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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醫藥行業內審不足與外包建議論文

淺談醫藥行業內審不足與外包建議論文

一、引言

淺談醫藥行業內審不足與外包建議論文

隨着20世紀90年代內部審計外包行為在美國出現,學術界和實物界對外包的爭論一直持續至今。我國已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全球經濟一體化使得各國必須融入國際經濟潮流才能獲得比較利益,實現經濟高速增長。自1999年我國企業改革為滿足企業管理的需要,企業應如何管理好審計外包工作變得越來越重要,特別是最近幾年,我國企業管理層已經認識到內部審計對企業管理和經濟效益提升的重要性,財監、審計工作越來越受到重視,企業審計部門人員又配備不足,那麼內部審計外包就是審計部門試圖使用的一種方法,基於我國的醫藥行業其精力主要花費在生產和銷售上,對內部審計的關注較少,並且單位會計人員的水平不怎麼高,他們發現不了什麼問題。外包可以稍作調整為一個組織在維持特定產出的條件下,把過去自我從事的投入性活動或工作,通過合約方式轉移給外部組織完成的活動嗎,因此醫藥行業內部審計發展是必然的。

二、醫藥行業內審模式存在的問題分析

1.內部審計內審模式下不重視內部審計。我國醫藥行業內部審計發展較晚,內部審計在整個行業中的地位相對較低,而且缺乏權威性,因此沒有得到企業高層管理者的足夠重視,導致了不願建立或者沒有能力獨自建立內部審計機構來對企業的經營管理進行監督的狀況。

2.領導者內審觀念淡薄。我國絕大部分企業的管理者受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影響頗深,思想觀念和經營理念沒有完全轉變過來,即使設置了內部審計機構,大部分也只是停留在最初的合規性審計上,最主要也只是查錯防弊,沒有深入到這個行業的經營管理領域。領導者對內部審計認識較膚淺、不夠深入,遠達不到現代內部審計的要求,沒有真正發揮內部審計查找企業經營漏洞,提高經營效率,為企業創造價值的目的。

3.設置機構時只重視生產和銷售。管理者在在設置機構時,只注重生產和銷售。在他們看來,建立完善的銷售體系才能在國際競爭壓力下將自己的產品打入國際市場。

4.內部審計模式下內審人員業務能力有限。內部審計中,內審人員的管理、心理、知識結構和技能等能力直接影響着內部審計工作的質量,現階段醫藥行業的內部審計機構的內審人員還存在不少問題。

首先,內審人員知識技能不全面。我國內部審計人員的絕大多數來自於會計崗位,知識結構較單一,缺乏經營、管理、生產等知識和經驗,整體素質偏低。有些企業領導、內部審計機構負責人審計意識薄弱,對內審人員並不重視,導致他們在工作既無壓力和動力,更看不到自己的發展空間,極大的影響了內部審計工作的質量。其次,內審人員的行為技能欠缺嚴重影響內審質量。目前,現代電子信息及通信技術在各領域以驚人的速度運用與發展。但我國內部審計工作內審人員仍停留在採用傳統手工查賬的基礎上,審計手段的落後增加了審計難度,影響了內部審計作用在經濟發展迅速時的發揮,也無法趕上企業規模的擴大和經營方式多元化的發展。

5.內審模式下內審人員獨立性不強。 醫藥行業這個行業中,內部審計的缺陷最直接的表現方式是內審人員的獨立性不強,影響着整個審計效果的客觀公正性。其次,內審人員的切身利益直接受到領導的控制制約。從形式上來講,內審人員不備獨立性。內部審計機構是企業自己設立的,不管是由董事會、總經理或者財務主管都只是企業的職能部門,只為本單位實現經營目標。從實質上來講,內審人員獨立性也不夠強。他們是從依附的企業獲得資金,領導者有權批判內審人員的工作業績,如決定其獎金和升職,最主要的是內部審計機構為了順利地完成內審工作,必須主動和管理層協調好關係。這樣內審職能就無法充分得出審計結論。

三、醫藥行業內審外包模式的政策建議

1.內部審計外包的質量保障建議。內審外包的審計質量是內部審計質量保障的主要內容,在目前的醫藥行業中。內部審計首要目標是評價和評估內部控制系統,它通過風險評估來進行內控,外部審計是對會計系統和控制環境進行初步的評估,進而進行內控測試並決定實質性審計。

2.保證選擇的外包機構的質量。從內部審計人員素質的不高嚴重製約內部審計質量可以得出,內審外包模式下需要選擇一個良好的外包商。首先,應該考慮選擇實力雄厚的專業機構,這樣選擇是具備專業勝任能力和豐富的知識技能的人員的概率就更高。其次,我們要考慮其執業信譽,為審計質量服務的提高提供保證。適當考慮外包專業機構的收費標準,分析收費過高外包機構是否符合成本效益的原則,而收費過低的外包就夠是否達到內部審計目標的要求。

3.外包模式下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的合作方式。內部審計外包是企業提高審計質量的一種途徑,並預示着自身將喪失這一審計職能,也不表示企業管理者無須再操心內審問題,反而它成為了管理機構不可或缺的重要資源。在整個醫藥行業中,應該將外包演變為“從內到外-從外到內”的發展模式。因此內外之間的合作變得舉足輕重,應努力實現二者間的協調效應。

4.明確內部審計職責定位同時強調內部審計的權利制衡。完善獨立董事制度,可以將審計委員會設立於董事會下, 用以對各項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和效益性進行監督評價。董事下的分支機構,在考慮業務規模、成本因素的前提下,設獨立部門, 行使執行系統的內部審計。

這樣審計部門的獨立性在開展審計工作時, 可以使審計結果更客觀、更公正。內部審計部門之間的相互牽制,就是要求機構內部每個崗位和人員都有明確的職權職責和具體的工作內容。

5.更新內部審計外包理念來提高內部審計外包價值。內部審計觀念的轉變,是內部審計外包工作有效運行的基礎。明確內部審計目的是增加價值、改善組織的運營。有了對內部審計的組織充分能夠正確認識,內部審計外包價值便得到提升,管理者也會增加對外審機構提供的審計服務的監督,督促外審人員提供正確的,有價值的審計結果。

四、結語

通過對醫藥行業內部審計的自身侷限性分析,指出了醫藥行業內部審計的具體問題所在。同時,具體説明了內部審計外包的優越性,肯定了內部審計外包這一策略是非常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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