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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備】買賣合同合集9篇

【必備】買賣合同合集9篇

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買賣合同9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必備】買賣合同合集9篇

買賣合同 篇1

出賣方: 公司(以下稱甲方)

買受方: 公司(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舊設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買賣標的物

名稱 規格/型號 製造商 出廠年月 數量 單價 金額

總價(大寫)

第二條 設備資料

甲方向乙方儘可能提供現有的設備圖紙等技術資料。

第三條 設備驗收

1,乙方應於雙方在合同簽字蓋章後 日內先行驗收設備,並在設備驗收單證上簽字,以示符合乙方質量要求。

2,乙方驗收認可後,雙方將上述設備進行封存。

3,乙方在設備驗收單上簽字無異議後,若在接受後再出現任何質量問題,甲方概不對上述設備承擔質量瑕疵責任。

第四條 設備交付

1,甲方於收到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全部設備款後 日內向乙方交付已驗收的設備。

2,設備交付地址:上海市閔行區三魯路原甲方工廠內。

3,雙方應在交付設備清單上簽字,以示乙方收到上述設備。

第五條 付款

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將上述設備的全部轉讓款支付給甲方。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後,若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應經另一方同意,並承擔合同總價的20%的約定損失賠償責任。

2,若乙方逾期付款,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額的日千分之一的違約金,逾期三十日,視為乙方不再履行合同,應向甲方承擔約定損失賠償責任。

第七條 其它約定條款

第八條 在本合同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處理爭議。

第九條 本合同在乙方對上述設備先行驗收合格並在驗收單上簽字之時生效。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賣方: 買受方:

代表: 代表:

20xx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2

出賣人(乙方):

買受人(甲方):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互利、等價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 標的物(詳細描述)

1.1 品名:

1.2 規格型號:

1.3 產地:

1.4 製造商:

2 數量

2.1 數量:

2.2 供貨內容:

3 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

3.1 質量要求:

3.2 技術及設計製造標準:(可詳見技術附件)。

4 價款和支付

4.1 合同價款:

小寫:

大寫:

4.2合同價款構成:

4.3驗收合格後 日內,乙方應攜帶相關資料到甲方辦理付款履行審查審批手續。付款履行審查審批過程中,一個審查審批部門審查完畢後 日內,乙方應將相關資料提交甲方下一個審查審批部門審查。

4.4外部合同、非封閉結算關聯交易合同付款履行審查審批程序:

4.4.1 網下審查程序:買受人所屬單位承辦部門→買受人所屬單位價格管理部門→買受人所屬單位審計部門→買受人概預算與定額管理中心→買受人審計處(需審計處審查項目)網下審查需出賣人提交:合同結算資料網下送審記錄表、結算資料。

4.4.2網上審查程序:買受人所屬單位業務主管部門→買受人所屬單位財務部門→買受人所屬單位合同主管部門→單位領導(機關職能處室、直屬部門已經領導審批的不經過此步驟)→買受人企管法規處(需企管法規處審查項目)

網上審查時,出賣人應在買受人所屬單位承辦部門網上提交結算資料後將相關資料送交至買受人所屬單位合同主管部門。

4.5乙方逾期辦理付款履行審查審批手續或因乙方原因延誤甲方辦理付款履行審查審批手續時,每逾期一日或延誤一日應當承擔合同價款 %的違約金。違約金的支付由甲方合同主管部門直接扣除。

4.6本買賣按下列第 項方式支付

4.6.1 一次總付:驗收合格,甲方在付款審查審批手續完成後 日內向乙方全額付款。

4.6.2 分期支付:驗收合格,甲方在付款履行審查審批手續完成後 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的 %,其餘 %作為質量保證金,質保期滿且無任何質量問題後 日內支付。

4.6.3本買賣封閉結算關聯交易管理範疇,按《遼河油田關聯交易封閉結算管理暫行辦法》中的規定付款。

4.7甲方向乙方支付價款前,乙方應先將符合甲方財務要求的發票提交給甲方。

4.8 乙方應對其指定的下列賬户信息的真實性、安全性、準確性負責,甲方不承擔此信息外的任何責任。

開户銀行:

賬 號:

5 交付

5.1 交付方式:

5.2 交付時間和內容:

5.3 交付地點:

5.4 出賣人應提供的單證和資料:產品合格證、質檢證、説明書、商檢證 。

5.5 隨機的必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方法:隨機備品詳見清單。

5.6 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

6 包裝

6.1 包裝標準:

6.2 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及標識的具體要求:

6.3 包裝費用由出賣人承擔,雙方另有約定除外。

6.4 包裝不符合標準或約定,造成貨物毀損滅失或其他後果的,由出賣人承擔相應責任。

7 運輸

7.1 運輸方式:

發貨地點:

到達地點:

收貨人:

7.2 運費及相關費用承擔:

7.3 出賣人交由承運人運輸的在途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出賣人承擔。

7.4 出賣人按照約定將貨物交運後,買受人變更到達地點或收貨人的,由此產生的費用和風險由買受人承擔。

8 驗收與安裝調試

8.1 驗收

8.1.1買受人應在貨到後 日內,確定驗收日期,並提前 日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委派人員參加驗收。如果出賣人接到買受人通知後未按照通知確定的時間參加驗收,視為已同意買受人單方進行驗收並接受驗收結果。如果買受人逾期未進行驗收,視為已完成驗收。

8.1.2驗收應依據本合同約定的相關要求和標準,如合同未明確約定的,按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8.1.3 驗收結果與合同約定不符,出賣人應負責 。

8.2 安裝調試

8.2.1出賣人免費安裝與調試。

8.2.2出賣人應在驗收後 日內完成對設備的安裝與調試,達到合同約定的要求和標準,並保證設備正常運轉。買受人在安裝與調試過程中應提供必要的協助和配合。

8.2.3安裝工作完全符合合同要求和標準,並且運行成功,雙方代表可在 日內現場簽署安裝竣工書。但不免除出賣人在安裝調試過程中和質量保證期內所應承擔的責任。

8.2.4 設備整機經聯運測試完全符合約定的技術指標,經雙方代表簽字確認後,即完成了對全部設備的最後驗收。

8.3 在安裝調試期間,如果出賣人提供的設備、材料有缺陷或由於出賣人技術人員的指導錯誤或出賣人提供的技術資料、圖紙、説明書的錯誤造成買受人設備、材料損壞,出賣人應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並賠償買受人的損失。

8.4 雙方對驗收與安裝調試過程中因設備技術和質量等方面出現異議,應提交 產品質量和技術監督機構進行鑑定。

9 質量保證

9.1 質量保證期限自完成8.2.4約定事項之日起 個月。

9.2質量保證期內,由於出賣人責任導致設備停用時,則質量保證期應按實際停用時間相應順延。

9.3質量保證期內,出現質量問題,出賣人不能按買受人的要求無償返修或返修後質量仍不符合約定的,質量保證金將不再返還。

9.4買受人派員或委託第三方監造設備,並不替代或解除出賣人對產品質量的責任。

10 保密

雙方因本合同所知悉的商業祕密承擔保密義務。未經對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給第三方或使用。

11 技術服務及培訓

11.1出賣人負責買受人進行與本機電設備有關的技術培訓。培訓的目的是保證設備能夠正常運行,使買受人掌握設備的整體結構和操作規程,達到能夠獨立進行設備管理及日常維護,具有初級故障診斷與處理能力的技術水平。

11.2培訓內容

11.2.1 為維護及安裝工作所必須的全部工作文件的講解;

11.2.2 設備的安裝和測試;

11.2.3 設備的操作和維護;

11.2.4設備的結構及與系統有關的知識。

12 違約責任

12.1 出賣人未按期交付貨物,每逾期一日,應向買受人支付遲延交付部分貨款金額 %的違約金,同時負責賠償給買受人造成損失。

12.2 買受人未按合同約定付款,每逾期一日,應向出賣人支付未付貨款金額 %的違約金。

12.3 如發生15.3.3情形, 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支付 違約金,如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出賣人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12.4 出賣人未在約定的期限內完成對設備的安裝調試,應賠償由此給買受人造成的損失。

12.5 一方違反本合同第10條約定,應向對方承擔賠償責任。

12.6 發生其它違約情形,違約方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如屬雙方過錯,應各自承擔相應責任。

13 不可抗力

13.1 由於不可抗力,如火災、地震、颱風、洪水等自然災害及其它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導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義務,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

方或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後 小時內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其後 日內向對方提供有效證明文件。

13.2 受不可抗力影響的簽約一方或雙方有義務採取措施,將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14 爭議的解決

14.1因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

14.2如協商不成,可選擇下列第 項確定:

14.2.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14.2.2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4.2.3因關聯交易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雙方上級協商解決。如仍不能解決,可選擇仲裁方式解決。

