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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合同錦集八篇

買賣合同錦集八篇

隨着廣大人民羣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買賣合同8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買賣合同錦集八篇

買賣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經村委會研究決定並由村名代表大會通過及公示無異議,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規定,本着公平公正自願的同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甲方集體所有的廢棄閒置的石灰窯及周邊的土地和林地(除耕地外)轉讓給乙方使用。初期使用期限為50年,到期後乙方優先擁有使用權。

二、轉讓價款: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現無經濟條件修村內東三條村裏(原是土路面),由乙方負責拉砂石料鋪墊三條路的路面,經甲方書面驗收合格後交付甲方,乙方完成本合同價款,今後路面在損壞與乙方無關,乙主並保證路邊溝暢通,經甲乙雙方確認此施工工程價款為五萬元整。

三、乙方在正常施工期間,如遇到村民阻擋,由甲方負責解決,如解決無效,視為乙方上述第二條約定履行完畢。

四、此轉讓的標的物在轉讓給乙方使用期間,出現任何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如解決不了,導致乙方無法使用此標的物,甲方按上述第二條、第五條內容及價款賠付給乙方,但必須經得乙方同意。

五、乙方在使用期間,乙方在標的物的投入,如乙方在使用過程中標的物應甲方原因導致乙方無法使用,甲方將乙方在標的物上的所有投入原價賠償給乙方,並賠償因此給乙方帶來的所有損失。

六、此標的物的所有合法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費用由甲方負責,如甲方無法辦理標的物的合法手續,按上述第二條、第五條的內容及價款賠付乙方。

七、如此標的物被國家徵用,所得的賠償歸乙方所有,與甲方及村民無關。

八、乙方在使用期間內,對轉讓標的物任意使用及改動,(沙石廢土)乙方有權處理,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對此地任何使用,(乙方非法使用除外)

九、如使用期到期後,甲方如將此標的物轉讓給第三方,則甲方將按價賠償乙方在標的物上的所有投資。

十、乙方在使用期間內,有權合法轉讓標的物的使用權,合同附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簽字)

二0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2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房屋具體情況

1、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縣_________小區_________樓_________單元號。

2、房屋類型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結構樓層:_________、房屋走向:_________、房屋形狀:_________、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該房產的總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3、該房產連同地產總計房價________________完元整。

二、甲方銷售該房屋應具備合法的《房屋所有權證》,如買賣該房屋引發產權糾紛,概由甲方負責處理。

《房屋所有權證》書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房屋四界

東:___________西:___________

南:___________北:___________

四、付款方式

(1)該房產總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__萬元整,協議簽定之後,首付___________萬元訂金。

(2)甲方完全搬走之後,再付款人民幣___________萬元。

(3)房產產權轉讓手續順利辦完之後,再付清剩___________萬元。

五、甲方應有手續證明,所售房屋質量過關,並非危房。

六、甲方應保證所售房產,地產與周邊四鄰及其他單位沒有所有權糾紛。

七、乙方屬於_________________事業,在購房過程中,甲方應該向有關部門協調,減免或免除房屋交易税,土地交易税和其他費用。

或採用税費分擔的方法

(1)。甲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徵收甲方的交易額的____%的交易費;承擔公證費,協議公證費。

(2)乙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徵收乙方的交易額的____%的交易費,承擔房產交易中國家徵收的一切其他税費

八、甲方應給乙方協調大門的位置及免除重建大門,重新安裝水錶、電錶的費用。

九、甲方幫助乙方和郾____區藥監局共同協調化糞池,下水道等共用設施的使用方式。

十、乙方購買甲方該項房產,所有費用均屬於___________個人出資購買,其所有權完全屬於___________個人所有。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買賣合同 篇3

合同號:____ 日 期:____ 地 點:____

買方:____

地址:____

電報:____

電傳:____

賣方:____

地址:____

電報:____

電傳:____

本合同由買方和賣方商訂。在合同項下,雙方同意按下述條款買賣下述商品:

第一條 品名、規格、數量及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總值

第三條 原產國別及製造廠商

第四條 裝運港

第五條 目的港

第六條 裝運期

分運:

轉運:

