己的辛苦培養最終是“為別人做嫁衣”。

三、以“逐崗輪換的學徒式”實現高職酒店管理專業頂崗實習中的輪崗

在目前的高職招生制度下,我們暫時還無法做到“招生即招工、入校即入廠、校企聯合培養”,但是我們可以借鑑現代學徒制理論,在高職酒店管理專業頂崗實習環節中進行有益的探索。為了滿足高職酒店管理專業人才培養和頂崗實習學生個人的需要,我們建議在高職酒店管理專業中嘗試“逐崗輪換的學徒式”頂崗實習模式,通過一套完整的制度設計,實現學生在頂崗實習中的輪崗需求。

(一)高職酒店管理專業“逐崗輪換的學徒式”

頂崗實習模式“逐崗輪換的學徒式”頂崗實習模式要求酒店要為頂崗學生提供各主要崗位的輪換實習,並選拔酒店內的業務骨幹和技能精英組成專門師資團隊,作為各崗位上的技能師傅,與院校專任教師一起對頂崗實習學生進行指導,幫助學生儘快掌握崗位技能、熟悉崗位操作流程;根據頂崗實習的時間週期,合理安排在各崗位上進行頂崗實習的時間分配,既滿足學生對於輪崗的需要,也保證學生能夠切實掌握各主要崗位的實踐操作技能,確保頂崗實習能起到實效而不是僅流於形式。在這種頂崗實習模式中,頂崗實習的學生具有學生與學徒的雙重身份,接受專業教師和崗位師傅的雙重指導,同時也要接受院校和酒店的雙重管理與考核,避免了單方面管理的諸多弊端,充分利用院校和酒店雙方的資源及條件,發揮院校專業教師及酒店崗位師傅雙方面的特長和積極性,從而能夠在滿足院校及學生的輪崗要求前提下有效保障學生的頂崗實習效果。

(二)“逐崗輪換的學徒式”頂崗實習模式的實施保障

1、政府:加強制度保障,鼓勵酒店參與要充分激發合作酒店的參與積極性,需要國家的政府相關機構及教育主管部門等通過法律法規的形式明確高職院校和酒店對酒店管理專業學生培養的主體地位,逐步建立全國統一的酒店職業資格和就業准入制度,並加大對高職院校和酒店進行酒店管理專業頂崗實習工作探索的資金支持,對高職院校與酒店的聯繫、合作、實習項目及課程的開發等提供專項資金支持。除了對雙方合作的專項資金支持,還需政府對合作酒店提供一些諸如立法保障、財政補貼、税收優惠、經費支持及與畢業生就業洽談優先等扶持政策,讓參與合作的酒店真正得到實惠。通過政府部門的制度創新,最終形成以專門的法律來規範和保障頂崗實習的正常實施;通過完善的校企合作機制,保護院校和實習生合法權益的同時,切實保障參與合作的酒店能夠獲得實實在在的好處,而不是僅僅強調酒店的責任。2、院校:優化教學團隊,加強指導考核要求高職院校嚴格篩選合作酒店,選擇與那些信譽好、平台高並願意為培養學生做出努力的酒店建立穩定的合作關係;高職院校還要從教師隊伍中選拔那些理論基礎紮實、專業實踐技能較好、精於關心指導學生的專業教師組成頂崗實習指導教師團隊,加強對學生頂崗實習的指導與幫助,充分發揮院校理論儲備豐富、精於理論教學的優勢;高職院校要建立完善的頂崗實習考核體系,由校企指導教師將頂崗實習任務分解為一些具體的、易於學生把握的技能指標,形成《頂崗實習技能考核標準》、《頂崗實習指導工作手冊》等書面文件,既充分引起實習學生的重視,加強學生的學習積極主動性,也利於院校加強對學生和指導教師的考核;在考核評價中以多元互評代替單向評價,即學生、酒店、指導教師(含崗位師傅)和院校四方互評,以激發各方的積極性。3、酒店:樹立人才觀念,加強校企聯繫要求合作酒店切實把頂崗學生當成人才培養對象而不是廉價勞動力,根據校企合作協議的要求,主動為頂崗學生提供主要崗位的輪崗機會,並從員工中選擇職業素質高、業務能力強的骨幹擔任頂崗學生的崗位師傅,為他們提供崗位技能指導;酒店也要鼓勵這些崗位師傅加強與合作院校專業教師的聯繫,積極參與到職業院校的日常教學過程中去,以達到理論與實踐相互促進、互相學習與提高的效果;酒店還要建立實習指導工作制度,及時關心學生在各崗位的表現,注重過程的指導與管理。4、學生:端正實習態度,鍛鍊提升技能參加頂崗實習的學生要端正態度、加強認識,在頂崗實習過程中不斷加強鍛鍊與學習,在專業教師和崗位師傅的雙重指導下努力將各崗位上的實習目標和任務保質保量地完成。不能淪為走形式,確實通過頂崗實習環節達到理論聯繫實際、實踐檢驗理論並促進崗位職業技能提高的目的;而不能等同為兼職或打工賺錢,更不能抱着“熬過實習期完事兒”的心態來應付。通過在多個崗位間的輪崗經歷和鍛鍊,提升自己各崗位的職業技能和崗位遷移能力,最終達成“首崗適應、多崗遷移、生動活潑、全面發展”的人才培養目標,為將來的畢業和就業打下堅實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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