15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5.1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15.2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合同。變更或解除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

15.3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5.3.1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

15.3.2 出賣人未按合同約定期限交貨,經催告後 日內仍未交貨,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15.3.3 貨物質量不符合約定,且出賣人未按買受人要求採取必要補救措施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15.3.4 買受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接收貨物的,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

15.4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15.4.1 合同已經按照約定履行;

15.4.2 雙方解除合同;

15.4.3 法律規定的其它情形。

15.5 合同變更、解除或終止,不能免除違約方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16 其他約定

16.1 標的物所有權自交付並經買受人驗收合格之時起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屬於 所有。標的物的毀損、滅失的風險隨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而轉移。

16.2 出賣人就交付的標的物負有保證第三人不得向買受人主張任何權利的義務。如第三人就標的物向買受人主張權利,應當由出賣人負責處理由此發生的爭議,並承擔由此給買受人造成的全部損失。

16.3 買受人能夠證明第三人可能就標的物主張權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應的價款,直至出賣人依法提供相應的擔保。

16.4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

16.5 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是合同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與本合同不一致,以本合同為準;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以補充協議為準。

16.6 本合同一式 份,買受人執 份,出賣人執 份。

買受人(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住所地:

聯繫電話/傳真:

郵政編碼:

開户行及賬號:

出賣人(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住所地:

聯繫電話/傳真:

郵政編碼:

開户行及賬號:

買賣合同 篇3

購方:(以下簡稱甲方)

聯繫電話:

銷方:(以下簡稱乙方)

聯繫電話:

本着公平、誠實、互惠互利的原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甲方確認乙方為甲方車輛所需輪胎定點採購供應商,現經雙方商定,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產品名稱、品牌、規格、價格和質量

一、本合同購銷產品為適合甲方需求的車輛輪胎。品牌為_____輪胎,具體供貨規格型號、價格詳見輪胎價格表。

二、輪胎價格表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其中輪胎價格包含增值税費、運費等。

三、乙方確保銷售給甲方的輪胎均符合國家3C強制安全認證及相關質量檢驗標準。

第二條:信用承諾

一、乙方按照服務承諾,做好相應的售後服務工作。

二、乙方有義務免費對甲方車輛輪胎的正確使用方式進行指導、培訓,提高甲方車輛輪胎使用的安全性和經濟效益。

第三條:交付方式及驗收

一、甲方所需輪胎採購,應由乙方填制輪胎銷貨清單,經甲方授權人驗收人簽字確認後結算。

二、乙方銷售輪胎的交付方式為:

1、由乙方按雙方商定的交貨時間負責免費送達甲方指定交貨地點。

2、甲方車輛直接到乙方營業工作場所,由乙方作業人員現場對所需更換輪胎免費安裝更換。

三、甲方應由指定人員負責對乙方交付的輪胎進行驗收。驗收中發現不符合項目的,乙方應及時進行整改解決,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相應賠償。

第四條:費用結算支付

甲方在收到發票後30天內以支票或電匯的方式一次性支付發票全額貨款。

第五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無正當理由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付款額及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支付違約金。

二、甲方因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致使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三、乙方不能按甲方需求按時交貨,造成甲方客運車輛不能正常營運的,乙方賠償對甲方造成的損失。

四、乙方因錯發、錯裝輪胎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甲方相應的損失。

五、因乙方輪胎質量問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雙倍賠償甲方的損失。

第六條:其他

一、甲乙雙方應當共同維護雙方企業形象,嚴守商業機密,不泄露有關商業經營信息,一方出現違反協議的行為或由此而產生損害另一方利益,任何一方有權終止該協議繼續履行。

二、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三、如發生合同糾紛、應本着實事求是的原則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仲裁。

四、本合同生效期為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有效期____年,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

甲方: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買賣合同 篇4

出賣人(甲方):___市___鎮_________村委會

買受人(乙方):

經________村全體村民代表大會研究通過,現將村集體所有的原___的房屋所有權通過評估標價面向____的形式,公開轉讓所有權。為此,雙方特訂立此合同。

一、標的

名稱(____),座落在(____),面積____平方米___結構。四至:東至(_____),西至(__,南至(____),北至(_____)。宅基地使用面積平方米。

二、價款_____元。合同簽訂當日一次性付清。

三、乙方付款後,產權屬乙方所有。由乙方負責辦理產權變更手續。

四、房屋買賣契税由乙方承擔,由乙方負責辦理產權。

五、違約責任

1、甲方按合同約定按時將產權移交給乙方。逾期移交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2、乙方必須按期付款,逾期付款甲方有權收回標的物,損失由乙方承擔,所交款不退。