第七條 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及長途內陸運輸,防潮,防濕、防震,防鏽,耐野蠻裝卸,以確保貨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損,使之完好安全到達安裝或建築工地。任何由於包裝不妥善所致之任何損失均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 嘜頭

賣方須用不褪色油漆於每一包裝箱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毛重、淨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輕放”、“保持乾燥”等字樣及下列嘜頭:____

第九條 保險:裝運後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 付款條件

(1)買方在裝運期前30天,通過中國銀行開立由買方支付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的__%,計____。該信用證在中國銀行____行收到下列單證並核對無誤後承付(在分運情況下,則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份副本,註明“運費已付”,空白抬頭,空白背書。

b.商業發票一式五份,註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註明每包貨物數量,毛重和淨重。

d.由製造廠家出具並由賣方簽字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e.已交付全套技術文件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f.裝運後即刻發給買方的已裝運通知電報/電傳附本一份。

(2)賣方在裝運後10天內,須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寄給買方。

(3)中國銀行在收到合同____中規定的,由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後,在____天內,承付合同金額的百分之____,金額為____。

(4)按本合同第15條和第18條,規定買方在付款時有權將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貨物罰款扣除。

(5)所有發生在中國境內的銀行費用應由買方承擔,所有發生在中國境外的銀行費用應由賣方承擔。

第十一條 裝運條件

(1)賣方必須在裝運前四十天向買方通知預訂的船名及其運輸路線,供買方確認。

(2)賣方必須在裝運前二十天通知買方預計發貨時間,合同號,發票金額,發運件數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碼。

(3)賣方必須在裝船完畢後四十八小時內,以電報/電傳方式向買方通知貨物名稱、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船名和啟運日期。

(4)如果任一單件貨物的重量達到或超過20噸,長12米,寬2.7米,高3米,賣方須在裝船期前50天向買方提供5份詳細包裝圖紙,註明詳細的尺碼和重量,以便買方安排內陸運輸。

(5)如果由於賣方未及時按11條第(3)款執行,以致買方未能將貨物及時保險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6)在目的港卸貨和內陸運輸的一切費用由買方承擔。

第十二條 技術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術文件一份必須隨每批貨物一同包裝發運:

a.基礎設計圖。

b.接線説明書,電路圖,氣/液壓連接圖。

c.易磨損件的製造圖紙和説明書。

d.零配件目錄。

e.安裝、操作和維修説明書。

(2)此外,在簽訂合同60天內,賣方必須向買方或最終用户掛號航空郵寄本條款 ( 1)中規定的技術文件。否則,買方有權拒開信用證或拒付貨款。

第十三條 保質條款

賣方必須保證所供貨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藝製造,嶄新,未曾使用,並在各方與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貨物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維修情況下,賣方必須對合同貨物的正常使用給予____天的保證期,此保證期從貨物到達____起開始計算。

第十四條 檢驗

(1)賣方/製造廠商必須在交貨之前對貨物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進行精確全面的檢驗,並簽發質量證明書,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此證明書不作為貨物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的最後依據。賣方或製造廠商必須將記載檢驗細節和結果的書面報告附在質量證明書內。

(2)在貨物抵達目的地港之後,買方須申請中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稱商檢局)就貨物質量、規格和數量進行初步檢驗,並簽發檢驗證明書。如果發現到貨的質量、規格和數量與合同不符,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負責者外,買方在貨物抵達目的港後____天內有權拒收貨物,向賣方索賠。

(3)如果發現貨物的質量和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或貨物在本合同第13條所述保證期內被證明有缺陷,包括內在缺陷或使用不適當原材料,買方將安排商檢局檢驗,並有權依據檢驗證書向賣方索賠。

(4)如果由於某種不能預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內檢驗證書不及辦妥,買方須電告賣方延長商檢期____天。

第十五條 索賠

(1)如果賣方對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負有責任,且買方在本合同第13條第14條規定的檢驗和質量保證期之內提出索賠時,賣方在徵得買方同意後,須按下列方法之一種或幾種索賠:

a.同意買方退貨,並將所退貨物金額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償還買方,並承擔因退貨造成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碼頭裝卸費以及監管保護所退貨物的一切其它必要費用。

b.按照貨物的質量低劣程度、損壞程度和買方蒙受損失金額將貨物貶值。

c.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換有瑕疵部件,並承擔買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及費用。新替換部件的保質期須相應延長。

(2)若賣方在收到買方上述索賠書後一個月之內未予答覆,則視為賣方接受索賠。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1)如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無法履約,履約期限則按照不可抗力影響履約的時間作相應延長。

(2)受阻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和終止時儘快電告另一方,並在事故發生後14天內將主管機構出具的事故證明書掛號航空郵寄給另一方認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續超過120天,另一方有權用掛號航空郵寄書面通知,通知受阻一方終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條 仲裁

(1)凡由於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解決,則可訴諸仲裁。

(2)仲裁應提交中國北京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其程序仲裁。

(3)仲裁機構的裁決具有最終效力,雙方必須遵照執行,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承擔。仲裁機構另有裁定者除外。

(4)仲裁期間,雙方應繼續執行除爭議部分之外的合同其它條款。

第十八條 延期和罰款

如賣方不能按合同規定及時交貨,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賣方同意支付延期罰款,買方應同意延期交貨,罰款通過議付行在議付時扣除,但是罰款額不超過貨物總值的5%,罰金率按每星期0.5%計算。不足一星期者按一星期計。如果賣方交貨延期超過合同規定船期十星期,買方有權撤銷合同。儘管撤銷了合同,賣方仍須向買方立即支付規定罰款。

第十九條 附加條款(如果上述條款與下列附加條款不符,將以後者附加條款為準)

第二十條 本合同雙方簽字後生效。

買方: 賣方: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4

立合同人:__(需方)

(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供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協商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法的規定,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 甲方向乙方訂貨總值為人民幣__元。其產品名稱、規格、質量(技術指標)、單價、總價等如表所列

第二條 產品包裝規格及費用_______

第三條 驗收方法______

第四條 貨款及費用等付款及結算辦法______

第五條 交貨規定

1.交貨方式: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

3.交貨日期:______

4.運輸費:_______

第六條 經濟責任

(一)乙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不符本合同規定時,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質論價。不能利用的,乙方應負責保修、保退、保換。由於上述原因致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____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萬分之三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貨。由於退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5 %的罰金。

3.產品包裝不符本合同規定時,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返修或重新包的費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裝,乙方應按不符合同規定包裝價值2 %的罰金付給甲方。

4.產品交貨時間不符合同規定時,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償付甲方以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萬分之三的罰金。

(二)甲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甲方如中途變更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或包裝的規格,應償付變更部分貨款(或包裝價值)總值 %的39;罰金。

2.甲方如中途退貨,應事先與乙方協商,乙方同意退貨的,應由甲方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 %的罰金。乙方不同意退貨的,甲方仍按合同規定收貨。

3.甲方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術資料、原材料或包裝物時,除乙方得將交貨日期順延外,每順延____日,甲方應付給乙方順延交貨產品總值萬分之三的罰金。如甲方始終不能提出應提交的上述資料等,應視同中途退貨處理。

4.屬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規定日期提貨,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乙方以延期提貨部分貨款總額萬分之三的罰金。

5.甲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付款總額萬分之三計算付給乙方,作為延期罰金。

6.乙方送貨或代運的產品,如甲方拒絕接貨,甲方應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罰金。

第七條 產品價格如須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並報請物價部門批准後方能變更。在物價主管部門批准前,仍應按合同原訂價格執行。如乙方因價格問題而影響交貨,則每延期交貨一天,乙方應按延期交貨部分總值的萬分之三作為罰金付給甲方。

第八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註銷合同,必須提出充分理由,經雙方協商,並報請上級主管部門備案。提出註銷合同一方須向對方償付註銷合同部分總額 %的補償金。

第九條 如因生產資料、生產設備、生產工藝或市場發生重大變化,乙方須變更產品品種、花色、規格、質量、包裝時,應提前__天與甲方協商。

第十條 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生產或收貨,並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十一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對方主管機關證明後,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並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如一方對仲裁不服,可於接到仲裁書後____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並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後作廢。

第十四條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於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共一式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__份,並報雙方主管部門各一份。

訂立合同人:

甲方: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蓋章)

經辦人:__(蓋章)

經辦人:__(蓋章)

負責人:__(蓋章)

負責人:__(蓋章)

地址:______

地址:______

電話:______

電話:______

開户銀行、帳户__

開户銀行、帳户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合同 篇5

出賣方:(甲方)身份證:

買受方:(乙方)身份證:

甲方將其所有的車庫出賣於乙方,現雙方自願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1、甲方將位於沙子口街道XX西XX齡青年房(三期)1號樓西邊號的車庫賣於乙方。

2、車庫的交易總價為:人民幣元整(大寫:)。乙方一次性付清。

3、自付清車庫全款之日起,該車庫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甲方將該車庫及所有手續交付乙方,並協助乙方辦理相關過户手續。

4、因車庫未單獨辦理產權證,今後乙方如需辦理相關產權證明需甲方協助,甲方應及時告知乙方並提供相關協助。

5、甲方保證買賣車庫合法,不存在抵押等債務糾紛,否則視為甲方存在欺詐行為,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6、在車庫轉移前產生的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轉移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7、甲乙雙方都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約定,履行義務,不得違約,如有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賠償一切經濟損失。

8、如遇拆遷,所有補償歸乙方所有,如需辦理相關手續由甲方積極配合。

8、未盡事宜甲乙方協商解決。

1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證明人:(簽字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合同 篇6

根據《合同法》第142條的規定,我國的風險負擔制度以交付主義為一般原則,在法律沒有特別規定和當事人沒有另行約定的情況下,風險隨着標的交付二轉移,這一點,與世界上的大多數國家的立法以及國際條約基本一致。由於標的物的風險隨着標的物的交付而轉移,因此交付時間的'確定對於風險負擔制度來説就顯得十分重要。交付分為兩種,現實交付和觀念交付,對於標的物的現實交付的風險轉移學術界並沒有太大的異議,但對於簡易交付、佔有改定和指示交付等觀念交付是否也能導致風險轉移,學者們存在很大分歧。另一方面,由於不動產的物權變動我國採取的是登記生效主義,存在着佔有轉移與所有權轉移相分離的情況,因此有學者認為在不動產買賣中,交付主義只適用於不動產先交付後登記的情形,而不適用於先登記後交付的情形,不動產所有權轉移後即使還沒有交付,買受人也應承擔不動產損毀滅失的風險。

一、“交付”是否僅僅限於現實交付

交付就是由出賣人將買賣合同的標的物交給買受人佔有,即佔有的轉移。交付一般分為現實交付和觀念交付。所謂的現實交付,是指出賣人將標的物的事實管領力轉移給買受人,使得標的物出於買受人的實際控制之下,由買受人直接佔有標的物。所謂的觀念交付又可以分為指示交付、簡易交付和佔有改定這三種交付方式。在現實交付的情形下,由於買受人取得了標的物的實際處分權和控制權,也就取得了使用、收益標的物等現實利益,此時由買方承擔標的物損毀滅失的風險符合風險與利益相一致的原則。現實交付的本質特徵就在於讓受讓人取得對標的物的直接處分權,並進而取得對標的物的用益權,這也是風險負擔交付主義的理論基礎,因此,交付主義中的“交付“應當是就現實交付而言。而對於其他交付形態,是否也可以適用風險負擔交付主義理論,是否產生風險轉移的法律效果,我國《合同法》都沒有做出具體的規定,有必要一一討論。

所謂的簡易交付,指在買賣合同訂立前,買受人已因其他原因而實際佔有標的物時,則買賣合同一經訂立則視為交付完成。《合同法》第140條規定:“標的物在訂立合同之前己為買受人佔有的,合同生效的時間為交付時間”。《物權法》第25條亦規定:“動產物權設立和轉讓前,權利人已經依法佔有該動產的,物權自法律行為生效時發生效力。”以上兩條是《合同法》關於簡易交付的規定。在簡易交付中,由於買方已經基於某種法律關係實際佔有了標的物,例如基於租賃、保管等法律關係,所以出賣人無需再交付標的物使得買受人取得對標的物的現實佔有。買賣合同的訂立,只是改變了買方佔有標的物的權力基礎,即買賣合同訂立後,買受人不再基於租賃、保管等法律關係、而是基於買賣關係佔有標的物,此時,買方的身份也由他主佔有變為自主佔有。因此,簡易交付與現實交付並沒有本質上的區別,其依然可以發生標的物風險轉移的法律效果,只是此時的交付時間變成了買賣合同的生效時間,而不是買方基於其他法律關係實際佔有標的物時間。