3、房屋移交後,乙方承擔防火責任。由於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火災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____年___月____日

買賣合同 篇5

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於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加工承攬合同,是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給付報酬的合同。承攬合同一般來説包括加工合同、定作合同、修理合同、複製合同、測試合同和檢驗合同等。其中的定作合同是承攬人用自己的設備、技術、材料和勞力,應定作人的特殊要求製作成品,定作人接受成品並支付報酬的合同。定作合同與買賣合同經常被混淆。

一、買賣合同與承攬合同的區分標準。

法律之所以區分各種有名合同,並在實體法和訴訟法中針對各類合同作出不同的法律規定,原因在於立法者對各種契約關係中的利益關注程度不同。首先,從實體法即《合同法》的規定來看,雖然二者具有相似性,但定作合同還是有着與買賣合同的顯著區別:比如合同法規定定作人對承攬人的工作有監督、檢查權,定作人有單方改變定作方案的權利,有單方要求承攬人停止加工行為的權利,承攬方未經許可不得留存技術資料和複製品等。法律賦予定作人如此諸多的權利,也就是讓定作人控制整個加工過程,反過來也就是説,只有定作人控制整個加工過程的合同,法律才確認其為承攬合同。從合同當事人的角度來解釋也就是説,只有在定作人有控制生產人生產過程、而相關商品生產人也同意定作人對自己的生產過程進行必要控制時,雙方才稱得上達成了“加工承攬”的合意。在現實中,即便有的合同作了諸如“留置權”的約定,但如果該合同中沒有定作方控制生產過程的意思表示,或者該合同明確排斥定作方對生產方的必要控制,則不

論雙方在合同中如何約定留置權,都不能認定雙方簽定的合同是承攬合同。 其次,從訴訟程序法來看。最高法在關於民事訴訟法的適用解釋中,明確將承攬合同的加工地作為承攬合同的履行地以及訴訟管轄地,做如此規定,是為了達到最大限度的查明案件真相的目的,即通過訴訟管轄權的制

度構建,使法院最大可能的接近案件主要事實的發生地,以方便辦案。這説明司法機關關注的也是承攬合同的加工過程,審查的重點也是加工過程中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行使和履行。從這一方面來看,説明法院系統亦認為注重加工過程約定的合同才是承攬合同,反過來解釋就是,不注重加工過程而只注重標的物交付和轉讓的合同的應當是買賣合同。

由此可見,二者的區別關鍵在於:在承攬合同中,定作人注重的是對生產過程的控制和監督;如果一個合同規定了定作人對生產過程的必要的控制權,而且這些控制權顯然屬於該合同的重要部分,則該合同應屬於承攬合同,反之則屬於買賣合同。

二、其他具體區別:

1、買賣合同以轉移所有權為目的,出賣人的主要義務是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承攬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為目的,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只是承攬人完成工作後的一項附隨義務。

2、在買賣合同中,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所指向的對象都是一定的物;在承攬合同中,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所指向的對象主要是一定的行為。

3、買賣合同的標的物是雙方約定的出賣人應交付的物;承攬合同中

的標的`物只能是承攬人嚴格按照定作人的要求而完成的工作成果。

4、買賣合同的標的物可以是種類物,也可以是特定物;承攬合同的標的物是一種工作成果,這種工作成果是特定物,如有着特定的尺寸和功能。

5、承攬合同的定作人在工作成果未完成之前,隨時可以解除合同;而買賣合同的當事人並無此權利。

6、買賣合同中當事人可以約定自合同成立起標的物意外滅失的風險,可由買受人承擔,也可以由出賣人承擔。承攬合同中在工作完成前,只能由承攬人自己承擔工作物意外滅失的風險。

因此,實務中最重要的是審查該合同有無意在強調標的物的接受人對生產進行控制的內容。比如審查合同有沒有約定標的物接受人享有材料選材或者生產過程的監督檢查權、是不是享有單方設計變更權或終止定作權。這些約定不一定全部具備,但是必須能顯示出定作人對生產過程的必要控制,如果沒有體現對生產過程的控制,應認定為買賣合同。反之則認定為承攬合同。

買賣合同 篇6

供方: 簽訂地點: 陝西省 需方:

一、 產品名稱、商標、型號、廠家、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

二、 質量標準:符合國家技術質量指標,以克煉廠家合格證指標為準(GB/T15180-20xx標準)。

三、 交(提)貨地點及方式:需方指定蘇米圖境內拌合站,指定後不得隨意改變,如有變動請在裝車告知供方。瀝青到達指定拌合站後需方及時組織人員卸貨,所需費用由需方負責。

四、 驗收標準:瀝青到達指定地點24小時內對瀝青的數量、質量進行驗收,如出現異議,雙方可協商解決或有資格的技術部門進行檢測。

五、 結算方式:現金結算

六、 違約責任:雙方應履行本合同條款,如合同訂立後其中一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則違約方向對方償付為履行部分所值貨款的5%作為違約金。

七、 解決合同糾紛方式:雙方本着友好協商(協商任何一方有權向合同簽約地的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八、 本合同一式兩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九、 其他約定事項:貨物到達指定卸貨地點,供方不負責一切費用(包括裝卸費、過磅費等)。

買賣合同 篇7

購貨單位:__________以下簡稱為甲方;

供貨單位:__________以下簡稱為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數量、價格、質量

1.產品名稱:三星i9100(galaxy sii);

產品品種:直板手機、3g手機,智能手機,時尚手機;

產品規格:手機尺寸:125.3×66.1×8.5mm

重量:116.0g

顏色:黑色,銀白色,白色,粉色

數量:300

價格:每部3200元、 總價:960000元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3 )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按部頒標準執行;

(3)由甲乙雙方商定技術要求執行。

第二條 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產品的包裝,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定執行;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產品的包裝物,除國家規定由甲方供應的以外,應由乙方負責供應。

第三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

1.產品的交貨單位:乙方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2 )項執行:

(1)乙方送貨;

(2)乙方代運(乙方代辦運輸,應充分考慮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由乙方定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甲方公司(經理)

(甲方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甲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明確規定;甲乙雙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甲、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四條 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1.交貨時間:xx年5月30日

2.如乙方不能及時交貨,需及時與甲方聯繫,商量延長交貨期限。

第五條 驗收方法

1.驗收時間:貨到驗收

2.驗收手段:現場驗收

3.驗收標準:符合手機規格標準

4.負責驗收和試驗:經理驗收,技術人員配合試驗

5.在驗收中發生糾紛後,由甲方主管產品質量監督檢查機構執行仲裁

第六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30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怠於通知或者自標的物收到之日起過兩年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產品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後,應在10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應負的違約責任

(1)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質論價。不能利用的,乙方應負責保修、保退、保換。由於上述原因致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萬分之_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貨。由於退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_%的罰金。

(3)產品包裝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返修或重新包裝的費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裝,乙方應按不符合同規定包裝價值35的罰金付給甲方。

(4)產品交貨時間不符合同規定時,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償付甲方以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萬分之-的罰金。

(5)乙方未按照約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標的物單證以外的有關單證和資料,應當承擔相關的賠償責任。

2. 甲方應負的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中途變更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或包裝的規格,應償付變更部分貨款(或包裝價值)總值x%的罰金。

(2)甲方如中途退貨,應事先與乙方協商,乙方同意退貨的,應由甲方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35%的罰金。乙方不同意退貨的,甲方仍須按合同規定收貨。

(3)甲方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術資料、原材料或包裝物時,除乙方得將交貨日期順延外,每順延一日,甲方應付給乙方順延交貨產品總值萬分之三的罰金。如甲方始終不能提出應提交的上述資料等,應視中途退貨處理。

(4)屬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規定日期提貨,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乙方以延期提貨部分貨款總額萬分之三的罰金。(5)甲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付款總額萬分之三計算付給乙方,作為延期罰金。

(6)乙方送貨或代運的產品,如甲方拒絕接貨,甲方應承擔因而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罰金。

第八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其他

1.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的,應當在明確責任後10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2.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雙方可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未作選擇的,視為選擇1):

(1)、提交清遠仲裁委員會〔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並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後作廢。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於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2份,由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1份。

購貨單位(甲方):廣州藍鯊公司(公章)

供貨單位(乙方): 河源星蜂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蓋章)

地址: ×××××

地址: ×××××

開户銀行:廣東工商銀行

開户銀行: 廣東工商銀行

帳號:...............

帳號: ...............