所謂指示交付,是指在第三人佔有標的物時,出賣人將向第三人請求返還的 權利讓與買受人,以代替標的物的實際交付,我國《物權法》第26條規定了指示交付的情形:“動產物權設立和轉讓前,第三人依法佔有該動產的,負有交付義務的人可以通過轉讓請求第三人返還原物的權利代替交付。”在指示交付中,雖然買受人並沒有取得標的物的實際佔有,但是由於指示交付已經移轉了標的物的所有權,也就意味着買受人取得了對標的物的間接佔有,可以隨時提取標的物,使標的物處於自己實際支配下,也可以請求第三人採取措施加強對標的物的保護,降低風險發生的可能性。而賣方將標的物的返還請求權讓與買方後,就喪失了對標的物的實際控制權,也無法對標的物進行使用收益,因此,按照利益説和管領説,此時由買受人承擔標的物損毀滅失的風險是合理的。但是,指示交付也存在一些特殊的情形,即買賣雙方約定雖然標的物的返還請求權讓與買受人,但在一定期限內出賣人保留對標的物的用益權,例如繼續由出賣人向第三人收取租金等,依據“利益之所在,風險之所在“的市場原則,此時標的物的風險並不隨着指示交付而轉移。

所謂佔有改定,指的是買賣合同中約定,標的物所有權轉移於買受人,但標的物仍然由出賣人實際佔有、買受人取得的是間接佔有。見我國《物權法》第 27 條的規定:“動產物權轉讓時,雙方又約定由出讓人繼續佔有該動產的,物權自該約定生效時發生效力。” 在這種情況下以買賣合同生效的時間即為交付的時間,例如買方將標的物出售給買方之後,又基於保管合同或租賃合同繼續佔有或使用標的物。在佔有改定的情形,“雙方約定出讓人繼續佔有標的物,觀念上可視為發生了標的物從出讓人到受讓人再從受讓人到出讓人的兩次交付,實際上先後發生了買賣與保管或租賃兩類合同關係,此時對這兩類合同應分別適用各自的風險負擔規則。”

二、“交付”是否適用於不動產買賣

在動產買賣中,由於一般情形下交付即移轉標的物所有權,因此風險負擔制度採取交付主義還是所有權主義並沒有實質的區別。但是對於不動產買賣而言,由於所有權不是隨交付時移轉,而是從完成過户登記手續時移轉,而且實踐中不動產的交付與登記一般不是同時發生的,存在標的物已交付但未進行所有權變更登記,或者所有權已變更登記但尚未交付兩種情形,此時採取所有權主義還是交付主義分配風險負擔至關重要。筆者認為,不管是動產買賣,還是不動產買賣,都統一適用交付移轉風險原則,而不論標的物所有權是否已移轉,亦即不動產買賣中,無論是先交付後移轉所有權,還是先移轉所有權後交付,風險均自不動產交付時起移轉於買受人。

買賣合同 篇7

買受人: 合同編號:

出賣人:簽定地點:

為保證預拌商品混凝土質量和買受人施工工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GB/T14902-20xx《預拌混凝土》標準的規定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同意,買受人工程中的預拌商品混凝土由出賣人供應。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結構類型:

3.工程地點:

第二條:商品混凝土約需總量 m3,最終結算量以買受人授權代表簽發的的發貨單結算聯方量為準。

第三條:數量、單價、金額及計量方式

1.本工程商品混凝土計量方法:買受人在出賣人隨車發貨單上簽字,發貨單上標明的混凝土方量作為結算價款依據。買受人可隨時派人到出賣人廠內抽檢數量,標準誤差範圍在±2%以內。

2.合同價格及要求見下表:

説明:單價中只含減水劑費用,如設計要求有其他外加劑,費用另計。

第四條:結算方式

1.出賣人以供給買受人每3的商品混凝土為一個結算價款的時間,或以單批次供應完為一個結算時間。當一個批次的供貨量小於 m3時,以每月的25日為一個價款的結算時間。

2.雙方以簽字後的發貨單作為結算依據。

3.買受人在收到結算單二個工作日內做出書面確認,逾期視為認可出賣人結算單上的價款和數量,買受人在十日內付款與出賣人。

第五條:付款方式

1.買受人在每批商品混凝土供應前向出賣人預付價款的%作為定金。

2.按雙方約定的結算方量付款。

3.按照雙方約定不能及時付款,逾期一天,買受人支付給出賣人3‰的滯納金。

4.因原材料價格上漲或下浮,商品混凝土價格隨之浮動,根據出賣人的價格調整通知單並經雙方簽字確認認可後作為價格調整依據和結算依據。

5.不論採用以上任何一種付款方法,買受人應將混凝土貨款匯(轉)入出賣人指定賬户,否則出現問題由買受人承擔。

第六條:質量與檢驗

1.預拌商品混凝土質量的檢驗分為出廠檢驗和交貨檢驗,檢驗的項目按國標及相關規範要求執行。

2.由出賣人負責按國家預拌混凝土標準的規定對所供混凝土進行出廠檢驗。

3.出賣人供應的預拌混凝土質量及各相關指標應符合國家規範要求及本合同相關規定。

4.交貨檢驗,在監理見證下,雙方共同到場,由買受人指定持有上崗證的技術人員負責現場坍落度測試、試塊留臵等相關工作,並認真填寫交接貨檢驗記錄,並有三方簽字。由買受人負責送有資質的工程檢測機構進行檢測並承擔相關費用,檢測結果作為混凝土強度等級評定的依據。

5.買受人對澆築部位的混凝土發現有質量異常時,應自發現十二小時內書面通知乙方進行核實。若雙方存有爭議,應由買受人組織工程監理、政府質量監管部門共同確認質量異常原因。

第七條:買受人責任

1.在工程施工前辦理施工許可證和使用商品混凝土登記表,嚴格按照GB/T14902-20xx《預拌混凝土》及GB50204-20xx《混凝土結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等有關規定進行澆築施工和養護。

2.混凝土運到現場後,買受人應按照GB/T50081-20xx《普通混凝土力學性能試驗方法標準》要求將原始混凝土見證取樣製作試塊並按標準進行養護,按照GBJ107-87《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規定送相關機構進行檢驗。買受人未經出賣人技術負責人書面同意,擅自在混凝土內摻入外加劑、摻合料或水,由此引發的質量問題由買受人承擔全部責任。

3.出賣人將商品混凝土供至買受人現場後20分鐘內,買受人查驗出賣人的有關資料後應按GB/T50082-20xx《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實驗方法標準》對混凝土的坍落度等進行檢驗,檢測合格後及時組織澆築。若因買受人原因使混凝土到達現場後60分鐘內未能澆築完畢,每超過半小時加收車輛等待費50元;若繼續延時超過壹個小時,買受人除支付車輛等待費外,因澆築不及時或養護不當等導致混凝土的質量發生變化,買受人負全部責任。

4.買受人所需混凝土的方量、強度等級、澆築部位等相關事宜應在混凝土澆築前48小時電話通知或把混凝土計劃單交至出賣人代表,澆築時間準確至小時。如臨時停工或變更計劃單內容,買受人應在計劃供應的3小時前通知出賣人,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買受人負責。單批混凝土在供應結束時,如出現實際使用量小於電話通知或計劃單單上的方量時,均按通知方量作為結算方量。

5.買受人未按合同約定支付混凝土款項時,每日按應支付款項的3‰支付違約金,同時出賣人有權拒絕履行相應義務,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等損失由買受人負責。

6.買受人應為出賣人混凝土運輸、輸送等設備提供必要條件和國家規範要求的施工安全保證措施,做到施工現場道路平整、暢通,機械設備操作現場無安全隱患,有電力、照明、水源等設施,並保證不受第三方因素的干擾,否則由此造成車輛堵塞、損壞、人身傷害等問題,產生的費用由買受人負責。

7.如需佔用人行橫道、便道及夜間施工時,買受人負責辦理相關手續,否則買受人有權拒絕施工,由此產生車輛損失及混凝土質量責任均由買受人負責並賠償買受人相應費用。

8.買受人應派專人對混凝土施工車輛進出調度指揮。

9.買受人應保證施工時間準確,工地卸料及時(在混凝土攪拌車到達工地1.5小時內卸完),若因超時混凝土發生質量問題,買受人自負。

第八條:出賣人責任

1.出賣人應嚴格按照GB/T14902-20xx《預拌混凝土》標準及配合比要求組織生產,逐車計量和檢驗,以保證混凝土的數量和質量。

2.出賣人接到買受人混凝土供應電話通知或混凝土計劃單後,應立即做好生產準備,安排調度或車隊長到工地查看現場情況,與買受人工地代表核准供應時間及相關配合事宜。

3.如因出賣人設備、水、電等原因,不能按買受人計劃要求時間供應混凝土,出賣人應在供應時間3小時前通知買受人,如未通知並且不能按時供應,由此造成的隨時由出賣人承擔。

4.混凝土供應前,出賣人派調度或車隊長到現場與買受人工地代表接洽,根據工地實際情況商定供應中應注意的配合問題。

5.根據買受人施工計劃的要求,按時晝夜供應,保證施工進度和工程的連續澆築需要,因供應不及時導致連續澆築中斷,造成混凝土質量事故,損失由出賣人承擔。如需夜間施工,買受人負責辦理相關許可手續,否則由此造成供應不及時出賣人不承擔責任。

6.出賣人負責向買受人提供有關預拌混凝土的資質、合格證、開盤鑑定等資料 。

第九條:違約責任

1.非因不可抗拒力單方停止履行本合同及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因所提供的技術要求及混凝土質量指標等造成供應質量問題,調查責任,由責任方承擔。

2.因買受人施工條件不具備,進出施工現場道路不通暢,工地卸料不及時或因突發性事件而造成所供混凝土無法使用、車輛損壞等損失,由買受人按照損失額的二倍予以賠償。

3.未按合同規定付款,出賣人向買受人提出停止供應書面通知,買受人接通知後兩天內仍未付款,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停止供應,買受人應承擔出賣人的全部損失。

第十條:合同爭議解決的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本着互諒互讓的精神協商解決。協商解決爭議時,商品混凝土生產、使用過程的質量判定,應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商品混凝土質量檢測由有關法定檢測單位實施。

2.本合同在履行中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協商不成,按以下方式解決:

(1) 由出賣人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

(2) 依法向出賣人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宜

1.買受人授權 同志作為代表,在出賣人混凝土發貨單上簽字。出賣人授權 同志作為代表全權處理有關事宜。

2.單批泵送方量小於100 m3,泵送費用按台班費2200元/次計取。在單批供應混凝土過程中,攪拌運輸車超過兩次的小方量(小於6 m3)運送,按車滿載輛每方40元收取車載費(即小於6 m3按240.00元加收運費)。 。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乙方:年月日:

買賣合同 篇8

賣方:(簡稱甲方)買方:(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坐落於;位於小區___幢單元室,房屋結構為__,房產證登記面積____平方米,地下室一間,面積平方米,房屋權屬證書號為。

第二條價格:

以房產證登記面積為依據,每平米元,該房屋售價總金額為元整,大寫:。

第三條付款方式:

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元整(大寫:),日內交付元(大寫),餘款元(大寫)在房屋過户手續辦理完畢之日支付。

第四條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將該房屋交付乙方。

第五條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責任。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日,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第六條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責任。每逾期一天,甲方按累計已付款的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日,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關於產權過户登記的約定:

甲方應協助乙方在房屋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屋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過户登記手續。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在房屋交付之日起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已付款的__%賠償乙方損失。

第八條簽訂合同之後,所售房屋室內設施不再變更。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質量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符合房屋出售的法定條件。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關費用包括水、電、氣、物業、有線等費用有甲方承擔。由此引發的糾紛有甲方自行處理,於乙方無關。

第九條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税費均按國家的有關規定由甲乙雙方交納。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一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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