電話: 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訂

起草理由:根據《合同法》第十二條的規定,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同時,合同的訂立, 要保護雙方的利益,體現了公平的原則、自由原則。

買賣合同 篇8

售房人: (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碼:

購房人: (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

中介方: (以下簡稱丙方)

甲、乙、丙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無錫市相關地方性法規的規定,在合法、平等、自願、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1、甲方自願將座落在 區 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對該房屋已作充分了解並實地看房,對該房屋現狀無異議,願意購買該房屋。

2、該房屋的基本情況如下:

房屋性質: 所有權人: 產權證號: 土地證號:

使用性質: 房型: 總面積: 樓層: 總層數: 附屬設施:

第二條:成交價格

甲、乙雙方協商後的實際成交價格為:(人民幣)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大寫),¥ 元。該房屋產權過户的相關費用由 承擔,(該房屋產權過户費用的計算依據是指定評估機構對該房屋的評估價格)。該房屋配套設施過户的相關費用由 承擔。

第三條:信息服務費及支付

甲、乙、丙三方簽訂本合同時,甲方須向丙方交納信息服務費(人民幣) 元整(大寫);乙方須向丙方交納信息服務費(人民幣) 元整(大寫)。如中介服務費低於1000元,按照1000元支付。

第四條:付款約定(本條各款項均不計利息)

乙方按約定交清全款後,甲乙雙方按丙方要求在 日內開始辦理該房屋的過户手續。

第五條:相關事宜

甲方承諾於 前騰房,並將該房屋鑰匙交於乙方;並於 前辦理完畢户口遷移手續。甲乙雙方自行辦理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有線電視、物業管理等過户手續及相關費用的交接事宜,丙方作為見證方提供見證。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須保證該房屋權屬無爭議,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權屬糾紛或債務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如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或乙方無法取得產權證,甲方應於十日內退還乙方已支付甲方的全部購房款並承擔一切後果及違約責任。

2、甲方須保證該房屋結構無拆改或拆改得到相關管理部門的同意及持有合法、有效證件,若因此影響辦理過户手續,產生的一切後果及違約責任由責任方負責。

3、甲方認可乙方貸款方式付款時:

(1)貸款過程中,乙方提出終止貸款行為,則乙方須補齊所差房款,繼續履行該合同,並承擔由此引起的經濟損失,已交納的各種費用不予退還。

(2)合同填寫的具體貸款金額以銀行核定為準,且乙方須保證所提供的各種材料與證明的真實、可靠。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貸款不能正常下發,乙方承擔相應責任及經濟損失。

(3)乙方須按照約定按時到指定銀行辦理貸款手續,否則貸款延期責任由乙方承擔。

4、如甲、乙任何一方拒絕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或發生本條1、2、3違約責任,均由違約方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確定的房屋定金的2倍作為違約金。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總額的,責任方應據實賠償,且丙方所收取的本合同中約定的信息服務費一律不予退還。

5、甲、乙雙方在辦理該房屋過户時,應積極配合。如果甲、乙任何一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時提供相關材料,導致未能按約定時間辦理過户手續,那麼每逾期一天按已付購房款的萬分之三向對方賠償損失。

6、如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和遷移户口,那麼每逾期一天按乙方已付購房款的萬分之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自本合同約定期限之第二日起算至實際交付之日止。

7、如乙方未按約定時間付款的,那麼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應付款的萬分之三向對方賠償損失。違約金自本合同應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算至實際付款之日止。

第七條:免責條款

如因洪水、地震、火災和法律、政府政策變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甲、乙、丙三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約定其它事宜

第九條:其它

1、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甲、乙、丙三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經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各種手續交接清楚,本合同自動作廢,並由丙方收回。

甲方(經手人): 乙方(經手人): 丙方:

聯繫地址: 聯繫地址: 經手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經甲方與乙方協定同意簽訂以下供種羊合同:

一、甲方向乙方購買綿公羊 10 只,每隻價格為 5000 元(大寫:伍仟元整);種母羊 140 只,每隻價格為 5000 元(大寫:伍仟元整),總合計為 750000 元(大寫:柒拾伍萬元整),結算以實際價格為準。

二、乙方所供XX均系一級週歲優質羊或優質未滿週歲,體重達45公斤以上。

三、XX外貌特徵符合品種標準要求。

四、優質XX系譜檔案

五、乙方負責優質XX布病血檢並保證無陽性。

六、乙方負責提供運輸車輛消毒及防疫、檢疫合格證、協助裝車及運輸期間飼草料準備等。

七、乙方準時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按要求交貨。

八、甲方驗收種羊合格後一次性向乙方付清購種羊款。

九、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合同正常實施貨時間。

十、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籤: 買賣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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